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征 沈东博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山东 淄博 255033)
多年来,通过监察执法整顿我们发现,部分货车为了满足运输量最大化,或者为逃避执法监察等目标,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存在改变用途,撤除座椅用于货物运输;违反规定载货,包括客货混装、超出货厢冒装等诸多问题,给行政执法带来较大难度,也是长期存在的隐患问题。
一是超载运输问题,这是长期存在的主要问题,也是造成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之一。二是超速行驶问题,主要是违反道路交通限速要求,盲目开开车,也是引发多数道路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三是临时停车和非法占用车道,以及醉酒驾驶,疲劳驾驶和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问题,这里既有驾驶规范问题,也是监察不到位的问题。
一方面,在国道省道货车运输管理中应该强化协同管理,加大定期和动态监察力度,尤其是针对紧急情况和长期存在问题,要强化联合集中整治。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平台作用,通过大数据和智能化监控,提高执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交通监察执法协同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二是开展货车生产、销售和改装企业全面检查。交通监察执法应该定期会同工信、市场监督管理、交通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货车生产、销售、改装企业进行货车一致性排查。三是严把登记查验和技术标准检验关。严格依据规定标准查验车辆,对调查确认为违规生产的货车,固定证据,及时通报工信、市场监管部门。四是联合开展道路运输执法监管。抓好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治理,对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调查车辆安全状况,倒查生产、销售、检验等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对肇事车辆存在非法改装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是强力治理货运超限。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技术监控设备为双向检测,对所有途经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技术监控、动态检测,特别是密切协作配合,按照治超职责分工和执法流程,规范做好执法检查、称重检测、监督卸载、处罚记分等执法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同时,依托固定治超站点,全天候、全覆盖开展流的巡查,有效打击和防控超载超限货车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超速治理力度。从严查处、从严整治机动车超速驾驶违法行为,要最大限度地运用现有测速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处罚一起,特别是要加大对大型客车限速监管、查处。三是强化源头治理。重点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联勤巡逻、错时上岗、延时巡逻等勤务机制,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
一是加强日常执法巡视。在货车运输集中的重点路段,加强定期和流动巡查,提高综合管控能力。二是加大监察查处力度。对货车超限超载、占道停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违则纠,无违则巡,营造高压严管态势。三是强化道路周边监察。重点对货车驾驶员、快餐店、修理厂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从思想深处加以触动,教育引导他们自觉抵制违法行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四是强化机制建设。围绕货车运输安全管理,应该构建多方联动、分级管理的交通应急体系,围绕恶劣天气、交通大流量、重大交通事故、敏感交通舆情等突发事件,确保行动迅速,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基础管理。针对货车交通存在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制定交通安全风险辨识手册、风险目录、管控措施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指导预警干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不安全行为。二是做到协调化管理。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以货车交通运输安全为首要目标,打破交通执法部门和岗位盲区,做到交叉执法,协调执法,及时沟通情况,及时妥当地解决各类问题。三是加强动态监察。落实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有机结合的勤务模式,全面封堵重点时段、路段货车违法监管漏洞,持续保持联合治超高压严管整治力度。
总而言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要重点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做好交通安全设备,出行人员和应急处理等各个环节工作,通过更加细致完善的工作,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