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悦斐
为适应复杂国际形势,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对企业投资提出更高要求。从深化投资改革出发,强调投资自主决策、自担责任管理体制改革,在如此大背景下,合理对外投资,分散企业经营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率,有必要探索新模式下企业投资活动。随新企业投资增加,“三无”权益工具投资也成为其重要的投资内容,对其确认、计量,提高投资信息理解性,影响资源配置效果。鉴于此本文对“三无”权益工具投资确认、计量中的问题分析与总结,以减少企业投资过程中相关资产核算难点,实现自身财务信息准确化。
“三无”权益工具是对没有活跃市场报价,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及没有重大影响,其公允价值不能被可靠计量的相关权益性投资工具的定义。此类金融资产在会计准则的分类中,对于这样相关的权益工具,不能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产生的变动不能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其分类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
(1)初始及后续计量。
根据会计准则22 号规定,企业拥有的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其产生要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钦定资产后续计量,不扣除未来处置时交易费。除此之外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产生的交易费用归入初始成本。而不存在活跃市场报价,且没有公允价值的“三无”权益工具,以其成本实施后续计量。
(2)减值损失。
会计准则22 号规定,企业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公允价值计量外的金融资产实施价值测评,当出现减值迹象时,需要对相关的金融资产计提减值。金融资产减值证据,是初始确认后对预计未来现金流有影响,且其对于现金流的影响可靠的计量。“三无”权益工具减值规定:当企业经营所处技术、市场等出现变化时,对投资人的投资成本产生影响,其投资成本可能无法收回,此权益工具账面价值需要以类似资产市场收益率与现值差确认减值,且该类金融资产计提减值计入当期损不得转回。
“三无”权益工具投资通常是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利润分配获取的分红(与业绩相关),或转让得到的买卖价格差,企业对其的持有起初并不只是为了收回项目投资成本,或者得到资金占用费。新金融工具确认准则中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FVTPL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OCI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终止确认结果不同。
新旧准则FVTPL 会计处理不变,利得损失为利润部分。FVOCI 权益工具取得的投资现金股利以投资收益核算,其他需要以其他综合收益核算。对此类股权处置时,需要转出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对报表中的期初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进行调整,不计入利润表,会影响投资企业的利润来源。
(2)明确公允价值计量。
“三无”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计量,初始计量变更会与账面价值产生差异,需要调整期初数。公允价值应反映交易环境中,转让金融资产可收回价格。企业对其股权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需要以适宜的估值技术,对相关的金融资产进行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但是鉴于“三无”权益工具不存在上市交易,公开报价缺失,其可以计量的公允价值难以找到,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对于企业来说,其实务操作中存在难度。
被投资企业实施的投资行为,不同报价获取的信息一致,同类企业“三无”权益工具计量分别以成本法与公允价值不同的计量方式,而这种不同的方式影响同类企业间的财务信息横向对比,影响投资者决策选择。由于同类企业外部环境相似,估值数据取得相似,参数选择方法基本一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企业计量方法不同,缺乏对同类估值惯例,依据企业自身获取数据及理解估值,计量方法选择受自身财务成果影响。
“三无”权益工具投资减值计提、投资处置时,计算现金流现值、处置对价时,为“三无”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提供基础。许多投资方以其自身财务成果,选择“三无”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时点,不以准则规定实施资产价值计量,存在严重的控制减值计提的行为。
对于“三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披露信息有限难以评价,如何对于活跃与非活跃市场确定,估值模型、参数如何选取,会计准则规定存在空白,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披露相关资产计量层,针对这一操作在实务执行中披露信息并不统一,方法反映的内涵、外延不清晰,很难对企业“三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客观评价,造成计量层披露简单,对投资者理解及投资不能起到正确的引导,对企业会计信息也产生不利影响。
“三无”权益工具减值规定较模糊,现实操作中受主观判断影响,减值准备选择权较大,导致准则执行存在差异,当权益工具减值时,以权益工具账面价值与折现差确认减值损失,且将损失部分计入损益。而这一操作过程实际上存在困难,现金流量判断有主观性,乐观持有会高估现金流,悲观持有会低估现金流,类似金融资产市场收益率选择专业性极强,投资方合理确定收益率存在难点。
对于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计量适用条件给予明确限定,当市价不可以反映出公允价值时,且该资产交易市场小众、参与者少,即不存在活跃市场,其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应该从市场属性、获取信息等方面对于相关资产的成本实施限定,无论何种“三无”权益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特殊情形以成本计量,但设置限制条件、加强相关信息披露。另外,细化活跃市场判断标准,提供应用指引,同时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规范计量判断标准。另外,加强估值、核算人员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切实加强企业估值能力建设。
现阶段,“三无”权益工具投资的披露简单,信息量少、口径不统一。其存在于公允价值计量与成本计量的每个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三无”权益工具企业,披露投资名称、公允价值估值情况,很少披露估值方法及程序。那么针对绝对额、相对额大的“三无”权益工具,特别是非单一、无活跃市场的“三无”权益工具投资,需要对其方法、估值参数、结果充分披露,提高相关信息透明度。以成本计量的“三无”权益工具投资企业,披露成本计量原因,同业不同企业的计量方法、以及企业的计量方法是否与投资企业及行业情况相符等。
“三无”权益工具减值计提,应对其是否减值证据予以细化,以便操作中简单的找到减值迹象。由于该类权益工具比率低,投资方不能参与经营决策,对现金流获取存在难度,可采用未来股利现值确认减值;减值计提额应引入中介评估,使减值更客观性,避免企业以主观判断对“三无”权益工具自行估价而造成的影响;“三无”权益工具适用资产减值准则8 号规定,规定中指出,“三无”权益工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需要确认减值,确认减值的标准以可收回金额减去处置费净额与现值对比,高者作为减值确认的依据,如果未来现金流存在不确定性,直接以公允价值减处置费净额确定,即根据清算净值确定。
“三无”权益工具投资是权益工具,根据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核算,而现阶段不同企业对于其核算存在重大差异,导致因核算方法影响信息质量、投资者判断。因此,有必要对其会计确认与计量进行研究。随着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经营面临经营困境,“三无”权益工具投资活动越来越多。“三无”权益工具投资其会计计量与核算,在企业中重要性扩大,由于“三无”权益工具计量具有其特殊性,减值计提不得转回,且相关初始计量存在选择性,鉴于此,深入了解“三无”权益工具确认与计量,对“三无”权益投资核算持谨慎态度,对企业实务操作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