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族间经济交往对锡伯族生产方式变化的促进作用

2021-11-26 07:39张玉倩杨思远
地域文化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锡伯族游牧民族

张玉倩 杨思远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大多数时候不是内生的,而是受民族间经济交往的影响。锡伯族在清代生产方式农耕化是其在与中央王朝,与周围其他民族的经济交往中实现的。一方面,清王朝将锡伯族从科尔沁蒙古赎出,随后编入八旗,迁入齐齐哈尔、伯都纳、乌拉等地驻屯,这直接导致的是锡伯族生活环境的变化,生活方式由游牧到定居。同时清王朝要求其缴纳粮、食奖励耕种,都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锡伯族生产方式的变化。另一方面,民族间经济交往对清代锡伯族生产方式变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对这一作用进行考察,可以窥探到锡伯族在民族间经济交往中实现了自身经济发展,转变为一个农耕民族。而锡伯族自身经济发展的同时,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与政权稳定,开拓了伊犁河谷地区,为中华民族经济一体化提供了新的案例支持。

一、对清以前锡伯族生产方式的考察

生产方式是人们以目的论设定的劳动,改造周遭环境,生产物质资料的方式。由于人不是以个人而是以社会组织面对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因此,生产方式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也包括人与人的关系维度。①杨思远:《中国少数民族生产方式研究》,北京:新华出版社,2013年。目的论设定的劳动是生产方式的内核。人们把自己的物质需要作为目的,设定到自在的因果联系上,从而通过因果联系的作用实现目的。②[匈]卢卡奇:《关于社会存在的本体论·下卷》,重庆:重庆出版社,1993年。劳动在生产中决定作用的展开,从而生产方式的变化包含着一部民族经济史,目的论设定在生产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站在自然方面来看,就是自然限制的不断退缩,但永不会消失。

在历史上,环境是影响生产方式的重要因素,所以对于锡伯族居住环境的考察是必要的。太平寺碑是研究锡伯族历史的关键文物,其记载:“青史世传之锡伯部,原居海拉尔东南扎拉托罗河流域。”③肖夫译:《太平寺碑文》,见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研究室编:《锡伯族文学历史论文集》,内部出版,1981年,第1页。由于地名的变化,这一位置对应今日何处已无法精准定位。相关研究的学者根据史料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分析,总结来看,观点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关于扎拉托罗河流域位置上的分歧。

王钟翰在《沈阳锡伯族家庙碑文浅释》一文中认为,扎拉托罗河即今绰尔河。④王钟翰:《沈阳锡伯族家庙浅释》,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研究室:《锡伯族文学历史论文集》,内部刊印,第50页。赵展有《锡伯族源考》一书中认为:“扎拉托罗河即今绰尔河。”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研究室:《锡伯族文学历史论文集》,内部出版,1981年。而铁玉钦在《沈阳太平寺锡伯碑考略》一书中判定:“陀罗河即洮儿河。”⑥铁玉钦:《沈阳太平寺锡伯碑考略》,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研究室:《锡伯族文学历史论文集》,内部刊印,第42页。赵志强、吴元丰在《锡伯家庙碑文考》一文中把碑文的记载同清廷的档案综合起来予以考证,认为扎拉托罗河不是绰尔河,是洮儿河中游一段。但他们认为,绰尔河在洮儿河之北,相去不远。同时他们还指出,这里并不是锡伯族的发源地,发源地究竟在何处,有待于进一步探讨。⑦赵志强、吴元丰:《锡伯家庙碑文考》,见《社会科学辑刊》1984年第4期。

虽然关于锡伯族清初之前定居的位置不能精确推定,但可以确定的是,锡伯族长期居于河流旁,其大概位置在大兴安岭、嫩江附近的绰尔河,洮儿河以及松花江流域一带。水产丰富、森林繁茂的自然环境极其有利于渔猎游牧的发展;土地肥沃、宜耕宜种的平原有利于农耕种植。这个时候,虽然各民族经济交往也潜在地影响着锡伯族生产方式,但起主要作用的因素是自然环境。在明末清初以前,依赖于这样的自然环境,锡伯族是一个多种生产方式并存的民族,其生产方式以渔猎游牧为主,辅以农业,在众多古籍文献中均有对其的描述。

