郭子俊 杨爱华
人对自然具有“赞天地之化育”的生态伦理责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注重现代化建设中的生态因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领绿色发展,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战略抉择和理性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
人因自然而生,必须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不论在何种制度下、以何种形式推进现代化建设,都不能脱离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如何摆正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不仅是一个伦理命题,更是一个关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当今时代,伴随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介入呈现出全方位、深度化态势,这使得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更趋紧张、对立。在新形势下,如何摆正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既需要人类伦理觉醒,即从生态理念上的“务虚”,也需要从政策举措上“务实”,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一项可持续发展的事业。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倾向于按照自身的价值标尺来决定对自然的态度。在懂得自然的有用性价值后,人类更易接受保护自然、善待自然的做法。大自然的资源可以满足人类的需要,但却满足不了人类无限度的欲望。[2]在现代化进程中,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异化为赤裸裸的利益供需关系,不仅严重危害自然生态系统,更容易导致人类沉迷于物质主义、消费主义而不能“自拔”,失去生命的意义和目标。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3]也就是说,人需要深刻认识为人之道,推动自我从“小我”走向“大我”、走向自然,提升人生的境界。
一个人要实现生命和谐、一个国家要实现国泰民安,必须在现代化进程中处理好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脱离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从事现代化建设,最终只会误入歧途,伤及人类自身。因此,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能流于形式。应该树立正确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观,将自然看作人类生命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竭力避免现代化进程中对生态环境的无端损耗。当然,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并不是要取消人的主体性、能动性,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止步于“自然”,而是既要肯定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性,也要尊重人的主体性地位,将生态因素创造性地融入政治、经济等人类活动中,把人的经济活动限制在自然环境所能够承载的范围之内。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因现代化建设所引发的人与自然的疏离甚至对立,从而更好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辩证统一。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价值引领,让土地等自然因素统统“活起来”,不断赋予人与自然间的关系以新的时代内涵,把绿水青山所蕴含的生态经济价值创造性地转化为金山银山。
“环境就是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增进人民福祉。2019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既是改善环境民生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4]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突出。保证良好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既是“当务之急”,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近年来,持续升温的生态旅游服务事业,就折射出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新定义、新诉求。在人民群众生活中,“绿色”不仅是一种消费观念,更成为新的道德取向和价值判断。[5]加快良好生态产品的均衡性供给,必须把生态治理能力纳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之中,制度性防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环境问题而流失、弱化。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相比于其他物质成就,当前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突出的民生短板。补齐生态环境这块突出短板,关键是转变经济发展思路,做好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和战略性布局,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优质生态产品供给间的关系。促进生态产业化发展、产业生态化转型,厚植绿色发展的根基和优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脱离了生态条件,片面地谈论经济发展、文明建设,既是不现实也是不可持续的。对人类的生存发展而言,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也同样不可或缺,更不可能被金山银山所替代。“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6]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应平衡好经济目标、生态目标与文化目标的利益诉求,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融合在一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最直接的获益者是人民群众。发展经济是为更好地服务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又何尝不是如此?两者之间并行不悖。进入新时代,顺应生态文明兴起的时代潮流,就要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视为一项重大的政治、民生工程来抓实抓细。让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浸润于日常,真真切切地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和生存质量。
土地是财富之母,更是生命之依托。更确切地说,人因自然而生,人类的生息繁衍一刻也离不开大自然生态系统的支持。但“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人类对大自然生态资源的索取、开发和利用应保持在一定限度内,谨防“竭泽而渔”而突破大自然的生态阈值。“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7]因此,人类在索取自然界的物产、生态资源时,要制度性坚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原则,用制度力量推进自然生态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相比于过去,当前中国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已从对“问题”“危机”的应对转向对“安全”维度的强调,认为生态安全事关国泰民安。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将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标志着我国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认识达到战略新高度。[8]可见,生态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得到广泛的认可和重视。将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对于提升对生态安全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我国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促进我国生态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进入新时代,优美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内容。切实满足这一需要,将经济建设成果创造性地转化为优质的生态产品,让人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从现阶段看,最为关键的是将生态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总体框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不断降低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负效应。坚持以顶层设计为引领,强化对生态环境“末端治理”的监管及投入。坚持生态惠民、利民和为民,将生态安全理念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统一。自然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之本、发展之源。历史已经证明,生态安全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加快建设生态安全体系至关重要。要从为人民生命健康负责、夯实国家安全基石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用生态文明眼光看现代化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鲜明特征。深刻把握这一思想内涵,可从科学性、指导性和实践性三个维度入手,推动现代化建设的生态转向,给自然生态环境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生态问题就是人类的生存问题。工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间的关系日益异化。