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艳静,付晓蕾,闫君
(1. 淅川县中医院 内科,河南 南阳 474450;2. 张仲景医院 内科,河南 南阳 473000)
脑卒中是以脑血液灌注障碍引起的局部神经功能障碍为典型特征的神经系统疾病。多数脑卒中患者在接受系统治疗后仍伴有不同程度的自理能力减退,严重影响日常生活质量[1]。有报道指出,脑卒中初发患者在发病6个月内具有较高的复发风险,且复发率与患者的血压水平呈现出正相关性[2],可见控制高血压脑卒中患者的血压水平极其重要。当前,脑卒中患者的主流治疗方式为疾病治疗与恢复期的护理干预,常规护理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但其对患者的心理、生理特征掌握不足,导致不同患者间的干预效果可能存在较大差异[3]。Orem自理模式是根据患者自理缺陷程度提供对应补偿护理的一种针对性干预措施,能够在满足患者日常护理需求的同时提升患者的自我效能[4]。本研究通过对比常规护理干预与Orem自理模式在高血压脑卒中患者临床干预中的效果差异,旨在分析Orem自理模式的临床干预价值。
1.1 一般资料选取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于淅川县中医院诊治收治的104例高血压脑卒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根据随机数表法将患者分为对照组与联合组,每组52例。对照组男31例,女21例;年龄60~78岁,平均(68.45±7.26)岁。联合组男33例,女19例;年龄61~79岁,平均(68.67±7.41)岁。本次研究经淅川县中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进行,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选取标准纳入标准:(1)符合脑卒中临床诊断标准,并经影像学检查证实;(2)具备高血压病史;(3)神志清醒,沟通能力正常;(4)自愿加入本次研究,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合并精神障碍或语言功能障碍;(2)病情尚不稳定;(3)依从性较差,无法配合进行护理干预或康复训练;(4)中途退出研究。
1.3 干预方法
1.3.1康复训练 患者均接受康复训练:(1)卧位指导,护士指导患者在病床上取仰卧位,下肢悬空,进行屈曲、伸展、外展、内收等运动,上肢的手部、肘部及肩部向四周行伸展旋转等活动,每次5 min,每日3次;(2)坐位指导,协助患者坐于椅子上,患者肢体向一侧偏移时,护士需要及时扶住患者避免跌倒,反复进行坐位训练直至患者能够保持坐位平衡;(3)站立训练,待(1)(2)完成较好时可以尝试开始站立训练,协助患者将双腿打开保持一定距离,并向四周轻轻摇动身体重心,训练患者的平衡性,待患者能维持站立时可以尝试跨越障碍物,每次40 min,每周5次;(4)综合训练,患者病情平稳后可开始综合性训练,训练场地从床上、床边逐渐过渡至下床活动,训练内容包括步行、爬楼梯等,训练难度需按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运动量以患者耐受为宜。
1.3.2对照组 接受常规护理干预,主要内容包括健康宣教、饮食用药指导等。
1.3.3联合组 在对照组基础上联合Orem自理模式干预:(1)完全补偿系统(Barthel指数评分<40分),适用于无自理能力、生命体征不稳定、水肿明显的患者。①严密监测患者生命体征变化情况,保持呼吸道通畅并给氧,定时协助患者进行翻身;②加强营养支持,对于存在吞咽功能障碍的患者需要给予吞咽功能康复训练,待患者吞咽功能恢复后可逐渐恢复正常饮食;③注意患者的情绪状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④做好预防性措施,尽可能避免坠床或并发症事件的发生。(2)部分补偿系统(Barthel指数评分40~60分),适用于有一定自理能力,意识清醒的患者。①适时为患者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并指导患者进行简单的关节运动与肌肉收缩等训练;②日常生活中,难度较小的生活措施如步行、拿取物品等由患者执行,护士在一旁进行指导。难度较大的生活措施如洗漱、爬梯等则在护士或家属的陪护下进行。(3)支持指导系统(Barthel指数评分>60分),适用于具备自理能力的患者。护士主要负责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并为患者制定针对性的训练计划,指导患者相应的训练方法与注意事项,并根据患者的训练情况酌情增加训练强度。通常采取语言指导的形式,必要时可进行演示,通常不进行干预操作。
