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朱利安·巴恩斯
[英]朱利安·巴恩斯
大多数崇拜法国的人,除了普遍钟情于法国习俗和文化外,还会格外喜欢某一特定的地区或城市:风景画家喜欢勃艮第,古迹爱好者选择卢瓦尔,隐士和徒步者向往法国中央高原。那些想要追忆某一英伦风范的人会去多尔多涅,那里《每日邮报》唾手可得。很多人干脆选择巴黎,一个似乎汇聚了一切的城市,不像伦敦,大部分人对地方的感情如对大都市一样强烈。20世纪20年代,福特·马多克斯·福特断断续续地客居巴黎,编辑《大西洋彼岸评论》,与澳大利亚画家斯特拉·鲍恩同居,与简·里斯有染,认识庞德、乔伊斯、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年轻的巴兹尔·邦庭在他办公室听使唤。他十分享受在蒙帕纳斯波希米亚(基本上非法国的)的文学和社交生活。有一次,他和简·里斯以及詹姆斯·乔伊斯乘坐同一部电梯,乔伊斯尽管视力不好,还是发现里斯后背的裙子没穿好,就帮她拉上了拉链。然而,写过《纽约不是美国》的福特也知道巴黎不是法国。对他而言,真正的法国只是一个地区,一个官方“法国”——北方的、官僚的、中央的——很久以前就已征服并企图瓦解和去语言化的地区:普罗旺斯。
福特对普罗旺斯的热爱来源于他的父亲弗朗西斯·胡福尔。他是《泰晤士报》的音乐评论家,出版了一本关于吟游诗人的书,写普罗旺斯诗歌。胡福尔认识弗雷德里克·米斯特拉尔(1830—1914),普罗旺斯复兴的核心诗人,在1854年和七名诗人一起成立了费利布里热协会,还有语言编纂学会(最终的成果就是那部名为《菲利布里奇詞典》的不朽词典)。据福特所说,他的父亲曾与米斯特下棋,然后就被费利布里热协会收纳了。根据福特所说,他父亲教给他的仅有的两件事就是“一丁点的普罗旺斯语”和基础象棋。“根据福特所说”这一短语需要心照不宣地运用于他写的大部分自传(共有八卷之多)中,因为他非常鄙视事实,对系列印象的“绝对准确性”持有疑虑。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一个个谎言或许变本加厉。根据福特所说,著名的大厨艾斯可菲曾对他说,“从你那我能学到烹饪”,而亨利·詹姆斯泪眼婆娑地来找他,就某个故事情节向他求助。在他的《法国镜像》(1926)中,福特解释他如何于1899年在雷恩参加德雷福斯的第二次审讯,他说“正是在那法院变幻交错的光与影中”他才“开始体悟到法国两大对立思潮的深刻分裂”。事实上,那个时候他正在肯特海岸忙着与康拉德合作(法国军事法庭让他出席也不大可能)。他的传记作者迈克思·桑德斯面对着福特各种各样的编造,断言“与其问他是否是真的,还不如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然而,福特对普罗旺斯的钟爱意义非凡,既是一个重大事实,也是他终生的印象。有那么几年,他和斯特拉·鲍恩会从里昂车站乘坐过夜火车前往南方。富人和上流(包括《好兵》中的弗劳伦斯·道尔)会乘坐著名的蓝色列车,这是一辆私营列车,全是一等车厢,乘客可以预先在同名餐厅就餐,此餐馆视野高阔,俯视车轨,很长时间内是世界上最奢豪的车站啤酒店。福特和鲍恩会乘坐较低等的二等座旅行。如今,从里昂乘高铁到德雷福斯只需两个半小时,那个时候需要十个半小时,早上大概八点半到站,身旁是“疾驰的、浑浊的隆河”,天边出现第一缕曙光。不过慢速旅行有几大好处:欣赏变幻的风景,打瞌睡,醒来,就好像鲍恩说的,“那一片灰白的橄榄、黑压压的柏树、灰色岩石、平顶屋,尽管贫穷朴素,它们干燥古老的围墙内似乎孕育着一种较为甜蜜的生活”。
普罗旺斯的开端只是福特多变事实中的另一个版本。有时候他把它说成里昂,有时候是瓦朗斯,还有时候是蒙特利马尔。也许这取决于他何时被颠簸的火车吵醒。它的形状永远都是三角形,隆河蜿蜒至中部:如果普罗旺斯是从里昂开始的,那么它就是窄窄的,像一条布里干酪,如果从再下面一点开始,就是宽一点的等边三角形。隆河也将福特认为的东岸“真正的普罗旺斯”——在那儿有三座A系列的城市阿尔勒、阿维尼翁和艾克斯,还有福特最喜欢的塔拉斯康城——同对岸的“包括蒙彼利埃、贝塞尔、卡卡城以及佩皮尼昂的类普罗旺斯区”分隔开来。这反映了帝国或东岸与王国或西岸的古老划分。所以,根据福特所说,19世纪南部最著名的作家,阿尔丰斯·都德,“并不是一位真正的普罗旺斯人”,因为他来自尼姆,一个迷人的地方——有卡雷住宅,斗牛士,以及“令人难以忘怀的美食地”——“并不是真正的普罗旺斯。”
1922—1923年的冬天,福特和鲍恩首次被邀请到南方一个“神奇”同时又“平凡无奇的小别墅”里居住,屋主是哈罗德·门罗,诗歌书店的创始人。接下来他们尝试了塔拉斯康,在那儿他写下“相对而言,住在法国是多么便宜……假如我们在这永久定居,我也不会感到奇怪。另外,法国人待我太好了——在我这个年龄这倒是挺令人振奋的”。他们去更荒凉的阿尔代什待了一段时间后,西班牙立体派画家胡安·格里斯和他的妻子乔赛特建议去土伦,就跟现在这样,那是一座海军城,物价便宜。据斯特拉看来,鲍恩和福特颇为相像,两人都“无固定职业,都挺爱家的,渴望拥有一幢房子、一个花园及美丽风景”。如果说他们找到了这样一个地方,那就是土伦外围的卡普布龙,他们在那度过了两个冬天,他们分开后福特带着鲍恩的继承人还回到了那里。在她那清醒、豪放、值得信赖的非福特式回忆录《源于生活》中,鲍恩剖析了普罗旺斯对他们施加的魔力:
