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国家档案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长春市档案馆按照丁薛祥同志批示要求和《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学习贯彻,扎实做好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长春市档案馆的落地见效,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组织学习传达,深刻领悟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馆班子第一时间召开馆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档案工作的功能定位、重要作用、总体思路和要求、目标任务和价值所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会议要求,全馆干部要进一步深化对档案工作“四个好”和“两个服务”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认识,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在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中贡献档案智慧和力量。
会后,以处室为单位,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馆各处室分别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学习活动,使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及时传达到全馆干部当中。各处室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学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认识体会,形成书面情况汇报材料。大家一致表示,今后要更加坚定做好档案工作的决心,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开辟档案宣传专栏,强化对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体悟。利用简报形式,在本馆内部宣传平台《馆务信息》上开辟学习专栏,连续刊登全馆各处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体会文章、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等,在全馆迅速掀起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热潮。
二、加强工作推进,务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
1.切实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档案馆党建品牌,继續围绕文化宣传、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助企兴企、民生档案等,深入推进兰台志愿服务项目,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动力和实效。以党建为引领,做深做足“党建+”文章,统筹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日常工作、特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深度融合。强化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打造档案专业化、年轻化干部队伍,为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2.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在深入学习宣传的基础上,将新修订的档案法要求贯彻落实到档案管理各项工作中。重新梳理确认接收进馆范围,编制《长春市档案馆接收进馆单位及档案种类目录》。进一步完善档案移交流程和手续。做好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评价整改工作。继续开展全宗卷整理工作。建立馆藏档案全宗单,完善馆藏档案工作台账。
3.保管好、利用好馆藏红色档案。加强库房安全管理,确保馆藏红色档案安全。做好馆藏红色档案的数据资源整合,为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和“四史”学习教育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发挥红色档案资源优势,完成列入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内容的重点任务《中国共产党在长春》(暂定名)图册的编辑出版工作。发挥长春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的作用,做好各单位来馆参观展览的预约和讲解等服务工作。
4.记录好、留存好“两类档案”。全面记录新时代长春建设发展历史性变化和成就,做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类档案”及破产企业等档案接收工作,不断丰富馆藏档案资源。开展脱贫攻坚专题档案数据库建设并展开数据接收工作。
5.围绕服务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做好档案服务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配合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做好档案查询服务。深化“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与外省市档案馆合作联合,拓展远程利用服务地域范围,实现档案服务的“再升级”。在确保档案利用安全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为广大利用者提供更加优化的服务。要争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公仆,为百姓解决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依据凭证。
6.筑牢档案安全防线。重点推进档案新馆建设项目,确保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立项,确定出资渠道、建设方式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档案安全工作通知精神,按照八防要求,落实库区安全巡查制度和档案、资料出入库制度,做好库房温湿度一体机、空调、防火等设备的运行监控,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提高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能力,做好现有馆舍档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防汛、防台风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长春市档案馆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