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重农学派对《尚书》的传播*

2021-11-25 11:49
国际汉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德金农学尚书

□ 马 莉

诞生于18 世纪中叶的法国重农学派(1)18 世纪下半叶法国出现的政治经济学派,该派学者认为土地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并提出建立在自然法则之上的“合法专制”政体,故称此学派为“重农学派”。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推崇备至,并对其思想基础大为赞扬且加以推广,领军人物弗朗索瓦·魁奈(François Quesnay,1694—1774)于1767 年分期发表于学派官方刊物《公民报》(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2)《公民报》由博多于1765 年11 月创办,初为半月刊;自1767 年1 月始,更名为《公民报或道德与政治科学的理性丛书》,每月刊出,成为以魁奈为首的重农派学者的官方刊物。中的《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Despotisme de la Chine”)便是最好的例证。该文因后来与重农学派学者的其他论文结集出版而广为人知(3)《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全文收录在1888 年出版的《魁奈经济与哲学著作》(Œuvres économiques et philosophiques de F. Quesnay)中;1995 年的《弗朗索瓦·魁奈与重农学派》(François Quesnay et la physiocratie)则只收录了该作品的第八章;2005 年的《魁奈经济学全集及其他作品》(Œuvres économiques complètes et autres textes)则首次刊发了《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手稿,其章节安排及文中内容与人们所熟知的印刷稿多有出入。,重农学派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也因此得到了不少学者的关注。然而,迄今相关的研究多聚焦于中国文学、文化对该学派政治经济学思想的影响(4)关于中国文化对重农学派的影响,参见谈敏:《法国重农学派学说的中国渊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年。,或重农派学者笔下的中国形象,且研究文本大多局限于《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该学派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的贡献几乎无人涉足。

事实上,包括四篇连载的《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公民报》中共有22 篇与中国相关的文章,其中18 篇是关于中国历史以及中国传统文化典籍的书评,这些书评构成了我们探究重农学派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文本。

18 篇书评中,《尚书》所占篇幅最多。自1770 年第7 期始至1771 年第2 期,皮埃尔·杜邦·德·内穆尔(Pierre Dupont de Nemours,1739—1817)与尼古拉·博多(Nicolas Baudeau,1730—1792?)(5)文中重农学者的中文译名均采用马克·戈尔迪与罗伯特·沃克勒《剑桥十八世纪思想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年)中的译法。两位作者就《尚书》法译本撰写了8 篇书评。这些书评见证了重农学派对中华典籍《尚书》的重视与推广传播。本文就重农学派所传播《尚书》的版本、内容、原因、策略进行分析。

一、重农学派传播的《尚书》文本

在18 世纪,法国主要有两个版本的《尚书》法译本:其一是马若瑟(Joseph de Prémare,1666—1736)的节译本,收录在杜赫德(Jean-Baptiste du Halde,1674—1743)的《中华帝国全志》(Description de la Chine)第2 卷;其二是宋君荣(Antoine Gaubil,1689—1759)的全译本,出版于1770 年,是重农学派选择介绍、摘录与传播的底本。

在1770 年《公民报》第7 期中,期刊编者注明了《尚书》法译本全称:Le Chou-king, un des Livres sacrés des Chinois, qui renferme les fondements de leur ancienne Histoire, les principes de leur gouvernement et de leur Morale; Ouvrage recueilli par Confucius, traduit et enrichi de notes par feu le P. Gaubil, revu, corrigé sur le texte chinois, et accompagné de diverses additions: Par Monsieur de Guignes(《书经》,中国人的圣书之一,其中包含他们古老历史的基础,他们的政府及道德的基本原则;该书是由孔子收集编纂,由已过世的宋君荣神父翻译、加注,由德金先生对照中文原文进行校对、修改,并添加必要内容)。该书名全称提供了如下重要信息:德金(Joseph De Guignes,1721—1800)所出版的《尚书》,最初由宋君荣译为法语,德金本人又做了校订、修改和补充等工作。德金在1770 年校订出版《尚书·序言》中说明了出版的直接原因:

宋君荣神父在他给我的信中有几次向我抱怨说他寄回欧洲的论文和译文并没有得到恰到好处的使用,这些文字湮没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因此我认为可以将他之前从北京寄来的《书经》译文予以刊印出版。(1)Joseph de Guignes, “Préface,” Le Chou-king, un des livres sacrés des Chinois, traduit par Antoine Gaubil, Revu et corrigé par J. De Guignes. Paris: Libraire Tillard, 1770, p. 1.