我想,可能是和米迪(注:法国南部地区)的光线、空气、荒芜及生活的贫瘠有关,这一切让人的思维单纯,骨骼消瘦,无论你手头在忙着什么。阳光从红色花砖地板反射到粉刷得雪白的墙壁、紧闭的百叶窗和敞开的窗户上,空气如此柔润,在室内和室外全无二致,这一切是如此淳朴美好,以至于你会怀疑人生是否就像你曾经认为的那样是一场繁杂、喧嚣、烦乱的闹剧。你的头脑放松舒展,你的思绪铺延成形,种种恐惧烟消云散,而假如激情来得更快,它们也会失去致命的钳制力。理性旗开得胜。你得以解脱,无须占有物品。无须自得自满。一罐花,一条壁纸,你的房间就满堂生辉。你的舒适来自大自然提供的光线与温暖,你的装饰品就是屋外的橘子树。
生活很廉价,而且越来越廉价,因为福特十分迷恋于厨房花艺。他声称,曾在巴黎大牌教授格雷森特手下研习过,而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不过他至少读过他的书,知道“三次锄草相当于两次施肥”。可是他糅合科学与迷信,从不在周五或13号种植,总是在9号、18号或27号,也只在月亮渐盈时播种。他栽培地中海作物——茄子、大蒜和胡椒——后来经伊丽莎白·大卫引入英国。鲍恩证实福特的栽培技术是真的,尽管他“会将厨房弄得一团糟”。他还喜欢喝当地酒。娇弱的格里斯说:“他的酒量吓人。我从来没想到一个人竟能喝这么多酒。”(福特是一位了不起的立法者,他在一封信中对詹姆斯·乔伊斯说,“葡萄酒的首要职责乃是呈红色”。)同时,鲍恩发现土伦一家小商店只卖不同种类的橄榄油,涂在一片面包上品尝——那时候英国不是把这玩意儿倒入嘴里而是垢屎厚厚的耳朵里。而且,福特很喜欢在法国只被当成作家。鲍恩描述了福特在收到一封以“亲爱的杰出大师”起首的信时的欣喜之情。据福特所说,他们搬家到土伦时,他们的房东,一个退休的海军军需长官,非常高兴有一位诗人做他的房客,于是就驱车一百五十英里给他采来一枝水仙根——因为水仙生长在极乐世界,所以每一位诗人必须在他花园里栽种“这传说中的香草”。如果福特没有专门言明“一百五十英里”,我们兴许就信他所说了。
“这世上只有两个天堂……普罗旺斯……和大英博物馆的阅览室。”普罗旺斯不仅仅是其本身,而且是厥如的北部,那里聚集着大部分的人类恶习。北部意味着侵略、野蛮、“中世纪北部的疯狂残忍”以及“北部无聊、消化不良的种种折磨”。福特认定节食和消化可以控制人类行为(康拉德深有同感,称“印第安人烹饪不佳的食物引起了‘严重食滞,因此才导致他们“不可理喻的暴力”)。南方好,北方坏:福特坚信,不吃“足量的大蒜”,谁也不可能“身心完全健全”,他也同样对抱子甘蓝的毒性痴迷不已,抱子甘蓝是北方特有的一大祸害。普罗旺斯,心存善念,行为合乎道德规范,“因为,在那儿,苹果不会繁殖,抱子甘蓝片叶不长”。北方人还贪吃过量的肉类食品,这不仅导致胃消化不良,还引发各种疯癫:“任何一位精神病学家都会告诉你说,当他将一位疯狂的杀人犯送到精神病院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给他服大量的泻药,把他装满牛杂烩和抱子甘蓝的胃洗干净。”福特另一大迷人而疯狂的理论则关涉葡萄柚。《圣经》的多位英语译者都被误导了,他们说夏娃是被苹果引诱的。他们的目标词应该是柚子,葡萄柚的别名。如今,普罗旺斯的葡萄柚长势旺盛,但当地居民对其嗤之以鼻,可能偶尔会用些许香料来给食物调味,但一般都会扔给猪吃。既然普罗旺斯人从来没有吃过葡萄柚,因而他们从来没有堕落,因而他们生活在天堂。谨此作答。
然而,对于福特而言,普罗旺斯不仅仅意味着闲情逸致和合理膳食;表层的愉悦下面其实蕴藏着神秘的历史亚结构。大商道发源自中国,横跨亚洲和小亚细亚,至威尼斯和热那亚,再沿着地中海北岸,最后在马赛转向北方,普罗旺斯即坐落于此。然后,大商道“溯隆河而上……进入内陆,经由博凯尔和里昂至巴黎;然后顺塞纳河南下,经过鲁昂到达英吉利海峡最窄处,沿着英格兰南岸,经过奥特里圣玛丽教堂,突然止于锡利群岛”。它一路带来滚滚的文明之流——或者,至少是文明的展示品——而对于福特而言,“普罗旺斯是大商道上唯一一个适合体面人生活的地方”。在所有的城镇中,福特最钟爱塔拉斯康,“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正是在这里,英明的雷内国王临朝听政,而根据福特所说,人们在这里也会因为夜莺的婉转而无法入眠。雷内国王也在普罗旺斯地区艾克斯举行受觐礼,不过福特并不喜欢那座城市——“尽管那里是塞尚的故乡,尽管那里是你能找到的十八世纪最庄严堂皇的地方”。问题在于艾克斯有最高法院,那是历代法国国王统治的工具:从那儿“最高法院的律师们……将无比沉重的枷锁套在普罗旺斯的脖颈上,自此不仅让普罗旺斯,而且使整个法国王室元气大伤”。
普罗旺斯所体现出的文明,到底包含些什么呢?福特在《法国镜像》里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骑士般豪爽、节俭、单纯思想和各种技艺乃文明的首要条件——也是文明的唯一要素;而战前的白种人欧洲文明能够得以展现的这些骑士般豪爽、节俭、单纯思维和各种技艺来自地中海沿岸的法国南部地区,图卢兹伯爵、橄榄树、密史脱拉风、浪漫传统、伯特朗·德·菩恩、典雅爱情以及我所知的唯一真正和蔼的异教,这一切无不欣欣向荣。
