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这是我国最早出现对“延迟退休”的提法,尽管字面上只提到了“延迟领取养老金”而非“延迟退休”,然而,法理上,开始合法领取养老金,就标志着退休的开端。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表示,“争取在2015年年内完成方案制定,2016年报经中央同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2017年正式推出”延迟退休方案。
●2016年7月,人社部表示该方案已经初步成型,将在当年拿出并向社会征集意见,并提出了“小步慢走,渐进到位”的八字方针。
●202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到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2021年2月26日,人社部表示“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具体改革方案”,但延迟退休方案能否在2021年内推出,仍充满不确定性。
●2021年3月12日,延迟退休被写进“十四五”规划,正式纳入国家宏观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