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昊
(天水师范学院体育运动与健康学院 甘肃天水 741000)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1]。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发现,现行的青少年体育竞赛的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相对滞后,不能充分满足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需求,不利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对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发展进行研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落实具体任务的具体措施之一,是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和体制的理论探索和实践。
通过制度的改革和机制的创新研究,为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的蓬勃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也是对提高青少年体育竞技水平以及我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路径的研究和探索。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制度的创新有利于发挥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的“育人、教育、引导”功能;有利于满足现阶段及未来青少年学生体育活动竞赛的需求,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层次、爱好兴趣、性别、年龄、群体青少年学生的体育诉求;有利于调动青少年体育工作者,以及广大的体育教师、教练员、基层单位、学校,组织开展参与青少年学生竞赛活动的积极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学生体育各个项目代表队训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竞赛活动,促进青少年学生竞技水平的快速提高和提升;有利于加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育交流;有利于体育后备力量人才储备,培养杰出的体育竞技人才和社会体育骨干人才。
我国青少年体育竞赛在学校体育的大力支撑和指导下,经过全体体育教师多年的努力,在体育教学、运动竞赛、课余训练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提升了青少年竞技体育的水平,同时推动了校园体育文化的发展,有力地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和热情。但从整个家庭、学校、社区就青少年从事体育竞赛的重视程度上看,主要面临4个方面的问题:第一,相关政策执行主体认识不足,导致有利于一体化发展的政策难以落地;第二,学校健康教育跟进迟缓,导致各主体间的交流合作缺少支撑;第三,家庭和社区资源供给乏力,导致一体化发展助力不足;第四,学校、社区、家庭沟通欠缺,导致一体化共生合力难以形成。为促进学校、社区、家庭体育一体化的和谐持续发展,应深化学校健康教育实践,巩固学校体育主导地位;培育家庭和社区体育环境,提升二者体育输出能力;突破沟通樊篱,桥接衔接渠道等[2]。
就目前来说,现阶段体育竞赛制度已经无法满足青少年学生尤其是中、小学青少年对体育竞赛的渴求,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其一,以单一的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综合运动会是大多数学校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的唯一途径,单项竞赛较少。其二,仅以学校体育发展青少年体育竞赛无法满足现阶段学生对于各运动项目竞赛的需求,学校内部之间的体育竞赛较多,校际之间的青少年竞赛较少,跨地区之间的比赛则更少,不利于各地区青少年之间的学习交流。其三,现行的学校体育竞赛与教学内容的改革不配套,一些学者认为,学校体育必须在集健身、竞技、娱乐为一体的教学与相关活动中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3]。其四,现行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与学校体育竞赛部分脱节,学校体育竞赛项目选择中没有与体育课考核相结合,体育竞赛与体育课程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合理的课程与竞赛之间的评价体系。
我国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是开展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的风向标,包括了运动竞赛管理体制、运动竞赛制度及其运行制。从组成上看,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的小环境是现行的学校运动竞赛体制。而研究分析表明,应当转换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体卫艺司对学校体育竞赛工作的管理方式,变直接领导为间接调控,变微观调控为宏观调控,使学生体协的管理职能实体化,担负起推动学生体育竞赛发展的职责[4]。
当前我国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的管理是依靠纵向的上下级隶属关系,通过行政手段来调控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的发展方向。直接管理手段和措施加大了下属学校体育管理部门对其的依赖性,缺乏自身相应的自主权和控制权,对学校体育运动竞赛发展十分不利[5]。特别是在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大统大揽的状况势必造成对学校体育运动竞赛发展的束缚。
青少年体育竞赛是夯实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重要途径,是通过游戏竞赛提升青少年积极进取、团结奋进、敢于拼搏精神的重要载体,也是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重要手段,青少年在从事体育竞赛过程中,是全身心投入的一种参与,在培养学生体育情感效果方面与所学技术运用方面要比一般参与活动好得多,因此它有别于传统的体育活动参与[6]。青少年体育竞赛按年龄、项目合理布局,在参与人数和学生受益程度上与之前相比都有明显提升,校园体育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便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特色优势项目开展体育活动,除此之外,青少年课外、校外体育竞赛也随着家长健康意识的增强及小升初、初升高体育考试改革的不断深化而蓬勃开展,比赛水平也由之前的趣味性、娱乐性向专业化、正规化转型。
青少年体教融合发展是开展体育竞赛的重要保障,也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型人才的重要举措,随着学校体育竞赛的不断开展,构建学校、体校竞赛制度的融合势在必行,学校开展体育竞赛能突出育人的特点,能将教育放在首位,在这一点上是优于传统的体育运动学校的,而在运动训练方面,学校可以依托传统优势项目,提升运动竞赛水平,不断缩小学校与体校之间运动训练的差距,同时,也可增强学校和体校之间的交流,进行良性循环,取长补短[7]。除此之外,加强体育竞赛之间的融合也是具体落实体教融合的途径之一,将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两者之间所开展的运动竞赛进行融合,减少对于参赛学生的要求,使其同场竞技,共同提高[8]。
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体育竞赛的开展是关乎我国体育人才后备力量发展,是提升国民身体素质的有力保障。青少年体育竞赛应多元化发展,将家庭、社区和学校体育竞赛相结合,学校家庭教育和学校管理相融合,通过竞赛的形式,让家长参与其中,加强社区和学校、家庭和社区、学校和家庭的三级联动机制,让青少年的家庭也来关心参与体育活动,引起全社会对体育的重视[9]。
现行的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不论从项目、数量、形式上,还是效果、目标上,均未能完全遵循分享、共存、体验等青少年成长过程需要;现行的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制度、规定,不利于《“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的问题日益突出;现行的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管理体制存在着交叉管理、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问题;根据目前政府职能,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缺少联动协作的机制,不利于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的蓬勃发展。不能充分发挥基层教练员、体育教师组织训练参赛的工作热情,也是影响青少年学生竞技体育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按照学校竞技水平的高低建立不同层级比赛,加强大、中、小学之间竞赛的联动机制,让每个学生充分享有体育竞赛权利,加强完善学校内部、校际之间、县、市、省、国家不同层次的系列竞赛制度体系。
在现行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体育、教育、共青团、学生体协多部门联动机制及青少年体育竞赛的协商机制,强化政府职能,使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的多元化功能得以实现。
研究改进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运行机制,探索法规性的保障服务措施,增设基层单位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专项经费,加大场馆器材投入。
完善监督指标及评价标准,明确监督评价主体责任部门,将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工作纳入各部门考核领导考核之中,健全各级各类比赛的奖励办法和激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