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敏杰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贵阳 550000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其明确规定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或者公司采用国际或者企业会计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让我国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不断提升,以此逐渐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趋势,满足企业自身的客观需要,但通过新收入的实施和发布同样也给我国会计工作带来相应机遇和挑战,不仅仅只是在业务层面的会计处理工作,还涉及到会计职能的转变和定位,因此本文通过业财融合视角针对相关企业的收入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深入的探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财政部于2016年发布《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中明确指出:“管理会计应嵌入单位或者企业的各个部门的相关领域、环节、层次,以及相应的业务流程,在此基础上,利用管理会计工作方法,将财务和业务有机融合,形成业财融合。”业财融合是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通过相应的信息技术和手段实现业务流程、资金来源等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从而使得企业做出正确的规划、决策、评价等管理活动。因此大家通常将业务和财务之间的有机融合,称作“业财融合”,业财融合的财是管理会计工作,而业财融合是基于管理会计的理念[1]。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财务会计的固有问题,收入的计量和确认围绕着企业自身财务会计工作的变化以及信息数据的提供和披露等方面展开和实施,不仅仅是管理会计,财务管理也是如此,二者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向企业内部的管理层和领导者提供真实精准的数据和信息,借助相应的信息技术手段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当财务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向其他业务领域渗透时,不需要在考虑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而是需要站在内部管理层和领导者的角度以更加深远的角度看待相应的问题和业务。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和开展同样也要求财务会计深入到日常工作中,逐渐实现业务和财务的融合。
业财融合不仅可以为收入准则的开展和实施提供相应的数据和信息,同时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在融合的过程中提供财税方面的指导和指引。还可以成为财务会计向价值创造型会计转型的契机。
旧收入准则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三种交易类型进行计量。新的会计准则不再划分和区分交易类型和手段,而是采用统一的收入的方法对于所有的收入业务进行核算和归集[2]。
2.1.1 确认收入的标准有所变化
旧收入准则规定将商品的所有权产生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才能确定企业的收入。而新收入准则要求客户在取得商品的控制权时,才能确认相关的收入。并且取得商品控制权是指客户可以使用该商品,可以从中互获取全部所有的经济效益。
2.1.2 规定特定交易确认收入方式
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的交易或者事项收入的确认提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业务、附有销售保证条款的销售业务、向客户授予相应的知识产权许可、退回原始费用等等。
2.1.3 提出更高的要求
新收入准则的提出不仅仅要求企业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和信息,还要求企业自身详细的披露有关于合同相关的重要信息,从而帮助内部的管理层和领导者了解相应合同内容以及收入金额,同时清晰明了的知晓内部成本费用的支出和来源。
业财融合工作的开展和实施需要针对运行的过程中的收入环节进行设定相应的计划,使得自身的财务和业务环节形成良好的循环[3]。并且在设计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财务管理和与业务管理细节的衔接,要求设计环节的人员必须按照我国规定的法制度和政策针对所在企业或者单位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认知,在此基础上设置相应的收入环节,但如果在此过程中如果由于相关设计人员的疏忽,导致设置的收入与预期的目标不符合,不能如期的实现,这样就导致其自身在设计收入的环节中产生风险和问题。
企业的发展在于其自身的创造的经济效益,但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始终围绕着经营业务开展相应的收入工作,这就需要内部的管理层和领导者都积极参与到管理工作中,才能使得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多数部门偏向于管理工作,从而难以完善和健全相应的收入体系,忽视整体收入,不能为深度的发掘企业收入管理工作内在的潜力和动力。导致内部的员工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收入确认的工作中,因此整体的发展和成长也会为此受到影响,不利于企业内部的经营发展。除此之外,由于部分财务人员对于管理会计内容并不是很了解,没有熟练掌握相应专业技能,其自身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较低,从而阻碍和制约业财融合在企业中的顺利实施。
业财融合实际上是将多个监督控制密切相关的管理系统,业务系统形成整体的管控体系,使得其内部的每项业务都可以参与到收入确认和计量工作中,因此内部的管理层和领导者应该提升自身的收入意识,转变其固有传统的观念和思想,积极的学习先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推动业财融合的发展。通过业财融合可以及时的掌握在确定和计量收入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经过综合的风险测评和预估,减少并且规避收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企业的收入系统也在开展和实施业财融合工作中逐步完善和优化,二者在计量和确定收入的过程中相互制约,相互配合。从而使得企业自身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4]。
首先企业应该派设专门的人员学习先进的收入准则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安排培训和考试,让相关人员在不断在学习的过程中发现自身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的进行改正;其次应该全面梳理与企业收入有关的合同,将合同中涉及到的业务按照种类和类型进行排序和梳理,并且针对每个合同中各种条款进行深入的探究和详细的分析;最后依据相应的收入准则对于收入展开虚拟的计量和确认,将虚拟的收入针对现阶段的收入情况进行对比和分析,确保预期的收入和现阶段收入情况相吻合。除此之外,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要与专家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找寻在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问题。
企业应该在实施和开展业财融合工作的同时完善自身的收入体系,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在原有的体系上调整并且优化收入体系,创新式的的探索和构建可操作、可执行、可监督的收入规章制度。收入规章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帮助企业解决业财融合中产生的问题,保证制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还可以规范和约束相关人员的自身的行为和举止。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构或者部门,针对日常的收入计量和确定工作进行实时的跟进和审查,一方面从根源上杜绝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现象的出现,帮助企业减少相应的财务风险。另一面可以让企业自身的收入体系更加健全,为后续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还可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让内部的管理层和领导者更加快捷的查阅和浏览收入的信息和数据,以此提升他们自身的工作效率质量,为企业创设更多的经济效益。内部的管理层和领导者可以利用互联网等相关媒介发布人才招聘内容,为其注入新鲜的力量和活动,保证自身经济健康平的运行[5]。
通过上述业财融合在企业中的实施和应用,可以让其内部的管理层和领导者充分意识到收入的计量和确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让其积极转变自身固有传统的观念和思想,真正的将业财融合落实到收入的计量和确认工作中,使得二者有机融合,进一步推进企业内部的发展和成长。在此基础上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和生产范围,最终让企业在过程中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及时的进行改正,总结相应的工作经验,促进其自身的长远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经济利润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