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地方信息公开在提升政府公信力方面具有积极影响,在政务公开的大环境下,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受到重视,各级部门积极推进地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1]。当前,财政预决算工作初步建立起信息公开协作平台,并形成了溯源追责的一贯制责任体系,动态优化内外部流程,取得上述积极成果的同时在实践探索中也暴露出公开内容不全面、时效性不强等典型问题[2],本文将分析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现状,并总结出公开过程中尚存的问题及重难点,并结合地方信息公开现状提出针对性管理策略。
制度是保障信息公开的基础,明确的制度能够保障地方财政预决算的各项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预决算具体项目内容的监督。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当前地方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以预算法的各项法条为基础,以政府为主体的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为依据,在规定框架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3];其次,从法规文件层面上讲,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主要遵循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在遵循最新文件的基础上强化主动公开、积极公开和合规公开的意识,在国务院公开文件的指导下充实公开内容、开辟公开渠道、搭建反馈通路[4];最后,从操作流程层面上讲,目前主要遵循财政部规定的操作规程及规范性文件,同时各级地方单位也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及公开模式等方面制定了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
责任体系是财政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也是后续工作开展的组织基础,目前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规模不一、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具体而言,当前地方已经形成了可溯源、可追责、可流动的责任体系,在工作实践中坚持公开主体与责任主体相一致的责任分工原则,在明确地方财政部门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尝试设置第二责任人和责任团队制度,对所公开的信息有效性承担着主体责任,同时根据地方财政组织结构设置信息公开监督负责人,对已公开信息的质量、时效、反馈等环节都承担着监督责任。由此可见,当前在信息公开实践中已经形成了明确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
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之一就是提升政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构筑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根据财政部近年来的覆盖性检查结果,当前地方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性、条目规范性和发布时效性均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同时,从地方政府批复到信息公开的时长也进一步缩短,社会群众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一路走高。不仅如此,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指标平均达标率也提升到92%以上,部分地区的达标率接近100%,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在地方形成了正向规模效应,坚定了行政事业单位等主体完善公开制度的决心,形成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当前,地方财政信息公开的渠道以地方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为主,其他的杂志报纸、电视视频等形式为辅,而目前随着新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日益复杂化与多样化,现有的公开渠道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一方面,现有的政务网站公开形式渠道单一,每个地方根据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不同网站建设质量参差不齐,甚至部分地方缺少统一公开专栏,社会公众难以通过简单的搜索等方式查找到公开信息;另一方面,新媒体公开渠道缺位,当前在地方财政微信公众号、地方信息公开app和地方信息公开专栏等等新的传播媒介中都缺少信息公开的内容,地方财政尚未运用新媒体的手段拉近与公众之间的距离,未来仍需进一步扩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渠道。
当前,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数量和速度都有了基本的保障,在此基础上社会对于公开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从内容全面性角度而言,部分地方公开的信息在预决算方面内容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地区偶有发生重要内容缺失情况;其次,从内容理解性的角度而言,部分地区对于预决算各项数据及各项业务解释说明不充分,非专业社会公众理解难度大,容易造成理解偏差,导致信息公开效果受到负面影响;再次,从内容准确性的角度而言,部分基层单位由于人手紧张、时间有限和监察不力等原因容易出现数据准确性方面的问题,常见的问题有数据小数点录入错误、编报数据前后不一致等等,导致地方财政公开的预决算信息失真;最后,从内容连贯性的角度而言,部分地区存在每年度公开信息条目偏差问题,导致数据内容连续性不强,影响公开信息的完整性,不利于定期回顾分析数据信息。
在当前我国财政管理体系下,地方财政是指除了中央财政以外的省市县乡四级财政,目前我国省级和市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已经基本成型,取得成果十分显著,但是县乡两级的落实水平参差不齐。这种现象一方面是由于我国行政体系背景下,县乡两级涉及的地方财政主体数量十分庞大,各县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差异较大,部分欠发达地区体系薄弱、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都有限,难以实现有效的信息公开;另一方面时候与县乡级的预决算管理是政策落实的末尾环节,管理力度和规范性都有所下滑,部分乡镇财政职能呈现出弱化趋势,由县级代为公开信息,长此以往导致地方信息公开程度不足、各级财政预决算信息概念混淆等问题。
从以上讨论中不难发现,当前地方财政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已经有较为完善制度和责任体系的前提下,仍面临着社会发展的诸多挑战。因此,笔者结合地方财政金融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出具体的管理策略。
针对信息公开渠道受限的问题,建议搭建预决算专项信息公开平台,一方面做好公开信息的基础工作,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公众搭建好分类清晰、搜索简明的信息公开平台。首先,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应搭建信息公开平台,坚持分类、分级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且搭建流畅的信息反馈渠道,积极收集人民群众对财政预决算信息的意见和建议;其次,做好信息区分整合工作,将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与其他政务信息内容区分开来,分别以年度、季度和月度为单位分类便于公众查阅;最后,组建新媒体信息公开团队,搭建网页版专栏、手机版专栏、微信公众号、微博和app等多样化信息公开平台,扩大信息公开受众,切实扩展社会公众获取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的渠道,让社会公众能够随时随地便捷高效地获取到所需信息。
针对公开信息质量方面的问题,应当从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全面性、理解性、准确性和连贯性四个角度入手,全方位保障财政公开信息质量。首先,保障信息全面性,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保障信息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全面地公开预决算信息,上级部门也应当对信息全面性进行监管,发现数据欠缺、项目披露模糊等现象及时纠正指导;其次,提升信息理解性,对于财务专业名词采取标注释的方式进行解释,对于复杂业务项目建议通过添加附件等形式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信息内容,面对社会公众反馈的无法读懂的报表和文字内容及时回复解释;再次,通过交叉审核、多重审核等方式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通过电子报表异常数据预警、数据抽查校对等方式保障数据准确性,通过电子文档错别字提示、人工编辑核对等方式保障文字内容准确性;最后,重视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的连贯性,每年度公开数据口径保持一致,适当添加新的公开项目,对于往年一贯公开的项目坚持统一的原则,将数据连贯性纳入信息公开考核体系当中,从整体性角度提升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
针对县乡级信息公开程度不足的问题,应当切实加强县乡级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在优化省市信息公开体制的基础上,逐步将工作细化到县乡两级。一方面,理顺县乡财政预决算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根据当地情况明确工作主体,重点扶持县乡级预决算工作力度不足的区域,将县和乡的信息公开工作剥离开来,独立处理预决算问题、独立公布信息,提升县乡两级财政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对于地方性经济开发区等新类型的行政主体也应当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在实践中总结信息公开经验与技巧,积极探索新型主体信息公开的创新模式,制定明确要求与规范保障信息公开流程合理、内容翔实,并且不断调整改革以适应地方行政体制变革,充分发挥出地方财政管理的各项职能。
综上所述,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政府政务公开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助于提升地方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公信力。当前地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已具备一定制度基础和责任体系,并且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但同时也在公开渠道、信息质量和公开程度等方面存在着不足。因此本文提出搭建预决算信息公开平台、提升财政公开信息质量和加强对县乡级信息公开指导等管理策略,以期从地方财政预决算角度为政府政务公开提供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