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培进
(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安徽铜陵 244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对农产品各个环节进行信息记录,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管理,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采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能够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性事件的第一时间,找到相关责任人,可以有效避免销售方、中间商、食品加工方及农产品生产方之间相互推卸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降低食品安全事故的不良影响。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较晚,处于初步建立阶段,体系不完善,模式不成熟,未得到全行业的普遍认可和执行。在初步实践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推广实施。
任何体系的建立都需要相应的政策、制度作为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样如此。我国政府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十分重视,近几年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农产品标识问题、农产品质量追溯问题、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问题都提出了指导意见,为农产品追溯信息互联共享提供了政策支持,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时间过程。目前来看,因为制度的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导致追溯体系建立后依然对农产品追溯主体缺乏实际约束力,这对追溯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非常不利的。而制度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是追溯体系建设需要首要解决的问题[1]。
农产品来源主要是农民,虽然我国现代化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但是当前还是以小规模散户生产种植户为主,受其文化水平、综合素质的限制,对于新事物的认知程度和接受程度较差,无形中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难度。追溯体系要求对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增加了参与主体的成本和工作量,隐形利益受到损害,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市场缺乏明确的制度和规范,没有强制要求各环节主体必须参与追溯的情况下,各利益主体对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差[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要求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整个过程中的生产加工信息进行录入,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做到真实完整地记录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实现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目标。但从该体系的实践中发现,农产品的源头主要以文化程度低,质量安全意识较差的农户群体为主,造成源头信息数据的记录质量达不到要求。同时信息记录的内容主要依赖生产主体的自觉性,尤其是对于一些关键性的信息登记,如农产品是否使用违禁药物、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是否达到要求等,这些信息关系到农产品生产主体的切身利益,难以保证不存在虚假记录的情况[3]。
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农产品携带的信息标签,输入农产品追溯码就能完整地显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信息。追溯体系的建立主要是为了得到消费者的认可,获得消费者的信任。然而,大部分消费者对农产品信息标签的作用不了解,对农产品录入的信息真实性也持怀疑态度,这种不信任主要企业制假造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缺乏消费者认可,所记录的信息也变得毫无价值。
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想要取得成果,必须解决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只有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才能使追溯体系建设和发展有法可依。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有关法律规定,统一追溯的标准,明确追溯主体,并强制要求各主体对农产品的质量信息进行完整记录,并为其记录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只要明确义务和责任,才能提高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管理工作。②追溯体系要有针对性,尤其是一些特殊的农产品,如蔬菜产品、奶制品、肉类食品、酒类产品等,蔬菜产品必须要求提供农药使用情况,药物残留检测证明;奶制品必须登记是否含有抗生素和添加剂等相关信息;肉类食品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和饲料喂养情况说明;酒类产品必须对生产原配料进行真实录入,禁止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酒,还必须提供塑化剂和甲醛含量信息表。③针对质量追溯信息的真实性,政府要进行严格地审查,明确负责审查的部门,制定相应的惩处措施,对参与主体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将其纳入失信管理系统,起到警示的作用,提高追溯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现有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完善,明确追溯体系的基本要求,规范信息采集标准、数据上传格式,标签编码规则等,实现追溯标准全国统一,逐渐发展为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系统[4]。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基层监管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县乡两级监管人员的培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既有监管也有检测,涉及种植养殖不同行业领域,同时还应用现代化网络技术进行智慧监管,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当前县乡两级监管检测人员基本是从事农技推广岗位转岗从事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不专业、不规范比较普遍。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大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才的培养力度。①为乡镇级监管部门培养和配备优秀的检测技术人才,完善基层质量安全检测队伍。②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名专业农技服务人员,为村民农业生产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工作业务素质,提升其农产品溯源监管的工作效率,对于监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对症施策,保证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中,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必须积极主动参与,才能保证整个体系的完整性,实现质量追溯效果。我国现代化农业已经逐步向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迅猛,可以从这些先进生产主体入手,加强对这些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训,提高其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认知。政府应该发挥自身职能,引导农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进行合作,不断壮大农业生产主体规模和地位,便于日后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选择实力较强、诚信度较高、有“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作为试点,开展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积累经验,一旦试点成功,逐步由大企业向小农户层层推进。此外,还可以加强市场监管,要求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必须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依靠市场的力量,强制生产主体必须参与追溯体系的建设。不仅能够实现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监控,还能加强生产主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5]。
政府在建设农产品追溯平台时,要加强对平台溯源农产品的严格检查,开展不定时抽检工作,并借助新媒体直播平台将抽检过程和抽检结果透明化,提高政府公信力,也增加消费者对追溯平台信息的认可度。还可以将参与农产品追溯的企业和产品进行公示,鼓励人们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发现虚假信息可以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给予物质奖励,实现全民共治。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消费者对产品追溯标签的认识,提高社会认可度。通过加强市场准入审核,加大政府监管力度,鼓励全社会进行监督,才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健康运行,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初期,需要引进国外先进的追溯管理技术,结合我国国情,深入研究适合我国的技术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基础设备、科研资金、研发人才都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即使完成了对追溯体系的初建,后期的维护和实施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才能保证追溯体系的正常运行。此外,还需要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户和企业能够看到追溯体系管理的市场前景和必要性,引导其主动参与到追溯体系的建设中,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普及。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追溯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寻求解决对策,从而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和预防食品安全性事件的发生,相信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应用越来越成熟,农产品的质量会有所提升,为我国农产品贸易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从而改善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