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白
人口老龄化主要指的是人口生育率降低、人均寿命延长,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减少,高龄人口数量逐渐增加的一种状态。换言之,人口老龄化就是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而年轻人口逐年减少的一种人口发展态势。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且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年龄高、空巢化以及失能化的趋势非常明显。同时我国现在的国情属于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状态,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养老问题。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约有2.5亿人,占总人口的17.6%左右。而根据联合国在1956年发布的《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的划分标准可知,当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比例在7%以上时,则说明这个国家或者地区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维也纳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明确指出如果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在10%以上,那么说明这个国家或地区已经进入严重老龄化社会。从这些人口老龄化的相关标准中可知,我国已经步入了严重的老龄化社会。与此同时,我国是第一人口大国,我国人口的数量在持续增加,平均人口寿命也在逐渐延长,人口老龄化问题是一种不可避免的世界性问题,并逐渐发展成每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社会性难题[1]。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征主要有:人口老龄化提前达到高峰;在社会经济不太发达状态下进入人口老龄化;在多重压力下渡过人口老龄化阶段;地区差异;城乡倒置等。由于受到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提前达到了高峰。同时,与美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具有“未富先老”的特征,由于我国的经济实力还未足够强大,这极大地增加了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难度与困难。此外,我国幅员辽阔、人口分布不均匀,地区间的人口老龄化差异也比较大,尤其是经济相对发达的京、津、冀、沪、苏、川、渝、浙等直辖市、省份或者地区,这些区域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对其他区域或者省份的老龄化问题要严重一些。还有很多农村青壮年进城打工,农村群体多为老年群体,进而导致农村老龄化人口要比城镇老龄化人口要多很多,城乡老龄化人口呈现出倒置的特征。
在我国的“十三五”时期,我国的老龄人口增长数量约为3600万人左右,年增长约720万元,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比“十二五”时期要低0.5个百分点。这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中难得的减速。在“十四五”时期,我国的老龄人口将增加4900万人左右,增速是“十三五”时期的1.3倍左右。可见,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在加快,老龄化问题也会随之加重。
当前,我国老年人口的收入保障性水平较低,缺乏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多老年人口的收入来源非常地单一,尤其是农村的老年人口,其没有养老金,仅仅依靠子女的经济支持作为收入和糊口的保障,城镇一部分老年人口依靠退休金度日,很多老人的退休金仅能够支撑日常生活和就医。有些老人的退休金都不足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一旦生场大病,可能整个家庭的经济都陷入瘫痪状态。与此同时,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仍不健全,还在持续改革与创新当中。我国的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比较狭窄,老龄人口的养老金收入偏低,很难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和开支。此外,我国当前的医疗保险水平较低,缺乏健全的长期护理保险机制。而医疗、养老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都是保障老龄人口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重要制度与内容。特别是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医疗条件差、医疗保险实施的年限较短,没有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开展,这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一种缺失[2]。
目前,我国的养老制度或者政策体系还处于不断完善与健全的重要时期,虽然我国颁布了一些与养老服务相关的政策,但是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全面性与精准度,对于城镇或者农村地区的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留守老人等缺乏精准服务机制与流程,缺乏完善的养老政策和法规体系,这也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呈现出来的又一问题。
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队伍整体素质较低,养老行业的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建设具有很大的滞后性,且我国现有的养老服务队伍的建设速度无法与养老事业发展的客观需求相匹配。在我国的老龄化人口中,城市与农村的半失能、失能的老龄人口比重较大,且需要专业的照顾与护理,对于养老护理人员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很多养老护理员缺乏一定的专业素质与护理能力,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处于较低水平,其服务质量、业务能力以及专业水平不高,无法更好、更全面地满足老龄人群的护理需求。可见,养老机构、床位和专业人员的严重匮乏已经逐渐成为养老服务的重要瓶颈。
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重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持续完善与健全是非常迫切的。强化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健全与完善,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调整养老保障机制,并促进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与落实,鼓励企业与个人参与养老服务工作,鼓励社会以集体捐赠、经济支持、子女缴纳等方式来建立养老基金和孝德基金,从而帮助老年人口解决养老与生活中的问题。与此同时,重视医疗保险制度的调整与健全,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进行完善与改革,一些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药品配备要齐全,这样能够给老人提供最大的医疗便利条件。同时在医疗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方面,也要重视城乡居民报销比例的合理规划与制定,确定合理、合规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增强大病保险支付的精准性,从而更好地缓解困难老人的医疗问题。而在异地就医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方面还要加大力度,力争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就医与统筹,给我国的老龄化人口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此外,重视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不断总结与归纳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逐步建立全国统一、覆盖城乡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为我国老龄人口提供更好、更完善的社会保障[3]。
在“十四五”时期,秉承“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与原则,强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健全与完善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向老龄化人口提供更加权威、统一的健康科普知识,培养老龄化人口健康意识、健康习惯、健康的生活方式,懂得自我健康管理等。同时我国在健全与完善健康老龄化发展机制时,要防控好重大传染病以及防治好常见慢性病,秉承医防协同、规范治疗、健康管理的统一原则,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向康养结合的方向转变,提高康养结合的效果与水平,为老龄化人口提供更多便利与服务。
在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过程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持续完善,并制定更加全面化、个性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建立更加健全的养老监督与监护机制,为老年人口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同时结合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渐演变的实际现状,老年人口的实际需求,不断健全我国养老服务政策机制与流程,积极发展现代化的养老服务业,打破城乡之间不均等的养老服务状态,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养老服务更加均等化、公平化与统一化。此外,随着社会发展,政府会逐渐成为支撑老龄化人口养老的主要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来鼓励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机制的协同互助式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能够增强我国养老服务的包容性与灵活性。
我国政府部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过程中,重视高素质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重视养老服务团队的壮大是非常迫切解决的问题。鼓励高校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在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时,要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结合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的现状与特点,不断培养更具专业性与综合性素养的养老服务人才,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能力、业务素养与精准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内在涵养。
人口老龄化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一种常态,是人类社会发展必然经历的过程。人口老龄化会对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会随之产生医疗、养老、住房等连带性、关联性问题亟待解决。“十四五”时期,正是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的重要时期,充分认知与把握人口老龄化问题,并提出更加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与保障方法,能够更好地缓解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并完善我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一系列配套政策与措施,完善养老、住房以及医疗保障机制,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