锡伯族的农业生产至少从元代开始就有。但在元明交替时期战乱不断,故而使得人们不能够稳定的定居,这是阻碍锡伯族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清初,锡伯族居住地区所生产的“锡伯米”已负有盛名,还有众多其他民族向锡伯族购买粮食饲料的记载。此时,锡伯族仍处在科尔沁蒙古的管辖之下。黑龙江将军萨布素题称:“包括散入扎赉特、杜尔伯特二旗之约八百户,共一千五百户,暂且分交科尔沁十旗。该十旗之锡伯等粮谷宽裕”。⑧吴元丰、赵志强编译:《锡伯族档案史料》,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19页。同时,八旗官兵在墨尔根等地设置驿站,从锡伯族居住地购买粮食、饲料的情况也常发生。例如:康熙二十七年(1688),“拉哈等十驿站地方,买不到饲料属实。驿站牛马之饲粮,关系紧要,请大臣等商议,准于乌拉地方船只内,拨给各可载六十石之船二只,以便前往锡伯地方购买粮谷。”①吴元丰、赵志强编译:《锡伯族档案史料》,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13页。《吉林通志》记载:“军粮取诸科尔沁十旗及席北,乌拉官屯约二万石。”②《吉林通志》卷92。在与其他民族的经济交往中,目前还未见到锡伯族向其他民族购买农作物的资料,这说明锡伯族的农业生产在那时基本是可以自给自足的,在这个基础上还有部分剩余可用于交换。

康熙三十一年(1692)锡伯族被编入满族八旗。鉴于锡伯族“向以务农为生”,固派遣锡伯族向东迁徙到齐齐哈尔,伯都纳,乌拉等地时,清政府令其自行迁移,开垦种田,而没有计划发放“口粮及籽种”③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26页。,这同样说明清朝当时对锡伯族的判断是其有基础发展农业生产。

除农业以外,渔猎游牧也是锡伯族重要的生产方式。这在锡伯族与其他民族的经济交往中得以窥见。首先是在贸易方面,关于马匹的交易记录众多。满族,蒙古和汉军官兵到锡伯地方购置马匹,“康熙二十四年(1685),移驻黑龙江地区的八旗官兵途经锡伯地方时,曾一次购马600 匹。”④《清初锡伯族居住区域与相邻民族的关系》,见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22页。其次,牲畜在锡伯族嫁娶礼金中也占有重要的经济位置,它代表着财富的多少。康熙三十九年(1700),管理茂兴等驿站官桂勒贺呈文将军,内称:“卜奎驿站官丁司良臣,娶镶白旗翁善佐领下额德之女为妻,送彩礼银三十两、牛一头;塔尔哈驿站官丁代国佐,娶镶红旗锡伯巴哩衮佐领下赖斯哈之女坦齐礼为妻,送彩礼银三十两、牛二头;官丁司德荫,娶镶蓝旗锡伯鄂罗佐领下楚尔克之女傅颜珠为妻,送彩礼银二十二两、马一匹、牛二头、驴一匹;官丁张三,娶镶蓝旗锡伯鄂罗佐领下拜岱之女博伦珠为妻,送彩礼银十两、马一匹、牛二头、佛头青布十匹;⑤《试论16世纪末至18世纪初锡伯族的社会经济》,见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29页。”这些史实都显示,畜牧生产方式在锡伯族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清代锡伯族被称为“打牲部落”,这是清代对大小兴安岭一带索伦(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由此观之,锡伯族在当时熟练驾驭渔猎生产方式。渔猎在锡伯族民谣中常被提及,“棒打獐子瓢舀鱼”便很直观的表露了这一点。锡伯族古老民歌《亚齐纳》歌词中,描述一对夫妇“谋生计,捕网打鱼到江边,一叶舟,搏击江水捕鱼忙”都可以看到渔猎是锡伯族一个重要且经常的生产方式。⑥王骞:《锡伯族》,乌鲁木齐: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2010年,第56页。在史料中,也有以打猎的猎物与其他民族进行经济交换的记录。“自顺治二年(1645)至康熙十一年(1672)间,总管内务府衙门每年都派人到黑龙江地区,以布匹、绸缎等物,向锡伯、索伦换取貂皮、猞猁狲皮、堪达罕角、羊皮等物”⑦吴元丰、赵志强编译:《锡伯族档案史料》,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13页。。劳动产品交换的背后是不同民族生产方式的不同,貂皮、猞猁狲皮等劳动产品是其渔猎生产方式的有力证明。

