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客观性:从黑格尔的客观精神到马克思的市民社会*

2021-11-27 22:09
教学与研究 2021年11期
关键词:客观性黑格尔市民

张 娜

对于思想的主观性与事物的客观性是人们熟悉并且比较容易掌握的领域,但是思想难能可贵之处却恰恰在于其客观性。伽达默尔认为,事物本身存在的可供人们使用并支配的东西实际上有一种自身的存在,这使它能够抵制人们用不适当的方式去使用它。或者说,它规定了一种适合于它的特定行为,人们必须适用这种给定性,甚至人们必须“放弃一切有关我们的思想甚至强迫我们撇开任何关于人的考虑,从而保持它自身的重要性。”(1)就人们充分地使用了自身理性来思考事物来说,康德达到了顶峰;而就人们充分尊重事物本身的给定性来思考事物来说,则是黑格尔在康德思想的顶峰处继续推进,达到了思想客观性的高峰。伽达默尔的评价是:“在古典哲学思想家中,这种客观性的魁首当推黑格尔。他精确地讨论了物的活动,并且用以下事实体现了真正的哲学思考,即物在自身中活动,它并非仅仅是人自己的概念的自由游戏。”(2)[德]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夏镇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第72、72页。对于思想客观性,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3)[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20页。客观思想必定指派自己深入于作为事物实体性的内容,而这内容就是合理的现实。(4)吴晓明:《黑格尔的哲学遗产》,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298页。

一、思想的客观性

思想的客观性,首先意味着人对于物所具有的优越性的让渡。在拥有思想的维度上,人与事物是平等关系,不仅仅人具有思想,物也具有思想。因而,当人要把握事物之时,物的思想就优于人的思想。黑格尔在对近代自然哲学的批判中表达了事物具有思想的观点。近代自然法有三个基本的教条:“第一,它是普遍的和永恒的。第二,它是一个‘更高’的法,它相对于政治权威所颁发的法律具有一种超越性。第三,它是通过理性来发现的。”(5)J.W.Harris,Legal Philosophies,Butterworth & Co.,1980,p.7.与古典自然法相比,二者在正反两个方面密切相关:在继承性上,近代自然法坚持对神圣性、普遍性和永恒性的维护,作为神圣性、普遍性和永恒性化身的自然法,在所有社会权威面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在批判性上,近代自然法实际上重新界定了古典自然法中“自然”的含义,用人的自然本性——理性替代自然之物成为至高无上的准则。古典自然法坚持真正的法律乃是与自然相吻合、适用于所有人的稳定恒久的规则,而近代自然法实际上坚持的是真正的法律乃是与人的理性相吻合的、适用于所有人的稳定恒久的规则。近代自然法普遍预设了人的理性能力,这种能力不仅是人的自然禀赋,而且正是通过这种自然禀赋,社会和道德的法才得以被发现。在黑格尔看来,近代自然法的两个传统——经验主义传统的自然法与形式主义传统的自然法——都不具有说服力。作为经验主义传统的自然法,由于从具体的经验出发,因而始终无法实现其所坚持并追求的法的普遍性与绝对性;而作为形式主义传统的自然法则,则虽然以概念的方式到达了普遍性,但却因其内容的空洞而将这种到达沦为形式。因此,近代自然法在理性前提下想要维护的普遍性与绝对性终未成功。黑格尔为了找到自然法真正的出发点,而非取消或排除自然法,重新定义了自然法,特别是自然。

