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晚期社会流通货币的类型、范围及特点分析

2021-11-25 13:20郝振宇
西夏研究 2021年2期
关键词:西夏钱币文书

□郝振宇

实物货币与金属货币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流通货币。彭信威先生提出实物货币的概念,认为在殷周之际,民间就可能使用实物货币[1]8。充当实物货币的物品,主要包括牲畜、皮毛、贝壳、盐块、粮食、工具、布帛等,这是最初的货币[2]1。金属货币出现后,实物货币并没有立刻退出流通领域,在很长时段内两者兼而行之[3]1618。这种多元化的货币流通现象在西夏晚期社会的经济领域亦十分凸显。目前,学界对西夏货币的研究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考古发现的西夏窖藏钱币[4]。另外,西夏社会经济文书则从生活实态方面反映了货币使用的具体情况[5]。综合梳理,学界在西夏钱币和社会经济文书方面均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但对西夏晚期社会流通货币使用中的一些问题还有讨论空间。基于此,本文以西夏社会经济文书中的货币使用情况为切入点,与考古资料和传统文献相互印证,对西夏晚期社会流通的金属货币和实物货币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金属货币的量词、进制与通货膨胀率

西夏的金属货币主要有金、银、铜钱与铁钱。从已有文献来看,金、银主要用于奖赏。西夏兵书《贞观玉镜将》有诸条因军功赏赐白银的记录[6]96-102。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下文简称《天盛律令》)卷四《边地巡检门》、卷十《续传赏门》亦有因功奖励白银的规定[7]205-210,349。另外,《凉州重修护国寺感通塔碑》汉文碑文记载了皇室向护国寺赏赐财物情况,其中有“特赐黄金一十五两,白金五十两”[8]92。关于金、银多用于赏赐而较少作为流通货币的事实已渐为学界认可[9]40。铜钱与铁钱作为西夏经济领域流通的主要金属货币,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如《天盛律令》卷三《当铺门》有关于以物质钱的具体条文,《盗赔偿返还门》有规定人工劳动价格的钱币计算法[7]174。为了规范钱币的流通使用,西夏还制定专门法律条文对此进行管理。如规定铜钱与铁钱的流通区域,“诸人不允将南院黑铁钱运来京师,及京师铜钱运往南院等,若违律时,多寡一律徒二年,举告赏当按杂罪举告得赏”[7]287。另《天盛律令》卷十七专设《钱用毁市场门》,包括“钱用数不足”和“沿市场打道”等内容[7]524。因为此部分内容缺失,无法知其详细情况,但此部分为防止因钱扰乱市场秩序应是确定的。从《天盛律令》相关规定的静态性描述中可知钱币的广泛流通,而社会经济文书则更为具象地展现了西夏日常生活领域中钱币应用的实际情况。现将所见较完整的有代表性的经济文书中关涉的钱币使用内容列表(见下表)以作具体分析。

表中所列10条资料,1—8条原为西夏文经济文书,现以汉译文述之。9—10条为汉文经济文书。另外,第1、2、9条出自武威地区,其余诸条皆出自黑水城地区(今属内蒙古额济纳旗)。以上资料反映了西夏晚期社会钱币使用的具体情况。

(一)金属货币量词

从表中可知,金属货币量词主要有缗、钱、贯、文。第9—10条汉文资料中的金属货币量词是贯、文。第1—8条西夏文资料中的金属货币量词为稱、笖,从现有译文资料看,“笖”译为“钱”是毫无异议的,而“稱”则有“贯”与“缗”的不同译法。史金波先生在《西夏经济文书研究》中将“稱”译为“贯”。孙伯君先生则将“稱”译为“缗”,将“窽”译为“贯”[10]37。《天盛律令》、《文海研究》和《夏汉字典》皆将“稱”译为“缗”,依此而论,将“稱”译为“缗”应是学界主流观点。从整理的西夏经济文书中看,缗、钱在西夏文文书中使用频率较高,贯、文在汉文文书中使用频率较高。

