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对策思考

2021-11-27 11:17尉苗军
科技与创新 2021年7期
关键词:尾气机动车法律法规

尉苗军

(绍兴市柯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浙江 绍兴 312000)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由机动车引发的尾气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反过来影响了人们的健康与生活,生活便捷度不断提高的同时生活质量却受到了影响,这逐渐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在保持现有生活便捷度的同时,加之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机动车保有量还会持续增加,如何处理好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这是当前社会的一大研究热点,也是难点,尤其是在城市中,机动车保有量更多,也是人口高度聚集地,对成千上万的人身体健康有着直接、广泛的影响,事关重大。

1 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危害

1.1 机动车尾气污染概述

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主要包含一氧化碳(CO)、二氧化硫(SO2)、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铅(PB)、氮氧化物(NOx)和固体悬浮颗粒物,这些气体或固体颗粒物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环境质量以及人体健康,特别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和碳氢化合物,是目前机动车尾气最主要的污染物。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越来越多,机动车排放的有机物和污染气体也越来越多,以杭州市为例,2000 年杭州市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在空气中的比例分别是43%和12%,而到了2019 年,杭州市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在空气中的比例分别是84%和36%,不管是一氧化碳还是碳氢化合物等有毒有害气体,其比例都大幅增长。且据调查,有80%左右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中国大部分城市的大气污染已逐步由过去的煤烟型污染转变为现在的以机动车尾气型污染为主要大气污染源,由此可见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及严峻性。

1.2 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危害

机动车尾气对人类身体健康及生活环境有着深远的影响。首先机动车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是一种具有强烈刺激味道的气体,不仅使人闻起来不舒服,而且当它达到一定浓度时还会导致“酸雨”的产生,当“酸雨”过多时极有可能造成人类及动物赖以生存的水源和土壤酸化,影响农作物和花草树木的生长,最终还是会反作用于人类身体,造成不可逆的不良影响。

机动车尾气中所含的二氧化碳是现代城市产生温室效应的主要原因。二氧化碳能够吸收太阳光及其产生的热能,而阻止能量反射,从而实现保温、升温的作用。一定量的二氧化碳是地球能够适宜人类居住的基本条件之一,但过多的二氧化碳则会产生温室效应,使地球加速升温、过热,导致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等现象的发生,对人类的生存带来了十分严峻的问题。

此外,机动车尾气中其他有机化学气体和悬浮颗粒也会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机动车尾气中还含有一些强致癌物,容易使接触到的人患上肺癌,以及其他如支气管炎、慢性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一些悬浮颗粒物还可能对人体的生殖系统、神经系统、血管系统、免疫系统等产生不可逆的危害。总而言之,机动车尾气对人体健康有着不良的影响,且影响是多方位、不可逆的。

机动车尾气不仅影响着人体健康,对植物也有着毒害作用。机动车尾气中的过氧乙酯基硝酸酯会导致植物叶片出现枯斑和病斑,影响植物开花结果,甚至导致植物基因病变,一些农作物被人类当做食物食用后,也会反作用于人体。

2 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机动车尾气污染法律法规及管控机制不够完善

目前中国关于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不多,与之相关的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各地区结合实际所指定的地方性法规,如《广州市机动车排期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上海市《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总的来说,中国及各地方已有一定的关于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法律法规,但操作性不强,国家层面的法律是站在更高的高度规范机动车尾气污染问题,并规定具有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然而环保部门要想做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还需要其他如公安部门、工商部门、交通部门等部门的配合,而各部门又相对业务独立,环保部门与各部门也是平级关系,没有一个有效的部门或组织可以将各部门协调好,由此造成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问题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制约了机动车尾气排放防控工作的开展。

此外,还有很多地区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致的有关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法规,对机动车购买登记、检测、环保问题管理等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无法可依的情况下,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工作推动困难。

2.2 车辆生产源头控制尾气污染方面缺失

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缺乏相应的、具体的、契合本地实际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法规和统一有效的协调部门或机制,导致产生机动车尾气污染的一系列过程都缺乏监管,包括车辆生产源头。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应从生产、销售、使用、维修等系列环境进行控制,目前中国的机动车在生产和进口环节主要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尾气防控。但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省级环保部门就忽视了这一环节,没有从机动车生产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导致新的机动车生产尾气排放污染控制这一环节缺失。

2.3 机动车维修治理控制尾气污染方面缺失

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包括一系列过程,包括生产、销售、使用和维修。很多人包括环保部门都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重心放在了机动车的使用过程上,而忽视了其他环节,尤其是机动车维修治理环节。对机动车维修行业往往由于缺乏监管,从而使一些不合格的维修人员进入行业中,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缺乏使得他们难以鉴别超标的机动车,或是对机动车维修不当导致尾气排量不合格。

3 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对策

3.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虽然中国目前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但该法律是站在更高层面,对各地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规范行为作用,但各地区发展水平不一、实际情况也各有千秋,各地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排放标准,只有明确排放标准才能使企业改进生产技术、生产出低排量的机动车。

明确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中各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建立和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只有各司其职并互相协调、互相配合才能够做好监管工作,不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同时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建立与时俱进的检测方法和检测标准,严格推行一车一卡记录制度,对机动车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加强对超标排放车辆的处罚力度,确保机动车排放污染符合排放标准的规定。

3.2 逐步淘汰高排放车辆

对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控制应贯穿于生产、销售、检测、维修全过程,那么在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年检、路检、抽检等方式来强化对机动车的监管。强化检查就需要建立适合各地区的、明确的排放标准,建立环保标准分类管理,对超标机动车实行逐步淘汰制度,同时对高排放机动车分区、分时限行,以保证空气质量。

3.3 提高机动车检查标准

机动车生产控制目前是由国家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在统计监管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可以适当放权,由各省市、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管控机动车生产,然后国家环保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各省市、地区进行抽检,强化地方环保部门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源头管控能力。

4 采用先进技术促进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改善

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除了要严控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全过程外,还要不断创新技术,用技术促进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首先要设定合理的技术政策,给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或其他方面的扶持使企业不断研发、改进、创新工艺技术,使车辆在生产源头便做好尾气的控制和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自觉进行尾气控制的积极性和环保意识。其次,大力支持燃油喷射技术和净化技术的改进,进一步提高机动车尾气净化效率。同时还要在规范机动车检修保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检测和维修技术,通过维修和保养技术确保机动车保持良好状态,以控制和减少尾气排放污染。

5 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日益增多,特别是在城市中,但由此带来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机动车尾气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气体和颗粒物,对人类、动植物以及地球生存环境有着不可逆的不良影响,使人类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中国汽车工业面临着较为良好的发展势头,汽车工业发展的同时其尾气污染防控工作也任重而道远,立足当前、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大家应努力做好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各项工作,将尾气污染防控贯彻于机动车生产、销售、使用和维修保养的全过程,努力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健康行业,打造一个生活便捷又环境优美的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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