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法学学科始建于1983年,先后获批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法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各层次法律人才15 226 名。目前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在内的专任教师81 人。经过多年建设,先后获批教育部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建设点,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特色优势学科,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2020年中国“软科”排名中位列第18 位,进入全国法学学科排名前10%。
近年来,紧紧围绕“海洋强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生态文明法治”等国家战略,凝练学科方向,形成了“海洋法”“自贸港法治”“生态文明法治”等特色学科方向,打造“南海历史法理研究团队”“海南自贸港法律创新团队”“生态文明法治创新团队”三大科研团队;打造了“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海南大学南海区域研究中心”“海南大学中国特色自贸港研究院”“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治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形成了一批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部分成果转化为国家海洋治理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立法。
近五年共承担各类课题135 项,科研经费1 581.3 万元;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4 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重大专项项目7 项、重点项目3项;在《中国法学》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18 篇,出版著作、教材42 部;获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8 项;出版“马工程”教材1 部。学科依托海南省南海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海南大学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大学更路簿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共提交涉海、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资政研究报告210 份,被中央和省级机关采用各20 多个,其中4 个报告获得国家领导人批示,有的已转化为国家层面政策,在南海维权、自由贸易港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