1.4 观察指标(1)测量高血压脑卒中患者接受临床干预前后的血压水平;(2)采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 stroke scale,NIHSS)评价患者的神经功能,量表总分为45分,评分越高提示神经功能越差[5];(3)采用改良Barthel指数评价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总分为100分,>60分表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较好,40~60分表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一般,<40分表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较差[6];(4)采用Fugl-Meyer运动功能测评法(Fugl-Meyer assessment of motor function,FMA)评价患者的肢体运动功能,评分越高提示对应肢体运动功能越好[7];(5)采用脑卒中专用生活质量量表(stroke-specific quality of life,SS-QOL)评价患者的日常生活质量,量表共考察精力、语言、自理能力等共计8个维度,以百分制进行计分,60分表示日常生活质量较好,40~60分表示日常生活质量一般,<40分表示日常生活质量较差[8]。
2.1 血压水平干预前两组患者血压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患者血压水平均下降,联合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血压水平比较
2.2 NIHSS、Barthel指数评分干预前两组患者NIHSS评分、Barthel指数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患者NIHSS评分下降,联合组低于对照组,Barthel指数上升,联合组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NIHSS评分、Barthel指数比较
2.3 肢体功能干预前两组患者上肢与下肢FMA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患者肢体运动功能均明显改善,联合组FMA评分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肢体功能比较分)
2.4 SS-QOL评分干预前两组患者SS-QOL各维度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患者SS-QOL各维度评分均升高,联合组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SS-QOL量表评分比较分)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剧,高血压、脑卒中等疾病的患病率也呈现逐年升高的态势[9]。脑卒中会导致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如何提高脑卒中患者的自理能力是当前临床医学的一道难题。许多报道指出,待脑卒中患者病情稳定后给予患者康复训练有助于改善患者的肢体运动功能,促进神经功能修复,降低致残率[10-11]。但脑卒中康复训练周期较长,起效速度较慢。部分患者在康复训练过程中可能对治疗效果产生怀疑,导致治疗依从性下降,最终影响整体治疗效果[12]。常规护理干预虽然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其模式较为机械化,缺乏对患者生理及心理方面的把控,导致不同患者间的护理效果存在较大差异。
Orem自理模式认为,自我护理是一项连续性的、有意识的自主行为,其目的在于维持自身的生存质量与健康状况[13]。与常规护理的不同在于,Orem自理模式中护士更倾向于指导与督促的角色,主要通过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促使患者在护理与康复训练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通过激发自身潜力,促进肢体功能改善[14]。Orem自理模式根据患者的自理能力划分为3个系统模式,其划分标准参照Barthel指数,能够更好地契合患者的实际状况,提供针对性的护理干预。本研究表明,接受系统干预与康复训练后,联合组各指标改善效果均优于对照组(P<0.05),其原因在于Orem自理模式在满足患者的基本需求的同时促进了患者的自主活动,确保患者肢体功能及其他方面的功能均能得到有效锻炼,从而强化了康复训练的整体效果[15]。此外,在训练过程中,自理给予了患者一定的满足感与成就感,能大幅减轻脑卒中为患者带来的自卑感与焦虑感,不仅可以提升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也提升了患者的自我效能,继而形成良性循环,增加了患者的治疗依从性[16]。对于自理能力尚且不足的患者,Orem自理模式中部分补偿系统与完全补偿系统对患者疾病的监护工作有助于稳定患者病情,通过健康宣教有助于减轻患者的负性情绪。待患者恢复一定的自理能力后可逐渐过渡至支持指导系统,进一步提升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
综上所述,Orem自理模式结合康复训练能够提高高血压脑卒中患者肢体运动功能并提升日常生活质量。其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值得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