这段时间大约从12世纪延续到15世纪。这里“和蔼的”异教指的是阿比尔派,该教的教行和所提倡的美德(以及摩尼教义)在1209—1213年罗马教廷改革时,引起了英国人西蒙和蒙特福特所领导的一场毁灭性破坏。行吟诗人——伯特朗·德·菩恩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位——及其典雅爱情一直持续到13世纪末,不过,当1229年路易六世接管了普罗旺斯西隆河时,他们的影响力受到极大的削弱。阿维尼翁作为七位教皇和两位对立教皇的主教座,在1309—1408年间繁华一时,英明的雷内国王(1408—1480)执掌了普罗旺斯最后的繁华时期,此后,隆河东部地区转而被割让给了法国国王。随后的几个世纪则代表了一种“快活的法兰西”——锦标赛、骑士风度和宫廷爱情,贤明统治者掌管和平与人类安宁。根据福特所说,他孩童时代读到的第一篇法国文学作品就是都德对教皇统治期间阿维尼翁生活的一段迷人的描写:宗教游行、朝圣、满街的鲜花、响个不停的铃声、“蕾丝花筒发出的嘀嗒声、梭子在织金十字褡布时发出的沙沙声、金匠用小锤敲打祭坛调味瓶的声音”以及“桥那边传来的悠悠的铃鼓声”。都德继续写道:
因为,在我们国家,国人一高兴,就必定翩翩起舞,必定……翩翩起舞!在那样的岁月里,由于跳法兰多拉舞的话街道都太窄了,于是人们吹着短笛,敲起铃鼓,立在阿维尼翁桥畔,此时隆河清风徐来,人们日夜都在跳舞……跳舞!啊,多快乐的日子,多快乐的城市!镖枪不伤人,州狱里酒味醇香!绝没有饥荒,绝没有战争……这就是康塔特教皇们的统治子民之道;这就是为何他们的子民如此惋惜他们的缘由!
就对南方的欣赏而言,福特比都德更加独特有致。普羅旺斯不仅是一片遗失的金色土地;尽管被屡屡征服,它还是既顽强又凶悍。路易六世、弗朗索瓦一世和路易九世都颁布法令,欲根除普罗旺斯语,可是普罗旺斯语还是延续了数个世纪,一直等到被费利布里热协会复兴和官方化。尽管法兰西是“现代国家中的首个批量产品”,尽管普罗旺斯遭受挤压轧辗,这个被击败者奋起复仇:它渐渐渗透主流文化。普罗旺斯的种种善德和价值观念传遍了大商道的遗留国家,故而法国得以文明,向昔日的被颠覆者俯首称臣。普罗旺斯不仅只是一个地域,而且是一种精神状态——放纵宽容、异想天开、轻信别人——而这一品质逐渐植入北方严苛的实用家脑海中。
福特的历史和旅行之作鲜明生动,往往带有明确的倾向性,且永远个性十足。譬如,当他观照行吟诗人的酬赏和公众地位时,他的怀旧就抹上了一层浓浓的唯我论色彩。他本人终生贫困:1907年他出版了六本书,创下了某种记录,可仍然得向皇家文学基金会申请救助。12世纪是多么的不同啊:
行吟诗人仿佛取代了好莱坞明星——不仅是那种只会表演的好莱坞明星,而是那种卓越的天才作家和作曲家……维达尔,作为作家和表演家,虽然只是个小商贩的儿子,却是这片领地的标杆,也是贵族丈夫的眼中钉。
在福特看来,此乃行吟艺术的重要特征:它“根本上说既是民众的,又是贵族的”。他的意思是说,行吟诗人可能出身寒门,可他们的恋歌都是献给贵族女人的。他另外一层的意思是指,这也是一切艺术的应有之义:“民众的”,因为每个人都能制作、都能欣赏;可是制作的过程是“贵族的”,因为它需要高超的技艺,绝非易事,稀有难得。
福特将自己形容为一个喜欢“浮华、旗号、神权、铺张礼仪的“多愁善感的托里党党员”。他以老派的英国长官和绅士示人。他的祖父“个性鲜明地坚持认为,尽管一个人得精通法语,可他说法语时必须带有明显的英国口音,以此表明他是一位英国绅士。现在我依然这样”。(这就是福特,然而,斯特拉·鲍恩对此有个悖逆的解释:他说的法语带有英音,是因为他的嘴唇动得不够)一位可敬的豪侠之人,力图在现代世界中尽其所能,可是,这个世界未能赏识他的善德,福特的作品中反复出现这样的角色。《好兵》自始至终静静地贯穿着一股豪侠之气。在这个毁灭性的激情故事中,两对夫妻在德国温泉小镇的一家旅馆餐厅首次邂逅。他们找到一张合宜的餐桌;那是一张圆桌;弗洛伦斯·道尔说道,“于是这一大圆桌便开场了”——援引马洛礼的《亚瑟王之死》。她和丈夫游览了普罗旺斯,“那里最悲伤的故事都是欢乐的”;小说的叙述者道尔用平淡而刻薄的口吻讲述了维达尔的故事。书名中的好兵爱德华·阿什伯纳姆被刻画成一位彻头彻尾的英国绅士,他锲而不舍,“孜孜地”寻求助人;他的监护南希·鲁夫德爱上了他,将他与三种不同文化中的三位骑士挂上了钩:罗英格林、拜亚尔骑士和熙德。道尔也爱着南希,他用小说中那句浪漫无比的名言作自我辩解:“我很想娶她,就像有人很想去卡尔卡松。”小说的结尾,剧烈的情感“冲击”结束后,道尔重访普罗旺斯:“在快速列车上,我匆匆一瞥,再次看见了博凯尔美丽的白塔、塔拉斯康的圆形城堡、壮观的罗讷河、克罗绵亘的淤积扇。我已穿越普罗旺斯全境——整个普罗旺斯都不再重要了。”
不再重要了,那是因为种种欢快的真相都显然已被蒙蔽。福特也许钟爱过普罗旺斯和它金色的神话,可他也是一位现代小说家,受福楼拜和莫泊桑的情感真实的指引。他深知,如今“最悲伤的故事”已难得歡快,而只是一味地悲伤,纵然不是血流漂杵;他深知,周遭任何的欢快都可能来自误解和自欺欺人。他也深知人心是“不良的”。尽管他令人信服地把自己标榜成一个过时的老绅士——E·M·福斯特傲慢地称他为“迂腐文人”,保罗·纳什称他为“身穿花呢的森林之神”——福特通晓这个现代世界,理解这个与昔日挥散不去的神话作对的新现实。毕竟,在1913年,《好兵》出版前两年,他游览过卡尔卡松这个图腾般的城市,在那里道尔和其他人物对它抱有何等浪漫的情怀哦。福特在那里发现了什么呢?雪和兔子。
