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开来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温州 325000)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文件,各地高校校属企业改革拉开序幕。改革背景下,校属企业身负优化高校资源配置、服务高校人才培养、促使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促进产教融合、助力高校教育内涵发展的使命和任务。推进校属企业改革,促进校属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关键是加强校属企业财务管控,通过财务管控突出校属企业市场竞争力,为高校实现战略目标服务。
首先,根据高校校属企业改革要求,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建立了资产经营公司对校属企业进行管理,但由于我国高校校属企业改革起步较晚,一些历史较为悠久的高校系统内部早已建立了相当规模的校属企业,相比系统内一些老牌校属企业,新成立的资产经营公司在管理经验、人员匹配甚至是架构层级上都有所欠缺,各方管理还需进一步磨合。
其次,虽然各校资产经营公司承担了高校与校属企业之间“防火墙”的角色,但高校对校属企业的管理仍不能缺位。改革背景下,由于资产公司的设立,部分高校反而对校属企业疏于管理。而资产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对校属企业的管理还在积累与探索阶段,企业管理能力还有待提升。
最后,校属企业机构设置不科学、人员配置不到位,造成管理缺位或效率低下。
上述各个原因使得高校校属企业财务管控机制尚不健全,不利于校属企业科学发展。
一是会计核算缺乏体系与标准。如部分校属企业收入、费用未严格按权责发生制进行计量,成本核算不准确,会计信息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应收账款、坏账管理缺乏制度支持,导致相关资产管理混乱,财务管理效率不高。二是校属企业区别于其他一般国企,由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国资部门及学校等多头管理,对于相关部门的政策及监管要求往往研究不透,对如银行账户、资金存放、差旅、“三公”经费、招待费用等管理没有与时俱进符合当下新的政策和制度要求。三是在资产、资金、预算、投融资、利润分配等方面制度体系建设较弱,一些财务管理领域校属企业还未涉及,核算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型理念高度和力度都还不够。四是缺乏财务风险机制,财务风险识别与排查、财务风险分析与评估、财务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较弱。
随着社会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发展,很多企业早已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财务核算与管控,而纵观高校校属企业,相当一部分企业自身财务系统与相关业务系统建设滞后,仍有部分企业系统内部财务软件还未统一,相关数据统计需手工汇总处理,更不用说资金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系统等财务业务子系统的建立与互联互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高校校属企业信息化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既懂财务与业务,又对信息化建设比较了解的复合型人才不多,制约了高校校属企业财务管控信息化体系的建设与发展。较多单位信息化建设还处在空白或初级阶段,具备企业财务业务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的高校更是少之又少。
一是对财务部门稽核岗位认识不足,设置不到位,财务部门自我纠错能力较弱。二是部分校属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容易被忽略,一般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由财务部门兼任代替实现内部监督职能。会计师事务所属于外部审计,虽然能帮助其实现部分职能,但监督整改仍需企业落实,而财务部门兼任监督职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利于实现监督的独立性。三是在治理结构上校属企业监事会虽然基本上按相关程序设立,但多数监事会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校属企业财务情况、资产运营、大额资金支出、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不到位,另外,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也缺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
一是校属企业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与职业技能普遍不高。一方面,校属企业财务人员招聘要求普遍不高,应聘者往往会计技能与实战经验不足,影响财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少数学校教师兼职下属企业财务工作,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财务差异较大,该部分人员也很难适应校属企业财务管控要求。二是由于校属企业经济效益不高,人员配置普遍不足,校属企业财务人员身兼其他行政岗位或兼任好几个校属企业财务,处理日常事务要耗费大部分时间与精力,导致其提升专业技能的精力和主动性不够。三是校属企业财务人员缺乏系统性的培训学习,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与行业发展的变化,财务知识及技能更新速度较快,财务人员若不能保持经常学习,财务工作质量和效率都会受到影响。
一是高校要把握大局,建立校属企业财务监督管理体系,规范高校、资产经营公司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权限,明确权责范围,特别是加强对校属企业在重大投资、大型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支出等财务管控方面的决策监督与指导,理顺各管理层级财务管理事项,为校属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二是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要发挥“防火墙”的角色和功能,以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现代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财务管控体系,提高财务管控决策水平,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切实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和高校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各校属企业系统内部机构设置要合理,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要明确。三个层次有机结合,共建校属企业财务管控体系。
高校资产管理公司应该以集团化的战略视角健全高校系统内校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要根据校属企业实际建立适用的会计核算体系与标准,规范校属企业财务核算,建立年度会计报表决算制度;加强校属企业资金、预算、投资、资产、分配管理与财务分析,规范校属企业投融资、担保、捐赠等行为,建立财务报告或备案制度,促进校属企业目标完成;树立财务风险意识,建立财务风险管控制度,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对照财务管理制度设计配套工作流程,明确办事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也是财务制度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一是要树立财务共享意识,没有建立校属企业统一财务核算软件的高校要加快财务软件系统建设,建立系统内会计核算标准与体系,夯实校属企业会计核算基础。二是要加强校属企业对资金、预算、合同、资产的管理,可以通过构建相关财务业务子系统,提高企业管理效率。
一是要补充人员配置,加强财务内部稽核力量,确保企业各项相关经济活动按照财务制度操作执行,提升校属企业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有效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二是要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将其与业务执行部门分离开来,充分保持其监督的独立性。三是要充分发挥校属企业监事会的力量和作用,建立监事会与监督制度,对校属企业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方面加强监督,切实履行、发挥校属企业监事会的作用。
一是完善选用人机制,优化高校校属企业财务人员结构,尤其是加强复合型财务管理人才的引入,有利于校属企业建立现代化的财务管理体系,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能力。二是定期开展财务业务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建立常态化的培训体系,培训可以是内部财务人员自己专业领域及从业经历的分享、对于某个业务模块的集中探讨,也可以聘请外部师资,有针对性地学习,不断提升系统内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三是校属企业系统内部可以建立财务人员委派、轮岗制度,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财务舞弊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培养财务人员多岗位、多组织模式下锻炼实战,丰富管理经验。
在高校校属企业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建立校属企业现代化财务管控体系势在必行。各高校要抓住历史机遇,清理、剥离影响和背离学校发展目标的企业,轻装上阵,以资本为纽带,加强校属企业财务管控,将高校校属企业财务管理从执行型向决策支持型转变,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助力高校实现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