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涯,杨 风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绵阳 621709)
学校体育教育作为教育的基础科目,在实现教育强国和健康中国战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学校体育是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偏远农村学校体育作为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城市学校体育存在一定差距。虽然偏远农村学校体育发展潜力较大,但仍然存在各种顽疾,制约了农村学校教育的整体发展,影响了全国体育教学水平的发展。因此,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力量进驻偏远农村学校,对偏远农村学校体育进行“精准帮扶”;同时,社会团体组织——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可以提供具有一定资质的优秀教练员,帮助提高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育水平,传播先进教学理念,分享开展体育项目的经验。因此,做好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顶层设计,健全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使二者深度化合作,取长补短,互利共赢,将极大地缓解偏远农村学校体育的发展困境,提高偏远农村校园体育人才的培养质量。
实质性的政策引导对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合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可以明确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合作的范畴与内容,促进双方共赢。然而,现有的体育政策中还没有涉及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入偏远农村学校合作的方式。《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鼓励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建立衔接有序的社会体育俱乐部训练和培训体系,共同制定社会体育俱乐部进校园的标准。学校体育是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的摇篮,农村偏远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俱乐部的合作更是青少年体质健康与体育后备人才成长保证的重要途径,《通知》明确了二者合作的方向,但并没有确立可实施的保障机制。因此,制定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的有效保障机制和相关政策文件,可以促进双方深度化、常态化的合作,保证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育质量。
偏远农村学校教育的理想目标是青少年能考取理想院校,因此偏远农村学校一般均将文化课成绩放在首位。笔者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到,大部分偏远农村学校的校长只关心重点学校升学率、家长只关心青少年成绩,他们认为体育会影响青少年的文化课成绩。因此,在文化成绩与升学率面前,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育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其中一所偏远农村学校的校长讲到:“现在的偏远农村学校,留守儿童居多,家长外出务工,只关心其安全和文化成绩,其实学校也想开展体育运动,只是担心出现事故。”这表明当前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育只是三全育人的“副业”,家长也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体育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作用。而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旨在通过体育锻炼培养和选拔体育后备人才,同时为自身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二者之间的目标在行动和思想上都存在一定差异,阻碍了双方的合作方式和效率,也弱化了偏远农村学校体育后备人才的生源优势。
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通过与偏远农村学校合作,可以从几个方面为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育提供便利:首先,教练员可以把科学的训练方法与先进的训练设备带到偏远农村学校体育课堂中,有效改善偏远农村体育教学方法与条件;其次,教练员可以参与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校本教材的研发,探索适合偏远农村学校体育的教学训练和项目实施;最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偏远农村学校的青少年提供更多参加比赛、争得荣誉的平台,起到“以赛促训”的效果,建设农村体育特色学校。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可以提高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育质量,优化学校的课余训练,丰富偏远农村学校的比赛形式和平台,促进偏远农村学校体育的特色发展。
体育教师俨然成为阻碍偏远农村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解决偏远农村体育教师师资不足和水平受限的问题是偏远农村学校体育发展进步的首要任务。加强培训是学校体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之一,而高水平的教师需要长期的学习与实践。偏远农村学校通过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合作,可以实现俱乐部的教练员定期对学校教师培训指导,传授专业的训练理念与训练方法,从而形成对教师的精准培训、精准帮扶,增强偏远农村学校的体育师资力量,解决体育教师教学水平不足的问题。
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偏远农村学校合作需要规范自身管理:首先,需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具备培训青少年体育的资格,拥有固定的训练场地,稳定的专职和兼职教练员。其次,需增强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社会责任意识。有研究表明,社会责任履行可以有效提升体育俱乐部的认同感和品牌忠诚度,进而提升市场营销业绩,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参与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育,不仅能为俱乐部带来荣誉,也能为俱乐部带来诸多收益。最后,需提升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教练员的业务训练水平,教练员应该具有一定资质,对每周的训练计划、每年的比赛次数进行合理规划,如足球教练员进入校园,须有D级足球教练员证书,有2年以上的教学经验,且教练员要思想品德端正、有奉献精神。
建立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合作机制应满足2个条件:首先,体育资源的互补互惠、互利共赢是基本保障。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俱乐部的合作是为了共享彼此的优秀资源达到自身的目的,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优秀青训教练员、科学的体育训练方法、宽阔的比赛平台是偏远农村学校所缺少的,而学校内丰富的优质教育生源是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所需要的,双方的资源互补可以促进合作。其次,相互信任、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核心。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应该签订一个详细的协议来保证双方合作的长期性、常态化,如允许俱乐部在规定时间进入学校训练,俱乐部在学校放假时间可使用学校场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青少年可以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等。
