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伟东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最重要成果,是全面形成并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提出我国进入全面依法治国阶段的重大论断,开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征程,致力于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系统分析了全面依法治国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集中阐述了法治的定位、根本保证、道路、宗旨、布局、保障等法治建设的基本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逻辑严密,体系完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引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想旗帜。
一个国家和社会靠什么运转,是靠人治还是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条主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出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明确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建设法治中国目标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发展蓝图,从而将法治和法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方向涉及根本、关系全局、决定长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首要的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我国宪法以根本法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我们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在我国,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只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才能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和带头守法上,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同时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法治沿着何种道路发展,是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世界上并不存在普适的法治道路,更不存在唯一的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这条道路是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出来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法治为谁、法治建设为了谁,决定着法治和法治建设的宗旨和性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用法治维护人民权益、保障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价值追求和目标导向清晰而明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权益要靠法治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法治建设的推进思路和推进方式,直接决定法治建设的成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又指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新要求,要求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这极大地丰富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格局的内涵和要求,全面拓宽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视野、广度和深度。
法治建设涉及多个方面,既需要全面推进取得整体成效,也需要抓住重点任务取得突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的作用和实施,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对现行宪法进行第五次修正,推动宪法与时俱进,设立国家宪法日、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合宪性审查制度等,将树立宪法权威、发挥宪法重要作用提升到一个全新水平和高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要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和推动法治建设的新路径。要继续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坚持维护人民权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大力推进全民守法,努力让守法成为全民自觉意识和真诚信仰。
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需要法治人才来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法治人才队伍包括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全面依法治国要把各支队伍建设好。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全民守法,更需要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他告诫领导干部“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加深入人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