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娜,余华君,唐维英
(重庆市江津区动物疫病监测中心 重庆 402260)
生猪手工过渡屠宰点是农村地区或小场镇采用手工方式屠宰生猪的小型屠宰场,在交通不便、散养户众多、乡镇市场萌发等特定的环境下对农村养殖户销售猪只、城乡居民采购猪肉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也一直面临着环保、动物疫病防控等诸多考验,不断冲击着主管部门和相关从业者的紧张神经。
我国素来有消费猪肉的习惯,自建国以来,全国实行计划经济,各地食品站应运而生,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计划经济逐渐转型,食品站也由国营转为私营,成为现在的生猪手工过渡屠宰点。以前农村散养户占比重、农村道路不方便,屠宰点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卖猪和小场镇居民买猪肉的困难。本世纪初,各地陆续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屠宰点在夹缝中仍然生存下来[1]。
①权属情况。大部分屠宰点场地权属原食品站房屋,划归当地乡镇政府管理,小部分场地权属存在争议,场地均处在场镇周边或场镇上,屠宰设施设备相对简陋,甚至房屋年久失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②屠宰情况。多数屠宰点年屠宰量在1500 头以下,淡季日屠宰量不足3 头,旺季日屠宰量也不会超过10 头。
①屠宰点经营者,主要以原食品站工作人员留任为主,虽然食品站内部建立有经营管理制度,但是屠宰点基本上是由留任人员自负盈亏,收入主要是提供场地、水电气,费用为20~50 元/头;②屠宰人员,以原食品站工作人员和社会屠宰人员为主,从周边养殖户收购生猪,拉到屠宰点屠宰后,再到当地农贸市场销售猪肉,赚取利润200~500 元/头。
①屠宰点自检。经营者兼职肉品检验人员,对合格肉品出具检验凭证;②官方兽医检疫。在猪只进场、屠宰、出场进行检疫,出具检疫证明,部分地区在不同程度仍存在检疫不够规范的情况[2]。
①噪声。生猪屠宰基本上在凌晨操作,又是人工屠宰,猪只叫声较大,对周边群众影响较大,环保投诉也较多;②粪污。部分屠宰点未接入市政管网,环保配套设施不达标,产生的粪便、污水、屠宰废弃物未得到有效处理及利用,对环境安全带来了隐患。
①动物防疫条件本身。由于场地简陋,经营者收入较低,对动物防疫条件也不够重视,导致屠宰点本身就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②消毒灭源问题。大部分屠宰点无消毒灭源措施,也未购买消毒药品,仅仅依靠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发放,是无法达到消毒灭源效果的;③无害化处理。大部分屠宰点未建设化尸池、焚烧炉,也无足够的土地深埋处理,出现病害死猪只后,仅仅依靠借用周边农户土地处理,久而久之,处理难度日益增大。
生猪手工过渡屠宰点愈来愈不适应发展形势,各地纷纷采取直接关闭的方式进行强制清退,为大中型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规划布局打下基础,也对未来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3]。
①近年来,生猪实行了定点屠宰,有效改善了手工屠宰点多面广难监管等一系列难题;②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也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环保设施设备、屠宰设施设备、屠宰工艺、动物防疫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推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程,提升屠宰企业发展水平。
定点屠宰企业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从质量安全要求、机构人员、设施设备、生猪入场管理、屠宰过程管理、产品出场管理等方面规范屠宰企业建设运行。有利于屠宰监管,进一步规范屠宰行为,为食品安全提拱保障[4]。
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①要求生猪屠宰企业建立健全非洲猪瘟自检制度,按照“批批检、全覆盖”原则开展非洲猪瘟检测;②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的“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检测,提高抽检率,加大抽检力度;③加强抽血采样监测,一方面企业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自觉落实对非洲猪瘟的抽血采样工作,规范样品采集行为及结果的运用;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不定期的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进行抽血采样监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④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测及监测工作要加强监管和指导,督促本地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落实非洲猪瘟检测各项要求。
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后,有利于强化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管理,食品加工企业禁止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等不合格产品,明确食品加工企业肉品的来源渠道,建立追踪溯源体系[5]。
采取主动查处和依据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