翻阅1770 年版的《尚书》法译本,我们会发现,德金不仅在译文前作了《序言》,文中对《书经》加以介绍,还在译文末附上了宋君荣对《尚书》的部分考察,在译文中对叙述不详的朝代,借助《史记》《通鉴纲目》等资料加以补充说明。

然而,《公民报》中的《尚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德金版本,德金所添加的附录与补充内容,重农学者一概未加采用,即便节选的《序言》部分,其目的也是为了驳斥德金的中国观。至于《尚书》正文,《公民报》编者也对此进行了筛选、摘录、评论,甚至个别字、词、句的修改,正如1770 年第10 期中书评题目所示“Extraits du Chou-king, suivant la nouvelle édition de M. l’abbé Baudeau”(2)Nicolas Baudeau, “Extrait du Chou-king,”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X (1770), p. 120.(《书经》摘录,根据博多神甫的新版本)。尼古拉·博多并未将《尚书》再版,此处的“版本”,很显然指的是博多对《尚书》的摘录、修改以及阐释。

仅就《尚书》文本而言,《公民报》编者采用了宋君荣和德金的版本划分,并未刻意区别古文《尚书》与今文《尚书》,且介绍与摘录顺序也与法文版《尚书》保持一致,分别向读者介绍了《虞书》《夏书》《商书》《周书》。据笔者统计,《公民报》所摘录的章节如下:《尧典》、《大禹谟》、《皋陶谟》、《禹贡》、《甘誓》、《五子之歌》、《胤征》、《汤誓》、《仲虺之诰》、《汤诰》、《太甲》(上中下)、《说命》(上中下)、《泰誓》(上中下)、《武成》、《洪范》、《旅獒》、《金縢》、《大诰》、《微子之命》、《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无逸》、《蔡仲之命》、《立政》、《周官》、《君陈》、《毕命》、《囧命》、《吕刑》、《费誓》,至于今文《尚书》与古文《尚书》中的其他章节,《公民年报》或对内容加以简单概述,或直接省略。

在所有这些摘录中,重农学者使用了两种方法。针对《虞书》《夏书》《商书》,期刊编者对原文的摘录占了书评的最大篇幅,且无引号标注,编者的注释、介绍与评论较少,或位于书评之首,或用括号标注,或是较明显地以斜体置于文中;而在对《周书》进行评论时,摘录内容明显减少,且都用引号加以标注,除此之外,编者对摘录或未摘录部分的介绍与评论大量增加。究其原因,固然与《尚书》原文的篇幅有关:《虞书》《夏书》《商书》比《周书》内容少得多,在宋君荣的译文中,前三书相加共计20 篇,而仅《周书》就有30 篇之多,因此《公民报》编者在摘录《虞书》《夏书》《商书》时尽可能详尽,对于《周书》则予以精简,以求书评结构平衡,这不足为怪。此外,还应考虑到不同的书评作者这一因素:据贝尔纳·爱郎西亚(Bernard Herencia)在其专著《〈公民报〉与〈新经济报〉1765—1788 档案及完整目录》(Les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et les Nouvelles Éphémérides économiques 1765—1788 Documents et table complète)中的统计,1770 年第7 期至11 期的《尚书》书评由博多撰写,而1770 年第12 期至1771 年第2 期的书评则由内穆尔独自或与博多共同完成。因此,摘录风格及标点使用也应与两位不同作者的写作有关。

