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法治素养教育的若干思考

2021-11-26 07:38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大学

滕 宇

(沈阳广播电视大学, 辽宁 沈阳 110003)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作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承担着社会成员法治素养教育的重要使命,全面认识非法律专业学生法治素养培养工作中的问题,并开展相应人才培养工作的改革,对于提升开放大学法治教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良好作用。

一、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法治素养的内涵

法治素养是大学生素养的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法治素养是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本质,正确运用法律知识、思维,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以及积极参与立法和司法监督等方面的素质、修养和能力[1],是涵盖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和法治实践能力等的综合体。[2]

开放大学中的非法律专业承担着为社会大众提供高质量学历和职业资格教育的重要任务,其在校生规模相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更多、来源更复杂。结合法治素养的一般内涵和开放大学学生的实际学情,我们可以将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治素养内涵界定为“学生在学习与生活中,通过被教育和自我学习,结合本专业实际,形成的对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等方面的理论认知、价值认同和信仰,以及处理专业学习和实际岗位工作中实际法律问题的思维方法、实践能力”。

对于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法治素养不同于法律专业,更强调在一般公民法治素养基础上,与其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岗位工作,以及与生活实际有更紧密的关联性。因此,对于此类学生,其法治素养应更加强调对依法治国内涵、价值的认同,强调灵活使用法律知识和技巧正确处理工作岗位、生活实际中的法律问题,以及监督法律运行的能力。

二、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强化法治素养教育的必要性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的重要要求。探索非法律专业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的有效途径,是开放大学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方式。

1.强化法治素养教育是开放大学实现自身办学目标的内在要求

开放大学的招生规模超过2 000 万,专业和方向达到238 个,70%的学生来自基层,办学点覆盖全国城乡,承担着提升我国国民素质教育水平的重要使命,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中非法律专业学生来源广泛,包括各行各业、不同岗位、不同年龄层的人员。提升这一部分人的法治素养,对于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意义,对于实现开放大学办学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强化法治素养教育是开放大学提升非法律专业人才综合素养的内在要求

当今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各行业面临的国内外竞争日益激烈,对立法、司法、执法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开放大学必须完善培养能力,将健全的法治素养作为各非法律专业学生综合素养教育的重要内容,完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评价方法等,使学生具有较完善的法律知识结构,提高应用法律和参与国家法律运行监督的能力,以适应工作、生活的需要。

3.提升非法律专业学生法治素养是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问题,必须在法治社会的环境下完成,而法治国家的建设归根结底要靠具有良好法治素养的公民。改革开放40 多年来,我们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是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司法、执法的透明度有待加强,公民对立法、司法、执法的监督意识和能力不足等。对于开放大学而言,增强法律专业学生的法治素养教育,有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知识、思维、能力、意识等,提高他们对立法、司法、执法的参与程度,营造学法、守法、用法和执法的良好氛围。

三、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法治素养培养的现状和问题

1.重视法律知识培养,忽略学生法律应用能力、法律监督能力培养

以国家开放大学室内艺术设计专业为例,该专业的关键能力包括: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生活空间室内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饮食娱乐场所设计、展示设计等设计工作,其中对法治素养的体现是不足的。室内艺术设计专业面向的是室内装饰设计员等职业,工作中涉及大量的法律关系,在其关键能力中除了遵守已有行业法律和规范,合理完成专业设计和施工外,还包括正确处理复杂多样的客户矛盾、监督相关司法机构的行为等内容。这在当前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中是需要加强的。

2.对专门法律课程依赖较大,尚未形成完善的法治素养课程体系

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的法治素养课程体系包括专门的法治必修和选修课程以及相关课程中的法治素养教育内容。目前在开放大学非法律的学历专业中,主要通过国家要求的法律课程开展法治素养教育,选修性质的相关课程开设不足;在对学生专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专业课程中,法治素养的渗透也是不足的,这就导致专门的法治素养课程不完善,相关课程的配合和衔接不顺畅。可以说,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的法治素养课程体系建设还存在较大的改进余地。[3]

3.专业教师对法治素养教育的理解有待加强,教学应用能力有待提升

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的教师水平是实现专业法治素养教育的重要要素。教师对法治素养教育的认识水平、实际的教学水平对非法律专业有关键性的影响。目前各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的教师对法治素养内涵的认识,对法治素养教育的必要性、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的认识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实践能力等存在较大的改进余地。

4.对法治素养考核不足,相关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有待完善

法治素养教育作为开放大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何在各专业中明确法治素养的考核评价,是实现法治素养教育有效开展的难点。目前学校和二级学院的法治素养培养目标还不明确,专门的法治素养课及相关专业课中,法治素养考核评价体系有待完善。一方面是因为学校、专业层面对于法治素养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认识还有待提高,因此在相关标准、评价指标等方面缺乏明确的指导,导致教学评价对发展素养的指向性不清晰;另一方面是由于法治素养的教学研究不足,法治素养考核的指标等有待明确。

四、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法治素养教育的途径

1.全面强化法治素养培养目标,促进学生法律监督能力培养

开放大学的学生大部分是成年、在职的人员,他们对法治素养的需求更加多元、更偏重实践性。因此,在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中,除了要求学生遵守已有行业法律和规范外,还应当在培养计划中明确对国家法律体系,特别是从业的相关领域中立法、司法、执法的监督能力,促进学生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灵活运用,正确处理复杂多样的客户矛盾,监督相关司法机构的行为,提高维护企业、个人和客户权益的能力,充分彰显本专业法治素养教育的内涵。

2.以专门法律课程为主,完善法治素养课程体系建设

非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不能以开设几门专门的法治素养课程来开展法治素养教育,而应当将公民法治素养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融合,在各专业课程中明确法治素养培养目标,在课程内容中渗透法治素养教育内容,在教学过程中体现法治素养,在考核评价方面体现法治素养等;同时引进或自建法治素养相关的选修课程,将校内教师教授课程和在线精品课程相结合,增加法治素养课程的门数,构建线上和线下一体的法治素养课程体系,为学生法治素养提升提供更大的选择余地。[4]

3.强化法律和非法律专业教师的教学交流和研讨,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法治素养教育能力

针对目前开放大学法治素养中教师水平的问题,需要以法律专业教师为主,发挥他们在法治素养专业认知、实践能力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课题团队、课程团队、教学团队等形式,联合其他非法律专业教师,提升其法治素养教育能力[5];需要加强法治素养专项交流和专项培训,提升各非法律专业教师的法治教育理论和实践教学水平。此外,以上举措应当持续不断地开展,纳入各开放大学的年度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开放大学非法律专业教师的法治素养教育能力。

4.提高对法治素养考核评价的重视程度,完善相关考核评价体系

开放大学应从学校、学院到专业、教师各个层面提高对法治素养课程的重视程度,将其贯彻到学校整体及二级学院的教育目标中,并融合到专业培养及教师的课堂教学目标中;尤其需要从学校的章程、二级学院的培养目标、专业培养计划、课程标准等方面建立标准和考核指标的目标链,构建法治素养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对法治素养教育的指导性;同时要加强对法治素养评价方面的研究,在物力、财力、人力方面加大投入,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生源特点、专业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法治素养教育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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