“上帝有两种启示,一为自然,一为精神”,(6)这是黑格尔给予自然的位置。作为上帝存在的形式,不仅精神被上帝充满,自然也一样。上帝的实在性在于上帝不仅在自身精神之中,而且在外在的他方,比如庙宇。这里的上帝实际上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也就是说绝对精神同时具有自然和精神两种形式;并且绝对精神的实在性不仅在其内在精神,而且在其存在的他方,自然就是这个他方。精神与自然都承载着绝对精神,并共同构建了绝对精神的本质性与实体性。就精神来说,“精神在自然内发现它自己的本质,即自然中的概念,发现它在自然中的复本,这是自然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因此研究自然就是精神在自然内的解放,因为就精神自身不是与他物相关,而是与它自身相关来说,它是在自然内生成的。”(7)就自然来说,“这也同样是自然的解放。自然自在地就是理性,但是只有通过精神,理性才会作为理性,经过自然而达到实存。”(8)自然的本质就是普遍的东西,是绝对精神。当人们具有真正的思想,或者说思想的真理的时候,人们不仅在自己的思想之中,而且进入到自然的内在本质之中。“当我们具有思想时,我们就深入到自然的这种内在本质里,同时也就是处在我们自身。如果说真理在主观意义上是观念和对象的一致,那么在客观意义上真实的东西则意味着客体、事物同其自身的一致,意味着客体和事物的实在性符合于它们的概念。”(9)[德]黑格尔:《自然哲学》,梁志学等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8、18-19、19、19页。尽管黑格尔的自然仍然是其绝对精神外化的形式,但作为外化的绝对精神,自然第一拥有绝对精神的本质,第二拥有与绝对精神对等的独立性。如果说哲学作为科学就是贯通于万事万物之中的绝对的话,那么传统哲学中的本原就是这个绝对中永恒不变的东西,而传统哲学中这个本原的整体就称之为自然。自然是哲学作为科学的永恒不变的东西,自然在哲学中具有根基性、本原性的地位。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谈到了思想对客观性的三种态度:形而上学的、经验主义的和批判哲学的、直接知识或直观知识的。第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态度,它没有认识到思想自身包含着矛盾与对立,认为只要依靠反思就可以认识真理,也就是说使得客体的真实性质呈现在意识面前。黑格尔指的是康德以前的形而上学(旧形而上学),认为思维的规定就是事物的基本规定。第二种态度之一是经验主义的,它用具体的内容来补救知性的抽象理论,通过经验,用外在和内心的经验去替代纯用思想本身去把握真理。第二种态度之二是批判哲学,它也把经验当作知识的唯一基础,不过不将基于经验的知识当作真理,而只将基于经验的知识当作现象的知识。人们只能把握现象世界的真理,物自体不能被认识。第三种态度是雅可比哲学的直观知识,他认为客观性的真理只能通过直观知识加以获得,而不能诉诸于概念。因为概念本身是具体的统一,是有条件的,因而见诸于概念之上的思维和理解也是有限的,以至于不能到达绝对的真理。在此基础上,黑格尔指出,“思想的真正客观性应该是:思想不仅是我们的思想,同时又是事物的自身(an sich),或对象性的东西的本质。”(10)客观性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外在事物的意义,区别于自我主观臆想的东西;二是由康德确认的普遍性与必然性的东西,区别于属于人们感觉的偶然、特殊的东西;三是思想所把握的事物自身,区别于人的思想本身。(11)[德]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20、120页。在第三种意义上,事物不仅具有其精神与思维,而且事物的思维和思想构成哲学的本质性根基。因而,人的思维,唯有当抓住自然之事物时,方才获得其本质。这同时也意味着,思想的发展也是在事物自身的发展中获得其真理性的内涵。唯有在这种过程中,以及在对事物精神的把握中,才能获得思维的真正的客观性。

二、客观精神的客观性

黑格尔不仅指出了精神的客观性,而且直接指出了客观精神的存在。“我们的思想”,在黑格尔看来包括: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它们将是我们与事物思想的契合。主观精神是我们的思想与作为物的我们的契合,客观精神是我们与作为物的社会的契合,绝对精神是我们与作为物的世界之契合。我们的思想要想具有客观性,不仅是与自然事物本质的吻合,更是与人文世界的吻合。如果说与自然事物的本质相吻合,还是有一定的显现的标尺的话,那么与上述人文事物的吻合,则不具有一种显现的标尺,因而更具有挑战性。不论是人、社会、还是整个世界,首先是作为事物的存在,具有其自身的性质与发展。所有这些事物的领会都是哲学的领域,而其中最为突出的领域,黑格尔称之为“客观精神”领域。

所谓“客观精神”,介于“主观精神”与“绝对精神”之间,是具有自由意志精神的人的存在及其活动,其包含的本质性事物的根源就是人的存在及其活动。具体说来,人有三种存在的活动方式:借助于外物实现自身的方式、借助于内心实现自身的方式、以及同时借助于外物与内心实现自身的方式。这一领域被黑格尔称为法哲学的领域。三种存在方式,正是抽象法、道德法、以及伦理法的领域。