二、重农学派传播《尚书》的原因

《公民报》对《尚书》共作书评八篇,这在同时期的文学期刊中是绝无仅有的。据笔者统计,在1770—1771 年的文学期刊中,仅有五份期刊对《尚书》作了摘录与评论,它们分别是《文学通信》(Correspondance littéraire)、《艺术与科学报》(Journal des beaux-arts et des sciences)、《学者报节选》(Journal des savants avec des extraits)、《学者报》(Journal des savants)以及《百科全书报》(Journal encyclopédique)。这五份期刊,各写书评一篇,《艺术与科学报》另有一短文谈及《书经》的出版。

重农学者为什么要在学派的官方刊物中用大量篇幅介绍、传播中华典籍《尚书》?作为重农学派的官方刊物,《公民报》中所载大部分内容都涉及学派推崇备至的一门科学,即道德政治科学(la science morale et politique)。究其创刊初衷,即是为该科学的发展与进步服务。《公民报》仅是期刊简称,创刊之初的全称为《公民报或民族精神专栏》(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ou Chronique de l’esprit national),自1776 年第6 期更名为《公民报或道德与政治科学的理性丛书》(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ou Bibliothèque raisonnée des sciences morales et politiques)。正如期刊编者于1767 年第1 期中的《告读者》(“Avertissement de l’auteur”)中所写:

以秩序为基本构成原则的道德和政治学说,在我们的文学世界,每天都会吸纳新信徒的加入。是时候为这门科学出一部单独的文集了。这部文集将会汇集一系列的论文,它们见证着这门科学的发展与进步。我们已经拟订了这部著作的基本计划,打算在师父的帮助下将其付诸实践,它的题目就叫做《道德与政治科学的理性丛书》。(1)Baudeau, “Avertissement de l’auteur, ”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I (1767), p. 25.

至于《尚书》书评所在的版块,博多的介绍如下:

每一期的第二部分是对本国或外国图书理性而详尽的评论。这些图书谈论的都是道德政治科学。既然我们的期刊是专门探讨这门科学的,其中的书刊评论就比其他文学期刊中的书评要更为深入,更具批判性。(2)Ibid., p. 27.

由此可以推断,《尚书》之所以入选重农学派官方刊物,正是因为其内容在重农学者看来事关道德政治科学,因而其中的书评与同时代其他文学期刊相比更为详尽,数量更多。那么重农学派为什么要通过《尚书》这部中华典籍来传播其思想政治理论呢?重农学者内穆尔在1771 年第2 期的《公民报》上刊登的第八篇《尚书》书评末尾给出了答案:

我们对《书经》的分析到此就要告一段落了,我们本就打算对其有一个较为详尽的分析,因为我们认为:一本古书总是会令人好奇的,一本被一个民族早早奉为经典的图书,且这个民族的行为是如此明智,它就更值得人们的好奇;这本书证明中华民族三千年来在对于国家繁荣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上面,比欧洲奥古斯都时期还要开明,也比如今欧洲的总体状况优越。中国人的智慧之光从未完全消失,而处于让我们为之骄傲自豪的那两个时代之间,我们竟经历了14 个世纪的野蛮生活。(1)Nicolas Baudeau and Pierre Dupont de Nemours, “Suite de la quatrième partie du Chou-king des Chinois, ”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II (1771), pp. 106—107.

重农学者看重《尚书》,其一是因为其中所包含的诸多明智的治国安邦言论;其二是因为它的古老以及中国人对它的推崇。维吉尔·毕诺(Virgile Pinot,1880—?)曾说过:“如果说重农学者很看重中国的古老,那不是因为这个民族的古老,而是因为其政府形式的古老。”(2)Virgile Pinot, “Les physiocrates et la Chine au XVIIIe siècle,” dans Revue d’histoire moderne et contemporaine (1899—1914), Vol. 8, No. 3 (1906/1907), p. 206.同样,重农学者真正看重的也不是《尚书》这部图书本身的古老,而是其中有关治国言论、政府基础等的古老智慧。

根据博多的看法,在世界各地区中,似乎只有中华帝国的政府建立在自然秩序(l’ordre naturel)之上,它的政府基础由来已久,从黄帝到尧舜,代代相传。“或许,幸福的中国人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建立在自然秩序永久法则之上的政府之范例。”(3)Baudeau, “Avertissement de l’auteur,”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I (1767), p. 13.该帝国自身就是道德政治科学强有力的证据。“这个伟大的帝国证明了道德与政治学识的力量与效率。”(4)Ibid.

