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乡规民约档案价值发掘探析*

2021-11-27 06:31张伟华林
山西档案 2021年2期
关键词:村民资源

张伟 华林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 昆明 650500)

0 引言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善于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201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1]此外,2018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亦明确指出:“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此外,关于乡规民约与乡村振兴,学界进行过相关研究,艾光利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与乡规民约具有相同的主体与目的,乡规民约是乡村基层社会的自治载体”。[2]李春晖指出,要通过乡规民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心,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支撑。[3]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具有大量的乡规民约档案,它们内容丰富、形制多样,涵盖农村生产生活诸多领域,是珍贵的原生性自治资源。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标,而乡规民约档案发挥的积极作用既属于自治范畴,又属于德治的领域。[4]在乡村治理中对乡规民约档案进行价值发掘,对其进行创新性转换,不断发挥乡规民约档案的积极作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1 相关概念阐释

1.1 乡规民约

乡规民约古已有之,是内生于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文化资源和道德规范。[5]关于乡规民约的内涵,有诸多阐释。《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对乡规民约的定义是:“中国基层社会组织中社会成员共同制定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6]袁兆春提出,乡规民约是指中国农村的广大基层民众在其生产、生活中自发产生、形成和发展演变,主要利用道德的约束机制,在一定地域或范围内进行自我管理的一种民间行为规范。[7]谢晖则指出,乡规民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乡规民约指在国家政权力量的指导、帮助下、由村民们自觉地建立起来的相互交往的行为规则;广义的乡规民约泛指一切乡土社会所具有的国家法之外的公共性规则,其表现形式有习惯法、家庭法,也包括狭义的乡规民约以及官方在村民社会的非正式经验。[8]综上,乡规民约是一种独立于国家法律之外的,在特定区域内由村民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商议、共同制定、共同维护实施的,发挥规范秩序、维护区域良性发展的非正式制度。[9]

1.2 乡规民约档案

1.2.1 乡规民约档案的概念

乡规民约档案是指村民在维护村庄秩序过程中,由村民共同参与制定的具有保存备考价值的文字、石刻、声像等不种形式的行为规范原始记录。乡规民约档案内容丰富多彩,涉及生产生活、文化生活、行为规范、村风民俗、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资源管理、卫生管理、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等。

1.2.2 乡规民约档案的内涵

乡规民约档案有五个方面的内涵:第一,主体性。乡规民约档案由生活在共同区域内的村民产生形成;第二,来源性。乡规民约档案是村民在维系区域内生产生活等活动中形成的;第三,原始性。乡规民约档案是村民在生产生活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第四,价值性。乡规民约档案对生活在区域内的民众具有保存备考价值,在区域内民众违反相关条款,会对照条款对其行为约束,教化其人;第五,多样性。乡规民约档案具有多样表现形式,按其内容,有专业性乡规民约,综合性乡规民约;按载体划分,有纸质载体的乡规民约、石质载体乡规民约、木质载体乡规民约等。

2 乡村振兴与乡规民约档案关系辨析

2.1 乡村振兴促进乡规民约档案价值发掘

乡村振兴激发乡规民约档案价值发掘,乡规民约档案具有文化价值、教育价值、管理价值。文化价值方面,历史上许多乡规民约,是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的一种制度,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弘扬“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的传统文化。[10]通过乡规民约的文化传承价值,可以将传统文化中的“礼”“理”“仁”“和”等思想观念传承下来,引导村民自发向善。[11]教育价值方面,例如,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象图乡核桃树村的村规民约对村民教育做了规定,其村规民约第六条规定:“教育孩子走正道,读书明理值千金;尊师重道出人才,国富民强万事兴。”[12]管理价值方面,乡规民约是为维系一定区域内的生活秩序而产生,自然具有了管理价值,各村庄通过村规民约的规定,对文化教育、村庄的基础设施、公共场所、村庄的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进行管理和保护,保障村庄公共事务的规范管理和运行。[13]乡村振兴要坚持全面振兴,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这为乡规民约档案的价值发掘提供内在动力。乡规民约档案蕴含有丰富乡治理念,是村民进行自治的重要智慧结晶,在维护乡村秩序、发展乡村经济、振兴乡村文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乡村振兴需要德治、法制、自治相结合,而自治是乡村长久以来维持基本秩序的基础。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村民对生活习俗已潜移默化,内化于心,这正是乡规民约这一原生自治资源使然。因此,实施乡村振兴,需要充分发掘乡规民约档案价值,使其发挥乡村自治效力。