二、锡伯族民族间经济交往的本质与内容

历史上不同民族由于所居住的自然环境不同,从而民族之间生产方式和劳动产品也不同。这种差异性是民族间交往的前提,也必将促进不同民族产品交换、文化交流。以交往、交流为手段,各民族相互交融。中华各民族之间经济交往是各民族互补关系发展的重要渠道。对于锡伯族而言,主要包括锡伯族与中央王朝之间的交往以及锡伯族与其他兄弟民族的经济交往。

锡伯族与中央王朝之间的交往是研究锡伯族经济史的重要内容。清朝将锡伯族从科尔沁赎出为兵并编入八旗具有特殊的经济意义,这是清代锡伯族多样性生产方式发生变化,最终成为农耕民族的时间起点,是锡伯族融入中华民族经济一体化的关键转折。清初,锡伯族与中央王朝之间的交往主要表现为锡伯族被编入八旗后,在清王朝一系列迁移驻屯政策、税收政策、重农政策影响下,所作出的一系列生产生活上的改变。其次,在锡伯族迁徙驻屯,以及定居耕中的过程中,与新居住地周围兄弟民族的交往增加。在锡伯族原本的生产方式中,农业只是多种生产方式中的一种,而驻守戍边则要求其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主,这推动了锡伯族与周边农耕民族间的交往学习,在生产工具和耕作技术方面尤为明显。

清王朝出于维护东北边境安全的考量,将锡伯族调往齐齐哈尔、乌拉等地。对于此次调遣的地点,康熙三十年(1691)萨布素疏称:“臣详察东北地方形势,墨尔根城(当时黑龙江将军驻于此城)地处蒙古、锡伯、索伦及达斡尔之北,其兵民与外藩人等共居杂处。墨尔根城远离乌拉吉林一千四百余里,与之隔绝,万一有调遣之事,不能践约及时来到。松花江由南北流,嫩江由北南流,两江于图西吞地方汇合,经东省诸部落所居之地,流入东北海。自乌拉吉林至嫩江口约五百里,嫩江口至齐齐哈尔约五百里,齐齐哈尔至墨尔根约五百里。其中齐齐哈尔最为紧要形势之地,蒙古、锡伯、索伦、达斡尔等所居地界总汇于此,且距通达兴安岭北呼伦等地及尼布楚之道甚近,应于齐齐哈尔一带驻兵一队。再松花江、嫩江汇合之处,系水陆通衢,大渡所在,亦应驻兵一队。”①《兵部为查询科尔沁王等可否献出锡伯等人事咨萨布素文》,见《锡伯族档案史料·上》,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26-27页。

考虑到萨布素的建议,清政府决定在齐齐哈尔、松花江和嫩江汇流处有着重要军事性的地方筑城驻兵。确定了驻兵地点后,另一个棘手的问题便是从何处调兵,在综合考量下,康熙帝最后批示:“锡伯等所居之地,接近松花江、嫩江,相应咨文科尔沁王、贝勒、贝子、公、台吉等,若有情愿将所属锡伯、卦尔察献出披甲者,俟详列其数报部后,再具本疏闻,披甲遣驻。②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黑龙江省档案馆:《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第95-127页。”

为何调遣的是锡伯族人进行驻守,从生产方式及政府财政支出的角度讲,有其内在的原因。渔猎游牧的生产方式长期要与凶猛的野兽斗智斗勇,这塑造了锡伯族刚毅勇猛、机警敏锐的民族性格和身体素质,感性认识能力很强,这正是军队所需要的素质技能。此外,军队迁移是政府财政的大项支出,锡伯族的居住地离驻屯地较近,这就避免了劳民伤财。故而以渔猎游牧为主要生产方式的锡伯族无论是从地理位置上,还是从整体民族性格和素质技能上都是首选。