除缗、钱、贯、文外,西夏钱币还有一种量词——贯文。甘肃武威出土一则乾祐十六年(1185)汉文木板买地券,其中有曹铁驴“谨用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兼五彩信币,买地一段,东西七步,南北九步”的记载[11]40。“贯文”是隋唐时期出现的一种金属货币量词,为以后历朝沿用。如《金史·百官志》记载了按官员品级给予补贴的规定:“一品三贯文,二品二贯文,三品一贯五百文,四品一贯二百文,五品一贯文,六品八百文,七品六百文,八品九品四百文。”[12]1349通过对比可知,整贯时以“贯文”为货币计量单位,如一品三贯文、二品二贯文,此即一品三贯、二品二贯之意。非整贯时则不用“贯文”而直接用“贯”为货币计量单位,如三品一贯五百文、四品一贯二百文。以此推知,“贯文”即“贯”之意。宋代文献《武林旧事》亦有“钱两万贯文”、“一万贯文”的记载[13]150。综而述之,上述曹铁驴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实际上就是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以如此庞大之数买“东西七步,南北九步”的一块墓地是不合实际的。故梨树科先生认为“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应是虚数而非实数,但反映了用银两购买土地的事实[14]9-10。于光建认为西夏墓地买地券的内容和格式是以北宋流行冥契为蓝本,“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的数字与计量单位则与北宋《重校正地理新书》所载冥契范文内容一致[11]42-43。从目前资料来看,“贯文”作为货币量词除出现在西夏墓地买地券外,在西夏汉文经济文书中亦频繁出现。如《俄藏黑水城文献》第六册俄Инв.Νо.951B《收支钱账》记有“钱四贯文”、“一贯文”字样[15]287。俄 Инв.Νо.7779《天盛十五年令胡阿典借钱账》记有“八日收现有钱伍贯文”、“三贯文”字样[15]322。而且,“贯文”只在钱数为整数时单独使用,翻检西夏社会经济文书,未发现“贯文+文(或钱)”的用法。

(二)一贯(缗)千文(钱)

贯的使用初见于两汉时期,当时的铜钱单位是“钱”,一钱以上以万进。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单位改称“文”,以千计,一千文为一贯。至唐代时,“贯”正式发展为货币量词,在西域地区出土文书中时有出现。[16]129在西夏,缗与钱、贯与文之间都是以千进。上文表中第5条资料Инв.Νо.1167-1卖粮账中记一斗杂粮价格为七十钱,六十三石五斗七升谷物卖价为70钱×635.7=44499钱,文书则直接记“卖价四十四缗五百钱”,一文钱之差或可忽略不计。因此,一千钱应为一缗。第6条资料记“杂一斗七十数,谷四十二石一斗四升卖价二十九缗五百钱”,其计算方法与第5条相同,即70钱×421.4=29498钱,两文钱之差忽略不计,文书直接记为“卖价二十九缗五百钱”。因此,一千钱为一缗是确定的。另外,贯与文的进制虽不能像第5、6条直接计算得出,但在第10条资料中亦可侧证。第10条资料记有“支钱三百五十五贯七百九文”,可知八百文仍不满一贯,否则“七百九文”应记作“一贯多少文”即全文记作“支钱三百五十六贯多少文”。在Инв.Νо.1155A收支钱账残卷中更有“贰贯玖佰文”、“玖贯玖佰拾肆文”的记载,可知900文、914文仍不满1贯,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一千文为一贯。