因此,重农学者选择了《尚书》,通过这一中华历史典籍向公众传播其政治道德理论并展示以该理论为基础的政府范例——中华帝国。为达到以上目的,《公民报》的编者又采取了何种策略?

三、重农学者的《尚书》传播策略之摘录

重农学派立足自身政治经济立场,传播《尚书》的具体策略之一便是摘录。就摘录部分的内容来看,大多是在某一重要历史时刻帝王将相的言论,正如博多为《尚书》新择的法语译名:Le Chou-king, ancien Livre classique de Traits d’histoire & de sentences politiques ou morales de quelques Empereurs, Ministre & Philosophes Chinois(5)Ibid., p. 121.(《书经》,记录历史纲要及中国帝王、大臣、哲人政治道德格言之古书典籍)所示,他们的言论或说教大多涉及国家、政府的统治:如何对待百姓?如何对待臣子?身为帝王,该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

重农学者内穆尔所摘录的大部分文字在他看来都是“有意义的”“明智的”。这一现象在对《周书》的摘录中更为明显。他在《公民报》1770年第12 期所载《尚书》书评开头写道:“我们仅满足于摘取书中的道德训言,它们或是书中历史事件的一部分,或是事件的附言。”(6)Nemours, “Quatrième partie du Chou-king des Chinois,”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XII (1770), p. 45.,又如1771年第1 期:“我们会在其中发现关于风俗的杰出的箴言”(7)Baudeau and Nemours, “Suite de la quatrième partie du Chou-king des Chinois,”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I (1771), p. 113.。可以看出,重农学者的关注点大多时候都落在帝王德行,政府教化等方面,比如,期刊中所选章节《皋陶谟》《大禹谟》所探讨的中心问题便是如何继承尧的光荣传统,把国家治理得更好;《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无逸》等篇则是周公对康叔、成王的训诫之辞,旨在总结殷商统治经验。

如乔治·杜拉克(Georges Dulac)在《期刊词典》(Dictionnaire des journaux)的《公民报》词条中所写,该期刊谈论的主题自1767 年后集中于所有的重农主义专题,涵盖“净生产量、贸易与工作自由、徭役之害、最好的政府形式、奴隶制的废除、公共协助、税收、人口”(8)Georges Dulac,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1765—1772),” in Jean Sgard (dir.), Dictionnaire des journaux: 1600—1789. Paris-Oxford: Universitas-Voltaire Foundation, 1991, http://dictionnaire-journaux.gazettes18e.fr/journal/0377-ephemerides-du-citoyen,最后访问日期:2020 年10 月20 日。。因此,重农学者对《尚书》的摘录中当然也包含农业问题,但涉及的却是农业与政府的关系(9)《公民报》中完整摘录了《尚书·洪范》篇的以下内容:“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岁、月、日时无易,百谷用成,乂用明,俊民用章,家用平康。日、月、岁时既易,百谷用不成,乂用昏不明,俊民用微,家用不宁。”,这一关注点契合了重农学派的基本政治理论。

透过对《尚书》的摘录,我们除了看到重农学者关注的焦点,还能够看出他们不关注或不想传播的内容。

在《公民报》的书评中,与帝王德行、百姓教化或政府运作并不相关的内容,如地理划分、迁都等都一笔带过。如《夏书》开头部分,博多注明:“我们省略了第二、三节中有关地理方面的详细描写。”(1)Baudeau, “Suite du Chou-king,”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XI (1770), p. 94.同一篇书评中,在《商书·太甲(上)》选段末尾,期刊编者用几句话表明对后两章的内容一带而过:“我们还省略了第六章,它的主题与第四节类似,同时略去不提的还有第七章,全篇皆是王国迁都的历史。”(2)Ibid., p. 126.