福特笔下的普罗旺斯是一个业已遗失的理想世界,一座文明的摇篮,也是他小说中的一个参照点。然而,这个地方不仅只有往昔和现在,它还预示可能的未来。在《普罗旺斯》(1953)中,福特要求人们不要将他视为一位道德家或历史学家,而仅仅是一位“预言家”。文明“蹒跚着走向终点”,而他想要展示“假如文明不以八世纪的普罗旺斯为榜样会发生什么”。福特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担任交通长官,中了毒气;在生命的最后二十年(他1939年去世)他目睹整个欧洲诸国争雄,意识形态风起云涌。他对没头没脑的民族主义、血腥暴力、跨国标准化、机械化以及金融家们的种种勾当深恶痛绝。他还是一位作家,因而他不仅是某个国家的公民,而是世界公民;他想知道这个世界如何从正在来临的大崩溃中崛起,而且避免更多的破灭。怎样才能驯服人的兽性?不是通过大聚大合,不是通过倡导和支持更为宏大扛鼎的学科学说,不是通过消灭种种语言和个性主义。也许,他想,我们应该回归本地化,住在小一点的社区里,学会避免帮派之间歇斯底里的吵吵闹闹。这就是他想象中的生活——而且已经找到的——就在普罗旺斯。在《大商道》(1937)中,他写道:
我住在普罗旺斯,但成不了普罗旺斯人,因为,那样的话,我按理就得成为法国人,而我却不想成为法国人,个中原因众多,说来话长……不,我想做个“小生产者”国家的公民,抱有些许地方情怀,而没有一点点的民族情感。没有国界、没有武装力量、没有习俗或政府。那样就永远无须我出于团队情怀而杀人了。就像做个普罗旺斯人那样。假如某个加尔省的人说他能种出比我们阿维尼翁更好的西葫芦,也许我就想辱骂他。不过那就同地方情怀相差无几了。
人们对根植花园所提的古老忠告总是既具道德教益,又有实用价值;它并不劝人奉行淡泊无为。当人类既无忌惮地耗竭世界资源和洗劫这个星球,当全球化的累累恶果愈加明显,当我们向也许是空前的大破灭阔步挺进之时,福特·马多克斯·福特——这位文学好兵——在普罗旺斯所找到的生活智慧和生活之道也许甚至更值得人们关注。
1927年,福特·马多克斯·福特曾在他的首部杰作《好兵》(1915)再版之际,将自己比作一只大海雀:那种生活在北大西洋的笨拙企鹅,因被人类捕杀而于19世纪中叶灭绝。而他在四十一岁那年出版的《好兵》这本书,则无疑是他的“大海雀蛋”。他坚称,其实早在那时,他就已经觉得自己犹如一座“死火山”,曾风光无限,十分乐意移交给正在冉冉升起的新一代“喧嚣的年轻作家”。但是那些新的声音——意象派、漩涡派、立体派——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中烟消云散了,而他却在冥冥之中留存了下来。于是,令他自己也深感惊讶的是,“我这座死火山又再次喷发”,写出了更多的书……这种萎靡而又斯文的无病呻吟正是福特的特色所在。当他去世时,格雷厄姆·格林曾写道:“福特的离世犹如一位老兵——一位拿破仑式的不可思议的老兵——的悄然逝去,从耶拿战役至色当战役的历史他通通知晓。”
然而,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假若你赞同福特的这种自我呈现,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他不仅自己身陷困惑,还常常令读者摸不着头脑;他总是话中有话,但过不了多久又会出尔反尔;他这人天马行空,因而说话缺乏可信度,令人愤然。虽然埃兹拉·庞德曾在海明威质疑福特时宽容地指正“福特只有在疲倦的時候才会撒谎”,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福特就是个骗子。因此,1927年,自暴自弃的福特只完成了四部曲《队列之末》(1924—1928)的第三部,而这四部曲在日后成为他的第二部杰作。这部小说与过时的老套路相差无几:无论是在文学技巧还是人的心理刻画,它都是一部符合现代主义风格的现代作品。且随着岁月的流逝,时间证明了福特的作品反而令格林当年的评论显得过时,而并非相反。
《好兵》的主人公爱德华·阿仕伯纳姆是一位侠义骑士的翻版。《队列之末》的主人公克里斯托弗·蒂金斯则是一名圣公会圣徒。两者都是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勉力生存的大海雀。蒂金斯是北约克郡人,他的祖先随着威廉三世一同从荷兰来到英国。所以他认为17世纪是“英格兰有史以来唯一令人满意的时代”。他本人是那种“罕有的保守主义者”,从未参与过“18世纪仍在英国存在的那种政治活动”。他只阅读拜伦的诗歌,在他的眼中,塞尔伯恩的吉尔伯特·怀特是“最后一位会写作的英国作家”,而18世纪以来出版的小说,他只认可一本(并非现实中存在的小说,是《队列之末》中的一个角色所写作的一本书)。阿仕伯纳姆和蒂金斯都有着一种浪漫的封建主义情愫——怀恋曾经讲求权利和义务的时代,崇尚秩序井然。但相比之下,阿仕伯纳姆则更能适应现代社会,因为在他的骑士外衣之下,掩藏着他颇为狡猾的浪荡本性以及他的一点小聪明。而蒂金斯呢,则宣称:“我支持一夫一妻制,崇尚忠贞不渝,在这两点上绝无半分让步。”他也非常聪明,且知识渊博。正如我们在四部曲开篇之作《有些不》里常常能看到的描述那样,“他是全英格兰最为聪明的人”。这点对于他在帝国数据统计局里的工作来说可能是一个优势,在那里,他为国家处理数据;但是在他的生活中,他的聪明也许就算不上是一件好事了。
