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会计在企业财产保险索赔中的能力培养

2021-11-25 09:32王丽
经营者 2021年5期
关键词:财务人员保险公司损失

王丽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东矿,河北 邢台 054001)

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大部分企业都会对公司财产进行投保,以减少自然灾害等意外带来的损失。因为会计具有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对企业的各项费用、损失都清晰明了,所以很多企业将保险损失的理赔工作都交给了财务部门。矛盾由此而来,财务人员虽然能够熟练掌握各项会计工作技能,但存在保险知识匮乏的问题,面对保险索赔工作往往无从下手。本文着重论述会计与保险的衔接,力求企业在处理保险索赔问题时能理清思路,规划步骤,为完成企业保险索赔工作打下基础。总的来说,为顺利完成企业保险索赔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提高以下几项能力。

一、提高财务人员保险知识的基本素质能力

企业对财务人员基本素质的培养要放在首位。包括熟悉保险的基本常识、保险合同通用条款、向保险公司报案的程序等等。财务人员普遍缺乏保险知识,甚至会出现在企业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出现符合理赔条件的财产损失状况时也没有意识到应该去向保险公司报案,即使意识到再去报案时,早已超过《保险法》中48小时内报案的规定时限,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使得企业购买的保险失去原有作用。要改善企业保险知识普遍匮乏的现象,应当聘请保险领域的专家或实践经验丰富的保险企业人员定期对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就日常遇到的案例进行讲解,使财务人员掌握保险的基本知识和报案关键步骤,只有具备这些基本素质,才能为下一步的保险理赔工作打下基础。另外,要加强对本企业所处行业风险的识别能力,有助于财务人员对相应保险条款做详细研究。如煤炭企业涉及的风险包括爆炸风险、火灾风险、冒顶片帮风险以及出水风险等。因为井下条件不同,环境变化可能导致预测不准确,煤炭企业发生事故的概率相较于其他行业无疑是较大的。煤矿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处理财产保险时,必须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规模等,事故原因可能是自然原因,也可能是人为操作失误,如果是人为原因,保险公司就可能会拒赔。因此区分事故原因成为索赔极为关键的一步,企业提供的证据如果存在载明有人为失误的地方,往往会被保险公司抓住不放,成为他们讨价还价的资本。煤矿企业由于其工作面所处条件的复杂性,事故原因往往并不单一,如果保险公司将主要原因归到人为失误上,这对企业保险索赔是相当不利的。由此可见,财务人员必须结合安全部门、技术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企业内部证据、外部专家意见及外部监管部门分析以证实事故确切原因,不能盲目听信保险公司单方面意见,使本企业的理赔工作处于被动局面。此外,保险公司利用其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对条款解释做出不恰当的引导,企业财务人员必须针对该项条款深入研究,掌握条款表达的真实意思,对其错误引导进行举证和积极反驳。如果不能对条款深刻理解,就要求助于保险方面第三方专家,他们往往会结合实践经验给出最合理的解释[1]。

二、强化财务人员对企业生产流程的把握和损失评估能力

财务人员只有掌握企业的基本生产流程,才能了解损失标的在生产环节所起的作用以及它对生产过程的影响范围,进而能够对此次损失的金额进行大概评估。损失的评估主要是指对标的价值的确定和对应急抢险费用的估计。企业发生财产损失,其中抢险费用包括为抢救财产发生的人工费、电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对生产流程及损失财产的掌握能够评估出此次损失的规模,进而对抢险费用做出预测。只有对损失有大体上的把握,才能为保险理赔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这种评估要求有理有据,因为这是初步划分归集范围的基础,如果评估范围过窄,将来归集的资料数据就会少,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金额就会小,很多企业损失得不到理赔。所以,在评估时要对案件本身进行全面调查,便于收集完整的损失数据。