要走出工业文明的异化困境,摆正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重在构建新发展理念。总体上看,当前世界各国对生态资源的过度使用已使得地球生态承载力不堪重负。无数事实也表明: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人在“透支”生态环境时,所获得的“利”不仅是极其有限的,而且也是不可持续的。尤其是当前生态环境问题所累积的生态赤字,突破了自然的生态阈值,直接危及人类世界的永续发展。[9]在此情形下,建设生态文明,将生态元素纳入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既顺应了人民对健康生活的新期待,也是保护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以宽广的全球视野、强烈的使命担当,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系统、深入的科学阐述,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开辟了新境界。可见,追求“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战略抉择和理性自觉。其逻辑主线是:“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转变思维从生产力发展维度把生态环境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力来抓,让良好生态环境既成为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也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已引起部分国家对其生态福利受损的担忧,这从客观上使得“生态掠夺论”“生态殖民论”“环境破坏论”等污蔑中国的论调甚嚣尘上。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所需,更是向世界展现“美丽中国”的内在需要。长久以来,西方睥睨天下,将现代化等同于西方化,根源就在于西方先进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打破西方话语霸权,就要破除对西方发展模式的盲目推崇,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现代化发展新格局,更好地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所具有的超越性价值。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制度化重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加快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塑中国对世界的想象。基于此,正处于“强起来”关键期的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战略诉求之一就是以绿色发展优化现代化生产力布局,让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展现“美丽中国”、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支撑点、着力点。把握好这一点,有助更好地理解中国共产党追求“绿色发展”现代化所蕴含的战略旨归及理性自觉。
进入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离不开正确发展观、价值观的指引,更离不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完整、缺乏约束力的话,就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10]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一个发展问题,更是一个体制问题、法律问题。而“制度是否系统和完整,是否具有先进性,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生态文明水平的高低”。[11]在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下,构建符合生态文明的现代化制度,实现“美丽中国”这一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把握这一原则,就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和红线,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切实推进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其中,“就制度的主体而言,关键在于让谁付出代价以及代价是什么、有多大。”[12]这是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破除“执行难”的制度伦理困境的重要前提。
现阶段,相比于宏观层面的制度体系建构,我们对生态环境末端治理的监管、投入仍不足。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末端治理环节的法制监管,旨在抓严抓实“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扩大震慑效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对自然的功利心增强,更倾向于让自然万物臣服于人类的利益及欲望。甚至可以说,为了攫取经济利益,人们宁愿“存人欲”而“灭天理”,也不愿放慢经济发展的脚步。要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是重中之重。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倘若不真抓、不严管,只会让制度沦为“没有牙齿的老虎”,并客观上促使人去突破道德底线、触碰法律红线。从深层次看,强化制度执行,除了事后严惩的震慑,还需要前移执法关口,建立制度执行的事前监督机制。唯有如此,才能把制度权威性牢固树立起来,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切实把我国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现代化治理效能。针对制度执行中的薄弱环节,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不断织密织牢制度之网。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在制度化、法治化、市场化轨道上行稳致远。在制度执行中要重视义利平衡,发挥制度激励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他律和自律的辩证统一。
进入现代社会,从城市到城市群不仅是人群聚居的演进方向,更是现代化生产力空间布局的主要载体。相比于农耕时代,虽然现代社会使得人们日渐在生活上远离自然,但在生产上不断深入自然。现实生活中,人对大自然的情感剥离,无形中既固化了“天人二分”思维,也强化了“人类中心主义”,以至于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简化为赤裸裸的利益索取关系。人因自然而生,不论从物质亦或精神层面看,人都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赞天地之化育”是人应该承担的道德责任。摆正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是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然而,受制于西方“天人二分”思维模式的束缚,人们在对待大自然时往往缺乏应有的善意,常常因无知与傲慢而陷入贪婪的欲望中,过度开发自然、攫取自然资源。与此同时,这种自负的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还伴随着西方国家工业文明席卷全球走向世界,让人常在“去道德化”的立场上,带着科学主义的傲慢去开发、征服和破坏自然。日益严峻的生态危机表明:在“天人二分”思维主导下,人类失去对自然的道德关怀,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只会越来越严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跳出“天人二分”的思维窠臼,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是其一,但更为关键的是对西方现代化模式的制度性超越。
发挥科学技术的正效应,坚守科技伦理的底线。事实证明,失去对自然的敬畏之心,科学技术的进步并不一定保证人类会更加幸福。让科技向善,让人敬畏自然,善待生命,始终是我们应该坚守的道德底线。现阶段,中国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渐成主流。对此,201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就明确要求:“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1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对“我国城市化道路怎么走”作出系统性阐释并明确提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旨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14]把生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是未来中国完善城市化战略,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构建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城镇化是通往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摆正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就要在现代化、城镇化进程中承担起对自然的伦理敬意,制度性修复工业化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将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融入市群规划建设之中,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群建设,让绿色发展的理念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环节、各领域。让中国经济发展获得更高效、更大规模的集聚效应。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鲜明政治指向性。总体上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系列创新性阐释,既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指明前进方向,更为新时代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找到新的立足点和发力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让人们树立“赞天地之化育”的道德意识离不开利益激励。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领绿色发展,关键是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转化,超越人的理性的自利性。