在他生活的世界中,智慧被视为不可靠之物,坚贞被当作怪诞;矜持则被视为装腔作势,而至善的美德竟被视为一种直接的挑衅。对于一个小说家来说,将一部长篇小说的主人公塑造成一个不受他人喜爱更谈不上敬仰的人物,真可谓是一个大胆的举动。蒂金斯在社交活动中木讷笨拙,在感情上更是到了沉默寡言的地步:在书的开头阶段,蒂金斯的妻子西尔维亚离开了他四个月,当她让他把自己带回去时,他却“看起来对这件事毫不在意”。他这个人“没有丝毫感情”,“对于妻子离开他这件事,他所说的不超过二十个字”。随后,他更是被描写成“板着一张扑克脸”。男人们向他借钱,剽窃他的观点;女人们则讨厌他,觉得“他的外貌和他的沉默让她们感到害怕”。在小说中,他分别被比作一匹发狂的马、一头家养的牛、一只身体肿胀的动物、一头发疯的小公牛、一头孤独的水牛、一头镇牛、一匹愤怒的种马、一只垂死的斗牛犬、一只灰熊、一头农家野猪、一头肉猪和一只沮丧的斗牛犬。此外,作者还将他比作一台挖土机、一把扫帚、一个呆板的荷兰娃娃和一个巨大的羽毛床垫。他拥有“一双大手”,却“笨手笨脚的”。他的妻子总把他想象成饭桶,甚至连瓦伦汀·万诺普,这个最终拯救了蒂金斯的易怒的妇女参政论者,最初也觉得他“又疯又令人厌恶”,总是“用一双像龙虾一般凸起的可恶的眼睛盯着她”;她把他视作另一个“肥胖的高尔夫球白痴”。不过,除去他这些明显的缺点之外,有一点不得不承认:他善待马匹。
而蒂金斯的爱情和性爱观——你绝不会觉得它们墨守成规——总结起来就一点,即“你勾引一位年轻的女士是为了能够完成和她的谈话”。这与一般传统男士的想法截然不同。传统的男士会认为如果“搭讪”幸运的话,也许能与女士发生关系,但性爱结束之后却往往不知道该谈些什么。(蒂金斯的想法中其实掺杂了福特本人的小部分想法,而福特自己的说法则听起来更为柔情蜜意:“你和爱人结婚是为了延续和她的交谈。”)在蒂金斯的脑海中,是“亲密的谈话”促成了“两人灵魂最后的交融……这事实上才是真正的爱情。”像他这样的圣公会圣徒喜欢的类型是“充满激情却又不失谨慎的女人”。但他的妻子西尔维娅却压根不是一个谨慎的女人,她在火车车厢中极为轻浮地率先勾引了蒂金斯。
在格雷厄姆·格林看来,西尔维娅·蒂金斯“无疑是现代小说中最为着魔的反派角色”。一个无趣、滥交、时髦的妻子,和一个渊博、忠贞却古板的丈夫紧紧捆绑在一起:这真是一段在地狱里缔结的婚姻。克里斯托弗怀揣骑士精神,又有点受虐倾向(如果这刺痛人,说明我正在做正确的事);西尔维娅则生性鲁莽轻率,又有点施虐倾向(如果我让他感到痛苦,说明我正在做正确的事)。前者深信就算妻子行为不轨,作为一名绅士也永远不会和妻子离婚;不过,若是妻子提出离婚,他也会接受她的选择。他把西尔维娅视作上天对他灵魂的“巨大惩罚”——而非犹如身处法国外籍兵团中一样受到肉体的惩罚。从西尔维娅的角度来说,她也不能和克里斯托弗离婚,因为她是一个天主教徒。所以,这对夫妻被一同捆绑在一个火轮上,双方都备受煎熬。而她为她丈夫所设计的折磨可谓极其精准,直戳他痛处。西尔维娅在十三岁时(我们于第四部《最后的哨位》的末尾才知晓),就曾漫不经心地幻想过把小猫的爪子塞进胡桃壳里;从中不难看出她早就拥有了施虐的本性。放眼整部小说,她利用微妙的谣言、直接的谎言和堕落的行为来惩罚她的丈夫,从社会、经济和心理等多方面使其蒙羞。最后,她甚至恶毒地砍倒了蒂金斯祖屋里的格如比之树——“这简直是蒂金斯家族遭受到过的最恶毒的打击”。她曾经看见过一只鱼鹰在一群尖叫的银鸥上空盘旋飞舞,鱼鹰仅仅是出现在银鸥的身边,就使银鸥群陷入了极度的混乱;她很喜欢这一幕,牢牢地记在了心中,将鱼鹰视为自己的形象。不过,虽然她为人如此的歹毒,有一点却不得不承认:她对马很好。
也许你会问,她为什么要虐待她的丈夫呢?尤其是年复一年地,她拥有不少爱慕者讨她欢心,从年轻的纨绔子弟到年长的将军,都渴望她的爱情和肉体,可她为什么还要一直折磨丈夫呢?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克里斯托弗的至善:他越是不做回应,毫无怨言,她就越受到刺激。更令她感到生气的是,他还总是宽容地从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对于西尔维娅来说,还有什么比理解和原谅更让她感到愤怒的呢?因此,她每一次都会重新折磨她这个伟大的饭桶丈夫。她厌恶他——厌恶他的绅士派头、一本正经,厌恶他的被动顺从、他的“妄自尊大”,厌恶他的“聪明才智”和他那聪明的脑袋里装着的不道德的观念。当她的告解神父康赛特神父建议她“理解一切,宽恕一切”时,她回应道:“去了解一个人的一切实在太无趣了……无趣……无趣!”西尔维娅厌倦婚姻,但其实滥交让她感到更加无聊。“所有的男人都令人厌恶。”她对她母亲如是说。尽管她看上去是个男人狂,但她实则非常鄙视她的情人们:他们甚至不配让她折磨。“和一个男人交往,”她说,“就像阅读一本你已经读过却忘记自己读过了的书。你和这个男人亲热不到十分钟,你就会说:‘可这一切我早已读过了呀。”
