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襄阳市的居民反映自家楼顶漏水了,但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没有物业公司,楼下居民意见不统一,自己不知该如何申请维修资金。
由于历史原因,襄阳市区很多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甚至没有物业公司,一旦顶楼居民房屋漏水,无法得到及时维修,容易引发矛盾。今年,有市政协委员提出,将“三无小区”物业纳入社区统一进行管理,其中包括维修资金管理。
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说,房屋维修资金的申报主体首先是小区的业委会,其次是物业公司,如果既没业委会,也没物业的“三无”小区,应由当地社区出面代为申请。
楼下居民意见不一致,顶楼的居民能用维修金修楼顶吗?房管部门表示,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如果遇到屋面、外墙渗漏的,电梯故障的,消防设施故障的,公共护栏(围)破损严重的,楼体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等7种情况,申报主体可提出紧急申请,经房管部门核实后使用维修金。
(摘编自襄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