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桦
现在大家都在谈研究型审计,但到底什么是研究型审计,为什么要做研究型审计,如何做好研究型审计则缺乏权威性解释,本人在此谈点感想。
在搞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回忆一下“审计”和“研究”两个词。先说“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审计法所称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行为。”美国会计学会1972 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为“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辞海》对“审计”定义为“由独立的专职机构或人员,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营管理进行审核和检查的活动。以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在审核检查完毕后提出审计报告。”中国古代的“审”是根据“房屋里有动物的爪子印,能仔细分辨出来”这一形象而造的象形字,从知道、明白、清楚辨别本义引申出考察、审问、审核、审查等意义,而考察、审问、审核、审查的结果都是为了知道、明白、清楚。“计”就是计算。可见,古代的“审计”就是通过实地考察,访问相关人员,审核相关账目和实物,查找相关问题,通过计算的方法得出财务账实及效果的结论。
再说“研究”。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研究,意思是主动寻求根本性原因与更高可靠性依据,从而提高事业或功利的可靠性和稳健性而做的工作。“研”指审查、细磨,“究”是指穷尽、追根求底。英文“research”,“re”+“search”,也就是反反复复寻找的意思。因此,可以说“研究”是指人对事物真相、性质、规律等进行的无穷尽的积极探索,由不知变为知,由知少变知多,是一个认真提出问题系统的方法,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过程。
可否对“研究型审计”作如下定义:研究型审计是审计机关在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公共资金、固有资产、固有资源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情况,依法监督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等真实、合法、效益的基础上,对其存在的问题,主动寻找根本性原因,对事物的真相、性质、规律,进行无穷尽的积极探索,提出高质量的解决方案的新型审计行为。
从以上概念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研究型审计和传统审计有很大区别。
第一,研究型审计和传统审计立足点和出发点都不同。
研究型审计是立足政治机关和宏观部门,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审计的主要内容,以中央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为抓手,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因此,研究型审计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政治机关的角度来看待经济问题,要善于见微知著,窥一斑而见全豹。传统审计是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资料和资产的检查,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情况,是一种经济监督行为。其立足点和出发点是核查具体经济活动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实效性,并就具体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或向其他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第二,研究型审计和传统审计实施方法也有不同。
传统审计围绕公共资金、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部门制度,审查其执行和效果情况,找出其没有执行到位的地方,作出审计决定。研究型审计则不同,在实施方法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带着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审计监督范围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选择一个或几个单位进行审计调查,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审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穿透式研究,以探究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分析问题的产生是否带有普遍性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是少数单位、个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严的个性问题,根据不同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三是传统审计侧重于搞清楚是什么?注重核对账目、财务资料、实物资产等,搞清楚被审计对象在管理、分配、使用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公共资源中有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并依此做好审计结论和决定。研究型审计在搞清楚是什么的前提下,进一步搞清楚为什么及今后怎么办。
第三,对从事审计的工作人员知识结构要求不同。
传统审计要求从事审计的人员具有财政、财务、财会知识,从事投资审计要掌握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要求对被审计对象业务上的认知,对需审计核查事项有关具体法规的掌握。相对而言,对从事审计工作的同志所要求的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研究型审计除要掌握传统审计应掌握的知识以外,还应掌握以下知识。首先,是对该审计领域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的掌握,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的理解,确保政治方向的正确。其次,审计人员应有哲学思维,能客观、全面、历史地看待问题和分析问题,防止机械的、片面的、唯心地看待问题。再次,审计人员应具有法治思维能力,要坚持无罪推定、程序至上、证据为王、因果唯一等法治基本原则。最后,还应有较高的文字组织能力,要有生花的妙笔,把审计报告转变为高质量的研究报告。
研究型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揭示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尤其是一些带有体制、机制性原因,是审计机关立足于政治机关和宏观综合部门的职能转变。做好研究型审计,应做到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
求深。要立足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深入基层,在做到“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基础上,做好穿透式审计,找出问题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不能停留在表面。只关注浅层次问题,被事物的表象所迷惑,而应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求实。要做到实事求是,坚持“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交换、比较、反复”十五字工作法,要找出事物本来面目,用数据说话,让事实说话,依法依规,客观评价,做到实事清楚,数据真实,文风朴实、定性准确、建议可行。
求细。研究型审计要做“大切口、小入口”。审计项目选择立意要高,格局要大,在具体操上要选择好“入口”,做到全方位多层次分析与解剖麻雀相结合。综合研判与小心求证相结合,做到从细微入手来反映宏观问题。
求准。精准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研究型审计项目谋划要精准对标对表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做到认定事实精准无误,因果关系唯一,适用法律法规恰当,文字表述准确无歧义,审计取证单要做到“标准件”。
求效。研究型审计要立足“经济体检”,坚持“治已病、防未病”,通过审计活动发现一些带有体制性、制度性的深层次原因。围绕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