2.2 乡规民约档案为乡村振兴提供自治资源

乡规民约档案是乡村内生的自治资源,是重要的乡村文化,而乡村文化的形成源于村民长期生产生活实践,村民对其具有高度的认同感,世代相袭,在生产生活中会严格遵从。乡村振兴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振兴,涉及村容村貌、民风习俗、生态环境、家庭和谐等诸多内容,而乡规民约对村民的规制与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一致的。因此,乡规民约档案为乡村振兴提供自治资源。乡规民约以多种形式存在于乡村,有文字形式、口述形式等。文字形式的乡规民约主要张贴于乡村文化广场宣传栏、村委会宣传墙等。例如喜洲镇周城村《周城村“20要”村民公约》:“祖国要热爱,法律要遵守,集体要关心,科技要学习,致富要勤劳,做人要诚信,尊老要尽孝,爱幼要育才,家邻要和睦,言行要文明,邪教要远离,赌毒要拒绝,婚丧要间办,庭院要美化,畜禽要圈养,猫狗要管好,饮酒要适量,娱乐要健康,生活要节俭,治安要联防。”[14]口述形式的乡规民约则存在于村民心中,主要通过村民言语来呈现。例如龙陵县大寨村“寨规”是以口传方式传承,“寨规”涉及规约村民道德行为、教化村民辛勤劳动、敬老、维护生态环境等内容。[15]总之,无论是文字形式还是口述形式的乡规民约档案皆为乡村自治资源。因此,乡规民约档案为乡村振兴提供原生性的自治资源,从而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

3 乡规民约档案价值发掘亟待解决问题

3.1 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滞后

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其一,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征集困难。据调查,乡规民约档案,广泛散存于各地方志、族谱、文集、碑帖、笔记、公牍、文献辑录、碑铭石刻以及民族学、人类学学者的研究文献之中。此外,在村庄中的乡规民约档案,主要以书面文字、碑刻、口述形式、行为举止等形式存在。书面文字形式的乡规民约主要张贴于乡村文化广场宣传栏、村委会宣传墙上。[16][17]碑刻形式的乡规民约主要立于村头,口述形式、行为举止形式的乡规民约则存于村民心中,通过村民的言行呈现出来。综上,乡规民约存在形式的多样性、保管场所的分散性使得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征集困难,加大了对其集中管理难度,不利于对其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其二,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主体缺失。乡规民约档案保管的分散性、形成主体的多元性使得其资源建设主体亦呈现多元化样态。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主体,主要有研究乡规民约的学者、村民委员会、具有地缘血缘关系的家族、行业协会、村镇档案室等相关机构或群体。显然,缺乏统一的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主体或协调机构,不利于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亦影响对其开发利用。其三,乡规民约档案资源亟需序化管理。无序的信息不能称之为资源,同样没有一定秩序的档案不能成为档案资源,更不谈不上开发利用,乡规民约档案亦如此。当前,乡规民约档案存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呈现不同的样态,保管于多个场所,基本处于失序状态。其四,乡规民约档案数字化建设迟缓。档案资源数字化是档案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经调查,乡规民约档案缺乏数字化资源,相关网站只有少量的文字形式乡规民约档案,而乡规民约档案有书面形式、碑刻、口述形式、言行举止形式、歌谣形式等多种。若网站资源仅限于单一的书面文字形式乡规民约档案,会遗漏大部分乡规民约,从而造成乡规民约档案价值遗缺。因此,缺乏数字化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已成为制约其开发利用的重要障碍。