西夏千进制的货币换算与同时期的宋、金等王朝不同。宋朝存在钱币省陌的现象。《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太平兴国二年(977)九月丁酉“诏所在悉用七十七为百”[17]412。《容斋三笔》“省钱百陌”条记载:“太平兴国二年,始诏民间缗钱,定以七十七为百。”[18]469-470宋朝实行省陌制,官方规定以七十七钱为一百。实际上,宋朝省陌形式多样。《东京梦华录》卷三《都市钱陌》记载:“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鱼肉菜七十二陌,金银七十四,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短长使用。”[19]11《5梦粱录》卷一三《都市钱会》记载,杭州“近年民间减作五十陌行市通使”[20]238。宋朝实行省陌制的原因是钱币短缺无法满足货币流通需求,程民生先生认为此观点有商榷之处[21]82。而乔幼梅先生指出,金代因钱币短缺导致不能满足流通需求,亦沿用宋代短陌法[22]285。若从钱币短缺而行省陌的角度考量,西夏境内铜铁资源本就短缺,而且持续性战争对铜铁战略资源需求量大,无暇供给充足的铸钱资源[23]46。自陕北横山一带的“茶山铁冶入于中国,国中乏铁”的现象更为严重,为了解决缺铁的困境,西夏甚至“常以青白盐易陕西大铁钱为用”[24]423。宋朝亦禁止陕西地区的钱币流向西夏,太宗曾下诏“吏民阑出铜钱百已上论罪,至五贯已上送阙下”[25]4377。辽朝亦禁止铜铁等金属资源流向西夏,兴宗重熙二年(1033)十二月,“禁夏国使沿路私市金、铁”[26]215,道宗清宁九年(1063)正月,“禁民鬻铜于夏”[26]1527。此知,西夏缺少铸币原料是不争的事实。但从已有文献来看,尚未发现西夏效法宋、金实行省陌制的相关记载。所以,西夏没有实行省陌制应该另有原因。

程民生先生有一观点认为,短陌制的社会形成不是由于货币稀缺而不得不以短陌当足钱使用,恰恰是因为滥铸贱金属货币铁钱,钱币太多,引起货币贬值所造成的[21]81。他认为短陌制的形成是由于铁钱铸造太多导致货币贬值。若从铁钱铸造与流通角度考量,西夏未实行省陌制的原因可能是与铁钱的控制流通有很大关系。《天盛律令》规定:“诸人不允将南院黑铁钱运来京师,及京师铜钱运往南院等,若违律时,多寡一律徒二年,举告赏当按杂罪举告得赏。”[7]287可知,西夏铁钱有相对固定的流通区域是肯定的。但学界对南院的具体地望尚有讨论。史金波先生认为“南院”指凉州一带,其中包括黑水城地区,应是铁钱使用地区[5]159。李学江先生亦认为南院指凉州[27]63。但张多勇综合文献记载与实地考察后确定南院应在今甘肃环县甜水堡[28]347-348。而甘肃环县所在即北宋陕西与西夏交界之地,陕西是北宋铁钱流通区。《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陕府系铜铁钱交界之处,西人之来,必须换易铜钱,方能东去。”[17]10937《西夏书事》记载,夏人“常以青白盐易陕西大铁钱为用”[24]423。所以,西夏南院铁钱流通区应在宋夏交界而非凉州。另外,牛达生和张秀峰两先生通过对考古发现西夏窖藏钱币的研究指出,铁钱还集中在西夏东部边境的胜州流通,形成了铁钱专用区,主要是与金朝进行榷场贸易[29]13-14。河西地区虽有发现铁钱,但数量远不及铜钱。所以,西夏铁钱应主要在边境地区流通。即使在铜钱和铁钱并行流通区域,铜钱与铁钱还有相对固定的兑换比例[5]160,保护了货币的稳定性。

