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推进社会保险扩面的问题和对策
——从福建省上杭县全民参保扩面实际出发

2021-11-22 16:31刘富锋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1期
关键词:上杭县经办社会保险

文/刘富锋

自2010年《社会保险法》颁布以来,经历十余年的普及和推广,已经基本建成覆盖全体适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目前,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三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适龄人员可根据自身的就业等情况参加对应的险种,并可以按照生活和工作需要在三个险种间办理转移接续。现已初步实现“老有所养”目标,有效规避因年老失去生活来源的风险。

一、上杭县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开展情况

(一)养老保险参保情况

上杭县养老保险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社会劳动社会保险中心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三个部门分工负责,分别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发放工作。

根据《2020上杭统计年鉴》公布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底,上杭县参加养老保险233704人共征收养老保险基金51329万元,支付养老待遇88886人共65543万元。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2747家,参保职工55121人,征收基金29424万元,支付7841人的养老金21226万元;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18家,参保职工10362人,征收基金18215万元,支付5933人养老金30392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8221人,征收基金3690万元,支付75112人养老金13921万元。

与2009年底相比,参保人数增长了228.98%,征收基金增长了258.54%;养老金领取人数增长了909.49%,支付待遇增长了336.43%。基金累计结余45355万元,有效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全民参保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全面参保登记数据分析运用推进养老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工作的通知》,下达上杭县全民参保扩面任务69063人,其中企业保扩面对象8879人、城居保扩面对象51801人,共同扩面对象8383人,当年扩面任务数24172人。经过召开动员会议、组织领导分批走访乡镇等措施,于2018年底完成扩面任务完成率136.17%,位列龙岩市第一。

2019年,为了进一步推进全面参保扩面工作,根据龙岩市全面参保扩面专题会议精神,上杭县出台《关于补助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经费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完成下达任务50%至60%的乡镇,新参保1人奖励2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并每提高10个点增加1元,最高6元的奖励办法。通过深挖扩面潜力,于年底完成当年扩面任务完成率424.06%,再次位居全市第一。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杭县以国家“六稳”“六保”政策为工作指导,由领导带队分组深入企业开展“三进三服务”活动,积极宣传惠企政策,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在“援企稳岗”政策的激励下,不断加强疫情期间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的宣传,及时兑现稳岗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尽量不裁员、少裁员。同时,有针对性地强化社保补贴政策宣传,鼓励城乡居民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稳步推进全面参保工作。该年度基本维持原有的扩面成果。

二、实施全民参保扩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够

政策宣传是提高参保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各部门主要开展的有“春风行动”招聘会、12333普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一般采用设立政策咨询点、发宣传单或宣传物品。因受众面集中在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等,宣传效果有限。而对于主要的就业人员却很少参与,尤其是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新时代的就业人员更愿意通过网络媒体获取信息,传统的宣传方式已经很难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

另外,有些用人单位的不合法行为起到了负面的宣传效果。为了节约用工成本、降低员工流失率,有些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转正后或入职满一年后才能参加社会保险,甚至有些企业对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采用“社保补贴”方式提高薪资待遇。因此,在广大就业者中无形中形成一种假象,即缴纳社会保险是一种员工福利,而淡化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职责。

(二)数据采集口径不一

在全面参保扩面反馈问题时发现,上级下达的扩面数据于两三年前,由行政村自下而上汇总上报的数据。由于当时对数据采集时间紧,上报的口径未统一,导致数据质量参差不齐。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人口流动频繁,存在法定扩面对象与实际的不符,如部分人员长期外出无法联系,甚至失踪等情况。同时,又存在部分特殊法定扩面人员未能纳入参保范围,如贫困人员参保,因其认定标准是以家庭成员为依据,导致部分法定扩面人员因户籍不在上杭县,无法正常参保。其中人数众多的越南籍女性,结婚后长期居住上杭县的,无法参加法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三)参保缴费动力不足

有的用工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用工备案,采取口头承诺用工形式规避社会保险;有的用人单位和员工不愿参保或选择性参保。首先,新参加工作的就业群体薪资普遍较低,希望领取更多的现金支付当前的生活开支,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动力不足。而对50多岁的大龄职工因前期参保意识不足,因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需要延迟退休就干脆不参保。其次,部分就业人员工作稳定性不够,频繁更换企业,严重影响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如建筑行业的一线工人在不同项目工地间灵活流转,服务行业人员在不同企业间频繁跳槽等。最后,有些企业为了减轻用工风险,仅为员工缴纳费用低保障额度大的工伤保险,而未缴纳养老保险。

(四)灵活就业缴费增幅过大

为了建立覆盖全员的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拓宽法定参保群体,满足无固定职业或自主创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需求,特设立的灵活就业缴费专户。但为了落实灵活就业缴费基数达到社平工资的60%的文件要求,月缴费基数从2014年的1300元增长到2021年的3488元,年交费金额高达8400元,涨幅近2.7倍。目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超过12000元,已参保的人员普遍存在忧虑,在收入未得到明显增长的情况,个人缴费负担过重,导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不高,缴费人数存在稳中有降的情况。