而她之所以会这么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她丈夫的过错。他们的婚姻里其实不全是虐待和忍受痛苦。一些难得出现的瞬间是我们理解西尔维娅的关键,福特作为一个渊博的心理学家,在这些瞬间让我们看到了西尔维娅并非仅仅只是一个满心复仇的邪恶灵魂。不论蒂金斯是多么的令人生气,他的观念是多么的“不道德”,他是她交往过的唯一真正成熟的男人,也是唯一说话能够约束她的男人:“与他相比,其他男人看上去都像还没长大似的。” 蒂金斯替其他男人宠坏了她,所以也必须为此而受到惩罚。更何况,他是现在唯一一个还能感动她的人。在法国中部,在战事正酣之时,有一位恶狠狠的法国老公爵夫人想要阻止当时举办的一场婚礼。蒂金斯用智慧、务实和他那“糟糕的”旧式法语说服了她。西尔维娅在一旁目睹了全程,“看着克里斯托弗究竟是如何做正确的事的,这几乎伤透了她的心”。当故事发展到两部半书之后,蒂金斯和瓦伦汀·万诺普生活在了一起,而西尔维娅也几乎到了痛苦的极限,她想象着自己直面丈夫情人时的场景:“他也许会带着她走进来,然后在看到我的瞬间面部表情骤然僵硬,变成一张巨大而笨拙的——哦,是迷人的——扑克脸。”那句“哦,是迷人的”道尽了她心中的一切。只要她还能爱一个人,她就会一直爱着蒂金斯;而她之所以折磨他,是情欲在她身上作祟。她仍然渴望他,仍然想要“折磨和诱惑”他;但是我们这位圣公会圣徒对他重回婚姻的一个条件是,他不会和她同房——这是折磨她,是对她的回击。
这一切都表明,这部小说的情感程度极高,往往达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书中几乎没有一个角色——可能除了克里斯托弗的哥哥马克的法国情妇玛丽·蕾奥妮之外——不曾被描述为陷入了疯狂,或者是处于疯狂的边缘。只有一个人——麦基奇尼上尉——是被明确诊断为患有精神病的,不过对大多数人来说,“正常状态”其实就意味着一种神经紧张的半疯狂状态了。举例来说,我们可能会期望瓦伦汀·万诺普能够在情感上与西尔维娅相抗衡,她的纯洁能够与西尔维娅的淫乱形成强烈的对比。她和蒂金斯有许多相似之处——两人都是拉丁语专家,“聪明的头脑就是他们生计的来源”。他们也都“不怎么懂得浪漫”,也都崇尚生活节俭——不过过去的瓦伦汀至少身心健康。而现在她发现自己经常心烦意乱,魂不守舍:她的脑袋里“似乎装着两根各自分离、未上发条的弦”。她曾经对自己焦虑不安的思绪厉声下令:“稳住心神!”但她飞速运转着的大脑就像被烈火炙烤着一般,思绪游走;但她的思绪会去往何处?谁在指引着它?它能幸存下来吗?
这四部曲的中间两部围绕着西部战线展开。其他较为传统的小说家也许会用战争的疯狂来反衬爱与性的安谧和芳香;但福特知之更多,悟之更彻。战争和情欲并非相互对立:它们其实是一回事,不过是同一把钳子的两棱而已,都可能摧毁个人的心智。一开始,我们并不怎么看得出《队列之末》这本书中渗透了多少与性爱相关的内容——关于性爱的记忆,渴望以及流言蜚语。(这部小说在流言蜚语的传播和它如何一发不可收拾地伤害他人的描写上可谓是神来之笔。到了第四部时,关于蒂金斯兄弟的谣言已经发展到了他俩被世人唾弃为“声名狼藉的浪荡子”的地步,人们甚至说马克因身染梅毒而奄奄一息。理性客觀的读者其实不难看出,蒂金斯兄弟这一辈子睡过多少女人:他俩加起来才只有三人)而身处这情感和性爱的漩涡中心的,是西尔维娅、克里斯托弗和瓦伦汀三人。不过那些在读者眼中处于故事边缘的次要角色,也一直深受性的困扰和折磨。比如欧·耐恩·摩根就因其妻子和一个职业拳击手有染而提出要回乡探亲;那个拳击手扬言若是摩根再出现在威尔士便要杀了他。蒂金斯听闻之后,便没有批准。故而,虽然没有被殴打致死,摩根还是在战壕中被炸成了碎片:无论怎样,性都要了他的命。还有,军士们的老婆和比利时人打得火热;一名厨师因为要去和他的情人幽会而擅离职守,从而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一名准尉则想要一份委任状,因为这样一来,那些和他那狂野的女儿厮混的“坏小子们”就会看在她是军官女儿的份上而有所收敛;回乡探亲的上尉麦基奇尼老是想要和妻子离婚,却一直没有离成(“那是现代主义!”坎皮恩将军咆哮道)。西尔维娅对于军队的看法露骨而又无礼:“你之所以上战场,是因为你想要强奸无数的女人。”她把战争看作是一群自由性爱者的狂欢(在那里人们自由性爱),看作是“欲望横流、觥筹交错的男巫们的盛宴”。
但实则小说中没有一个人真正理解性爱和性欲究竟是什么。性爱几乎总是毁灭性和灾难性的——在你意识到玛丽·蕾奥妮作为马克情妇的这十三年中,从不知晓“他身居何职,会所何位,甚至连他的姓氏都不知道”之前,他们之间有条不紊的感情看起来是如此的正常。在小说接近尾声处,克里斯托弗和西尔维娅的儿子短暂地出场(更贴切地说,是只言片语带过)。虽然他已经开始感受到来自那些年长女人们对他的吸引,本质上来说他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不过也到了能够明白他妈妈和许许多多男人们交往是怎么回事的年纪了。那么这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对于这整个事情是怎么看的呢?“性难道不是一个很糟糕的东西吗?”或者说性是人类才拥有的本能吗?在某个温和的一天,那时战争还远未来临,克里斯托弗听见塞纳河畔传来一只云雀的鸣唱。照理来说那时并不是云雀出没的季节,于是他便断论“这只鸟一定是性欲过盛”。两部曲之后的某个夜晚,他的哥哥马克睡不着觉,躺在床上听到夜莺并非发出以往美妙的乐音,而是较为粗鄙的声音。他觉得这声音里包含了对其他雄性夜莺的挑衅和对它们自己配偶的炫耀。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种“性凶猛”之声。