3.2 乡规民约档案开发方式简单

当下,乡规民约档案的开发主要是传统开发方式,主要有:第一,直接公布式。主要直接是张贴于村委会宣传栏、村文化广场宣传墙,或在村头竖立乡规民约石碑或乡规民约木刻牌。第二,宣教惩戒式。由村寨头人对乡规民约进行宣教,对违反乡规民约的村民召开惩戒大会进行训诫,以此警示更多村民遵守。第三,发放宣传册。将乡规民约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村民手中,宣传乡规民约内容,明确禁止事项。第四,汇编出版式。汇编出版式指对乡规民约档案进行文本汇编。目前主要有《云南乡规民约大观》[18]《福建乡规民约》[19]《中国历代乡规民约》[20]等。综上所述,对乡规民约档案的开发存在如下问题:其一,受众范围有限。张贴于文化宣传栏的乡规民约多为书面文字式,在当下农村地区,由于文化水平所限,会有部分村民难以识读乡规民约,通晓其中意蕴,使其受众范围受到影响。其二,传播速度缓慢。乡规民约档案采用直接公布、宣教惩戒、发放宣传册、汇编出版等方式,相较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在传播速度上较慢,影响其时效性的发挥。其三,开发利用不便。上述乡规民约档案开发方式主要是档案实体性开发,由于缺少乡规民约档案集成管理平台、数字化建设滞后等因素,致使乡规民约档案开发利用不便。

3.3 乡规民约档案发掘转化问题

乡规民约源自村民自治诉求,因地缘血缘而呈现多样化态势,其内容亦难免有糟粕之处。主要包括不合科学、不合情理、不合法规三个方面:其一,不合科学。乡规民约内容存在封建迷信内容,由于受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一些落后农村的乡规民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封建糟粕的内容,例如女性没有继承权、婚丧嫁娶必须看风水、摆酒席、包办婚姻等,这些内容规定助长了农村封建迷信观念抬头与盛行。其二,不合情理。《怒江州原碧江县勒墨人(白族支系)习惯法》对待妇女的习惯法。妇女没有杀鸡、杀猪、切肉、分肉权。妇女不能当调解人、中证人、正式媒人。妇女不能掌握钱财,无财权。妇女不能做生意。做生意会被人看作是不务正业。在衣箱衣柜里放衣服,妇女要自觉地把自己的衣服放在男人的衣服下面。女人不能在火塘边唱情歌。[21]其三,不合法规。乡规民约中存在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现象,乡规民约非法滥设罚款,重罚轻教现象严重。大部分乡规民约都涉及对村民行为的处罚,而且处罚的方式比较单一,大多只是罚款。例如有的乡规民约规定若不按照规定把垃圾倒进垃圾池中,罚款10元;上禁山放牧者一经发现,罚款200元等,诸如此类的行为本应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来处理。由村委会依据乡规民约来处理,显然不具备法律效力,容易导致执行纠纷。[22]又如云南怒江州的怒族、独龙族、傈僳族民族内部,各民族之间普遍通过“械斗”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等。[23]

4 乡规民约档案价值发掘策略

4.1 加强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

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是对其进行开发利用的基础性工作,主要有乡规民约档案的征集、乡规民约档案资源的建设主体、乡规民约档案的有序化管理、乡规民约档案的数字化处理等。