(五)数据共享不充分

虽然各级政府都建立区域性的政务数据平台,如“e龙岩”“闽政通”等,但系统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数据的标准化建设不够,数据共享严重缺乏,数据分析比对工作还相当欠缺,导致部门与部门之间,人社系统内部各股室间数据,都很难进行数据的比对和共享。目前,利用部门数据的方式依然是通过手动拷贝、人工比对。数据的开发利用亟须统一的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分析,以便实现人社系统内部科室和其他部门的比对分析工作。

(六)经办服务便民化不够

通过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五级十五同”的要求规范经办,创建和更新标准经办规程,并设立“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网上办事项目,初步形成全省统一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但由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权限不一致,服务对象的素质有差异,导致各级经办业务的体验不一样。其次,行政服务中心普遍设在新城区,距离相对较远,窗口存在不同程度排队等待的情况,经办体验有待提升。

三、对全民参保扩面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政策宣传,提升参保维权意识

社会保险是惠及民生的基础性工程,涉及的人多面广,面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保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经常性、持续性的对群众开展养老保险风险意识教育,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一方面,要做好传统宣传渠道工作,主动在招聘会、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点定期参与主题宣传,向目标群体适时推送短信等;另一方面,更要强化新兴媒体宣传建设,如开通单位微信公众号、抖音网络直播等做主题政策宣传,可以规范“12345”“e龙岩”等网络信访咨询答复意见,并主动公开答复意见。还要积极撰写单位最新政策和工作动向等稿件通过政府平台、融媒体和今日头条等网络渠道发布信息,让社会保险政策以全新亲民的方式做到触手可及,提高群众的普法维权意识。

(二)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强化数据动态管理

首先,在出台重要方针政策前,要主动到基层做好调研工作,如到乡镇和工业区了解参保情况,以便制定合理工作要求和制度。其次,要科学设立试点单位,经过政策试行和工作总结,及时完善工作标准和流程规范制度,只有经过实际检验的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实践。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强化后续管理和跟踪。最后,要做好信息的沟通和反馈,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便统一标准,规范信息的采集,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和动态管理能力[1]。

(三)加强监察督导,落实参保缴费主体责任

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劳动行政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劳动法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对屡教不改的用人单位要采取强制手段。对严重违反《劳动法》的用工单位,要加重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还应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设立举报奖,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让用工单位自觉遵守劳动法,不敢钻法律的空子。

(四)合理确定基数,及时兑现社保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是基础的民生政策,在维持合理增长同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省部级主管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合理核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防止缴费基数过快增长影响基层社保政策宣传。同时,要及时关注就业困难人员,适时调整社保补贴的范围,如针对受疫情影响失业的人员,调整社保补贴和失业补助金领取的时限等。此外,出台配套政策,鼓励农村户籍和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尤其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

(五)参与政务网络建设,加强大数据比对分析工作

加强数据网络建设规划,不仅要打通中央省市县纵向信息共享渠道,还要打破各部门数据信息横向交流障碍。利用金保工程和村级信息化经办平台建设的机遇,加强人员培训和应用指导,抓好典型培育,以点带面促进平台广泛使用。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进一步拓展信息化经办村级便民点建设,扩大覆盖面。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互联网经办小程序推广力度,开展小程序功能及使用方法宣传,引导参保人员使用小程序自助办理业务;发挥小程序端劳动协理员代办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上门经办服务。积极开展大数据比对平台建设,实现人社数据与卫计、公安、民政等数据进行比对,及时更新各业务数据,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实现精准扩面[3]。

(六)完善经办标准建设,提升业务经办服务体验

对现有的业务操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确认,按照“马上就办”的精神进行整合优化,打造既符合便民要求,又符合风险防控要求经办规程。推广使用承诺制服务范围,通过数据核查的方式,尽可能让群众少提供或不提供材料,达到无纸化的目标。对于申报退休等高频业务,可按《福建省“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办事指南》的要求,认真落实“线上填报、一次性提交材料、多部门依申请协同联办”的方式,以提升经办服务体验。同时,推进前台受理档案材料电子化,实时扫描、实时上传,使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化的影像档案,以便提高申报材料的利用效率。

随着“放管服”改革和解决“堵点难点”问题的深入,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调整,极大地优化了办事流程,简化了申报材料,但基金风险防控依然严峻。我们不仅要在“减”字上做文章,让减证便民落到实处,还要利用各级政务大数据深挖“除”字的潜力,由目前的“模块式”改为“流程式”,分步推进流程驱动、信息流转、智能分配、全程代办、限时办结的综合柜员制业务经办模式,创造有利条件试行“一窗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柜员制窗口服务方式。让风险优化到具体经办业务全过程中,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是完善社保基金的重要手段,既是维护基金安全的工作要求,又是落实保障民生的重要途径。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仅仅依靠社保经办部门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社会大众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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