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贸易融资风险控制

2021-11-22 04:31薛键编辑韩英彤
中国外汇 2021年16期
关键词:信用证信用风险合规

文/薛键 编辑/韩英彤

近两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全球经济政治格局在重压下发生着各种变化,国际、国内贸易形势则随着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重塑、产业分工及供应链的调整而充满不确定性。贸易融资作为与国际、国内贸易相伴而生的金融支持手段,在新的形势下同样面临着新的风险。而要继续开展好贸易融资业务,就必须对新形势下的贸易融资做好更有针对性、更为完备的风险控制。

贸易融资按业务背景可以分为国际贸易融资及国内贸易融资两种。国际贸易融资主要发生在跨境背景的信用证、托收和汇款等国际结算项下,具体产品包括国际贸易订单融资、商业发票贴现、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进出口保理、福费廷、国际证议付、跨境贸易提货担保和风险参与等;国内贸易融资和国内贸易结算工具息息相关,目前比较多的业务形式主要体现为国内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保理以及各类供应链融资等。在风险控制上,国际贸易背景下的贸易融资和国内贸易下的贸易融资既有共性的一面,又因各自业务的地域、流程及监管主体等的不同而各有侧重。

信用风险

贸易融资最大的风险始终是信用风险。近两年来,国际经济政治环境的剧烈变化给国际、国内贸易带来了更大的不确定性,要保障贸易融资的授信安全,更需做好以下两个环节的风险控制:一在物流环节,须确保完成货物的运输交付;二在资金流环节,须确保买家付款不出问题。一单交易,只有当物流和资金流形成闭环,贸易才算“钱货两讫”,才能保证关联的贸易融资不出信用风险。

从物流方面看,以往年份的远洋运输从来没有像最近两年这样问题频出,不断困扰全球的贸易体系,给贸易融资带来之前不常见的货物交付风险。2020年,疫情后在全球各大港口蔓延的停工停产潮,对国际贸易物流造成了极大影响;2021年,疫情刚有所恢复,出人意料的苏伊士运河大阻塞,又一次将全球贸易的物流风险凸显出来。近年的国际贸易运输风险,确实不可小觑。

为保证贸易融资不出信用风险,各方需加强对贸易物流环节的重视,设法控制好物流风险。如应及时掌握贸易融资相关地区的运输通畅程度,并将物流这一子项也列入贸易融资发放的考虑因素之内,尽量规避当期可能遭受运输困难的国家和地区,并适当安排多样化的运输线路及运输方式,实现物流风险的最小化。此外,也应该充分掌握与运输相关的保险安排以及按照INCOTERMS,选择对贸易融资的融资方有利的贸易术语,适当转嫁运输时段的风险,以降低由物流不畅而给贸易融资带来的不能及时还款的信用风险,确保贸易融资的安全。

从资金流方面看,延续两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海内外买家的付款意愿、付款能力都造成一定影响,进而造成国际贸易融资信用风险问题。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相隔遥远,对交易对手的尽职调查本就不易;而这两年,疫情又使得现场调研等风险控制手段不能使用。对此,更加需要审慎地选择交易对手,加强对交易对手所在国家的国别风险研究,所在行业的行业风险研究。要做好对交易对手的选择,尽量以更为严格的KYC手段,从源头上降低贸易融资的信用风险。

对国内进出口客户发放贸易融资,还需协助客户管理好汇率风险,以防范因汇率变化过大造成融资企业还款困难。如在2020年年中至年末,美元对人民币贬值近10%,假设去年年中有一笔外贸回款不做及时结汇处理的话,那么到年末仅汇率损失就将近一成,而国际贸易的利润率一般还达不到10%。故防范贸易融资信用风险,应坚持风险中性原则,建议客户采用远期、期权等汇率避险产品做好锁汇工作,以保证贸易融资安全,防范由汇率风险引发的信用风险事件。

法律风险

最近两年,国际经贸秩序受到的包括疫情在内的各种冲击,比以往要多得多,涉及到的与贸易融资相关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多,处置不好的话,会给贸易融资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在国际贸易上,这两年来较典型的法律问题之一是“不可抗力条款”。去年疫情肇始,国内由于无法及时组织生产,较多的贸易企业因不能如期供货而无法按合同履约,不少我国出口企业援引合同中拟定的不可抗力条款,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无法履行合同的成本,因此也降低了相关贸易融资的法律风险。不过也有不少中小贸易商,之前未能认识到不可抗力条款的重要性,在贸易合同中无类似免责条款,所以在真正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时,较难按合同减免责任。

在国内贸易当中,近两年来国内信用证及福费廷业务领域相对较新,发展极为迅速,因而与贸易融资相关的法律问题也较多出现于此。特别是去年以来,逐渐发展成为国内贸易融资产品主流的国内信用证及福费廷,由于其业务量增长迅猛,交易背景庞杂,出现了一些法律风险。

