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珊
(中粮我买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
国有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活动的落实,能够针对企业当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优化改进,全面提升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帮助企业更好地规避财务风险。实现财务内部控制活动在企业内部的落实,应当增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引进现代化预算管理模式,将其充分融入财务管理之中,推动国有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首先,部分国有企业在实现财务预算控制活动的落实过程中,会参考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预算及报表,但该数据仅能代表该年度状况,无法充分反映近几年企业的平均经营水平,因此导致部分财务预算指标难以满足职能部门需求,无法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其次,部分企业内部对财务预算认知不足,并未意识到财务预算工作的落实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导致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难以充分发挥财务预算的价值及作用。同时受不科学财务预算理念的影响,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的过程中,将预算管理归为财务部门的工作,企业其他职能部门缺乏应有的配合度,并未及时提供预算编制活动所需数据。
部分企业在实际的财务管理工作中,欠缺资金管理意识及专业知识,并未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完善程度不够,同时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管理机制,未能针对资金使用全流程进行监督管控。当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内部资金使用集中管理模式,但受经营规模及企业项目繁多的影响,资金审批流程尚不完善,无法对每笔资金用途进行详细审核,同时关键岗位并未实现轮岗制度,重要的印章仅由一人保管,无法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首先,在进行应收账款核算工作时,缺乏完善且细致的事后管理机制,未能规范开展应收账款建档、回款跟踪等工作;其次,当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内部应收账款管理主要还是事后控制,导致应收账款回收难度增加,无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最后,部分国有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程度较低,难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及业务开展需求,同时不利于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开展,无法实现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财务内部控制活动的充分落实[1]。
国有企业在落实成本费用控制工作时,缺乏完善的机制,工作流程规范性不足。员工将成本及费用预算状况上报至财务部门进行审批时,由于缺乏完善制度,导致较多部门并没有按时进行上报,同时审批流程规范性也有待增强。在开展会议对当月生产经营指标进行审批时,部分职能部门管理层参与度不足,导致会议价值无法充分发挥,会议内容也无法及时传递到各个职能部门。工作流程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还导致国有企业内部出现资源浪费的现象,例如,对于计划之外的成本和费用,无论数额大小,都需要撰写书面报告,再交由财务部门与总经理审批,此过程流程较为复杂,不仅增加了员工的工作量,同时也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部分国有企业在落实存货控制管理工作时,对存货数量缺乏日常监管,同时员工综合素质尚待提升,难以满足存货管理工作需求[2]。相关岗位职责划分界限不明,产生问题时易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无法实现责任落实。同时,针对国有企业内部资产并未开展定期盘点清查工作,已在企业内部产生账实不符的状况。涉及资产租赁或转让时,相关手续不够明确,易产生权属不明的问题。对于国有企业内部报废资产,部分企业处理过程不够明朗,不仅无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同时易出现违法行为。
部分国有企业为了实现内部资产结构优化及经营规模的扩大,会开展并购重组活动,但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的科学性不足,极大地增加了并购重组活动的风险。与此同时,并购重组完成后无法有效规避财务整合风险,对于被并购企业内部不良资产缺乏完善的处理手段,不仅无法充分实现自身并购重组目标,甚至还会危及现有经营。
国有企业在落实预算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应当完善内部组织架构,合理设置相关工作岗位,强化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保障各职能部门对于预算管理工作落实的配合度。设置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在落实预算编制活动时,充分考量企业当前经营管理现状,保障其严谨性。还应要求预算方案一经下发不得随意更改调整,确保预算编制与执行相一致。此外,定期开展运营分析活动,检测预算执行结果,制定预算纠偏措施。完善预算刚性绩效考核机制,强调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国有企业应当树立正确的资金管理意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长短期经营目标,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资金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根据企业规模建立内部审计监督部门,确保其独立性以及权威性。对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大额、特殊资金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并不定期对下属分公司进行检查,确保其资金用途正当,同时合理设置相关岗位,严格遵循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原则,对于部分关键岗位实现定期轮岗,切实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
首先,国有企业应当增强全员的风险意识,将应收账款回款率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并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户管理,对相关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减少企业内部坏账情况的发生;其次,在管理应收账款方面,企业应当进一步完善催收制度。实现催收责任的明确,一旦到达规定期限,款项必须及时收回。若多次催收却并未回收成本时,企业应当学会利用法律武器,采取诉讼的方式,合法使用追索权利,减少呆账或坏账。此外,针对应收账款风险,引入信保投保,进行风险转移;为客户群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内部风险事件应急方案等,都是加强应收账款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
在落实成本费用控制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首先,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其次,从成本出发减少支出扩大收入。在预算环节强化成本支出审核,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性;最后,落实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权责一致。进一步强化合同审批机制,落实审批流程,严格审核相关发票及单据。从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成本控制需求,确保发票单据的格式正确。同时重视账务审查并做好保管,合理保存原始记录,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此外,对大额专项费用进行立项审批,可以加强事中与事后的监督管理,并评估项目成效。
国有企业应当进一步强化存货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机制,严格把关采购与入库环节。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落实采购工作,编制采购计划,并做好对入库物品的检验和管理,确保入库货物符合公司的采购要求。定期开展清点盘查工作,对存货进行投保管理,确保账实相符;重点关注直销存货,加快货物周转效率;对于存货的领用和发出,应当完善审批流程,落实记录工作,方便后期核对;将物资盘点工作落实到岗位层面,在职责统一的情况下,有利于增强盘点工作的规范性。
国有企业在落实并购重组活动时,应当对自身从资产、运营等多方面进行评估,成立专业并购重组工作组,完善内部评估机制,拟定科学合理的并购重组工作计划,对于目标企业不仅应当关注其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同时还应当重视利润表的信息数据,增强估值工作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并购重组活动末期,应当对目标企业内部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切实提升目标企业的资产质量,对于部分低效率资产应当剥离或停止运转,及时盘点清查目标企业现存固定资产,进一步实现内部资源整合,转让不良资产,尽可能降低财务风险。
国有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落实,应当强化全员参与,健全相关机制,提升预算管理工作质量,做好成本控制,进一步强化存货盘点与控制工作,为财务内部控制工作的落实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