此外,在《尚书》书评中,重农学者最为避讳的一部分内容则是占卜。在对《虞书·大禹谟》的摘录中,曾出现过“卜”字。禹曰:“朴卜功臣,惟吉从之”法语译文如下:

Les Ministres qui ont rendu de grands services, dit alors Yu, doivent être examinés un à un par le Pou (le Pou était un Tribunal supérieur ou une espèce de sort; il y a deux opinions & des raisons pour & contre); & il faut que celui qui est indiqué comme le plus digne, soit choisi.(3)Baudeau, “Extrait du Chou-king” ,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X (1770), p. 149.

《公民报》在摘录这句话的同时,为Pou(卜)作了解释:“卜曾是一种最高审判,或是一种命运;有正、反两种看法或理由。”除此之外,我们在《公民报》中几乎未见其他文章提及,重农学者的刻意回避在对《周书·洪范》的摘录中体现得更为明显:“这一段包含命运的基本原则。真正的文人并不相信,这些文字更像是后人添加,或者是古人在其中看到的是除命运之外的其他东西。我们撇开不谈。”(4)Nemours, “Quatrième partie du Chou-king des Chinois” ,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XII (1770), p. 57.

刊物作者对此类内容不但避免提及、摘录,而且在选文中将相关文字删除,比如,《周书·无逸》中有这样一句话:“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法译本内容如下:“tout sera dans la confusion, le peuple mécontent murmurera; il en viendra même jusqu’à faire des imprécations et à prier les esprits contre vous.”(5)Le Chou-king, un des livres sacrés des Chinois, traduit par Antoine Gaubil, Revu et corrigé par J. De Guignes. Paris: Libraire Tillard, 1770, p. 231.而在《公民报》中,“et à prier les esprits”(祈求鬼神)被编者删除。

《公民报》还避免提及帝王暴政内容,比如《公民报》便未摘录《周书·泰誓(下)》商纣王暴政的细节,仅作如下解说:“我们不详细转述商纣王的错误和罪行,他的所作所为使得他的官员和封臣揭竿而起,推翻其统治。”(6)Nemours, “Quatrième partie du Chou-king des Chinois,”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XII (1770), p. 46.

我们在此所谈论的摘录不单指对《尚书》中某些历史事件或言论的原文摘选,还包括摘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修改和增删。重农学者通过对已摘录文字进行简单的解释或增加内容以便传播自己的思想、观点,以期与其政治理论建立联系。

对照德金法文版《尚书》中《无逸》一篇与《公民报》的摘录后,我们发现,凡文中涉及上古帝王统治时间,如,“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等语句,法文版中从未自行增加修饰语以表明其统治状况(7)德金校订的法语译文分别为:“c’est pourquoi il régna cinquante-neuf ans (...) aussi Tsou-kia régna-t-il trente-trois ans (...) aussi quand il commença à régner il était au milieu de son âge, & il régna cinquante ans.”。但《公民报》中却自行为三位帝王的统治加以评论:“这就是为什么他能够在和平与幸福中统治59 年……太甲也是宽厚仁慈地统治了33 年,国家繁荣……他开始统治时已经年过半百了,他幸福地统治了50 年。”(8)Baudeau & Nemours, “Suite de la quatriéme partie du Chou-King des Chinois,”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II (1771), pp.75—77.

