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彭胜军(永州市宁远县第一中学教师) 杨国斌(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历史教研员)
大家都在感慨,年味越来越淡,不如洋节受重视。
有人认为,洋节之所以火爆,是因为其参与性强。不仅热闹,还颇具趣味性,所以得到年轻人的青睐;而中国春节只是吃吃喝喝,“每逢佳节胖三斤”,必然遭到摒弃。
真的是这样吗?我们不妨穿越到一千年前的宋朝,看看宋朝人是如何过春节的。
“年”最早来源于农业,有“谷熟”的意思,“过年”就是远古人们庆祝丰收的节日。汉武帝时期修订了《太初历》,此书将夏历的正月规定为一年之初,于是春节的时间就这样固定了下来。
宋朝应该是我国古代法定节假日最多的朝代。据宋人笔记《文昌杂录》记载,当时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节日主要有两大类:一是元日(春节)、寒食、冬至等传统大节;二是“天庆节”“天圣节”“先天节”“降圣节”“天贶节”几个官方设立的节庆日。遇到这些法定节日,朝廷都会放假若干天。再加上每月三天的旬休,宋朝人一年当中共有100 多天是节假日。
过年正是寒冬腊月,属于农闲时节,人们有很多时间来庆祝除夕和元日(正月初一)。腊月的最后一天是除夕。这一天,士庶“不论大小家,俱洒扫门闾,去尘秽,净庭户,换门神,挂钟馗,钉桃符,贴春牌,祭祀祖宗,遇夜则备迎神香花供物,以祈新岁之安”。这套习俗,至今在湖南、广东一带仍被完整保留下来:过年前,家家户户都要洒扫门庭,叫“扫除”;都要贴门神、春联、年画;都要在除夕这天祭拜天地、社神、祖先,这叫做“团年”。
从古人留下的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古人过春节的活动有挂桃符,清洁神龛、厨灶,祭拜祖先,燃放爆竹驱傩,守岁,等等。
挂桃符,就是在两块木板上画上两位辟邪的神仙,然后挂在大门口,镇住邪秽之物。除夕更换上新的“桃符”,这个习俗现在演变为贴门神。老百姓常以秦琼、尉迟恭二人作为门神。
清洁神龛、厨灶,到现在人们都会在小年或者腊月二十五的时候做完这些事情,以示对灶王爷和祖宗的尊敬。
祭拜祖先,这个习俗现在仍被保留。人们在年夜饭饭桌上多放几个酒杯、几双筷子,先请家中的祖先品尝,以示对祖先的尊重。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今天我们仍保留着过年放鞭炮、烟花的风俗习惯,这一风俗应该是从宋代开始形成的。宋朝的除夕之夜,要算皇宫里的爆竹最响,“是夜,禁中爆竹山呼,声闻于外”。皇室使用的爆竹不但响亮,造型也非常华丽,常常制成人物、果子的样子,甚至做成屏风,“外画钟馗捕鬼之类,内藏药线”,点燃后可连响百余声。民间市井,也是灯烛烟花“红映霄汉,爆竹鼓吹之声,喧阗彻夜”。
吃过年夜饭,宋朝的城市便迎来了彻夜不眠的大年夜,“士庶之家,围炉团坐,达旦不寐,谓之‘守岁’”。孩子们跑到外面,绕街唱儿歌:“卖痴呆,千贯卖汝痴,万贯卖汝呆,见卖尽多送,要赊随我来。”儿童以此相互戏谑,也寄托人们希望来年“变得聪明”的愿望。
正月初一,新年伊始,宋人叫“元旦”或“元日”。这一天,市民“不论贫富,游玩琳宫梵宇,竟日不绝。家家饮宴,笑语喧哗”,即使是生活贫困的市民,过年时,也要穿上新衣,把酒相酬。
正月十五是元宵节,是一个更热闹、更盛大的传统大节。
说起正月十五元宵节,我们必会想到闹花灯。元宵放灯的习俗兴于唐而盛于宋。唐代放灯时间为三天(从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赵宋立国后,宋太祖于乾德五年正月下诏,将元宵放灯时间延长至正月十八,共有五天。南宋淳祐年间,又增为六夜,从正月十三日就开始放灯。
到了元宵放灯之期,山棚万灯齐亮,“金碧相射,锦绣交辉”。街市上站着身姿曼妙的女子,衣裙飘飘,迎风招展,宛若神仙。“万街千巷,尽皆繁盛浩闹” “诸坊巷、马行、诸香药铺席、茶坊酒肆,灯烛各出新奇”,有灯球、灯槊、绢灯笼、日月灯、诗牌绢灯、镜灯、字灯、马骑灯、凤灯、水灯、琉璃灯、影灯等,灯品之多,让人目不暇接。观灯游乐的男男女女,彻夜不眠,“都民仕女,罗绮如云,盖无夕不然也”。
宋朝的元宵节,皇帝都要乘坐小辇,临幸宣德门,观赏花灯。宣德楼下早已搭好一个大露台,各色艺人在露台上表演相扑、蹴鞠、百戏等节目,皇帝坐在楼上欣赏表演,“宫嫔嬉笑之声,下闻于外”“万姓皆在露台下观看”,先到宣德门下的市民,得以近距离一睹龙颜。
南宋时,每到元宵放灯的最后一夜,即正月十八日晚上,临安府尹还要出来拜会市民。每当这时,府尹大人坐着小轿,在舞队的簇拥下,招摇过市。一个小官吏跟在轿子后面,背着一个大布袋,里面装的都是“会子”(纸币),遇到在杭州城做生意的商民,便给他们派钱,每人数十文,祝他们新年生意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