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马鞍山市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分析报告

2021-11-21 06:45王平
中国纤检 2021年9期
关键词:纤维制品组数马鞍山市

文/王平

2 020年马鞍山市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管采取了“属地管理,抽检分离”的方法,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抽样,各教育机构密切配合,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负责技术指导、检验检测。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对不合格学生用纤维制品负责后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市纤维检验所,市纤检所汇总处理结果并进行质量分析,完成2020年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管理及质量监测报告。

总体质量状况

本年度全市抽取学生用纤维制品有幼儿园床上用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校服、幼儿园园服、军训服共五大类学生用纤维制品。

检验的依据是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标准。检验项目包括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pH值、异味、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等重要的安全性能及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主要的质量指标。马鞍山市纤维检验所依据标准制定了《马鞍山市2020年校园纺织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并在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统一了全市学生用纤维制品监督管理抽样、检验、判定规则。

全年共抽样312组,合格组数为301组,不合格组数为11组,合格率为96.5%。总抽样基数222678套(件),涉及到该市大、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幼儿园共计141家教育机构,五大类学生用纤维制品。供应商分布在安徽省内外,共计39家学生用纤维制品(服装)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

质量分析

(一)按产品分类统计。 全市312组学生用纤维制品,其中幼儿园床上用品42组,占13.5%,全部合格;学生公寓床上用品19组,占6.1%,全部合格;幼儿园园服5组,占1.6%,不合格1组,不合格占全部组数比例为0.3%,不合格原因是纤维成分及含量;校服234组,占75%,不合格10组,不合格占全部组数比例为3.2%,不合格原因是产品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pH值;军训服12组,占3.8%,全部合格。从结果分析来看,问题较多的是幼儿园园服及校服。

(二)按监管属地分类。全年学生用纤维制品共抽样312组,其中市区(市直属学校)抽样111组,占35.6%,不合格组数4组,不合格组数占全部组数比例为1.3%;对三区三县抽取的学生用纤维制品进行分类质量统计,发现各县局(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平衡,在新的年度里,希望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按照马政办〔2020〕27号文要求,加强监管力度,防止“漏抽漏检”,严防“毒校服”“黑心棉”流入校园。

(三)按教育机构分类统计。2020年全市有共计141所教育机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申请报检了学生用纤维制品。大学抽样25组,占8%,全部合格;中学抽样152组,占48.7%,不合格6组,不合格占全部组数比例为1.9%,不合格原因是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pH值;小学抽样86组,占27.6%,不合格4组,不合格占全部组数比例为1.3%,不合格原因是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pH值;幼儿园抽样49组,占15.7%,不合格1组,不合格占全部组数比例为0.3%,不合格原因是纤维成分及含量。从结果分析来看,中小学纤维制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和pH值。

(四)按产地分类统计。从统计结果看,2020年共有39家生产企业成为本市纤维制品供应商。本市企业6家,外省市企业33家。本市6家企业,共提供122批次,占39.1%的市场份额。外省市33家企业提供190批次,占60.9%的市场份额。本市企业数量仅是外省市的五分之一,但占据的市场份额为39.1%。

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问题中,外地企业生产的校服7批次不合格。本地生产企业4批次不合格。外省市生产的不合格校服批次绝对数是本市企业的近两倍。外地采购学生用纤维制品在质量安全上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五)按照检验参数分类。2020年度学生用纤维制品全年共抽样312组,检验参数不合格情况如下(少量批次两个以上参数不合格),使用说明不合格4组,不合格率1.3%;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5组,不合格率1.6%;pH值不合格4组,不合格率1.3%。

1.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2020年马鞍山市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不合格纤维成分及含量是主要原因。校服面料成分含量是决定校园纺织品价值的重要因素,直接影响校园纺织品的性能、舒适程度及价格。《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对纤维成分及含量有硬性规定,“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其棉纤维含量标称值应不低于35%”。纤维成分含量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未对采购的面料进行严格把关,直接根据面料供应商提供的数据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多少。

2.服装使用说明不合格。服装使用说明是服装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否使用说明,直接关系到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安全级别、产地等知情权。检验发现,使用说明不合格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未按照标准标注使用说明;二是水洗唛、服装号型规格等永久性标识缝钉在领口位置。《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标准明确规定“校服标签应放在衣服下摆侧缝处,不允许缝制在衣领处”。 部分生产企业对学生用纤维制品的使用说明不够重视,对《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产品质量法》《中小学生校服》等法律法规、标准学习理解不到位。其次,部分学校在采购时,没有按照国家《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履行质量验收责任。

3.pH值不合格。pH值是服装重要质量安全指标,本年度虽然不合格比例不高,但危害性较大,酸碱度超标,破坏人体表面抵御疾病的屏障,容易引起皮肤瘙痒等症状。造成pH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面料质量不合格。建议生产企业在投产前进行必要水洗处理,确保面料合格后投入生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后处理措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后处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处理办法:

1.责令整改。对于校服质量轻微不合格,不影响穿着,对人体健康没有伤害的,责令生产企业重新更换合格的水洗唛或吊牌等方式。这类情况共8个批次。

2.召回。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校校服纽扣缝钉强力不合格,存在危及人体人身安全的隐患,遂移送生产企业属地,责令生产企业及时召回,进行加固处理,消除隐患。这类情况共2个批次。

3.立案查处。区市场监管局立案1起,共处罚没款4928.00元。这类情况共1个批次。

进一步加强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管理

“学生健康无小事”,校园纺织品质量安全涉及到千家万户,在自媒体时代,稍有不慎,校服质量安全问题极易引发“群体性质量安全事件”。马鞍山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逐年好转,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存在疏于监管、遗漏抽样或抽样不及时的现象;批次不合格时有发生;对外地供应商无法进行过程监管,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产品质量等级仍然停留在“合格品”这个最低档次,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一)学校对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验收工作需加强。学校要增强质量责任意识,按照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学生用纤维制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马政办〔2020〕27号文)要求,规范学生用纤维制品采购程序,履行验收义务,建立质量档案,及时报检。

(二)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严把面料采购关,对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履行进货检查验收职责,并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面料质量状况不明,不投入生产。

(三)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市政府办文件要求,加强学生用纤维制品属地监管,提高抽样及时性,提高覆盖面。学生用纤维制品的采购、检验和发放有一定的时效性,一般集中在开学后一段时间。各县区(园区)市场监管局与学校需进一步加强相互配合,及时抽样送检,确保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2020年12月,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学生用纤维制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全市学生用纤维制品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彼此配合,确保学生用纤维制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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