很显然,重农派学者在向读者传播中国历史的同时,也在向他们传达一种理念,甚至学说:若统治者能够严于律己,不沉迷于享乐,推行德政,那么他的治下一定国泰民安。

又如,《虞书·尧典》中有这样一句话:“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1)王世舜、王翠叶译注:《尚书》,北京:中华书局,2017 年,第7 页。其中的“钦若昊天”,《公民报》编者在摘录法语版时便添加内容并用括号标明:“de respecter (l’ordre naturel établi par) le Ciel Suprême”(2)Baudeau, “Extrait du Chou-king,”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X (1770), p. 122.,意为,“恭谨地遵循上天(所确立的自然秩序)”。

这一添加自然地将《尚书》的内容贴近了重农学说,尤其是魁奈的政治经济学思想。在他看来,一个优秀的政府建立在“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的法则”(3)François Quesnay, “Suite du despotisme de la Chine,”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VI (1767), p. 7.之上。

四、重农学者的《尚书》传播策略之“理性分析”

重农学派传播《尚书》的第二个重要策略是“理性分析”。在对《尚书》进行正式的摘录之前,《公民报》对德金版本的《尚书》,尤其是针对德金在其版本《序言》中的部分观点进行理性分析(une analyse raisonnée du Chou-king),此处的理性指的是经过思考的、建立在推理基础上的,所有内容分三次刊发于官方期刊1770 年的第7 期、第8 期、第9 期。

博多读过德金所写《序言》,发现了四个需要阐明的问题,也是有必要反驳德金的四个地方。他分期发表的《对〈书经〉的理性分析》便是通过反驳德金的观点以达到传播其中国观的目的。

《公民报》编者博多首先着重分析了德金整理出版的《尚书》法文版题目(4)德金版《尚书》法文题目及译文参见本文第一部分。。他认为德金所定题目的第一个不妥之处在于“sacrés”(神圣的,祝圣的)一词的使用。在他看来,sacrés 一词过于强烈,相当于divins 或inspirés,意指神授的,天赐的,受神灵启示的。如使用这个词,那西方读者会理所当然地将《尚书》看作东方的《圣经》或中国的《古兰经》,是一国宗教的理论支柱,他们会认为中国人默认神的存在,神启的可能。紧接着,编者笔锋一转写道:“恰恰相反,中国文人不相信任何神灵启示的存在。”(5)Baudeau, op.cit., VII (1770), p. 148.因此,德金选用sacrés 一词并不恰当,易使西方读者对中国文化产生误解。根据他对中国文化以及《尚书》内容的了解,博多指出,用canoniques(符合规则的)或classiques(典范的,经典的)替换sacrés 更为恰当,因为canonique 一词有符合法规的,准则的意思,livres canoniques(正典)能够充分诠释《尚书》在中国文人心目中的地位,因其成书年代久远,书中言论明智,文字真实可靠而被大多数中国文人和统治者视作指导自身行为的一部准则之书。

另外,博多对德金在题目中对《尚书》内容的概括有着不同看法:德金认为“书中包含中国人古老历史的基础,中国政府以及道德的基本原则”,而博多认为,真正蕴涵着中国历史、政治以及道德基础的典籍是《易经》而非《书经》,后者所收录的不过是夏商周三朝的历史事件和君臣言行,是史书,而不是教义之书(Livre doctrinal par essence(6)Ibid.)。

除却对德金的质疑与反驳,以及自己对《尚书》内容与性质的理解,博多较完整地介绍了中国的“五经”,尤其是《易经》。他对《尚书》的理性分析,间接地起到了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的作用。

博多后来阐明的三个问题事关古代中国的状况、中国上古史的真实性以及秦始皇焚书之见解,他引用德金版本中的《尚书》原文来反驳德金据此提出的看法,通过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澄清,进一步确认了中国悠久的历史。在博多看来,德金对中国悠久历史、古代法律的确立、上古中国的疆域、《书经》所载历史事件真实性的质疑都可被《尚书》原文或诸如《史记》《通鉴纲目》等其他历史典籍所证实。

除却单独刊发的三期针对《尚书》的理性批评与分析,《公民报》传播《尚书》的这一策略还体现在针对具体的《尚书》摘录文本内容的分析与评论。这些分析与评论中充满了重农学派学者对《尚书》中有关治国箴言、帝王言论的由衷赞美以及对中华帝国政府组织形式、政体的褒扬与辩护。书评中多处出现“明智”“卓越”“有利”“崇高”等字眼。

