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磊
一、金融资产转移概述
金融资产(含单项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比如,企业将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向银行贴现,就属于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一是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比如前述的将未到期票据向银行贴现;二是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从该金融资产收到对等的现金流量时,才有义务将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发生短期垫付款,但有权全额收回该垫付款并按照市场利率计收利息的,视同满足本条件。
2.根据合同约定,不能出售该金融资产或作为担保物,但可以将其作为对最终收款方支付现金流量的保证。
3.有义务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及时支付给最终收款方。企业无权将该现金流量进行再投资,但按照合同约定在相邻两次支付间隔期内将所收到的现金流量进行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投资的除外。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再投资的,应当将投资收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最终收款方。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一)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的区分
金融资产转移涉及的会计处理,核心是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其中,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鉴于金融资产转移交易的复杂性,企业有必要在分析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金融资产终止条件前,着重关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资产转移的转出方能否对转入方实施控制。如果能够实施控制,则表明转入方是转出方的子公司,从而应纳入转出方的合并财务报表。从合并财务报表的意义上,这种情况下的金融资产转移属于内部交易,不存在终止确认问题。因此,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应首先判断转入方是否是转出方的子公司。二是金融资产是整体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如为整体转移,则应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判断条件运用于整项金融资产;如为部分转移,则只需将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判断条件运用于发生转移的部分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包括下列三种情形:
1.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转移等。
2.将金融资产所产生全部现金流量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合计的90%转移等。
3.将金融资产所产生现金流量中特定、可辨认部分的一定比例转移,如企业将一组类似贷款的应收利息的90%转移等。
(二)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l.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
企业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此外,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也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有时比较容易判断。比如,下列情况就表明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因而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人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对于其他一些复杂的金融资产转移,其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应当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来判断。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从而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企业需要通过计算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在计算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时,应当考虑所有合理、可能的现金流量波动,并采用适当的现行市场利率为折现率。
2.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的计量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条件时,相关金融资产转移损益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原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如为累计损失,应为减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损益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为金融资产转移损益。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在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在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按相对公允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进行分摊时,未终止确认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第一,企业出售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类似的金融资产,或发生过与未终止确认部分有关的其他市场交易的,应当按照最近实际交易价格确定。
第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最近市场上也没有与其有关的实际交易价格的,应当按照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该金融资产整体的公允价值确实难以合理确定的,按照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扣除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后的余额确定。
(三)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1.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判断
金融资产转移后,企业(转出方)仍保留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不符合终止确认时的计量
企业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