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殊恒
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上海 200000
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企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然而,基于时代发展的影响,在招投标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若是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则会导致招标人承受巨大的损失。基于此,对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风险及预防措施进行分析与研讨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
自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显著提升,再加上疫情的影响,致使市场的竞争环境更为激烈,企业处于更为动荡的社会环境。针对工程项目招标而言,有部分投标人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全然不顾规章制度,只为顺利中标,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相关资料进行总结,笔者认为上述情况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方面体现在企业为了确保自身能够长期具有优势地位,享受他人无法获得的资格或条件,在进行投标时使用虚假的材料,通过欺骗的方式祈求能够蒙混过关,降低资金支出;另一方面,有些单位利用挂靠大单位资质的方式去参与招投标,导致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选取的是资质技术报价最优的单位,但实际却是挂靠单位,对招标方造成极大损失。最后一个方面,在投标过程中有些投标单位为了中标,进行串标围标的行为,为了满足招标要求“投标单位不满三家则重新进行报名”,私下将自己名下的或者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凑满三家进行报名,又或者找朋友公司一起报名,总而言之所有投标单位都是他或者他的“朋友”,这样就导致评标毫无意义,最终中标单位肯定是同一家单位。
评标专家存在的意义就应当是以合理的手段评比和研究投标文件,而后挑选出最为适合的中标人。然而,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评标专家都能够做到公正守法、公平做事。例如,评标专家以及招标人代表私下勾结,以便获取更多的利益,在实际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出现偏袒同一位投标人的情况,使得最为合适的投标者未能中标。还如,评标专家的水平参差不齐,部分评标专家专业水平不够,在开展实际招投标管理工作时难以明确评标工作的关键点,导致重心偏移,致使评标的质量大幅度降低,无法保证招标质量。
现如今,根据实际招标过程来看,评标主要使用两种方法,即最低价中标以及综合评估法。基于目前的情况而言,两种方法依然可以促使招投标工作具备一定的价值意义,通过其所产生的重要作用而使得投标者获得优势。具体来说,这两种方法应用的范围各不相同,在一般情况下,技术性不高且缺少特殊指标的工程项目将会应用“最低价中标”;而技术性强且具有高指标的项目需要应用综合评估法,通过综合的分析研究,以此帮助投标人获取最大优势。然而,由于最低价中标与综合评估法都需要人力的支撑,换个角度而言,这两种方法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因而必然无法在真正意义上落实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此之外,倘若部分单位过于注重“报价”,一味地想以最低的价格中标,则极有可能会面临投标单位恶意报价的现象,为了能够将利益最大化,甚至不惜采用非法手段,自然会导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阶段承担难以估计的损失。
若是想要切实有效地进行招标工作,则有关部门必须根据存在的问题与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从而使得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因此,就需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审查流程严格化、规范化。有关部门需要重点审查投标单位以及投标者,防止有些单位、企业采用非法手段;二是对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而系统地核查,在真正意义上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另外,最好是实地考察投标人,以便对公司规模进行深入地了解,从而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其管理水平能否满足所需的招标要求;三是严格监控整体投标过程,切实有效地避免出现虚假的情况。除此之外,为了能够使得招投标的运作环境更加规范、公正,有关部门必须通过有效的解决方式,强化查处力度。
针对上文提出的三方面问题,笔者认为还需要招标代理单位做到以下几点用来规范整个招投标流程,预防风险的发生替招标单位把好每一道关。招标代理在整个招投标流程中始终是一个替招标人把控整个过程的风险的专业机构,因此需要他们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在报名过程中,就需要通过市住建委的官网核查所有单位的资质证书是否是真实地并在有效期内,防止投标单位利用假证书假资质进行投标,同时可以利用技术手段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股权、高管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的查询,防止投标单位串标围标的行为。第二在开标过程中,将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重复率查询,串标围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容易出现大篇幅的相同或者类似,进行查重也能更好地防止串标围标。最后在评标过程中,最好能增加一个项目经理答辩的过程,很多挂靠单位在进行投标过程中,利用其他单位的资质进行投标,利用他们项目经理的履历。在答辩过程中,如果项目经理对投标项目的情况完全不清楚,那就能判断是否有挂靠行为。
现在是一个大数据时代,所以我们更加应该用大数据来完善所有单位的情况,现阶段各招标人应该建立自己的投标单位数据库,将每次招投标中发现的投标单位问题汇总,例如发现投标单位有串标围标行为,就立即加以处罚,发现一次加入黑名单一段时间,发现两次永久拉黑等处罚条件。这样一来,积少成多,如果相关管理部门还能将数据整合,那么整个大数据网络就形成了,使得所有投标单位不敢用去冒险违反招标法规。与此同时,应当规范与约束招标者以及招标单位,并加大监管力度。具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单位可以凭借信息技术创建严密的档案系统,从而为后续开展审查管理工作时提供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资源,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风险[2]。
整体的投标过程能否实现顺利进行取决于评标人是否具备综合素质。基于此种情况,相关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选取符合项目类型的评标人员,更应观察其是否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以及较高的职业素养,而后实行动态化管理,争取建设出一批具有综合素质的评标队伍,以此在最大程度上确保评标具有合理性、可靠性与规范性。
在整个招投标的过程中,有条件的招标单位应该建立自己的专家评委库,或者借用上海政府采购平台、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专家库来抽取评委专家,应该保证提前24小时抽取,并将具体项目名称保密以防外泄。同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应切断评标专家跟外界的联系直至评标结束。尽最大可能的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招标过程中,采用“最低价投标法”时,应该要设立一个前提,其他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在招标结束后,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对投标单位的管理,避免因为价格低导致质量及其他参数的以次充好。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应该着重参考技术标的分数,尽可能的选取技术参数优秀的投标单位。
由于招标文件的特殊性质,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为了能够避免出现技术风险,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全面而系统地校对技术参数;充分了解并协调条款与主体之间存在的关系,并在评分项目中设置相关打分项,让评标专家等相对应的进行打分,这样才能在技术评审时将最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筛选出来。
综上所述,为了能够有效预防招投标管理时所产生的风险,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将公平公正的原则贯穿整体工作。通过采用项目招投标管理中风险的预防措施,如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更正中标方式;强化监督与管理工作,将运作过程规范化等方式有效地预防风险,在真正意义上促进项目得到顺利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