客观精神作为精神的一种,自然也符合黑格尔对于精神思想客观性的要求。因此客观精神的领域也包含了上述两个层面。首先,关于法哲学的理解是对来自于现实社会中的抽象法、道德法、伦理法的自身特质的把握;而后,关于法哲学的思想发展的理解是对现实社会中抽象法、道德法、伦理法的自身运动发展的把握。而在这三者中,伦理法作为前两者的完成以及最后的真理存在,是客观精神的真理所在,实现了客观精神最后的真理。也正是这一部分体现了黑格尔思想的客观性的最精彩的部分,它恰当地找到了关于社会思想的实体性内容:家庭、市民社会、国家。

家庭是黑格尔客观思想体系中自然或直接阶段的伦理,其最基本的属性是以爱为基本规定、以统一性为基本要求。“作为精神的直接实体性的家庭,以爱为其规定,而爱是精神对自身统一的感觉。”(12)在爱的规定性中个人放弃独立,在他人中寻找自身。统一性的要求是指在家庭中天然地反对外在性和退出统一体的要求,家庭成员从来都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一个不可替代的成员。在家庭中既没有个人,也没有个人权利,只有家庭成员作为家庭统一体的权利。具体来说,家庭通过三个环节达到完成:婚姻、家庭财产、子女教育。婚姻构成家庭,夫妻之爱是家庭的实体性存在;财产是家庭作为人格在所有物上的外在实在性,是夫妻之爱的外在形式;子女则是家庭爱的客观性,夫妻之爱的内在精神。对子女的教育一方面是要其意识到家庭的统一体,另一方面又要培养其自由人格,最后在子女作为独立人格各自组建新的家庭中原生家庭解体。纵观家庭的基本属性和完成过程,它具有两个特征,即利他性与有限性。在家庭中产生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矛盾,在其内在对独立的排斥以及在他人对自己的肯定中,展现的是一种“被否定了的、而我却仍应作为肯定的东西而具有的这一严格的自我意识”,(13)家庭成员完全是出于为他人的意志而行为。但是这种利他主义仅限于家庭成员之中,一旦超出这个统一体,利他性就不复存在。因为当人们走出家庭时,就进入了伦理领域实体化的第二个环节市民社会,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领域。

市民社会是黑格尔客观思想体系中分裂或现象中的伦理阶段,包含三个基本原则:自我目的原则、他人中介原则、国家定向原则。所谓自我目的原则,指的是市民社会始终以自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个人目的的达成是整个市民社会的基本前提,原子式的个人成为市民社会中人的基本属性。“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14)所谓他人中介原则指的是每个人目的的完成都需要通过他人作为中介得以达成,个人无法自行完成自我目的,普遍而利己的联系是市民社会中社会关系的基本属性。“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特殊目的通过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1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第175、175、197、197页。所谓国家定向原则指的是市民社会作为有缺陷的真理的存在,必须要进展到更高的真理的阶段也就是国家,否定与扬弃的氛围是市民社会中社会价值的基本属性。具体来说,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通过三个环节完成:需要的体系、司法、警察和同业公会。在市民社会中,需要的体系是核心,司法的环节对个人的需要给与正面的保护,警察和同业公会对个人需要的不能满足的偶然性提供预防。这个作为分裂的、有缺陷的领域积极地要求进展到下一个领域国家。

国家是黑格尔客观思想体系中统一或完成的伦理,也就是最高的伦理理念,是自由意志在现实社会的最高完成。“在国家中,遍布人世的合理性才第一次成为显明的了。在家庭中,这种理性尚隐藏在感情与情感背后;在市民社会中,它是个体追求自身利益的工具。只有在国家领域,理性才意识到其自身。换言之,只有在国家中,人的行动才与他的意图合一——他知道自己想要的东西,并据之而行动。”(16)[以]阿维纳瑞:《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朱学平、王兴赛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第226页。黑格尔国家的基本属性是自身目的性,即国家作为一种完成的真理,不再以他物为目的,而是自身就是目的。它内在地是由政治国家、国家理念、绝对精神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存在。国家的具体形式指向国家的理念,而国家的理念根本地体现绝对精神这一最高的和最后的真理。作为三位一体的国家,其第二个属性是现实化的要求。由于具体国家充满了绝对精神,于是绝对精神以及国家的理念总是要求自我的实体化、现实化的展开。具体的政治国家总是因为包含和实现着国家精神以及最终的绝对精神而成为真理的存在,具体的是通过三个环节完成:国家制度(国家法)、国际法、世界历史。 国家制度环节是作为内部关系中的机体来说的个别国家,包含由王权、行政权、立法权构成的内部国家制度和对外主权两个环节。国际法是国家的理念从直接现实性推移到个别国家对其他国家的关系,即内在关系与诸多国家的关联。世界历史,是作为类的国家,是作为普遍理念的国家,即国家的完成。国家领域的基本特点是普遍的利他性,并且是在以家庭和市民社会中的等级为基础来实现的。

