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最近,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21]7号)。《制度》由正文和附录两部分组成。正文包括总则、一般原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财务报表和附则9章内容。附录一为《工会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附录二为《工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制度》充分继承了原制度中合理的一般原则及科目设置等内容,沿用了原制度的5个会计要素,同时考虑到工会会计核算主要服务预算管理,工会组织中基层工会占比在99%以上且资金规模小、业务简单等现实原因,会计处理仍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为补充。《制度》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实施。
最近,财政部研究起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执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内容:一是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主要明确了《规定》适用于各级经办机构经办的职业年金基金,且以《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为基准会计制度。二是会计科目设置及其使用说明。主要明确了《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三是主要业务和事项的会计处理规定。主要对职业年金基金无法参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执行的6类业务和事项会计处理作出规范。四是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主要规范职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的列报项目和编制说明,同时对报表附注披露事项作出规范。五是附则。主要规范经办机构首次执行《规定》时的新旧衔接会计处理和生效日期。六是附录。包括财务报表格式、主要业务和事项账务处理示例。
最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披露要求——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针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披露部分拟定了一套新披露指引,并按照该披露指引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中的披露部分进行了测试性修订。征求意见稿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对披露指引的介绍;二是应用披露指引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中披露内容做出的测试性修订;三是应用披露指引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中披露内容做出的测试性修订。我国财政部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