(三)通货膨胀率

表中第2条是涉及武威地区的一则卖畜文书,G31·003[6727]乾定酉年(1225)卖牛契中“一全齿黑牛卖价六十五缗”。梨树科先生认为此牛卖价过高,原因在于乾定酉年距西夏亡国仅两年时间,河西已处于蒙古军的威胁之中,武威及河西地区政局动荡不安,因此发生通货膨胀、货币贬值的现象,以致一头黑牛可以卖六十五缗钱[14]8。依此而论,因战乱导致的通货膨胀率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俄Инв.Νо.7994-14光定亥年(1215)卖畜契记载张顺利将一头六竖牛卖价10石杂粮,Инв.Νо.7630-2光定酉年(1213)卖畜契记载啰铺小狗酉将一头四竖生牛卖价8石杂粮。其中,六竖与四竖应是牛龄的计算方法,与中原地区以齿计龄相类。畜牧学研究表明,牛在1—3年为两齿阶段;3—5年为四齿阶段,处于性发育和体发育的发展阶段,活动力较强;5—7年为六齿阶段,可正常求偶、配种;7—9年为全齿阶段,生殖能力下降,开始衰老;10年以上为老口阶段,丧失生殖能力,利用价值下降。[30]88可知,六齿牛与全齿牛应是具有较高的役使价值和较强的繁育能力的壮牛。基于此,可将光定亥年(1215)牛价作为基期物价水平,乾定酉年(1225)牛价作为现期物价水平,讨论十年间的通货膨胀率。表中第5、6条记杂粮卖价为一斗七十钱,需注意此“钱”是“铜钱”而非“铁钱”[5]152-153。依此计算,一头六竖牛的价格为7000钱。上文G31·003[6727]文书牛价为65缗,即65000钱。由此可据黑水城与武威的牛价对通货膨胀率进行粗略推算。情况一:若G31·003[6727]文书关涉钱币为铜钱,那么,通货膨胀率为(65000-7000)钱/7000钱×100%=828.57%。情况二:若G31·003[6727]文书关涉钱币为铁钱,依据铜钱与铁钱1∶2.8的换算比率[5]153,一头六竖牛的价格为7000钱×2.8=19600钱,那么,通货膨胀 率 为(65000-19600)钱/19600钱 ×100%=231.63%。依上文西夏铁钱流通区的界定,河西与黑水城使用铜钱的可能性较大。依此而论,西夏晚期武威地区十年间的通货膨胀率则在828.57%,年通货膨胀率为82.857%,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看,这已属于恶性的通货膨胀。

二、粮食作为实物货币流通的特点与原因

(一)流通特点

在西夏晚期的经济生活中,粮食已被作为实物货币应用于诸多交易场合,如牲畜买卖与雇租、土地买卖与租种以及纳税等。梳理相关经济文书发现粮食为实物货币流通的情况有三个特点。

首先,从地点上看,凡是以粮食为流通货币的区域集中在黑水城地区,其他地区较少出现。

其次,从时间上看,以粮食为流通货币的交易时间集中在冬腊月、春正月二月与秋九月初。从Инв.Νо.5124-4(4),Инв.Νо.5124-4(5),Инв.Νо.2546,Инв.Νо.5404-8-9,Инв.Νо.5404-10、7等卖畜文书和 Инв.Νо.5124-2,Инв.Νо.5124-1-3(3),Инв.Νо.5124-3(4、5),Инв.Νо.5124-3(6、7),Инв.Νо.5124-3(1)1,Инв.Νо.5124-3(2、3)、4(1)等卖地文书分析得知,买卖的时间集中在冬春季节,这一时段正是旧谷向没而新粮未登的粮食供给相对贫乏的时间段,民众会在这个青黄不接时节为粮食缺乏而发愁。因此,他们会选择售卖牲畜和土地来获取粮食暂度生活难关。从 Инв.Νо.2996-3,Инв.Νо.5124-3(6),Инв.Νо.5124-4(4),Инв.Νо.5124-4(5)等牲畜雇租文书 和 Инв.Νо.5124-2(2),Инв.Νо.5124-3(3),Инв.Νо.5124-3(5),Инв.Νо.5124-4(1、2),Инв.Νо.5124-4(3),Инв.Νо.5124-3(7)等土地租种文书分析得知,时间集中在夏秋季节,租金交纳则一般在九月,这正是秋粮收后的时段。所以,以粮食为流通货币的时段与钱币是有差别的,其发挥的最大作用在于满足了民众迫切的基本生存需求。