其一,落实乡规民约档案征集工作。乡规民约档案分布广泛,遍及乡村街头宣传栏、村头石碑上、村民家中、村民道德理念中等。对其进行征集应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信息内容征集与实体征集相结合。具体为,通过互联网、相关专题数据库表进行线上征集,以获取散存于网络、数据库中的乡规民约档案。通过进入村落、走访调研,获取实体乡规民约档案。通过采访相关村民获取口述型的乡规民约档案。通过拍照,获取墙体、碑刻等手段征集不可移动载体上的乡规民约档案信息内容。其二,明确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责任主体。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涉及多个主体,有研究乡规民约的学者、村民委会、具有地缘血缘关系的家族、乡村行业协会、村镇档案室等相关机构或群体。乡规民约档案是村民自治智慧的成果,应当珍视其价值,交由保管条件完善的保管机构保存。而档案部门具有优越的保管环境,完善的管理体制、专业的人才队伍、先进的保管技术和设备等。因此,档案部门应成为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主体,因此,应由乡(镇)或村档案室负责乡规民约档案的相关工作。其三,优化乡规民约档案整理秩序。只有对乡规民约档案进行优化管理,才能便于对其进行开发利用。优化管理的前提是对其进行科学分类,乡规民约档案类别多样,根据其内容可分为:教化性乡规民约、告知性乡规民约、禁止性乡规民约、奖励性乡规民约、惩戒性乡规民约和议事类乡规民约等,也有综合了上述几个方面的综合性乡规民约。[24]根据其载体形态:有纸质乡规民约、石刻乡规民约、木刻乡规民约等;根据其表现形式:文字形式乡规民约、口述形式乡规民约。具体方法为:以村落为一个立档单位构建档案全宗,在全宗之下,设立书面文字形式乡规民约档案、口述形式乡规民约档案、实物型(碑刻、木刻)乡规民约档案。然后对其进行编号,根据其年代、表现形式、乡规民约内容等要素进行编号,以实现对其优化管理。其四,提高乡规民约档案数字化程度。当前,数字化技术日新月异,数字化生态环境逐渐成熟,开展信息资源网络化利用与共享已成为档案开发利用的新态势。而充足的数字化档案资源是开发的关键所在。乡规民约档案价值发掘也不例外,因此,对征集到的乡规民约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是应有之义。具体措施:其一,对书面文字形式的乡规民约档案,可对其进行扫描、拍照,进行对其进行清晰度处理后,上传至数据库或网站。其二,对口述形式的乡规民约档案,可对其进行录音采集,然后进行编辑加工,以声像形式上传数据库。其三,对实物型乡规民约档案,主要是乡规民约碑刻或木刻等实物载体,可对其进行三维扫描,经过相关处理后上传数据库。综上,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涵盖多种形式的乡规民约数字档案资源体系。

4.2 创新乡规民约档案开发方式

根据乡规民约档案的特点,要丰富开发方式,拓宽开发渠道。乡规民约植根于乡村文化土壤之中,是生活于乡村的村民共同守护恪守的文化信条,具有很强的承袭性,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此,可从以下思路丰富其开发方式。

一是电视纪录片拓宽乡规民约档案开发视野。在《记住乡愁》中涉及大量宣传乡规民约的内容。例如提到新城镇“清身洁己”,讲述王氏家族先祖王重光以身示范,为后世子孙确立行为规范,用严格的家风家训去规范子孙行为的故事,定下有关“道义”和“读书”的家训:“所存者必皆道义之心”“所行者必皆道义之事”“所友者必皆读书之人”“所言者必皆读书之言”,并将其镌刻在石墙上,时刻提醒后人,要提升自身修养,力行道义之事,做到“清身洁己”。又如在陕西汉中青木川镇瞿氏家族,瞿氏家族人以“平等待人,公平处事”作为家规祖训流传。在瞿家祠堂一侧,矗立着一块刻于咸丰十三年的石碑,被称为“庭训遗嘱”,上面刻有“均搭、公平、开列”六个大字。瞿家先祖以此希望后世子孙都能牢记家规祖训:“没有区别地对待自己遇到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才会获得人生的幸福和美满。”此外,在广西桂林的兴坪古镇素有和山睦水的优良传统。兴坪古镇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古镇人为保护当地环境,世代遵守乡规民约,和山睦水,守护美丽家园。电视纪录片真实生动,通过讲述家族故事,采访祖辈后人,揭示族规祖训历史渊源,族人恪守情况,以此来宣传乡规民约,让更多优良家风家训得到传承和宣扬。

二是歌谣传唱丰富乡规民约档案开发方式。传唱歌谣有以下几点优势:其一,传播范围广。传唱歌谣,不用识读文字即可领会其意,从而使得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乡村,能快速知悉乡规民约的内容;其二,方便记忆。把乡规民约改成歌谣,相较枯燥文字,传唱便捷,朗朗上口,印象深刻,便于记忆。例如在内蒙古自治区赛罕区白塔村就有一首被热唱的《赛罕区乡规民约》歌谣,“第一爱国是根本,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任;第二敬业是本分,不良习气彻底要肃清;第三干啥都要讲诚信……”这朗朗上口、体现邻里和谐、勤劳致富的词汇表达的是赛罕区“乡规民约”的内容,村民们不但将“乡规民约”以歌曲的形式唱出来,而且还以快板和舞蹈等不同形式进行抒发和演绎,老人小孩都会唱。一首歌曲能够流行,必然是能够引起人们的情感共鸣。通过传唱乡规民约,让群众把“乡规民约”挂在嘴上、记在心上、践行在行动上。[25]此外,东莞市茶山镇下朗村用“三字经”唱活村规民约,以实现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美丽下朗新局面。据该村负责人介绍,该村将持续组织村民通过背诵、通过书写等各种形式把乡规民约深入到每一个下朗村民的心中来,从而达到自治德治的和谐乡村氛围,实现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美丽下朗新局面。[26]