以新形势下国内信用证的典型案例——湘电国贸信用证纠纷案为例。在该案中,位于湖南省的数家国内信用证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对涉及湘电国贸“欺诈例外”的国内信用证进行止付,造成上海等地若干作为受益人提供贸易融资的银行陷入风险事件。后经上海金融法院及湖南省高院判决,法院最后认定,国内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符合“议付”定义。这使涉案提供贸易融资的银行能够以善意第三人的身份,按信用证欺诈“例外的例外”的原则,得到开证行的付款。对最近两年飞速发展、总金额已达两万亿元的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市场而言,这个判例意义重大。判例从法律的角度最后认定了国内贸易融资中银行普遍采取的福费廷方式即为“议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整个市场避免了一个巨大的潜在法律风险。

要在国际、国内贸易中防范法律风险,一定要在总体上重视法律保障在贸易融资中起到的作用,除了要在新形势、新情况下,对相对较新的业务,及时从法律角度加以认知、跟进,避免由于对新业务缺乏控制手段而造成损失外,还需要对固有的传统业务所涉及合同等细节做到深入、细致的了解和把握。

监管合规风险

从2017年银监会对“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银行业存在的十个方面问题”进行的专项检查,到今年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监管合规成为近年来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贸易融资作为与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紧密相关的一类融资产品,在对其监管合规方面,国际和国内会有不同的针对性指向。在国际贸易中,监管合规主要体现在跨境资金流动的合规要求上,也就是更大程度上是要避免外汇管理方面的合规风险;而在国内贸易关联的贸易融资中,贸易融资作为信贷产品的一种,主要受信贷监管政策的约束,监管合规更要符合银保监会的口径。

控制国际贸易融资的外汇管理风险,除了全面掌握外汇管理政策之外,尤其需要掌握外汇管理背后跨境资金流动的大趋势。此外,跨境贸易融资的监管合规之下,也需加强监管数据的合规工作。有效确保国内贸易融资的监管合规,则还需加强对银保监会信贷管控等政策的掌握及实务跟进。例如,在国内贸易融资中,最重要的合规要求之一是必须确保贸易背景真实性,即无论使用何种国内贸易融资具体产品,融资均需确为企业实际交易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这是银保监会对于贸易融资的监管底线,也是商业银行对国内贸易融资开展尽职调查的重点。此外,国内贸易融资的行业投向也需严格按照银保监会的要求,严控对如房地产、“两高一剩”等行业的融资。

在严监管的总体形势下,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贸易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均需确保切实按照外汇管理、银保监会等的监管要求开展业务,防范合规风险。任何以牺牲监管合规为代价的业务发展,最终都将得不偿失。

反洗钱风险

在反洗钱业界有一个说法——“贸易融资业务是洗钱的重灾区”。这样说或许言过其实,但也确实反映出在贸易融资领域控制反洗钱风险的重要性。2021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银行跨境业务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银发〔2021〕16号),对包括国际贸易融资在内的跨境业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反洗钱要求。

在国际贸易融资中防范反洗钱风险,需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因为客户的质量和类别直接决定其业务的可信度;还要做好业务本身的风险识别与尽职调查,并持续监控;必要时还要采取强化审查措施,如要求客户提供或主动收集更多的直接证明材料,进行第三方查证、实地查访等;对大额可疑交易还要做好报告及资料留存。

具体到银行的实务操作上,在诸多细节上要求会更严。比如银行在识别客户跨境贸易业务背景时,不能仅机械地收集、留存客户提供的贸易背景资料,而是要以“逻辑合理性”和“商业合理性”这两个原则做出判断,对交易材料与跨境业务的金额、币种、期限等进行交叉验证。再比如在反洗钱识别方法方面,审查内容有更为详细的动作要求,在对贸易融资客户做尽职调查时,需要将贸易融资业务与客户的实际经营规模、资本实力、行业特点、经营特征以及客户过往交易习惯等加以对比,进行合理审查,以保证业务中不存在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问题。

自2019年4月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我国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后,国内的反洗钱工作要求显著提高。2021年4月,人民银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包括国内贸易融资在内的银行业务,未来均需按规定加强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优化反洗钱的措施和手段。比如,在国内贸易融资业务中,如涉及有百分之百保证金的低风险业务,还需对保证金来源做反洗钱角度的排查,并对贸易融资发放后的融资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管,防范反洗钱风险。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6月1日出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论是国际贸易还是国内贸易相关的贸易融资业务,未来均需进一步做实做细反洗钱工作,以确保在反洗钱方面的合规。

贸易融资是一项古老的金融业务,其起源甚至可以追溯至数千年前的美索不达米亚。贸易融资业务具有所谓的“自偿性”,即银行在客户贸易流程中为客户提供的融资便利,其还款来源能得到贸易回款的天然保障,因而整体信用风险相对较小;同时,贸易融资占用银行经济资本较低,且其融资还可嵌入国际、国内贸易的各个阶段。综上,长期以来,贸易融资成为银行服务企业的重要手段,是银行信贷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几年来国际国内政治、经济乃至科技的变化,使贸易融资所处的形势与前几年大不相同:监管趋严、信用风险增大,以及法律及反洗钱等风险,均不可忽视。在此新形势下,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贸易融资需要重点关注信用风险、法律风险、监管合规风险以及反洗钱等风险,强调风控意识,做好风险控制,以顺应变化、谋求发展,将贸易融资业务继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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