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秀晴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全媒体中心 江苏宿迁 223800)
今年二月底三月初,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一个帮忙栏目,连续多日,报道了《老人摔路边 扶起难服气》的社会新闻,讲的是一位老人骑电动车逆行,不小心摔倒在了马路上,两位中学生见状将其扶起,并打电话喊自己的家长过来帮忙,随后赶到的家长出于好心,将老人第一时间送医,并垫付了5000元医药费;谁知,这位老人随后反咬一口,坚称两个孩子有责任,并且一直不肯退还孩子家长垫付的5000元。
一石击起千层浪,这条新闻迅速被各类媒体转发、推送,各类公众号、自媒体更是蜂拥而上,迅速蹭热点“吸流”。一时间,关于“摔倒老人扶不扶”这个话题再次被热炒,我看了网上的评论,网民几乎一边倒,众口一词“不能扶”,偶尔有人说“还是应该扶”,也会被立即回怼:“你家有矿,你扶。”
就在老人及其家人拒不退钱、这事还在网上热炒时,3月2日,四川攀枝花西区的一人行地下通道处,一名老人头朝下摔倒在楼梯上,一直挣扎想要爬起都未如愿,看着非常可怜。周围有纷纷路过的行人,也有停下来围观的人,但一直没有人上前搀扶。尽管后来网上出现反转的声音,说当时有人报警了,警察也很快赶来将老人扶起,但至少从拍摄者发布的20秒左右的视频里,我们看到了那么多从老人身边漠然走过的人,看到了最终将老人扶起的是警察,如果这事发生在野外,在警察无法及时赶到的现场,谁会将老人扶起?
看似偶然的两件事,一件发生在河南,一件发生在四川,这其中却有着必然的联系。比如网友“呆懵”就说:“前天刚在抖音上刷到一个老太太讹诈两个小孩,不敢扶”。网友“失落”也说:“有人看过河南那个视频没有?扶起来说你推的,你就知道为啥没人扶了”。
这些年,关于“摔倒老人不敢扶”的案例远非四川这一起,在网上随便一搜,出来的标题一大把,就在最近,“七彩云南”还发了一篇“云南一老人摔倒路边路人不敢扶 网友:不扶是人性”的报道;而因“不敢扶”造成的恶性后果也屡见不鲜,2018年,河南驻马店一女子过马路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在地,事发后,被撞倒女子横躺在马路上一动不动,期间多辆汽车和多名行人路过,无一辆车停车查看,也无一人上前施救,一分钟后,该女子遭到另一辆汽车二次碾压。
中华民族乐善好施,见义勇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的儒家思想一直是我们推崇的,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摔倒的老人不能扶”几乎成了大家的主流价值观,我们在感慨、悲愤世态炎凉、路人冷漠的同时,我们在反思“为什么这么冷漠”的同时,却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媒体报道的失责、失范、甚至是推波助澜!
时间回到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2006年11月,老人徐寿兰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被撞倒摔成骨折,徐寿兰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彭宇则予以否认。最后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事后,彭宇表示在2006年11月发生的意外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
遗憾的是,当年一些媒体一边倒地将彭宇“人设”为被冤枉的“好人”,借用一篇评论文章的说法,当年一些媒体“罔顾派出所的笔录,以及彭宇此前对发生碰撞的默认等在案证据,就预设他就是一个见义勇为的路人,如果这些报道,不是刻意而为,那要么是缺乏法律常识,要么是缺乏客观调查的意识”。因此也有人评论说,媒体在这一事件中发挥的作用或者说造成的影响,远大于判决本身,因为几乎就是从彭宇案开始,“摔倒的老人扶不扶”开始成了一个中国式话题,此后,“某某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的报道屡屡见诸报端、网端,直至今天,“摔倒的老人不能扶”几乎成为一种主流价值观。
为什么媒体热衷于报道“某某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的新闻呢?真的是因为“缺乏法律常识”和“缺乏客观调查的意识”吗?显然不全是,在媒体普遍追求“流量为王、用户至上”的理念下,背后的流量和点击量或许才是真正的祸根,毕竟“好人蒙冤”的剧情要比“撞人该赔”的现实更加能够撬开读者的眼睛,撩动他们互动的欲望。
新闻媒体是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是党、政府和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任何时候都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早在1994年,江泽民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就提出了“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宣传理念,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是“……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今天,在手机和网络已基本普及的融媒体时代,任何一条信息都有可能带来裂变式的传播效果和社会舆论,新闻媒体更应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追求传播效果、经济效益的同时,牢牢把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诚然,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不完美,纵观历史,无论哪个时代,哪个国家,都会有“坏人”,都会有一些思想不那么高尚的人,摔倒被扶起,却反咬一口讹一把的事情可能确实存在,但我们要看到主流,我们要相信绝大部分人民的正义和善良,而不是为了吸睛和引流,不负责任地去放大和炒作这些极个别的丑陋行为和现象,遇到这类小概率的事件,不报道,不炒作,也许比报道、炒作会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毕竟人类是有记忆的,我们善于从别人的惨痛教训中吸取有利于自己的经验,既然做好事会被讹,既然家里没有矿,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见了,躲着走,不行吗?
最近这几年,不仅是“摔倒的老人扶不扶”成了一个社会问题,公交车上要不要给老人让座也开始炒起来了,我们更多地看到了“公交车上,老人要求年轻人让座,年轻人不让反被骂”的相关报道,我们更多地听到了“年轻人也累,让是情份,不让是本份”“老人变坏了”“人老了不可怕,可怕的是倚老卖老”等论调。我很奇怪,尊老爱幼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吗?从什么时候开始,主动给“老弱病残幼”让个座也变地这么艰难了?“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给别人让座更是家常便饭,难道雷锋不累吗?以前乡下人看到门口路过的行商走客,都会邀进家里坐坐喝口水,到了科技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何以沦落至此?这背后,与媒体的炒作和对个别极端案例的无限放大,甚至断章取义式的报道,是有关系的!试想,当尊老敬老不再是一种美德,当年轻人理直气壮地不给老年人让座,这社会将会变得多么可怕?
老吾老及人之老,幼吾幼及人之幼。我们每个人都会老去,我们不老,我们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也会先我们老去,如果有一天,遇到危难或在街头摔倒挣扎的是他们,却无人出手相助,你会心痛吗?当有一天,伸手扶一把、给老人让个座,都需要国家立法来保障时,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时代的悲哀?所以,掌握着话语权的媒体,一定要好好掂量掂量自己手中的纸和笔,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勇敢地扛起肩上的那份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