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蝶
摘要: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高科技设备以及信息化技术已经逐渐得到普及,每个公民基本上都会有属于自身的互联网账号。当本人去世之后,这些虚拟却又真实存在的数据就是“数字遗产”。相较于传统遗产来说,数字遗产无疑更加难以界定和继承,相关法律的缺失也为这些数字遗产的确定增添了难度。在现代社会中,关于数字遗产的处理方法,已经成为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稍有不慎,就会造成继承者和相关企业之间的冲突。本位就从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上入手,浅谈数字遗产继承困难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
关键词:数字遗产;继承;问题;策略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数字遗产是互联网在人类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快速成为个人数字档案中心的背景下出现的,包括个人网络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等形式。在学理上一般将数字遗产界定为基于网络环境下,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自然人死亡后未被继承的所有虚拟财产,包括账号、密码、文字、声音、图片、影像、虚拟货币、游戏装备等。在英、美、瑞士等国家,已有专门的公司帮助人们处理死后的数字资产。而在中国,这方面的尝试刚刚起步。而在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关于数字遗产产生的纠纷。相关企业和国家应该分别从合同以及立法方面,对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进行界定,避免纠纷的产生。
一、数字遗产概述
(一)数字遗产的分类以及特征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大多数人都有了自身的社交账号,而随着这些人的离去,这些账号就成了数字遗产。一般来说数字遗产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就是以QQ号、微博账号、邮箱账号等社交平台的用户账号密码;其次是个人的文件与视频,包括硬盘资料、网络相册以及平台发布的视频等;然后是各类游戏账号内的账号所有權以及装备等;最后就是各个虚拟平台上发行的可在平台内进行流通的虚拟货币。随着网络普及化的程度日益提高,这些数字遗产的继承将成为很大的难题。这是由于数字遗产的特性决定的,其特性主要有虚拟性;私密性;主体难以确定性;行使权力的差异性[1]。这些因素都会导致遗产继承方面出现问题。
二、我国数字遗产继承存在的问题
(一)平台服务协议排除了相关家属的继承权
在相关账号以及各种数字财产的拥有者进行账号注册或者是进行游戏时,各类软件都需要其进行服务协议的签订。而这类协议都是平常人不会在意的,不会仔细地进行查看,但在这些协议中,就有部分企业对账号的所有权进行了规定。比如QQ号的条例中就规定,申请人只具备使用权,企业有权利随时对账号进行回收,且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还规定产时间不上上线就会对账号进行注销。这种条例主要是为了保护隐私,清理内存以及逃避对继承人进行调查的责任,造成了数字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
(二)法律规定的缺失
在正常财产的继承方面,国家已经对财产继承进行了详细地规定,相关的法律条文十分明晰,很难有问题产生。但对于公民的数字遗产继承的规定,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而且我国的《继承法》是在1985年出台,在当时国内还没有出现虚拟财产这一概念,自然也不会有数字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这也就导致了相关法律的缺失[2]。所以在数字遗产的继承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很难对继承问题进行解决。
(三)和隐私权相冲突
处理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外,数字遗产的继承还存在和隐私权相冲突的问题,造成数字遗产的继承很难进行界定。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公民享有隐私权,任何企业和个人不能在违背本人意愿的前提下侵犯他人隐私。数字遗产中可能含有大量的隐私信息,这就导致各个企业不得不对用户的信息进行保护,由此造成了数字遗产继承问题。
三、数字遗产继承问题地解决措施
(一)加快虚拟财产的继承立法
我国在公民的虚拟财产的立法方面严重滞后,没有关于虚拟财产的概念或规定,与此相关的法律条文也是屈指可数。这就导致了公民很难进行数字遗产的继承。所以,国家要加强立法,规定虚拟财产所有者去世之后其财产可由家庭成员继承。这样一来,数字遗产就可以被继承。在立法方面,切记不要和公民的隐私权产生冲突,必须在相关用户去世之后,继承者提供了详细的家庭成员继承证明材料的前提下,才能将用户的虚拟财产交还给继承人,其继承顺序应该和现实的财产继承顺序保持一致。
(二)平台方面
在国内的部分企业平台中,用户在进入之前都需要进行勾选相关条例,而在条例中存在很多霸王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时间不登录注销账号、用户不具备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以及公司可以无条件的回收账号且不承担法律责任等。这些霸王条款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数字遗产的继承。所以,要想界定好数字遗产的继承情况,就要对现有企业的规定就进行治理,避免企业为了降低运行陈本和逃避法律责任而迫使用户签订霸王条款。这样一来,就能保证用户的账号和数据等虚拟财产不被平台删除,为数字遗产的继承提高了帮助。
结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地提高,现代社会中已经出现关于虚拟财产的继承冲突。但是国家法律的缺失和平台的不作为却让数字遗产的继承产生了很大问题。所以,要从立法和平台两方面入手,对数字遗产进行界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参考文献
[1]刘慧兰.数字遗产继承问题探析[J].法制博览,2020(31):5-7.
[2]曲秋颖.数字遗产之数字账户继承法律问题探析[J].山西青年,2020(04):121-122.
[3]数字遗产的法秩序反思——以通信、社交账户的继承为视角[J]. 杨勤法,季洁.科技与法律.2019(02):53.
[4]数字遗产之继承:概念、比较法及制度建构[J]. 牛彬彬.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5):7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