格林曾经写道:“在我看来,《好兵》和蒂金斯系列似乎是英文小说中唯一涉及性生活描写的成人小说。它们是我们对福楼拜的回应。”就题材而言,这确实如此;但从写作手法上来讲,它们亦是同根同源。福楼拜对于小说发展的一大了不起的贡献(并非发明——在小说领域中,没有人真正发明过什么),乃是运用间接自由风格,即深度挖掘人物的意识——用一个段落、一个句子、几个单词,有时仅仅是一个词——从该人物的观点出发来表述事物,而后再继续挖掘。间接自由风格是意识流叙事手法的源泉活水,后者被福特大量运用在写作之中。《队列之末》的大部分内容都是人物的心理活动:人物的记忆和预感、反省、误解和自我辩白。很少有小说家能够较好地理解并且准确地传达歇斯底里状态下大脑的过分操劳,或是受损状态下大脑的懈怠无为 (第一次从前线回来时,蒂金斯丧失了部分记忆),以及山穷水尽之际心智时开时闭,屡屡铸错失误。
弗洛伊德这个名字,西尔维娅只提起过一次:“我……将我全部的信仰寄托在范德戴肯夫人(一位社会楷模)身上。当然,还有弗洛伊德。”她并未解释为什么,不过我们大致也可以做出推断:他为她提供了蒂金斯所谓的“她蛮横地背离了忠贞”这句话的理论依据。但因为这是一部非常具有英国特色的小说,所以弗洛伊德的理念更多的是以一种更为微妙的英式风格来呈现:“每一个人体内都有两个意识灵魂,相互共存又相互监督。”“潜意识”这个词确在书中出现,但福特似乎更喜欢让蒂金斯“下意识地思考问题”。后来,瓦伦汀也一直意识到了“自己思维之下”掩藏着某些东西;蒂金斯将潜意识称为“他思维背后的东西”;而堪培奥将军“其时虽然表面上风趣幽默,但他下意识里(原文如此)甚感困惑和沮丧”。福特在这些思维层面上游走,犹如游走在事实和记忆,确信和印象之间。蒂金斯把思维比作一条半忠诚的狗。事实上,不仅仅是思维、记忆和事实在衰退;用以描述它们的那种语言也在变得苍白。堪培奥将军,这位和歇斯底里最不沾边的角色之一,不禁纳闷:“语言到底有什么用?我们不过是一直在兜圈子罢了。”
叙述也同样在兜圈子,回溯并且交叉反复。一个事实、一个观点,或是一段记忆会突然出现,但在随后的十多页甚至一百页都没有相应的解释。这有时就可能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悬念:一个角色身处感情危机之中,而西部前线的情节已经快速发展了五六十页。更多的时候,这种写作手法显得更为个人化,也更具福特式特色。福特可能会把一则爆炸性的信息、一个残忍的谎言或是令人愤怒的情感结局随意穿插在小说之中,然后他放慢叙述的节奏,仿佛被这些无疑是爆炸性的情节所震撼。之后叙述又兜了个圈子回来,再次接近具有爆炸性的部分,而后又回溯,直至最后直接引爆那些情节。换句话说,叙述表现得就像一直在运作的思维一样。这可能让人感到困惑,但正如维克多·索顿·普里切特对福特的评价那样:“作为一名小说家,困惑是福特创作艺术的主体。他先致人昏昏,然后再来阐发解释。”如果说一部伟大的小说需要读者极其聚精会神地来阅读,那么,这既是一种陈词滥调,也是一大侮辱冒犯。不过,这种说法用来形容《队列之末》却恰到好处。因为此书大部分的读者都会时不时地停下来问:“可是,我之前就知道那个内容了吗?书里已经提到过了?”克里斯托弗“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麦克迈斯特太太怀孕过这件事吗?更别说知道她还失去过一个孩子这件事了。书里提到过蒂金斯被捕了吗?还有在西尔维娅离开他之后,他的继母过于悲伤而死这件事?麦克迈斯特死了吗? 马克真的是哑口无言吗?诸如此类的疑惑和阐发,不一而足,贯穿小说的始终。
关于福特的一切都不简单,所以《队列之末》涉及众多复杂的东西,其中之一便是第四部《最后的哨位》所处的地位和作品的质量。在辑合福特的伯德雷·赫德版(1962—1963年)之际,格林干脆把第四部一删了之,从而将这四部曲变成了三部曲。他认为第四部“不仅仅是个错误——更是一大灾难,因为它推延了人们对《队列之末》全面的批判鉴赏”。他让它情趣盎然,还毁灭性地删除了书中许多“珍贵的歧义”,将它们统统融入了“克里斯托弗顺利躲进肯特式小农生活后沐浴着的诗情画意的阳光”里。
而现在,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很难看出《最后的哨位》推迟了人们对《队列之末》全面的批判鉴赏。西里尔·康诺利和格林的观点一致,他在《现代主义运动》(1965)一书中,将福特的这部作品称為“战争三部曲”(并自命不凡地对它嗤之以鼻),但后来的大多数编辑都宁愿视这部作品为四部曲,而非三部曲。即使是在被质疑的那些岁月,福特本人和他的这部小说的声誉都一如既往,不曾改变。福特的铁杆书迷向来都是少数派,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福特的痴迷。做他的书迷,就像加入一个修复英国河渠系统的志愿者团体。你偶然遇见这些志愿者们时,看到他们浑身泥泞,汗流浃背,他们在一个个星期日下午从河渠中挖出某件废弃已久的设备,这一设备曾在温多华往来货物运输中立下过汗马功劳。你很清楚他们是在做好事,但你若不亲自跳将下去,也弄得一身湿泥,也许你是断然不能体会这项任务——这一整个河渠系统——的真谛的。