尽管黑格尔最终将这一领域归还到绝对理念的领域,这个实体性的伦理领域将现实的领域点亮。家庭、市民社会、国家是黑格尔“现实”的具体展开,是黑格尔法哲学自我展开的客观内容,抽象法、道德法的阐述,都是为了这一领域的凸显,现实的内涵以及社会现实的领域是黑格尔自由意志的最后归属。黑格尔对本质与实存统一的要求,在这一社会领域中彰显出特别的价值。

思想客观性的贯彻,在社会领域中,要求思想进入现实社会——家庭、市民社会、国家之中,在把握其基本特质及运动进程中获得客观性,而不是在关于社会的理论推演中获得关于社会的真理。一旦人们不能贯彻思想客观性的原则,就极容易陷入主观性的泥沼之中,以人们抽象思维中获得的理念和概念替换现实冒充真理。这不仅是严肃的理论思想史中容易出现的思想偏差,而且是处于具体历史时期当中的每个理论者容易误入的思想陷阱。在黑格尔之前,整个德国思想界都笼罩在主观思维的思想之下,而在21世纪的当下社会中,人们依旧深受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的困扰。因此,尽管时隔两个半世纪,黑格尔思想的客观性依旧是思想界需要时刻自我警醒的内容。

三、作为事物本身的市民社会

对于黑格尔思想的重要继承者马克思来说,黑格尔思想的客观性为马克思开启新世界观提供了最为根基性的思想资源;而对于德国观念论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来说,也正是马克思对其思想客观性的把握与传承,使得黑格尔思想再次焕发活力。

在主观思想的体系中,现实并不存在或者说不配存在。哲学作为对真理的把握,只对理念世界、超感性世界保持友好。现实的感性世界始终被视为缺陷的、堕落的领域,或被抛在一边,或总是等待着被超越。黑格尔在对思想客观性的追求中,将现实的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并将之确立。“黑格尔破天荒地把现实的、当前的世界提升为哲学的内容,从而把哲学与经验的一致看作哲学之真理性的外在试金石,并声称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17)吴晓明:《黑格尔的哲学遗产》,商务印书馆,2020年,第332页。只是被黑格尔确立的市民社会依旧保留了其缺陷和堕落的性质,仍然是需要被充满绝对精神的国家超越和克服。马克思继承黑格尔确立的社会现实领域,作为问题的开端与全部而展开研究,最终确立了社会现实在哲学中的根基性地位。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相比,马克思的现实社会不是理念的缺陷的、堕落的存在形式,而是一切意识、精神思想的真正发源地和根据所在。关于社会的思想,只有在真正进入现实社会之中,把握了其特性,使得现实社会自身向人们呈现时,方才是客观的、具有真理性的。

青年黑格尔派没能做到这一点,整个德意志意识形态都没能做到这一点。在那场被马克思戏称为“莱比锡宗教会议”中,空洞抽象、脱离现实的理念之争,嘈杂而无济于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青年黑格尔派的意识形态家们尽管满口讲的都是所谓‘震撼世界的’词句,却是最大的保守派。如果说,他们之中最年轻的人宣称只为反对‘词句’而斗争,那就确切地表达了他们的活动。不过他们忘记了:他们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既然他们仅仅反对这个世界的词句,那么他们就绝对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世界。”(18)只有现实的人,才是事情的真正开端;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开端正是人们为了满足自身的生产活动以及由此而结成的社会关系。对自身需要的满足包含了已有需要的满足和再次引发的新的需要的满足;人们在这个过程中结成的社会关系亦包含首先诞生于家庭中的社会关系——夫妻关系、母子父子关系,以及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广泛的生产交往关系。唯当人们的社会生活得到满足之后,意识方才登场。“只有现在,在我们已经考察了原初的历史的关系的四个因素、四个方面之后,我们才发现:人还具有‘意识’。”(19)

马克思对现实社会的研究是基于当时具体的社会现实展开的。马克思关于社会思想的客观性,首先在于马克思真正地走入到当时实际的现实社会——市民社会,揭示出内部分裂、以及分裂基础上矛盾对立的基本属性。