厚植、保护和发展生态生产力,就要将资本导入制度轨道,发挥资本撬动绿色产业发展的杠杆效能,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更确切地说,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二者绝非对立。实现绿色发展,让生态文明福祉惠及子孙,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动摇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15]在新形势下,“美丽中国”建设正在稳步推进,要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一是推动生态资源向生态经济转化。在绿色发展视域下,生态环境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客体存在,而是一种经济价值要素,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关键在于要打通“两山”转化的市场与技术通道,推动生态资源资产化,依托市场及政策合力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二是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产品本质上是一种公共产品,必然存在着“供给-消费”之间的张力与统一。保障优质生态产品持续供给,将更多的依靠政府积极作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其关键是:要强化制度约束作用,从源头涵养生态环境容量,依靠绿色发展为生态修复创造更多空间,全流程、全地域降低自然生态环境负荷。要强化问题导向,重点提升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能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坚持标本兼治与惩防并重,推动政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坚持走高质量对接发展之路。既坚持绿色发展,还要放眼世界,积极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从现阶段看,要依托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绿色治理区域合作,推动我国绿色技术及标准“走出去”。将更多绿色、生态元素注入其中,深化“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战略对接,从厚植沿线生态福祉中拓展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世界的生态边界。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共享空间,释放“一带一路”绿色发展潜力,开创一条共商共建共享的高质量对接发展之路,为继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新的强劲动力。
聚焦当下,人民从过去“盼温饱”到如今“盼生态”,把生态环境建设好,既需要加强宏观层面的体系建构,也离不开中微观多元力量参与,合力共推生态文明建设更上一层楼。作为一种生态公共产品,要有效实现供需平衡,不能单纯依靠政府、市场或社会力量去解决。也就是说,生态环境保护的伦理指向不仅指向自然,也指向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关系。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要坚持市场导向,激发市场活力,发挥市场机制促进生态资源分配,尤其要利用好市场机制倒逼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当前,建立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自然界是一个完整、有机的生态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提高系统思维、辩证思维运筹能力,运用系统方法解决生态环境难题。谋全局者方能谋一域。深化生态环境治理,要坚持从全局看问题,立足长远谋划,推进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在此过程中,政府要做好科学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强绿色技术攻关,扶持新兴绿色产业发展,抢占未来绿色经济竞争的制高点。更为关键的是:要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引领绿色经济发展,让中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二是更加依靠市场化、法治化力量。多元共治是手段而非目的。实现生态文明旨在实现人类的自我超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生态理性、经济理性统一于制度理性之中。为此,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不断拓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框架,还要不断完善基础性制度激发市场活力,将自然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依靠制度创新提升治理能力,把经济活动、人的行为限制在自然生态阀值内,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能够协同共进、相得益彰。
三是重点推进城市公共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在现代社会中,相比于农村地区,城市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更为严峻深刻。某种程度上讲,这也是“生态城市”概念从兴起走向实践的重要根源。因此,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聚焦城市生态环境治理,重点推进城市群生态修复,探索出一条更低碳、更智能、更低成本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要控制城市空间开发强度与速度,加大城市生态空间保护与修复,保障城市群生态安全格局。以此为基础提升城市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人、生态环境与城市经济的良性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方向进一步明确,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强音。因此,在顶层设计既定情况下,如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蓝图落地,又是一个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总体上看,既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更要突出精准治污、源头防控,培植“生态共生”价值观,构建行之有效的自然生态资源价值实现制度体系。2019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指出:“生态治理,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们既要有只争朝夕的精神,更要有持之以恒的坚守。”[16]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应进一步深化从生产、供给和需求等维度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创新性地将“生态共生”理念融入现代化建设全过程,让新时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措施更加成熟、高效。
一是强化末端治理监管。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只偏重于宏观层面的体系建构,而忽视末端治理环节的监管。加强过程管控,深化末端治理,旨在让末端治理体系更高效、更有温度,及时回应民众的所需、所急、所盼,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效率和水平。在此过程中,要建立正向责任激励机制,避免因权责配置不当而导致“九龙治水”困境。鉴于此,要不断优化责权利配置,制度性激励基层干部想作为、敢作为。
二是培植健康生活理念。进入新时代,“富起来”成为一种新常态,人们追求健康长寿意识也日渐增强。满足人民群众这一新期待,要将理念塑造与生态产品供给融合统一,从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中促进和支持产业化发展。进一步说,要引导人民树立绿色生态健康的新消费理念,并将这一意识转化为绿色消费动力,支撑当前我国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转型升级。由此可见,提高人们健康水平和生存质量,“软支撑”与“硬支撑”同为重要。
三是加速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当今世界,发展绿色经济已成为一种全球共识与追求。在此情形下,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将绿色、生态、经济等元素创造性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会形态的理性选择。实现这一点,要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要求,合理布局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着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看得见的生态成效取信于民,奋力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一旦人类实践活动突破了大自然的生态阀值,势必会打破自然生态系统平衡,遭受自然界对人类的“生态报复”。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再思考,解决人与自然日趋紧张的生态矛盾,不能脱离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单纯地探讨人和自然的生态关系。实现自然之解放和人之解放,必须把人与自然置于生命共同体的视阈下,对人类存在的本质进行实践性反思。[17]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人类就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不能肆意去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合理地调节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持续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18]因此,推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高度重视自然生态系统安全,合理发挥人的本质力量修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