再次,粮食与金属货币不在同一经济文书中同时作为流通货币出现。虽然黑水城经济文书有数纸普渡寺用粮食购买土地的记录中出现金属货币,但金属货币仅作为违约行为的处罚罚金,而且罚金虚高。现取Инв.Νо.5124-2《天庆寅年正月二十四日邱娱犬卖地契》文书为例,以作具体分析:

天庆甲寅年正月二十四日,立契者邱娱

犬等将自属渠尾左渠接撒二十石种子熟生地一

块,及宅舍院全四舍房等,全部自愿卖与普渡寺内

粮食经手者梁那征茂及喇嘛等,卖价杂粮

十五石、麦十五石,价、地两无悬欠。

若其地有官私二种转贷及诸人共抄子弟等

争讼者时,娱犬等管,那征茂等不管,不仅

以原取地价数一石付二石,服,且反悔者

按《律令》承责,依官罚交二两金,本心服。

(后略)[5]590-591

由上契可知,在实际土地交易中还是用麦和杂粮等实物,只在违约时出现“依官罚交二两金”一语。这种依官罚金的现象在Инв.Νо.5124-1、Инв.Νо.5124-3(4、5)、Инв.Νо.5124-3(6、7)等卖地契中都有出现。应注意,在西夏货币流通领域,金银等贵金属多用于赏赐而较少流通[9]40。对普通民众来说,是否拥有金银等贵金属尚有考量之处。因为从土地售卖的时间来看,主要集中在正月和二月,这一时段正是旧谷向没而新粮未登的粮食供给相对贫乏的时间段,普通平民都会在这个青黄不接时节为粮食缺乏而发愁。所以,他们才会选择售卖土地来获取粮食暂度生活难关[31]131。综合考量,“依官罚交二两金”可能是为杜绝违约现象发生而设定的一种保护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更具象征意义,并不能说明金属货币的流通。因为西夏后期,寺院僧人占有大量的土地和依附人口,经营田产和高利贷业务,很多有权势的僧人成为世俗贵族地主一样富有的特权阶层[32]93。而西夏政府亦把寺院财产作为官物对待而予以保护。所以,在普通民众和僧人订立契约时,僧人反悔变更的可能性极小,所谓的“依官罚金”针对的主要是普通民众,这种规定看似平等,实是对普通民众的限制[31]132。与之相类的还有武威出土的G31·004[6728]《乾定申年(1224)典糜契》,详细内容为“乾定申年二月二十五日,立契约者没水隐藏犬,今于讹国师处已借一石糜本,一石有八斗利,命屈般若铁处取持。全本利一齐,于同年九月一日本利聚焦在讹国师处,若过期不还来时,先有糜数偿还以处,依官法罚交七十缗钱,本心服”[33]389。其中,“一石有八斗利”属于总和计息,即利率80%,没水隐藏犬需到期支付一石八斗糜子。这与平民出贷粮食的每石有5斗利即50%要高出许多。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西夏贫民受寺院高利贷盘剥的事实。

(二)流通原因

关于使用粮食作为实物货币的原因,李鸣骥先生认为,早期西夏国家内部各部落经济贸易方式是以物易物,而西夏早期游牧部落的结构特点和物质需求,使牧民多以实物货币为主。他并以《天盛廿二年买地文契》为例说明西夏长期存在“比物交换”、“等物交换”等原始贸易方式。[23]46实际上,因为《天盛廿二年买地文契》发现于黑水城地区,此地区出土的其他数十件经济文书都是以实物货币交易。从交易双方来看,很难确定其是牧民还是农民,唯一确定的是从姓氏可区分其族别。以黑水城经济文书和武威经济文书关涉的人名来看,相当部分是党项人。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西夏实物货币与金属货币的流通使用不以职业区分,而是有地域差异。正如史金波先生所言,从武威、黑水城等地发现的西夏时期的契约等经济文书看,黑水城出土的买卖契约多使用粮食,是一种以物易物的交换方式。而武威出土的两件牲畜买卖则是以钱币为价,显示出黑水城与武威两地经济生活的不同特点[5]312。而这种货币流通使用的地域特征是如何形成的,能否纯粹以“买卖行为不使用货币,而直接以物易物,是西夏生产力不发达,商品经济落后”[34]41来解释尚待考虑。