在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中,马克思切中要害地继承了黑格尔开辟的市民社会领域,并进一步指出在黑格尔那里存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裂,不单单是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分裂,确切地说,这种分裂真正的根源在于市民社会自身的分裂。“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且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20)这个世俗基础就是市民社会,关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的分离与矛盾最初的描述出现在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充满了公民与私人、公民权与人权、以至于犹太精神与基督教精神的分裂对立。

随后,在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展开的对市民社会的剖析中,马克思对市民社会内部的分裂给出了进一步的描述。异化劳动在市民社会中的四重规定,正是市民社会内部矛盾分裂的具体内容所在。马克思在异化劳动的规定中获得了市民社会分裂对立在现实社会中的经验表达。(1)劳动者同他的劳动产品之间的分裂对立。由工人生产的劳动产品,不仅不属于工人,而且成为与工人自身此消彼长、相互消耗的对立存在。“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21)(2)工人劳动同工人生产活动之间的分裂对立。劳动原本是人的本质性的生产活动,然而市民社会中的劳动,成为一种外在的被迫活动,这种原本属于工人自身的活动受他人而非自己的支配,工人在劳动中没有丝毫实现自我本质的幸福感。工人在市民社会的劳动中,丧失其本质性意义。“人(工人)只有在运用自己的动物机能——吃、喝、生殖,至多还有居住、修饰等等——的时候,才觉得自己在自由活动,而在运用人的机能时,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动物。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22)(3)作为劳动者的人同人的类本质的分裂对立。作为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相统一的人的类本质,不论是自然还是人的活动都是人的存在的证明,然而市民社会中工人的劳动将关于自然、以及人本身一切活动都贬低为人们维持生存的手段,在这些活动中人们无法证明自己的存在具有人的优越性,人仅仅是一种基于物的本能的存在。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生产的对象,也就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6、533、500、156、160、163页。(4)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分裂对立。在上述三种分裂对立中,同时出现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分离与对立,这里马克思接受了黑格尔对市民社会他人中介原则的判断,市民社会中个人的自我目的总是通过他人得以完成,因此任何关于人自身的变化,都会引起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从而发生在个人身上的分裂就必然导致了人与人关系中的分裂属性。劳动者之间的分离与对立是上述三种分裂的附属品。“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凡是适用于人对自己的劳动、对自己的劳动产品和对自身的关系的东西,也都适用于人对他人、对他人的劳动和劳动对象的关系。”(24)

异化劳动四个方面的规定性实际上展现的是市民社会四个层次上的分裂疏离与矛盾,而这种异化劳动所包含的四重分裂与对立的根源在于市民社会中资本与劳动的矛盾对立性。马克思指出市民社会中私有财产在经验领域拥有的无限力量,它主要表现为对他人的支配力与统治力,这种力量的强大在于它的统治力面向社会中的所有人,不仅包括工人,而且包括资本家。其显现的形式是货币在诸多要素诸多领域中的强大统治力。货币作为普遍神力成为人的普遍性要求,其实质是量对质的统治,原子式个人对感性个人的统治。货币作为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的显现形式具有无限的社会权力,是现代社会权力的人格化。

不仅是上述市民社会现实的社会矛盾、制度形态、规则法令构成关于社会的真相,而且是社会生产生活结构的变迁一同构成了整个人类历史,从而构成了人们关于人类社会的真理与现实。因此,马克思关于社会的思想同时还包含对现实社会自我发展进程的把握。

四、作为事物发展的人类社会

马克思关于现实社会的思想不仅是在社会之开端处把握了社会自身的性质,而且是在现实社会的具体发展道路中不断发展完善的。在市民社会由私有制带来的、生发于市民社会内部的多重矛盾对立中,现代社会在其生产关系发展的进程中自行发展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掘墓人,社会将在看似是同一方向的发展进程中,由资本与理性主义共同主导的对原子式个人的异化统治形态,进入到由人的发展完善为主导的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形态。从形式上来说,社会依旧是由人构成的一个总体;从内容上来说,社会的本质已经从对人的压制的结构转变成了为人的完善的场域。马克思关于未来生活的思想不是基于理念的推演和理论推导获得的,而是基于对市民社会矛盾运动分析的基础上完成的。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的开篇就断言:自有文字记载的人类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不管对于这一断言有着多少不同的看法,这足以说明,在马克思看来矛盾发展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而一切的历史冲突都根源于一种矛盾:生产力与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这些不同的条件,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后来却变成了自主活动的桎梏,这些条件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各种交往形式的相互联系的序列,各种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另一种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于这些条件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都是与同一时期的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2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63-164、575-576页。

