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洪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 南宁 530000)
所谓BOT,即建设、运营和移交模式,是一种特许经营的方式,主要是将政府部门的一些工作移交给社会组织来完成,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使社会和政府部门形成利益共同体。在特许经营的时间范围内,建设项目可以获取相应的经济效益,直至公司运营期满,将所有权转交给相关政府部门,政府部门继续牵头对建设项目进行运营管理。
在高速公路BOT投资项目中,税收风险主要来源是税收执法和税制改革风险[1]。在我国,BOT项目持续的时间相对较长,而目前税制和税法还处在发展阶段,很多地方都需要进行改善,因此,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税收规定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此外,BOT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是很长,很多税务基层人员对其理解和认识还不够深入,在面对复杂的BOT项目时,部分税务人员自身专业素质可能不够,导致项目遇到一定的税务风险,最终阻碍项目的顺利实现。
1.流量风险。一般而言,高速公路的交通量往往会影响BOT项目在运营阶段的经营收益情况。近几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将来可能出现更多的交通运输方式,人们出行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新时代背景下,更多人开始选择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路上车流量减少,这势必降低高速公路运营的收入。
2.经营期风险。基于国家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公路收费不能超过30年。在有限的收款期限内,投资方无法确定能否收回足够的现金,回收运营成本和贷款成本存在极大的风险。
3.定价风险。为了确保社会大众的权益,满足人们对美好出行的向往,政府部门掌握着高速公路经营收费的定价权,导致项目公司无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路通行费,这就带来了一定的定价风险。
1.原材料成本风险。在高速公路施工建设过程中,上下游企业原材料供应关系相对复杂,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如何在确保项目顺利完工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进行原材料采购,确保建设项目质量最优、造价最低,成为项目建设者需要思考的重要研究课题。
2.工期成本风险。和其他产业不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会受到天气、政策、市场、人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干扰,甚至会出现因为某些方面的原因造成项目停工的情况,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项目正常有序推进。
对于高速公路BOT投资项目的税收风险,投资商没有主动选择的权利,只能被动地适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在这个大背景下,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商必须主动做好变革的预案,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要第一时间掌握国家税收规定和政策的变动;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吸引专业税务人才进入项目团队,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变革和变动,减小税收政策变动对项目的影响,保证项目的稳定运行。
首先,在签订高速公路BOT合约前,项目投资商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的沟通与交流,针对不可抗因素导致高速公路车流量减少,经营收入减少的情况,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有效控制项目投资者的损失。其次,要主动建立再谈判机制,在高速公路BOT项目的运行中,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和投资商是主要的受益者。社会公众希望通过政府和投资商的建设获得出行上的便利,投资商希望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特许权,以此获取相应的经济收益,而政府部门则希望投资商可以投入一定的项目资金来推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外界条件的不断变化可能会带来干扰项目建设的影响因素,此时要及时邀请相关单位开启再谈判机制,就高速公路施工建设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沟通,促进项目的稳定运行,持续推进项目建设。
在高速公路BOT投资项目的建设施工过程中,项目的责任单位必须主动协调项目各个主体、利益相关者和各合作单位之间的关系,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协商机制,避免信息孤岛现象的出现[2]。通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风险,保证项目按照施工计划顺利推进。例如,确定施工单位时,要优先选择资质、信誉过硬的施工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签订具有奖惩性质的合作协议,激发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既要保证项目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又要确保施工项目的整体质量;另外,还要跟原材料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确保原材料的供给,有效控制生产成本,保证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水平。
广西岑溪—大新高速公路BOT项目为《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规划的“横九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西、广东间新省际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里程111.114公里,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项目估算总投资222.69亿元,合作期暂定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本文将结合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综合性分析,深入阐述项目面临的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应对策略和措施。
1.市场风险。本项目主要为广西岑溪市至大新县的通行服务,未来高速公路的集疏运量是本项目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若高速公路未来年吞吐量低于预期规划设想,则本项目未来年交通量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会影响项目的收费收入和现金流,并对项目经营和还本付息产生影响,最终对项目产生巨大影响。
2.建设成本风险。建设成本风险是指在项目的实施、运营以及维护过程中外部客观环境的变化或者经营者自身的技术、管理问题,导致项目的实际成本费用超出概算范围的风险[3]。广西岑溪—大新高速公路BOT项目的建设成本受国家环保政策收紧、去产能等的影响,工程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其中砂石料价格上涨幅度超过100%,投资BOT项目的公司需要追加投资,来保障项目的顺利完工。但追加的投资在未来以何种方式进行收回却不明确,这对项目的投资和收益来说是较大的风险。
3.税收风险。广西岑溪—大新高速公路BOT项目在建设期历经“营改增”,在“营改增”之后的运营期须按照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按照营业税进行测算,改为增值税后,缴纳税金总额较原营业税模式增加约30亿元,税负在全周期增加4.67%。税务政策的变更造成机场高速项目投资收益较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收益减少,增加了未来运营的风险。
第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定价办法》与政府就收费标准进行协商,力争提高收费标准。同时应考虑收费提高对车流量造成的影响,重新进行车流量测算,提早掌握运营前期的资金缺口,并做好筹资准备。
第二,通过延长收费期增加收益。项目公司可以收集相关调整收费期的案例和资料,并与政府持续协商,力争能够突破现有的30年运营期上限,确保股东收益最大化。
第三,增加运营附加收入,提高收益可以通过打造服务区内的商业区,依托周边环境开发旅游资源,寻找专业策划机构对服务区商业业态进行研究,并与航空公司进行需求沟通,考虑配套定制,打造基本服务功能区、机场服务功能区和休闲体验功能区三大功能板块。
第四,积极探索学习国家减税降负的相关政策。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出台,高速公路建设期留抵的大量进项税可以通过新政策实现进项税返还,不仅能缓解项目公司的资金压力,减少项目公司的融资成本,还可以减少建设期资金的流出,提高整个项目的投资收益[4]。
高速公路BOT投资项目面临十分严峻的风险。容易出现的风险类型通常是税收风险、现金流风险和建设成本风险三种,只要投资商在投资时认真关注协议内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权参与、认真运营,这些风险带来的危害都能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