萧清先生指出,每遭战乱、灾荒之后,或当币值混乱、货币贬值严重的时候,谷帛的货币作用就会显著地增强起来,这是秦汉以来历史上屡见不鲜的事实[35]164。魏潇则进一步认为:“凡是战乱时期,绢帛的货币性就会增强,而钱币则相对削弱。毕竟绢帛不仅可以用作货币,还可以御寒。战乱时期,大部分人选择绢帛,还是绢帛的使用价值决定的。”[36]18从中国社会经济宏观层面来看,这种现象大略不差。但对西夏社会经济来说,这种因战乱、灾荒等外部因素导致实物货币作用凸显的现象还要慎重考量。在战争方面,西夏建立始就与周边王朝战争频繁,如西夏在与北宋脱离直接接触之前的近一百五十年间,双方处于敌对和交战状态的时间占四分之三以上,其中重要的大战役有11次之多,规模小的边境摩擦几乎不断[37]126-156。西夏后期,蒙夏战争席卷西夏全境,蒙古先后6次对西夏用兵以灭其国。在灾荒方面,从历时性角度来看,各种自然灾害几乎伴随着西夏历史的发展不断发生。旱灾最为频繁,在西夏建立近二百年的时间内,计有旱灾40次,平均每五年发生一次[38]233-235。需注意,即使在长时段的战乱与灾荒时期,实物货币在黑水城地区照常流通,河西地区依然大量使用金属货币。这种货币的地域差异性应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陈炳应先生指出,西夏政府本有铜、铁钱分取使用的政策,但政策未能落实,导致各地铜、铁钱并用,而河套地区出土的大量铁钱主要是用于与外国贸易之用,并举《大金国志》卷十三相关记载,认为西夏在河套地区铸造铁钱,主要是与宋、金、鞑靼等贸易的需要[9]41。李鸣骥先生亦认为西夏后期与金国主要通过东胜、环州两个榷场进行经济贸易,这在一定程度解释了西夏大型钱币窖藏主要出土于内蒙古和宁夏同心预旺镇、下马关镇一带的原因[23]48。以此可知,西夏在与宋、金边界设立的榷场地区使用金属货币,这是对外贸易交流中的实际需要。《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陕府系铜铁钱交界之处,西人之来,必须换易铜钱,方能东去。”[17]10937西夏人从陕西地区进入宋境必须将西夏铁钱换成宋铜钱后才能东去宋地贸易。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西夏在对外贸易中必须遵从宋代的经济贸易规则。反思之,西夏之所以不能用布帛等实物货币与宋、金等交易恰恰在于这种贸易的开放性。若从经济的开放性角度考量,黑水城地区流通使用实物货币则恰恰反映出此地经济较为封闭的事实。从地理区位来看,黑水城在西夏境内孤处中北部最边缘,“东北限大泽,西北接沙碛”[24]142。以自然地理视之,黑水城东邻巴丹吉林沙漠北缘,西界马鬃山地,戈壁和沙漠广布,与西夏都城腹地和河西地区的城市相距甚远。其有两条交通路线连接:一是从西夏兴庆府(今银川)向北越贺兰山再向西到黑水城的道路,以《天盛律令》规定的物资运输时限来看,此路单程需30天左右,来回就两月有余[39]251-253;二是从肃州(今酒泉)或镇夷郡(今张掖)沿黑河北上到黑水城的道路,而从镇夷郡到黑水城单程则需要12天左右,来回即月余[40]167。从《西夏地形图》上看,这两条道路沿线也没有像丝绸之路甘州、肃州、敦煌等那样的中转补给城镇。以此度之,普通民众可能很少经此跋涉有经济行为。