关于《最后的哨位》在四部曲中的结构意义,有一种明确支持的声音:四部曲的第一部的故事背景设在一战前,而中间两部则跨越了整个战争时期;所以描述战后生活的第四部书就顺理成章了。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倘若你在看完第三部《男人可以站起来》之际听说福特有关蒂金斯的故事就此完结了,你恐怕也不必感到震惊和失望。那一部在1918年战争结束之夜收尾,那一夜场面极其混乱,有人喝醉有人半疯,有人欢呼庆祝也有人极度焦虑。那一夜酝酿着新的开始,蒂金斯和瓦伦汀最终携手,共舞一曲。
在这第三部的倒数第六页,瓦伦汀第一次在蒂金斯面前露出笑颜。而在小说的末尾,福特用他标志性的留白手法结尾,瓦伦汀的脑海中回荡着一句话:“她的人生从此扬帆起航……”
这部作品本可以于此戛然而止。我们可以自由地遐想她(和蒂金斯)将开启一段怎样的新的人生旅程——毫无疑问,他们将过上各自所期望,也是他们所共同期望的生活。他们可以一直聊下去,用一生去延续他们之间的对话;他们也可以远离过去,远离战争,远离疯狂,更可以远离西尔维娅。然而,这或许是我们读者们为他们勾勒的未来生活。福特实际所写与读者的想象截然不同,更为复杂,更为黑暗,真的与格林的“克里斯托弗顺利躲进肯特式小农生活后沐浴着诗情画意的阳光”的描写有很大的出入。事实上,他们并没有搬去肯特,而是搬去了西苏塞克斯。克里斯托弗也没有过上小农生活,而是做起了家具生意。但是这些都暂且不议,“诗情画意”,“顺利”?事实是,当他和瓦伦汀(还有他那沉默又瘫痪了的哥哥马克和他的情妇玛丽·蕾奥妮,现在已是他的妻子)仅靠偶尔的意外之财和节俭的法式持家之法维持生计的时候,这位圣公会教徒却仍然被世间的恶徒骗去了不少钱。为了省钱,瓦伦汀穿着缝缝补补的衣服和破旧的内衣,可尽管他们如此节俭度日,但她发现生活还是十分艰辛。焦虑并没有减弱(瓦伦汀终于得到了蒂金斯,如今却老是害怕失去他),疯狂也从未走远;他们设想一场诗情画意的逃离,却不料有西尔维娅如鱼鹰般在上空盘旋,挖空心思地不仅继续敲打已与她分居的丈夫,而且折磨身怀六甲的瓦伦汀,还有瘫痪在床的马克。
福特用其典型的大胆手法精心构建了这一残酷的延续。前半部分从话并不多的马克口中道来,他更改顺序并概括重述了过去的事情,也重新审视了这些往事;然后书中大量描写西尔维娅筹划着新一轮的复仇,她的社会地位也节节攀升;同时也描写玛丽·蕾奥妮靠装苹果汁赚钱的情节;随后,在接近尾声时,轮到对瓦伦汀的描绘。因此,透过这最后一部曲的描画状物,读者越来越疑惑:克里斯托弗·蒂金斯究竟上哪儿去了?在书中,他经常被大家提及,但是他的存在感显然越来越微弱,他的视角也越来越鲜见。直至书的最后两页,没能救回“格如比之树”(在这件事上没有“成功”)的他筋疲力尽地回到家中。和瓦伦汀的生活哪里是田园诗般的生活?也唯有他们住的房子还和田园诗般的生活搭了一点边吧。从这房子看出去,四个郡的树林和篱笆整整齐齐,尽收眼底。周围的环境也许算是田园风格的,但浪漫这东西只存在于自然之中,和人类并没有什么关系。说好的聊天,用一生去延续的对话呢?既没有出现在《最后的哨位》这部小说中——也没有回头提及它已经发生。西尔维娅也许极度嫉妒蒂金斯和瓦伦汀过上了“安宁”的生活,不过,读者可不怎么看得出他们的生活有多么安宁;这一切也许只是西尔维娅自己的想象罢了。
让我们回想一下蒂金斯和瓦伦汀在一起的唯一场景,即书中最后两页的内容。蒂金斯从约克郡回来,扛着“一块木头”(它“芳香扑鼻”,所以大概是格如比之树的一部分)。瓦伦汀迎出来,指责他作为古董商竟是如此的无能:他傻乎乎地把几张木刻画藏在一口坛子里,而这罐子现在被别人拿走了。“你怎么可以这样呢?怎么可以这样呢?你再这样下去,我们可怎么养活孩子啊?”她让他立刻出去把木刻画找回来。马克(现在又说话了)见状,和她说“可怜的蒂金斯已经精疲力竭了”,但他的这番请求根本没用。然后,蒂金斯犹如一条丧家之犬,迈着沉重的步伐走了出去。当他走上篱笆后的绿色小径时,瓦伦汀不禁呜咽不止。“这日子我们该怎么过啊?我们究竟该怎么活呀?”
这是一场诗情画意的逃离吗?书中不止一次暗示,蒂金斯那不入流的至善终将引来瓦伦汀的责骂。也许,西尔维亚这只鱼鹰般的身影最终会逃离天空(不过,此前她常常改变主意,所以谁敢保证她能一直消停下去?);但福特留下了空间供我们自行想象,正如忧心忡忡之人总会找到新的焦虑来取代旧的焦虑,一个饱受折磨的圣人,就算从施虐者手中获得自由后,也可能会给自己重新找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新的施虐者。因此,圣公会圣徒就像大海雀一样,永远会被人猎杀,直至灭绝。
责任编辑:丁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