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双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重庆 400000)
早在2011年教育部就颁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该计划明确指出,我们应该以协同创新建设为载体,全面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1]。此后在2015年5月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指出我们在进行人才培养时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实现教育的改革与发展[2]。
协同创新即注重各创新主体能够实现互动连接,该理念在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良好的应用成果。通过协同创新能够有效打破各学科主体之间的隔阂与壁垒,能够实现人才、信息、技术、资本等各项创新要素的协同应用与深度合作。通过协同创新能够使各创新主体之间的有机结合,让其产生的效果远超过两者简单相加之和。同时通过协同创新,能够实现动态性发展,不会受到时间的限制。随着教育的不断深化改革,随着社会、国家对于人才的使用要求不断发生变化,在协同创新视野下进行人才培养模式能够实现以下多个方面的价值和优势。首先,通过协同创新能够实现各教育主体之间的多元协同合作,实现多方联动开展高校教育。这一教育模式是针对传统教学模式中的单向封闭、主体单一这一现状进行的改革。其次,协同创新表示对传统的、对守旧的东西进行创新发展,这是打破常规、循序渐进、推陈出新的重要体现[3]。它以创新为目标,以协同为创新的方式,在两者融合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新时代协同创新型教育模式。最后,协同创新意味着资源整合,我们在进行高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涵盖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理念、效果评估、教学资源等多方面内容,不同的内容具有不同的自身价值和利益关系,只有将各方主体进行有效融合,形成协同发展模式,才能够更有效地发挥各方资源的价值和力量,进而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结合上述内涵进行总结,我们在协同创新视野下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构与选择时,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第一,实现协同合作,通过协同与合作实现良好的人才培养生态,制定多元化的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多元目标才能够使不同人才的个性得到有效绽放,才能够充分满足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学科化、职业化选择与发展空间[4]。第二,对于人才培养过程中相应的过程应实现多样性发展,不同的培养过程满足不同的人才成长特点,也是社会化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目标。第三,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应以柔性化的制度替代刚性化的管理,实现人才引导和评价方法的灵活性与多样性。
高校教育不仅仅担负着人才培养的重任,同时也担负着国家和社会的科学研究与服务等多项重任。关于教育理念,结合高校教育所展现出的功能直观理解,人才培养即进行专业技术人才的提升,科学研究即进行自然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即为社会发展与进步所提供的价值。然而这些理解是一种直观表面的理解,在教学实践时,如果仅仅以此为目标便会使人才培养质量不能有效满足社会、国家对高校人才的培养要求。出现这种情况,与教育理念偏差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进行高校人才培养模式选择与重构的过程中,首先应针对高校人才培养理念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只有准确把握教育理念,才能够基于教育理念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创新,才能够以教学目标为导向,实现高校人才的培养目标,为社会、为国家输送合格的人才。基于《纲要》分析,我们在进行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其教育理念革新要以转变人才、全面发展的人成才、多样化人才、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等观念为指导,并且结合现阶段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变化、人才培养的实际应用要求进行分析,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指导作用[5]。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高校人才培养时要全面转变教育理念,使与教育相关的各资源能够协同应用与发力,调动每一个人在教育领域中的积极性和创新创造能力,促进高校教育模式的进步与成长。
在协同创新视野下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与重构,需要注重教育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与教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联系,完善的培养机制是保障。在对人才进行培养的机制中,有激励机制、制约机制、保障机制等,激励机制即充分调动管理活动主体的积极性,运用科学的奖惩制度,让培养的主体在公平公正的环境氛围中去各求所需,提升人才的主人公意识,不断地提升各参与主体的需求层次和期望值,让他们在具体的活动中获取更高的满意度和满足感[6]。为了确保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角色定位和活动范围,让整体保持着基本的秩序,必须采取制约化的机制,制约化的机制在实行的过程中包括方方面面,比如道德制约、规范制约、法律制约等,采取各种形式的制约支持必须因人、因时、因事而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竞争与淘汰机制,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等制约机制的表现。保障机制是为管理活动提供物质和精神条件的机制,要求高校必须改变内部人才培养的传统模式,让人才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与共赢中实现企业的终极目标。必须建立现代化的大学制度,增强院系学校与教师之间、学校与学校、政府、社会之间的交流,实现资源的全面共享和深度融合。
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在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下进行不断的推敲与重构,建立的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它是组织管理体系的实体组织。传统的人才培养在实践中通常面临着些许的问题,高校系统创新中心基于这些问题,通过改革打破了以往高校的单打独斗、校企技术合作的人才培养方式,将各协同单位的优势资源运用于创新型人才培养举措中。例如,最为著名的有南京大学牵头的固态照明与节能电子学协同创新中心,它推动了校际教学教育资源的实质性共享。
实施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将优质的学术资源优势转化为才培养优势,挖掘科研资源潜力,利用优质的科学资源平台,让本科生参与科研项目。例如,河海大学就选拔了本科生进入创新团队参与科研实践,南京师范大学也为本科生全面开放观测与实验支撑平台。基于合作企业的实践便利,合作企业为研究生建立工作站,为研究生搭建实践教学平台,让研究生能够确实地去解决实际中的问题,为研究生的科技创新实践活动提供广阔的舞台[7]。整合产教领域的创业资源,提升研究生的创新创优能力。如通过政产学研互动,帮助研究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商业思维。可以全面开放公共服务平台,让研究生在相关企业打造的平台上“真枪实弹”地进行演练,实现创业人才孵化。还有将中心的优质资源向本科生开放,从本科二年级开始就将优秀的学生选拔进协同创新中心实验室,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解决大学生的就业[8]。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只要足够优秀,都能让他们有机会进入联合培养的机制。创新中心可以利用招生自主权,招收一批优秀的研究生,利用人才资助培养基金提升研究生的国际化水平。
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综合性工程,需要改变传统产权研究普遍存在的松散性、缺乏协同性的机制,改变传统教育模式相对的滞后性。充分利用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将中心的实体优势、学术资源优势、产教结合优势、“特区”优势等全部转化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优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已经初显成效,相信在相关管理者的统筹谋划和具体实施下,一定能够构建切实有效的制度与政策保障体系,让创新型人才培养在高等教育领域形成强有力的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