清王朝将锡伯族纳入直属管辖下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金钱赎出,二是通过利益政策鼓励投诚。康熙三十一年(1692)初,“科尔沁王至台吉、平民,将其所属锡伯、卦尔察、达斡尔丁一万四千四百五十八名全数进献。其中除年老之丁、年幼之童及家奴外,可披甲者共一万一千八百一十二名。”①《清圣祖实录》卷155。年底,又续献因病漏查的七人,“其主各赏银八十两”②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01-1692册,转引自辽宁省民族研究所:《锡伯族试论考》,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22页。。最终,清王朝将科尔沁蒙古统治下的锡伯族全数赎出,编入满族八旗中的上三旗,调遣驻守的兵源问题得到了解决。锡伯族开始了在清代的第一次大规模迁徙。锡伯兵丁与卦尔察、达斡尔人一起派驻齐齐哈尔、伯都讷和乌拉三城驻守,开启了其维护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安全的历史。

此后,锡伯族人一半披甲,一半屯田,开始了驻守台站的驻屯生活。这给锡伯族生产生活直接带来的影响便是,锡伯族的生活方式由游牧变成了定居,加之原有生存环境的丧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游牧生产方式的发展。与此同时清朝令锡伯族驻守台站便直接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成为锡伯族的主要生产方式。

清朝对锡伯族的税收政策和重农政策也在间接影响其生产方式发生变化。锡伯族屯垦不仅要供养本族披甲,还肩负着上缴官粮的任务。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设锦州鄂佛罗至墨尔根20 驿站。之后,清政府“每年派部、衙门之员,督宰宁古塔、乌拉官兵,锡伯、蒙古人力牛只以及官丁官牛,协助耕作。所获之粮,每口得给二石,其余归公。”③辽宁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编,《辽宁省志·少数民族志》,2000年,第417页。锡伯族移驻齐齐哈尔等三城后,为了解决官兵的口粮,宁古塔将军佟保先题请:“将移驻伯都讷、乌拉之锡伯、卦尔察三千兵之附丁六千名,留附丁三千名,其余附丁三千名令其种地,以征官粮。”④《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第06-1693册,转引自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36页。继而,黑龙江将军萨布素也题请:“齐齐哈尔城锡伯官兵之附丁,照伯都讷、乌拉之例,留其一半,其余一半种地纳粮”。⑤《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第07-1693册,转引自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36页。这两个题请均经户、兵两部题准施行。赋税的压力对锡伯族生产方式农耕化有一定的催化作用。

统治阶级的重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锡伯族农业的发展。农业是军饷的重要来源,所以清政府对此很重视,积极鼓励锡伯族附丁在农耕上通力协作,并且严禁私自屠宰耕牛以保证农业发展。康熙三十五年(1696)二月,黑龙江将军咨文齐齐哈尔城副都统等称:“本将军等业已晓谕墨尔根城官兵者:我等所处之地,乃极边绝域,历来春迟秋早,收成不佳,粮谷无获,则四面无处采买,以致饥馑。主奴妻孥,各皆勤耕,方获食粮,以资生计。著春融冻解即行播种,耘耨壅灌,勿失其时。各旗牛录有赤贫无耕牛者,以该牛录家资殷实人之犁,为之耕种;因疾耽误无人耕耘耨收者,以牛录之力相助;违令怠惰者,该管官员责罚之。倘不畏此,仍旧怠惰,则来衙署出首,从重惩之。贫苦无牛者,不以牛录之犁助耕;因疾耽误无人耕耘耨收者,不以牛录之力相助,则将该管官员、领催等严加治罪等情.彼处官兵及锡伯附丁等,宜照此通谕。”⑥《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第11-1696册,转引自吴元丰,赵志强:《锡伯族历史探究》,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36页。

锡伯族的农业生产可以追溯到元代,其周边众多民族大多以游牧生产方式为主,以蒙古族最为典型。不同产品之间的交换,本质上是劳动的互补。在锡伯族迁移之前,《吉林通志》记载:“军粮取诸科尔沁十旗及席北,乌拉官屯约二万石。”①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锡伯族档案史料》,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1989年,第13页。由此可以看出,锡伯族的农业生产有剩余的部分用于补给周围驻屯军队。清初,在黑龙江城、墨尔根等地派八旗官兵驻守并设置驿站后,满洲、蒙古和汉军官兵经常到锡伯地方以银购买马匹和粮食。例如:康熙二十七年(1688),管理驿站官员杜尔岱等呈文黑龙江将军萨布素曰:“拉哈等十驿站地方,买不到饲料属实。驿站牛马之饲粮,关系紧要,请大臣等商议,准于乌拉地方船只内,拨给各可载六十石之船二只,以便前往锡伯地方购买粮谷。”②《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康熙二十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条。需求对生产的发展有重要的反作用,锡伯族自身对粮食的需求以及其他民族的需求很大程度上会促进锡伯族农业生产方式的发展。