国家为社会组织生存的帮扶与农村学校体育的发展相继颁发了很多文件。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引导学校合理开展课余训练和竞赛,积极鼓励创建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体育活动。2016年,《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鼓励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深入学校指导有关体育活动,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俱乐部共同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促进竞赛体系深度融合。2020年,《通知》指出,支持社会体育组织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丰富学校体育活动,为缺乏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提供体育教学和训练服务。但现实中,政策中的预期目标常难以实现,青少年体质健康发展与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难以保障。因此,针对以上问题,国家需要对文件政策颁布配套措施,保证政策靶向的正确性,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真正领会精神,重视国家政策法规,打通“体育升学红利”和“校园职业化道路”的“两条腿走路”的顶层设计,促进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加强与偏远农村学校的合作,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为偏远农村学校创建体育特色学校提供发展平台。总之,要落实政策实效性,避免“空虚化”与“内卷化”现象的出现。
目前,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内部的资产收支、收费标准、教练员资格、社会责任意识等缺乏监督和管理。因此,针对俱乐部的这些问题要结合《宪法》《体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教育法》或延伸《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与条例》,切实和维护参加训练青少年享有体育的基本权利不受侵害,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对独立的“中介督导”监督执法机构,该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赋予机构权益与权利。通过制定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督导条例,健全监督执法制度,加大督导执法力度,对不按照管理办法和要求执行的俱乐部,坚决停顿整改,俱乐部监督和规范管理保障机制主要包含2个方面:一是制定俱乐部管理办法与多渠道,以改善俱乐部招生条件,健全落实双轨并举,进一步规范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成立的要求,重点统一俱乐部的收费标准、审查教练员资格,增强俱乐部的社会意识,满足俱乐部进入偏远农村学校后的基本需要,从规范管理上保障执行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相关机制,如成立俱乐部的场地标准度、教练员的等级、每节课的收费标准及学校免费公开课等。二是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认识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重要性,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偏远农村学校体育发展的衔接,可以有效解决青少年健康与体育后备人才输送等问题。综上所述,要完善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监督机制,制定科学法规,保障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健康的长效发展。
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合作,不仅可以提升偏远农村学校青少年健康水平,还可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青少年通过国民教育体系中的“体育升学杠杆”进入重点学校,甚至进入职业体育俱乐部。《通知》指出,要制定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机制,探索灵活学籍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为体育特长学生创造发展空间。以“体育升学红利”和“校园职业化道路”的两条动力链带动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合作初心,以地级市重点高中为龙头,形成自上而下的引领,招收和培养偏远农村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学校针对体育成绩特别突出的青少年,可以让其选择职业化道路,建立健全“一条龙”体育人才培养体系。因此,为解决体育人才升学的问题,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入偏远农村学校开展专项体育训练尤为重要。
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入偏远农村学校的顺利实施训练关键在于双方主体的执行力,而影响执行力的核心要素是建立有效的检查与考核激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偏远农村学校与俱乐部的能动性,激发各自的行为动机。而建立检查与考核激励保障机制,首先,应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俱乐部的专项督导并落实责任。分管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教育行政领导作为实施开展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作为支持训练与教学的第一责任人;俱乐部法人代表作为具体实施训练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对责任人实施绩效工资和俱乐部招生规模挂钩的奖励惩罚考核机制,为持久深入开展合作提供保障动力。其次,建立青少年参加体育训练比赛激励制度。俱乐部层面,把偏远农村学校青少年训练、比赛成绩及学校体育特长生升学情况纳入俱乐部年度考核指标;学校层面,建立对学校体育特长生的比赛获奖、顺利升学甚至进入职业俱乐部等情况的奖励制度;教练员与体育教师层面,将课外活动锻炼的时间纳入课时绩效,俱乐部给予表现突出的教练员奖励,学校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城市与农村之间始终存在不平衡发展,学校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艰难,二元结构短期难以打破,仅依靠财政拨款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意见》指出,各级政府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保障体育工作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多渠道发展。202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相关文件已经指出,需要政府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学校体育发展,搭设青少年体育专项经费基金。通过改善偏远农村学校体育经费不足问题,提高俱乐部教练员与体育教师课时补贴,也为青少年比赛奖励、改善硬件设施等专款专用,避免了学校财政经费“不情愿使用,不合理分配”现象。
针对2010—2020年国家颁布的关于学校体育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的相关文件,对配套措施、政策靶向和执行方针等方面进行剖析,构建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为核心、督导检查与考核激励机制为基础、健康升学考试制度为桥梁、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规范发展为突破、专项经费科学管理为合力的5大有效保障机制,有助于偏远农村学校与业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立深度化合作关系,提高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育水平,缓解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教师不足等问题,推动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让体育运动成为偏远农村特色学校的新发展路径,给偏远农村学校体育提供更宽广的学校体育教育平台,让更多的青少年在接受良好文化教育的同时,能够参与高水平的训练与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