另黑水城所在即汉代的居延地区,早在西汉太初三年(前102),“武帝使伏波将军路博德筑遮虏障于居延城”[41]1613,目的在于遮断匈奴入侵河西之路。自此,居延地成为历代屯兵设防之重镇,以防北方游牧民族据此沿河南下威胁河西。西夏十二监军司之一的黑水镇燕军即驻地于此,在蒙夏战争中,黑水城的军事地位更为重要。日本学者佐藤贵保指出,西夏丢失黑水城,就意味着河西走廊与宁夏平原有被蒙古军队一举侵吞的危险,黑水城关系着西夏王朝的命运[40]172。黑水城作为军事重镇,围绕于此的经济活动必先要满足军事供给和基本的民生需求,粮食是其中最重要的物资。所以,西夏在黑水城周边进行耕垦,发展水利事业,以求满足当地的粮食需求。从黑水城地区出土的社会经济文书来看,绝大部分买卖、雇租、典当与借贷等经济活动都有粮食有关。综合考量,在地理环境力量和城市功能定位的双重作用下,黑水城地区的经济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封闭性特征,以粮食为主的实物货币成为流通货币,这从考古发现窖藏钱币的事实亦可反证。目前,在宁夏地区、甘肃西部、陕西北部、内蒙古西部、青海东北部和新疆部分地区都发现大量西夏时期使用的各种钱币。将西夏故地出土钱币的主要地点进行梳理发现,宁夏地区有41处发现西夏钱币,内蒙古地区有16处发现西夏钱币,甘肃地区有18处发现西夏钱币。以现有行政区划进一步细化统计后得出,宁夏吴忠市18处、石嘴山市5处、灵武市5处、银川市3处、固原5处、中卫市5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11处、包头市3处、巴彦淖尔1处、阿拉善盟1处,甘肃武威有12处、金昌市永昌县2处、张掖2处、平凉1处、敦煌1处。[42]将诸处标注在地图上,发现西夏钱币出土地点集中在河西走廊和宁夏、内蒙古河套的黄河一线,呈现反“√”型。牛达生先生指出,西夏钱币窖藏位置不是在人们居住的深宅大院,都是在当时人们无法生活的深山峡谷。这些钱币应是蒙夏战争期间难民在逃难中埋藏的。它们不同于富有者埋藏在地下的金银珠宝,与社会经济生活关系不大,在埋藏之前,它正是社会上平常人家常用的流通货币。[43]81黑水城地区极少有窖藏钱币出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钱币在黑水城地区可能流通不足的情况。

综上所述,在西夏晚期社会,钱币流通非常广泛,尤其是在西夏境内的河西丝路沿线和都城兴庆府周边等商业贸易较发达地区。同时,在钱币长期流通中,形成了一定的使用规范。而为了进一步规范钱币的铸造和在日常经济生活中的使用,西夏政府更是制定诸多专门法律条文对此进行管理,以最大程度上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随着经济发展与商业贸易的繁盛,西夏在来往贸易中使用各种货币的同时,还铸造和使用了铁钱。西夏铁钱主要用于与金朝边界地区的贸易中,并形成了专门的铁钱流通区。但在西夏后期,与周边王朝尤其是蒙古的长期争战导致严重的政局动荡和经济萧条的社会危机,进而造成了钱币开始贬值并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现象。河西地区的年通货膨胀率甚至高达百分之八十,恶性的通货膨胀严重影响了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而黑水城地区在地理环境力量和城市功能定位的双重作用下,经济资源多在本区域内循环,粮食直接充当实物货币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蒙夏战争中黑水城地区屡遭战乱,社会经济状况不容乐观。所以,在“国经兵燹,民不聊生,耕织无时,财用并乏”[24]494的社会大环境中,民众都已面临着财力不济的困难局面。而这种生计难继的情况不仅影响家庭生活的正常运行与良性发展,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西夏的国计与军事。

(附记:本文初稿曾在2020年10月第三届“丝绸之路与敦煌历史文化”学术研讨会上讨论,承蒙评阅人与审稿专家的宝贵建议,助益于本文的修改完善,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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