锡伯族迁移之后,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交往,还应该包括向其他民族学习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锡伯族早期农业生产方式是比较粗糙且间断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下种采用“漫撒”的方法,耕种采用轮种的办法,一块地开荒后种二三年就丢弃,另开新荒种地。③《锡伯族简史》编写组:《锡伯族简史》,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年,第95页。其农业生产存在不足的原因在于,锡伯族长期居住在河流流域,良好的自然环境使得锡伯族除了进行农业生产外,其他渔猎游牧生产方式也同样发达,维持生计的方式丰富。同时,长期自给自足的经济,与周围民族沟通较少,生产方式难以提高。由世居地迁入到新的地区,迁移过程中必然伴随着民族间交往的增加,由于此时已是要大力发展农业,所以向汉族等长期农耕民族“取经”是不可或缺的。

三、农耕开始成为锡伯族最主要生产方式

新生产方式成为主导,不会直接导致旧生产方式的全部消失。锡伯族在迁移至齐齐哈尔、伯都纳和乌拉之后,受到统治民族政策的影响,并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生产方式逐渐向农业为主导转变,渔猎游牧虽然不会立即退出,但是这时会受农耕化这种趋势的制约。渔猎游牧依然存在,但仅仅起辅助作用。农耕生产的发展水平却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游牧的游农到驻守台站的定农,生产工具也在和其他民族的交往交流中获得了改进,锡伯族成为实质上的农业民族。

锡伯族生产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从游牧到定居的生活方式。被编入满族八旗后,大部分人迁徙到齐齐哈尔,墨尔根,伯都纳,开始了驻守台站的历史新篇章。驻守即意味着定居,游牧到定居的生活方式直接导致游牧生产方式不能继续,开始大规模的农业生产。

康熙三十八年(1699),齐齐哈尔锡伯十二牛录协领瓦勒达、佐领扎斯泰等呈称:“我等锡伯原系蒙古之奴,蒙皇上垂佑,赎出为兵,食俸饷,赐生计,故历年足获食粮。今将迁往归化城(后改迁盛京),请将我等现在迁移十二牛录官兵之私粮一千斛,贮入本地粮仓。”④《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第12-1696册,转引自瀛云萍《八旗源流》,大连:大连出版社,1991年,第170页。这表明锡伯族在编入满族八旗,迁移之后,能够实现自给自足,供养披甲。锡伯族南迁盛京和京师等地后,由于地理条件的变化和周围民族的影响,逐渐放弃渔猎。

锡伯族开始主要以农业为生,不再经营游牧,对于生产生活中需要牲畜的地方,需要中央进行补给。锡伯族迁入的盛京、德州、三河等地都是农业发达的地区。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锡伯族在耕作方法和农业工具上都有了进步。乾隆二十九年(1764),锡伯族在清政府维护国家统一与安全的要求下开始了万里西迁戍边,其迁移路中的乘骑牲畜、牛车便需要清政府拨给。既到伊犁,将军明瑞也奏称:“锡伯人在原籍时,军民杂处城乡,仅以务农为生。”①乾隆三十九年正月满文《月折档》。故而在考虑将锡伯族安置于伊犁何处时,适合农耕的环境便是重要考虑因素。政策导致的人口迁移需要统治王朝的特殊关注,因为这涉及人们迁入新地之后如何进行生产生活。一般的情况是进行“补短”,对其生产生活不足的领域进行相应的扶持,清王朝在其迁徙时特意拨给牛车,为其选择适合农耕的驻扎地,这说明畜牧业已不再是锡伯族生产方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了。