三是言传身教给予乡规民约档案活态开发。言传身教是指通过口述传授和行动示范,对乡规民约档案内容进行揭示,从而发掘其价值的一种方式。言传身教是乡规民约档案价值发掘的重要方式,符合道德教化的一般规律, 能够更好地体现出乡规民约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言传身教方式最大的优点是可以使被教育者效仿教育者的一言一行,从而在润物细无声中接受教育。[27]因为,乡规民约起于有地缘、血缘关系的家族或村寨,生活紧密相连,家族文化粘性很强,通过言传身教很容易把蕴藏乡规民约之中的要义传承后人,让祖辈后人在潜移默化中承袭乡规民约,从而对其有更好的遵循。例如在上海市档案馆外滩馆举办的“上海市网民最喜欢的家训评选活动”中,杨先生一家的家训“孝友勤俭、忠厚和平”入选。他的大家族中共有37口人,杨先生指出:“想让小孙子聆听祖训并不容易。生活中以小见大的言传身教,成为传承家训家风的最好方式。”[28]

四是数字人文赋能乡规民约档案多元化开发。“数字人文”是指围绕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特定研究对象知识本体的数字化保存和应用所进行的相关信息资源采集、加工、组织、服务、研究、教育等活动总称。[29]依托数字人文技术可实现对乡规民约档案的多元化开发,在数字人文视域下,乡规民约档案的开发技术多样,开发主体多元,开发成果多种。具体而言,可利用文本挖掘技术、数据管理技术等对乡规民约档案进行多元化开发。依托数字人文技术建立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共享平台,可实现对文本形式、实物形式、口述形式等各种类型乡规民约档案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和有效利用。[30]例如湖南岳阳云溪区为了推行乡规民约,精选具有时代价值的家规家训并建立家规家训数据库,供各家各户借鉴和选用。[31]

4.3 实施乡规民约档案转化开发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此,在乡规民约档案开发中,要以客观科学的态度,扬弃继承、转化创新,发掘其中所蕴含的优秀民族文化因子,对其进行转化创新开发。[32]当前,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乡村文化亦推陈出新。传统乡规民约存在与时代脱节甚至相悖之处。因此,乡规民约档案开发应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与现代法律相一致,不能出现违法现象。因此,应对其进行转化性开发。转化性开发有两种方式:一是形态性转化。所谓形态性转化是指改变乡规民约档案原来的外观形式,转化为便于开发利用的形态。例如将纸质载体的乡规民约转化为电子形态;将墙体上、石碑上、牌匾上的乡规民约,通过拍照、摄影等方式,经过数字化处理后转移到网络平台上,扩大其宣传范围,从而为更多村民所熟知。二是内容性转化。内容性转化是指对乡规民约中的不合理之处进行剔除、修改、革新,使之遵从法律、法规,顺应时代发展,与时俱进,移风易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具体如下:第一,剔除糟粕。剔除乡规民约中的封建迷信思想;第二,纠正违法。对乡规民约中存在的违法现象予以纠正或删除;第三,与时俱进。乡规民约档案要以一种适合现代人识读的方式传播,对晦涩难懂的古汉语进行白话文转译。

5 结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发展乡村的重要举措,乡村振兴涉及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乡规民约档案是乡村重要文化资源,同时亦是重要的原生自治资源,对乡村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乡规民约档案形成于乡村,对其进行价值发掘,如何使其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发展,值得研究和探讨。当前,乡规民约档案资源的征集、乡规民约档案的有序化管理、乡规民约档案的数字化处理尚需完善和提高,乡规民约档案的开发方式较为单一,乡规民约档案的内容存在问题。对此,需要加强乡规民约档案资源建设,丰富乡规民约档案开发方式,实施对乡规民约档案转化开发,对乡村振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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