三、提高财务人员鉴别、归集、复核能力

保险理赔程序中重要的一步是损失资料的整理。财产损失涉及的相关部门要根据要求整理好能够证明损失的资料,首先是能够证明损失事件确实发生的资料,如出险时的报案资料,记录保险公司的询问笔录、实地考察记录,以及企业发生损失及抢救期间的会议纪要,这些都能够有力地证明事件发生始末。其次,实际发生损失和抢险资料的整理,如设备图纸和相关技术指标、设备购置发票、设备验收及出入库凭证、抢险材料入库及领用记录、材料发票、参与抢险人员名单及出勤考核情况和薪酬表、抢险耗用的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资料。外部证据的效力要大于内部证据,所以诸如发票、合同等证据在索赔中是必不可少的证明,要特别关注和留存这些资料。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在企业年审时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证明力同样很强,固定资产卡片、凭证、账簿、报表等都成为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必要资料,而这些资料的充分性、合理性、准确性及有效性都需要财务人员进行鉴别及筛选。与损失直接相关的、证明力强的资料要重点核对,与损失关系不大、甚至相互矛盾的证据要舍弃。资料有时不是提供一次就能完全得到认可,尤其是损失较大的情况下,财务人员需要与保险公司进行反复沟通,随时补充资料[2]。

四、跨专业的知识涉猎能力和企业内部沟通协调能力

一个损失事件,可能会涉及企业的多个部门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复核过程,需要相关知识的辅助。如统计抢险过程中耗费的材料费就需要区别是属于日常经营耗费还是抢险耗费,材料费收发单据是否能够对此提供证明,领用后剩余的材料有哪些处理流程,这必然要对供应部门的业务进行详细分析,才能获取证明关键点。再如计算抢险过程中耗费的电费,同样需要了解动力部门的业务,抢险工程是否安装了专用电表,如果未安装,有哪些其他方法分配出抢险电费的耗用,这些核算方法是否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对损失固定资产的把握要积极与机电部门沟通,包括损失设备的数量、使用情况、设备损坏情况、可修理情况、设备图纸和所在位置,设备的技术指标和作用等。这些信息不能在财务部门直接获得,需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调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怠慢、互相推诿的现象,这就需要财务人员提高沟通技巧,保证保险索赔工作顺利完成。

五、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能力

保险索赔过程就是说服过程,即用手中的证据取得保险公司的认可。除了证据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外,还要掌握与保险公司的沟通技巧。保险公司可能会利用自身的专业特长对某个条款进行错误解读,歪曲了条款订立的初衷,由于涉及财务人员的知识短板,只依靠会计知识会相当被动,因此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要寻求多方的意见和建议,得出最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后,再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不能一味跟着保险公司的节奏进行。

六、提供保险材料的技巧能力

保险证明材料的适当性,即在提供给保险公司各种证明材料时,要与对方及时沟通,询问哪些材料是适当的,哪些材料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整理出的资料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就会成为无用功。尤其是在较大的案件中准备资料时要注意这一点——证据要恰如其分。

提供给保险公司的证明材料并不是多多益善,对各类保险材料要进行分类。外部证据的证明力要高于内部证据,所以要优先提供外部证据,如涉及的相关合同、发票、专家意见等。当外部证据的证明足够充分,就不必再提供内部证据,因为证据过多可能会导致矛盾的出现,削弱原有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对其提出质疑。另外,证据的呈现形式是不同的,有的是正规的凭证、发票,有的是相关图纸及设计,有的还可能是工作过程的视频、图片,所以要对相关证据及时进行保存,以免证据被覆盖后不能恢复。如对煤矿企业工作面出水点的拍摄和对工作面不同出水量情况的拍摄,这些资料都是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变化的,需要财务人员督促相关部门保存好关键时点的证据。

七、结语

企业财产保险索赔工作不是件简单的工作,在日常的保险案件中普遍存在着划分责任不清楚、赔偿条款争议、执行标准不规范等问题。要想在相关案件中处于有利地位,财务人员就需要大量的保险知识储备和有效的沟通技巧,明确财产保险内涵与赔偿原则,在与保险公司的沟通过程中,除了要巩固财务基本知识,还要锤炼自身专业素质之外的保险索赔工作相关能力,扬长避短,使索赔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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