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 剑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2019年12月6日,国家教育部、中组部、中宣部、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和文旅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明了目标、路径和方向。师德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的第一标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司法警官类院校必须针对其教职工警察和教师的身份特点,才能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将《意见》精神真正的落到实处。
司法警官类院校被誉为“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培养的摇篮”,承担着为监狱、戒毒等司法行政基层单位、公安系统基层监所培育后备警察人才的任务,其毕业生未来工作大多是对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管理和改造。由于其特殊的工作性,导致其作息时间和其他职业有着显著区别,多为上几天班,再休几天假,上班期间无法与外界联系,工作地点也远离市区,在完全封闭的环境内完成[1],这就要求他们要具备比一般人更强的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同时还要有舍小家顾大家、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法警官类院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队伍的“四化”建设进程,关系到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乃至国家的长治久安,这就同时对司法警官类院校教师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以人民警察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为根本遵循,才能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和引领作用,引导学生见贤思齐,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改进日常行为作风。
一直以来,司法警官类院校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总体情况良好,教师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能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在教学、科研和职称竞争压力下,少数教师重心放在了搞项目、发论文,对于政治理论学习有所放松;有的教师主观上认为是思政教育主要是思政专业课教师或辅导员的事情,自身只要认真备课,做好课堂教学即可,对于学生的思想状况关心不足,出现重教书而轻育人的现象;有些行政和教辅人员认为自身不承担教学任务,使得建设与己无关;个别教师警察意识相对淡薄,日常没有严格落实警容风纪要求,出现警便服混穿等问题。
司法警官类院校的教师来源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从司法行政系统、公安系统选调,主要为老教师,具备一线工作经历,政治素质过硬、党性强,对警察和教师身份的认同程度较高;二是从其他高校、机关事业单位调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政治素养,对于警察和教师身份有一定的认同;三是面相社会公开招聘,学历学位层次普遍较高,年轻有活力。总体来说,第二类和第三类教师,学缘结构以普通高校为主,虽然思想上认同司法警官类院校的教育特色,但对于司法警官类院校“政治建校”的首要办学原则理解的不够深入,对于人民警察和人民教师的双重身份认识还不够到位,警察意识还不够强, 尤其是对于警务化管理和纪律作风要求还不够适应,形似而神不似,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
与大多数普通高校一样,司法警官类院校对于师德建设工作成效的检验很难做到量化,有时重形式轻内容,主要还是通过是否出现师德师范行为、是否落实“一票否决”等内容,简单以“合格”或者“不合格”来进行定性评价,对于结合教师的教学进展和具体教学成果对教师展开师德建设的有效考评做的还不细致,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师德的考核难以量化,导致在评先评优中,“对于师德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的一些师德建设措施很难得到落实。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全、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等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司法警官类院校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主动对标新时代警察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新要求,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3]。
结合司法警官类院校实际,把师德建设同教师工作实际联系起来,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标要求联系起来,同政法队伍“四化”建设要求联系起来,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师德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教师对双重身份的认可程度。
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加强对《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等的学习领会,结合实际开展交流研讨,帮助教师进一步增强法纪法规意识,规范从教行为。结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使教职工不断增强接受师德教育的自觉性,切实提升职业素养。加强警示教育,以高校出现的教师失德案例和政法队伍反面教材为内容,让广大教职员工受警醒,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大力开展师德典型宣传,通过网络、校报、宣传橱窗等媒体和师德建设摄影、征文、演讲、论文评选等系列活动,深入挖掘身边人、身边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师德模范示范引领作用。
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双带头人”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果,使党员教师真正成为党建、业务起头并进的“双带头人”,引领广大教师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勇于担当、积极奉献[4]。将师德日常教育融入到“三会一课”等日常组织生活中,不断提升师德教育的广度、深度、力度。
结合院校实际,积极开展高校师德建设研究,探索将师德考核由定性考核转化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全面考核,增加评价结果的区分度。建立起教师自评、学生评议、教师互评、二级单位初审、学校审核的师德考评机制[6],由教师对于自身师德、警容风纪制度执行情况、存在不足等开展自查;由学生对教师践行师德情况进行评议,教师之间开展民主评议,科学设定评议指标,将评议结果折算为一定分数纳入师德量化考核分数;由院校二级单位开展初审,并将教师的师德、警容风纪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学术不端问题、对于在听课或教学督导检查发现或学生反映的教师语言行为不规范、态度不端正、授课不认真、随意调停课等记录在案的问题情况,扣除一定分数,形成教师个人师德考核成绩,最后报院校审核。此外,还要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进一步运用,对于师德量化考核分数较高的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的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一票否决”。
加强师德建设,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司法警官类院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政治建校、以生为本、实事求是等原则,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同时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引导广大教师做一个“四有”好老师和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