具体说来,马克思从多种路向上追踪和描述了人类社会发展(其中涵盖了市民社会)的进程:第一种历程是“个人所有权——分配正义——人的自我实现”(26)李佃来:《马克思正义思想的三重意蕴》,《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的所有权历程。首先是在资本占绝对统治的市民社会中采取个人所有权的阶段,资本家占据绝大部分的资产,工人除了自己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随后在与资本的斗争中,开始就不公正的成果分配要求新的分配方式,从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人们根据其劳动成果的多寡获得他应有的成果,资本退出历史舞台;最后社会再次摒弃劳动成果的分配标准,以人的本性为分配原则,依据人的需要分配社会财富,人类社会进入人的自我实现的阶段。第二种历程是“物役阶段——人役阶段——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阶段”的人的发展阶段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指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2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页。人们首先是处于物的依赖的阶段,在对物的依赖的摆脱中进入对人的依赖阶段,而最终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后的发展阶段。第三种历程可以表述为“经济性共产主义——政治性共产主义——社会性共产主义”的共产主义类型说历程。最初是经济性的共产主义形态,马克思称之为“粗陋的共产主义”,在对资本强力的反抗中,将财产关系的普遍化,单纯追求财产的平等。这实际上仍然受资本控制,以资本作为衡量标准,仅仅是以普遍的私有财产来反对局部的私有财产。然后是政治的共产主义形态,这个阶段人们认识到私有财产在异化中的决定作用,或者要求一种民主的、或者专制的政治国家形态,或者试图废除政治国家。但是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试图通过政治的形式来达到共产主义的社会理想。最后就是真正的和理想的共产主义形态,也就是对私有财产进行了积极扬弃,面向社会的一种人类社会,马克思最后表述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形式。在这种对社会自身发展运动的把握中,马克思展示并完成了其社会思想客观性的第二个层次,即社会进程的客观性。马克思在对社会进程的把握中,不断完善其社会思想。

总之,对于思想的客观性,在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思想中都给予了充分的论述。所不同的是,黑格尔对思想客观性的论述中,强调的是形式的变化,即绝对精神作为内容永恒不变,而作为绝对精神的具体环节却以各种形式不断发生着变化;马克思对思想客观性的论述,强调的则是内容的变化,即物本身始终是由于其内在矛盾的对立冲突扬弃的运动形式,而作为这种运动的具体内容却总是依据不同的现实条件与环境发生变化。黑格尔呈现的是运动形式的丰富性;马克思呈现的是具体物的丰富性。黑格尔强调的是无穷运动形式中的穷尽的内容;马克思强调的是穷尽运动形式中的无穷的内容。这种不同表明,马克思在黑格尔思想客观性的反思中,继承了其合理的物的辩证运动环节,而扬弃了其绝对精神的内核,代之以社会现实作为物的不变的内容。从而,马克思跳出了黑格尔纯粹思维的理念论,开辟出基于感性对象性的新实践观,乃至促成了后来的哲学革命。

关于黑格尔思想的客观性更为深入的展开,将涉及民族精神的合理性和现代文明的新类型等重大议题。但是无论是哪一个重大命题的展开都无法绕过马克思对黑格尔思想客观性的把握与发扬。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再次复活了黑格尔,更复活了现实社会。如果说,黑格尔思想的客观性让出了人对于物的优越性,那么可以说,马克思的社会现实显现了物对于思想精神的根源性。现代人在马克思的引领下,看见现代性,并走出现代性。

猜你喜欢
客观性黑格尔市民
从黑格尔的《怀疑论》文章看怀疑论与辩证法的关系
论黑格尔对辩证法理论规范的创立及其对马克思的影响
绝对者何以作为实存者?——从后期谢林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来看
送清凉
氣溫驟降 杭州市民溫泉裡涮火鍋抗寒冬
聚焦以能力立意的六种“客观性”函数问题
从《绸都·丝韵》谈非遗类纪录片的创作理念
图书馆学视阈内的客观性原则之诠释
“意义”的问题所在
哲学解释学美学对柏拉图和黑格尔传统的批判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