锡伯族凭借熟练掌握的农耕技术,在西迁到新疆伊犁地区后屯垦修渠,促进了伊犁地区的农业发展。“乾隆三十年(1765),自盛京调锡伯兵丁一千户移驻伊犁,在河以南一带地方游牧,种地自食,秋收后操演骑射。”②(清)松筠、祁韵士:《嘉庆西陲总统事略》,见《中国地方志集成·新疆府县志辑》卷六《军器》,南京:凤凰出版社,2012年,第61页。锡伯族西迁后,因驻屯需要,同时农业生产灌溉存在水源匮乏的问题,于是大面积兴修水利和开垦农田。史料记载了这一壮举,“去河数里,旧有一渠,东西长二百余里。渠北地隘,虑在无田;渠南阻崖,患在无水。嘉庆初,有部人图默特创议于察布查尔山口引水,自崖上凿渠。亦东西长二百余里,功费繁巨,部人嗟怨,图默特卒排众议,数年乃成。既浚新渠,辟田千顷,逐大丰殖,雄视诸部,郑白之沃,不足云也。新渠东北有积水潭,广数里,环潭皆回民田。将军松筠因新渠成,以潭西南二面田两千亩界,锡伯屯之界遂东移。两渠相去十余里,新渠高于旧渠六七丈,新渠之南并南山下,皆回民田。此锡伯营之屯田水利同于内地者。”③(清)徐松:《西域水道记·四》,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18页。“锡伯营大渠,由伊犁大河引水,经恰布恰地方西流九十里,经海努克北,入锡伯营境,经二牛录流二十里,经八牛录流二十里,经七牛录流二十里,经六牛录流三十里,经五牛录流五十里,经四牛录流十里,经三牛录分饮八处牛录屯田,无余流。”④中国社会科学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新疆乡土志稿》,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印中心,1990年,第331页。这些兴修水利,开垦农田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在展示锡伯族此时的农业生产水平。

由此,锡伯族生产方式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锡伯族虽然仍是兼营多种生产方式的民族,但此时农业开始成为锡伯族主要的生产方式,渔猎仍起辅助作用,游牧生产方式逐渐退却。

四、民族间经济交往对锡伯族生产方式变化起重要作用

对一个民族来说,支配此民族命运的是本民族内部经济关系,这是内因。锡伯族生产方式的变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必然趋势。渔猎游牧的生产方式对环境的要求是极其严格的,要临河居住,要有大面积森林草场,而农耕生产方式则只需要“一亩三分地”。同样是一户人家的生产生活,农耕生产方式对自然的要求则要低得多。渔猎游牧生产方式其内在的矛盾的脆弱性体现在要有广大的森林草场。另外,如果民族人口有发展,渔猎游牧生产方式会使得该民族的再生产难以为继。而这种脆弱性在清初锡伯族首次较大规模迁徙去驻守台站时,就注定了会缓慢退居“二线”。

但是,民族间经济关系作为外因是不可或缺的,对民族经济具有重大影响。锡伯族生产方式由农业、渔猎、游牧的多样性向农耕为主导转化,民族间经济关系起了重要作用。清代迁移政策使其丧失环境,驻守政策使其必须定居,税收政策要求缴纳粮食,重农政策倡导农耕。此外,与其他民族间多次贸易交往,也潜在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迁移之后由于定居的需要,向农业先进的汉族与满族学习更先进的农耕技术。正是在这样的民族交往中,锡伯族才实现了自身生产方式的变化。

民族间经济交往是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同样也是民族融合的表现形式,以生存发展为目的进行民族间经济交往交流,使得在民族交融上更进一步。生产方式存在差异,农业生产方式发展的程度不一,这种民族间存在的差异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和前提,正因如此,才产生共生互补,在交往的过程中,各民族获得新的知识,共性增多,民族之间进一步交融。清以前,锡伯族孤立的生活在自己的地域中,发展着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虽然出现了农业生产方式,但是很难进一步提高。政策性迁徙对于迁移民族以及统治民族来说,要考虑的最大的问题是迁入到另一个地区后怎样生活生存。以此而言,对于生产方式的思考是至关重要的。少数民族人口的流动给民族经济关系带来新的碰撞与交流。锡伯族向迁入地农业生产技术先进的民族学习耕作技术,改善耕作工具,正是民族间相互依存,互补和共生的现实体现。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一般规律,即在民族间经济交往中实现自身经济的进步。不同民族又会呈现出具体的、特殊的形式。民族间交往在锡伯族生产方式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锡伯族是在中央王朝大一统的要求下进行迁徙,通过自己本民族的勤劳与学习实现了经济的发展,于多民族国家中提升了经济地位。锡伯族自身发展的同时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维护了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的安全,开发新疆伊犁河谷地区,增加了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的利益。民族间交往是各民族加快自身发展的需要,若想长久更好的发展,则必须吸收先进的地方,相互学习才是不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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