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伟军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温岭日报社、温岭广播电视台)
新个税在原有的税收基础上对税收优惠、所得税范围、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和计税方法等进行了修订与完善。新个税改革切实让广大工薪阶层享受到减税后带来的红利,更为各单位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对员工的工资薪酬进行科学而合理的纳税筹划不仅有助于减轻员工的纳税支出,更能够帮助单位合理规避税务风险的发生。各单位在对员工工资薪酬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先全面而充分地了解税改的项目,进一步优化纳税筹划的工作思路和技巧,站在全新的发展高度对员工薪酬进行纳税筹划,一定要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为广大员工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在实施新个税后费用的减除基数得到提高,可以从两方面来得以验证:第一,在实施新个税政策前减除费用的基数为每月3500元,这为个人带来了较大的纳税压力,并且对个人收入调节的效果也并不明显;第二,在实施新个税政策后,过去以月为单位的计量方式得到彻底的转变,费用的减除基数改为每年6万元,也就是每月5000元。很明显,新个税改革后费用减除技术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一大部分纳税人的压力,但是在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时,需要以年作为计量单位,这也对各单位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严格、更高的要求。
新个税改革的实施从根本上与我国职工的实际需求相吻合,调整了不同档次税率间的级距,通过这种扩大低税率级距的方式有效缓解了我国大部分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压力;此外,在新个税改革中还缩小了25%的税率级距,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个税的税收结构更加合理、更加科学,对个人收入的调节效果起到了全面保障的作用。
在新个税改革中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是特别增加的一项内容,这是经过多名专家论证和相关领导多方面思考做出的最后决定,这主要是充分考虑到对纳税人综合支出后的个税政策进行优化,能够从根本上帮助纳税人真正享受到应纳个税的货币时间价值。同时,为了能够使新个税改革政策得到真正落实,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国家税务总局特别将累计预扣法引入到个税缴纳环节中,从而调整和优化了税款。
在费用的扣除标准上,新个税发生了明显变化,从每月的3500元提升至5000元。同时,在原来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的基础上新增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对于社会上大部分“上有老,下有小”的“夹心层”并肩负着房贷的纳税人而言如同久旱逢甘露,可以额外享受每月4000元甚至更多的专项附加扣除。例如:王某是独生子女职工,有两个分别上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王某自己每月还有住房贷款,每月分别根据工资总额的8%、2%、0.5%、12%,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通过计算后可知:只要该职工当月工资收入在12903元以下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见,在实施新个税改革后我国将有一大部分中低收入者、家庭等获得了实实在在减少税收负担的收益。
新个税改革的实施使得原来我国个税单一分类所得税制的长久历史得到终结,并且在综合所得税中首次将工资薪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稿酬所得等全部纳入其中,这也正式拉开了我国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相融合的全新税制模式的帷幕,税收公平也从纵向公平向横向公平的方向发展与转变。同时,根据年收入对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的方式从根本上避免了处于不同时期收入产生税负不公平的问题,这充分体现出税收的横向公平性。
职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全年免税收入-全年收入额的减除费用-全年专项扣除-全年专项附加扣除-全年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等可以根据最高的缴纳标准来缴纳,使职工福利达到最大化,同时使得专项扣除额度提升,确保员工享受到更多的税后收入。例如:夫妻二人身处同一单位,并且经济压力较大,在对夫妻二人这两位职工进行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筹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夫妻二人所承受的经济压力,并且让夫妻二人可以享受到尽可能多的个税优惠政策,如:单位可以确定夫妻二人中收入较高的一人作为主要扣除人,在有效降低夫妻二人纳税压力的同时缓解经济压力。
在新个税政策中将年终奖综合纳入所得税个税筹划中,这就要求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和税务筹划人员应考虑多种影响因素,制定出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
2021年12月31日前是我国实施新个税改革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可以将居民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通过全额累进税制的方法单独计算个税,也可以将一次性奖金并入到个人当年年度综合所得中计算个税。由此可见,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完全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全年相关收入在综合所得之间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尽量降低和减少当年度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使员工的个人税后收益得到增加,最终实现合法节税的纳税筹划目标。如果纳税人的年度收入并不高,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到当年的年度综合所得中来进行个税的计算;如果纳税人的收入较高,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年度综合所得之间测算出最佳的节税点,然后进行合理的、科学的分配,并分开单独计算个税。
各单位在进行个税筹划前应结合相关的政策法规、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在单位内部搭建科学而有效的、完善而健全的工资薪酬个税筹划机制,同时以此为重点进行纳税筹划。例如:可以在单位内部成立专门的个税纳税筹划机构,挑选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综合素养的人员参与到纳税筹划工作中。
选择不同的身份和纳税方法,可以将其适用到相对较低的税率中,从而有效减少员工的纳税金额。作为单位的财务人员可以有效调整纳税人的身份结构,从而实现个税的纳税筹划。如:可以选择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来实现纳税筹划方案。
通过对纳税方法差异和身份差异的选择,在对纳税的相关项目进行合理转换后就能够选择最佳纳税筹划方案。新个税改革实施后,在工资薪酬方面主要适用于7级超额累进税率,通过差异化调整相关的结构、进行纳税筹划,这也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法和思路。
新个税改革中规定的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法具有较强的灵活性,因此,各单位在选择专项附加扣除时应遵循:家庭成员中综合所得高的多扣或全扣、综合所得低的少扣或不扣,并且以参与共同节税筹划人的总体税负最低为主要目标。在此次新个税改革中将员工的继续教育支出列入专项附加扣除中,这充分体现出我国对人才的高度重视,也是国家人才战略的重要回应,更充分体现出国家对员工进行继续教育是持鼓励、支持的态度,有效解决了员工继续教育的后顾之忧,营造了学习型社会氛围。这一转变不论是对个人和单位,还是对国家而言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这一改革亮点不仅能够帮助员工提升学历(职称)、提升自身素养以及职场中的竞争力,而且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数。
单位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实现应税工资的福利化,也就是提高职工的福利水平,有效降低名义收入。例如:税前的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各项补贴和津贴是进行个税纳税筹划中可以扣除的重要内容,如:差旅费津贴并不属于工资薪金的性质,可以不用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我国对通讯制度、公车等改革的不断深入,在进行个税筹划时可以将员工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等根据当地的扣除标准予以抵扣,然后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再比如,可以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上下班车接送等福利。
三险一金的扣除比例是进行个税纳税筹划的重点,作为单位的财务管理者应最大限度地使用这一比例。三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主要是根据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来完成缴纳,缴纳的比例是本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至300%。因此,在个税筹划中完全可以利用300%这一最高限额,这样能够有效避免出现不得抵扣金额而使员工税收负担增加的问题。比如:住房公积金属于纳税人的隐性收入,如果能够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中适当地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能够获得更多的减税效应。
综上所述,新个税改革的实施要求各单位必须合理而充分地利用新个税的相关内容,并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好税收筹划工作,这样能够有效降低每一名员工的税负压力、尽量缩小贫富差距,为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