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珊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广东 广州 510000)
在刑事诉讼案件中,嫌疑人可以自己去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来作为辩护人,也可以委托其他的人作为辩护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辩护人在辩护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有所区别的。在刑事案件中,律师是嫌疑人的直接辩护人,所承担的风险会更高。所以说,律师在刑事辩护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刑事风险防控的工作,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职业风险的发生。
在社会上,多多少少对刑事辩护律师存在着一些偏见,这是因为刑事辩护律师是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辩护律师的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其一,从群众的角度来看,刑事辩护律师会受到群众以及政府、司法机关的排挤,工作得不到认可,这就给律师的心理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其二,站在辩护律师的角度来看,律师自身的权益并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在进行庭审时,有部分工作人员由于道德观的不同,就会对刑事辩护律师这一职业充满着偏见,甚至会利用一些不当的手段,对律师的正常工作造成困扰,这就给律师带来了不必要的职业风险[1]。
在做任何工作之前,都需要按照规范的流程进行,对于刑事律师的辩护工作来说也是如此。一般的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充分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犯罪情况;第二,刑事辩护律师需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的基本信息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和委托人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第三,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充分地了解整个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刑事辩护律师要和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这样才能对整个案情有一个详细了解,相关的工作才能够顺利地开展下去[2]。
有很多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处于被看守的状态,刑事辩护律师在受理案件之前,需要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来充分掌握案情的具体内容。嫌疑人或者嫌疑人的家属在对案件讲述时一般会避重就轻,也会牵扯一些没有用的话题。针对这样的情况,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要有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能一面轻信犯罪嫌疑人的供词或家属反映的内容,要结合各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对整个案件进行充分了解[3]。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要求律师帮助嫌疑人作伪证,或者通过别的途径贿赂司法人员,刑事辩护律师就需要立即拒绝。律师在受理案件时,不能随意地作出承诺,不能接受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贿赂。结合《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辩护律师在工作中所收取的委托费一般是律师事务所进行代收,这样可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违规收费情况,让刑事律师的工作可以顺利开展下去[4]。
对于一些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刑事辩护律师为了解案情的具体细节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要求时,需要在侦查机关同意的前提下,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其他类型的刑事案件则不需要侦查机关的同意,刑事辩护律师可以随时地会见委托人。刑事辩护律师在和被告人进行单独的会见时,需要根据被告人的性格特征,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和被告人进行良性沟通,这样能避免和被告人出现冲突[5]。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不能帮助嫌疑人和家属之间转交钱财,不能将一些通信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录像或者是拍照,不能威胁或引诱犯罪嫌疑人说出违背案件真实情况的话语。刑事辩护律师在和犯罪嫌疑人会见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笔录,笔录的内容要保证真实有效,让嫌疑人在谈话完成之后签名盖章,要保证谈话的内容不会涉及其他与案件无关的事;对于犯罪嫌疑人以及其家属提出的违法行为需要明确地拒绝。
刑事辩护律师首先需要对案件进行审核,可以根据工作需求将案件的材料进行记录和复制,之后,刑事辩护律师要将案卷材料仔细保管,材料是不能被委托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技术复制以及查阅的。如果刑事辩护律师要核实被告人的相关证据,就需要被告人提供相关的文书或者是供词。不能将一些和案件有着密切关系的信息透露给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委托人,这样可以避免证人在外受到伤害,和案件有关的材料需要进行妥善保管,刑事辩护律师不能将这些材料拿出来供人传阅,这是因为有的案件会涉及经济,有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
在案件开庭之前,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将自己的辩护思路和嫌疑人达成一致,征得对方的同意。如果在案件审判的过程中,辩护人的思路和犯罪嫌疑人的意愿有了冲突,虽说辩护人有独立的辩护权,但还是要和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实在无法统一或无法沟通,也可以让犯罪嫌疑人自己再找相关的辩护律师或由法院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这样就不会出现犯罪嫌疑人突然缺失刑事辩护的情况。
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做到的就是尊重法官,并遵守纪律,切勿和公诉人起争执,这样会影响到辩护律师的公众形象。辩护律师在进行辩护的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辞,不能使用一些诱导形式的发问方式,这样能避免被法官中止发问。还有一部分的刑事案件涉及了一些比较敏感的经济以及政治问题,律师在对这样的刑事案件进行辩护时,需要有自己的思考,不能随意地发表一些不当的言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庭审后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结果不服的,被告人是有权利进行上诉的,刑事辩护律师可以在经过被告人以及被告人家属的同意之后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申请。但是,需要格外注意的是,根据法律,不服原审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结果,上诉期为十日,裁定书为五日。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一审中聘请了辩护律师,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让辩护律师作为代表帮助被告人以及被告人的家属来签收判决书。所以,辩护律师在签收相关的判决书时,需要征得被告人家属的同意,并及时地解答被告人家属的问题。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和家属,如果对判决存在意见或者不服,应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刑事辩护律师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有效增加被告人以及被告人家属的信任,可以有效地规避职业风险的发生。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刑事辩护律师的工作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辩护律师想要有效防控风险,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等相关制度,在庭审现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刑事辩护律师在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时,要增强风险防范的意识,注重办理辩护的质量并承担起相应的责任,这样才能有效降低刑事辩护过程中的风险发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