重农学者将中国作为一个理想的参照物,对法国旧制度予以犀利的批判。在《公民报》1771年第2 期中,内穆尔与博多为《尚书·吕刑》篇撰写书评时,在开头部分作如下介绍:“在他年满百岁时,穆王命人颁发了一份刑法典,这份刑法典可用于改良我们的刑法。”(1)Baudeau and Nemours, “Suite de la quatrième partie du Chou-king des Chinois,”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II (1771), p. 98.在对《吕刑》这一西周法典介绍、赞美之余,重农学者将其视为改革法国刑法的依据与参考。针对“上下比罪,勿僣乱辞”一句,《公民报》编者再次将其与法国本土司法状况相比较,“这一箴言与我们不断地惊扰被告的可怖方式截然不同”(2)Ibid., p. 101.,借此批判法国司法乱象。即便是对某些观点持保留态度,重农学者也会尽力予以解释或辩护。如在同一篇目中,《公民报》编者虽然认为“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这一量刑原则“或许不值得同样的赞誉”(3)Ibid., pp. 101—102.,但依然作出如下评论:

司法人员的好意与人道主义在本条例中受到格外强调,但我们认为这一法令为专断留有很大余地,这是一项法令的最大缺陷之一。的确,在这样一个道德的真正原则非常开明的国度,若法律给予审判者加重或减轻刑罚的权力,他们的决策会比我们这儿更为审慎。(4)Ibid., p. 102.

这一评论虽指出了该量刑原则的缺点,但同时点明,在开明君主统治下的中华帝国,司法人员专横、武断地运用此原则的几率远低于法国。作者通过对中国司法程序的赞扬、辩护,表达了对法国旧制度时期司法制度的不满以及寄希望于参照中华帝国改良法国司法体系的愿望。

重农派学者的《尚书》书评中还鲜明地体现出学派的主要中国观——中华帝国并非专制政体。这一观点最初由魁奈在《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文中提出。《公民报》中对《立政》篇的评论也达到了为中华帝国政体辩护的目的:“公共教育使中国出现了其他国家未曾有的障碍:这阻止了中华帝国的帝王像其他古老帝国一样,退化为武断专横的统治者,也阻止了帝国的毁灭,就像亚述人、波斯人、埃及人等的帝国所遭遇的一样。”(5)Ibid., pp. 85—86.通过对《尚书》原文的分析与评论,重农学者还试图向公众传播本学派的政治思想,即统治优劣取决于对自然法则、自然秩序的遵从与否。在对《君奭》篇的简介中,《公民报》所载《尚书》书评文作者写道:“本章中有许多令人满意的地方。统治家族的幸福与繁荣以及他们掌权的时间长短,《尚书》中的描写总是体现出这些方面与尊重百姓权利、坚守正义与政治的理性有关。”(6)Ibid., p. 81.而在后文提及《毕命》篇时,则仅引用了一句:“政府的好坏,取决于人们是否遵守正直的理性之规则。”(7)Ibid., p. 95,这句摘录取自宋君荣神甫的译文,但与《尚书》原文并不对应,疑为宋君荣自行添加。这所谓的“正直的理性之规则”即1767 年《公民报》《告读者》中所说的“一切理性行动的基本规则”(8)Baudeau, “Avertissement de l’auteur,” Éphémérides du citoyen, t. I (1767), p. 3.,而在重农学者看来,这些规则很显然是来源于“对人类最有益的自然秩序”(9)Ibid.。

结 语

发表于《公民报》的《尚书》书评是这部中华文化典籍在法国传播的重要文本依据之一。重农学派选用了由德金校订的宋君荣的全译本,分八次在本学派的官方刊物中予以摘录、分析、评论,但他们在书评中的摘录是有选择性的,其分析与评论也与学派的政治经济立场、中国观相吻合。对于重农学派来说,他们的目的不单在于向读者传播一部中华文化典籍以及其中所蕴含的历史事件、道德箴言、统治艺术,他们还希望借此传播他们的中国观,尤其重要的是在选文中将其政治经济学思想渗透其间,并加以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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