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吉主要农产品贸易分析

2021-11-19 13:18努娜木吐尔逊买买提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23期
关键词:互补性吉尔吉斯斯坦进口

□文/努娜木·吐尔逊买买提

(新疆师范大学商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提要]自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中亚五国成为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方向。作为中亚五国之一的吉尔吉斯斯坦是我国在中亚地区主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国家,两国农产品贸易增速较快,农业合作关系逐渐加强。本文基于联合国数据库HS编码,以2011年到2020年农产品贸易数据为样本,采用RCA指数、TCI指数等对中吉农产品贸易进行竞争性与互补性实证分析。

一、引言

吉尔吉斯斯坦作为连接欧亚大陆和中东地区的重要地点,与我国新疆紧密相连,途径该国的中吉乌铁路是打通欧亚大陆桥的核心关键。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贸易从2008年开始逐渐增加,尤其是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取得良好的发展,同时吉尔吉斯斯坦也成为我国第二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国家,中国对吉出口农产品贸易始终保持着稳定发展的趋势。

二、文献综述

本文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以及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当前许多学者也利用这两类指数分析两国之间的贸易情况。余妙志等(2016)研究发现:我国在农产品贸易总体上处于比较劣势,相比于南亚的出口贸易结合度来说力度低,但是比较稳定,进口贸易结合度逐步增加,贸易关系越来越频繁。郭瑞英(2016)研究中国与中亚五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研究发现:中国在第二大类农产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较大,其余三类农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普遍较小。中国在第四大类农产品上和中亚五国的贸易互补性程度较高,其余三类农产品方面互补性有待提升,与此同时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呈现出互补性不平衡的情况。范敏(2018)利用TCI和RCA指数,对中国与巴基斯坦农产品的贸易竞争性与互补性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得出中国具有较强优势的农产品分别是水果、蔬菜以及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而巴基斯坦拥有较强优势的农产品有食糖、谷物、畜产品等农产品。王晨等(2018)发现中国对哈萨克斯坦出口的主要农产品分别为蔬菜、水果、海产品以及杂食产品,进口农产品分别为谷物类产品、油籽和橄榄果实以及固定植物油类、纺织纤维和未加工农产品等。在出口竞争力上中国的海产品、哈萨克斯坦的谷物以及纺织纤维占较大的优势。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的农产品有蔬菜、水果、油籽和橄榄果实。

三、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农产品情况。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出口一直保持着比较稳定的增长趋势。2011年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总额为41万美元的,随后农产品出口总额逐渐增加到2019年的63万美元,但是2020年因受到疫情原因贸易总额减少到23万美元左右。2019年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的主要农产品有主要集于第08类农产品食用水果及坚果,占农产品总出口额的35%,第09类咖啡、茶类占农产品总出口额的2%,第20类蔬菜、水果类占农产品总出口额的3.6%,第51类羊毛、动物细毛等占农产品总出口额的29%,第52类棉花占农产品总出口额的17%,这5类农产品的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90%以上。

(二)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进口情况。2011年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农产品总额为2,945美元,随后保持着逐渐增加的趋势,到2019年进口农产品贸易总额达到了9,542美元,但是2020年因疫情原因,贸易总额减少到2,412美元。显然可以看出,“一带一路”倡议极大地促进了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

2019年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农产品主要集中于以下农产品:第01类农产品活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8%,第04类农产品乳品、蛋品及天然蜂蜜进口额占总进口额的7%,第08类农产品食用水果及坚果的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20%,第12类农产品油子仁及果实的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8%,第22类农产品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3%,第50类农产品蚕丝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11%,第51类农产品羊毛、动物细毛等进口额占进口总额的34%。这7种农产品进口额占2019年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进口总额的90%以上。

四、竞争性与互补性分析

本文采用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库中的HS数据编码,以2011~2020年为样本时间,对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双边农产品贸易中主要的农产品贸易进行竞争性与互补性分析。因2020年疫情原因有些农产品贸易上有些不稳定的波动,为了计算结果的可行性我们用2019的贸易数据,对11类农产品进行竞争性和互补性分析。

(一)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竞争性分析。由于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在地理位置、要素禀赋、气候条件以及农业产业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之处,会导致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在农产品优势不同,因此两国进行农产品贸易可实现互惠与共赢。Balassa(1965)提出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两国农产品的竞争性,该指数用公式表示为:

在公式(1)中,Xik和Xi分别表示i国出口的k产品出口总额和所有产品出口总额,Xwk和Xw是世界出口的k产品出口总额和所有产品出口总额。RCA指数表示一国某一种产品的出口比重与世界该产品出口的比重比例关系,从而可以判断出一国在各种产品上的比较优势。该指数判断结果以下:若RCA>2.5,表示i国在k产品上具有极强的出口竞争优势;若1.25<RCA<2.5时,表示i国在k产品上的竞争优势是较强的;若0.8<RCA<1.25时,表示i国k产品具有中等的出口竞争优势;若RCA<0.8时,表示i国在k产品上的出口竞争优势是相对较弱的。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近10年来农产品的RCA指数见表1和表2。(表1、表2)

根据表1可知,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的主要农产品中具有中等竞争优势的第20类农产品蔬菜、水果类,第50类农产品蚕丝具有极强的出口竞争优势,第51类农产品羊毛、动物细毛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优势,第52类农产品棉花也是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优势。50类蚕丝是中国RCA指数排名前位的农产品之一,蚕桑和丝绸作为中国传统的产业之一,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近几年来,中国蚕丝产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逐渐下降,主要是蚕丝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蚕丝产区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导致蚕丝业生产的下降以及衰退。

表1 中国商品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一览表

根据表2可知,在向中国出口的吉尔吉吉斯坦主要农产品当中具有极强出口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有第01农产品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类,第04类农产品乳品、蛋品及天然蜂蜜,第08类农产品食用水果及坚果,第52类棉花,具有中等出口竞争优势的农产品有第50类蚕丝。

表2 吉尔吉斯斯坦商品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一览表

吉尔吉斯斯坦农业总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4.8%,因此农牧业为主要的国民经济来源,工业发展水平比较低,以生产及出口原材料为主,以至于吉国具有极强出口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种类相比于中国以及中亚五国较多,且这些农产品里原材料产品的比重也是比较高的。

从上文可以得知,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中,吉尔吉斯斯坦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种类比中国多;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同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只有52类棉花,且吉尔吉斯斯坦的竞争优势比中国更强。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中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存在一定的差异,显然这种差异也会为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双边农产品贸易提供了肯定的发展机遇。

(二)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分析。贸易互补性指数(TCI)是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和显性比较劣势指数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指数,可以用来衡量国家或地区之间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该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在式(2)中,TCIijk表示i国和就j国贸易中第k类产品的贸易互补性指数,RCAxik指的是i国出口k类产品的竞争优势。RCAmjk表示i国在进口k类产品的贸易劣势且RCAmjk=(Mjk/Mj)/(Mwk/Mw)。Mjk和Mj分别表示i国进口的k产品出口总额和所有产品出口总额,Mwk和Mw是世界进口的k产品出口总额和所有产品出口总额。该指数判断结果如下:当TCI<1时,说明两国产品不存在贸易互补性;反之,当TCI>1时,说明两国产品存在贸易互补性。中国出口、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主要农产品TCI指数以及吉尔吉斯斯坦出口、中国进口的各主要农产品TCI指数分别如表3、表4所示。(表3、表4)

从表3可知,以中国出口、吉尔吉斯斯坦进口衡量的主要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第20类农产品蔬菜、水果的TCI指数历年来都是大于1或者接近于1,这说明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在该类农产品贸易上存在一定的互补性。2020年因疫情原因互补性指数有了较小的下降。第50类农产品蚕丝在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上有非常强的互补性,可以看出吉尔吉斯斯坦蚕丝市场对中国来说很重要。第51类农产品羊毛、动物细毛等以及第52类农产品棉花分品从2017年和2015年开始由不存在贸易互补性转变为存在贸易互补性并保持稳定的增长,2020年因疫情原因第51类农产品羊毛以及动物毛互补性指数有显著下降。

表3 中国出口、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贸易互补性指数(TCI)一览表

从表4可知,中国进口、吉尔吉斯斯坦出口衡量的主要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有以下几种,第04类农产品乳品、蛋品天然蜂蜜等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大于1并保持持续增长。第08类农产品食用水果及坚果等产品也是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但增长趋势不稳定。第51类农产品羊毛以及动物毛和52类农产品棉花也存在着很强的贸易互补性,但两种农产品在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有了较小的下降。这些说明中国这3类农产品市场对吉尔吉斯斯坦来说很重要,贸易互补性强度逐渐增长,在不久的未来会成为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双边农产品贸易中的重要商品。

表4 中国进口、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的贸易互补性指数(TCI)一览表

五、结论与对策

(一)结论。第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促进了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双边农产品贸易的迅速发展。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的农产品贸易总额没有显著增长,但是中国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的农产品贸易总额逐步增加,双边农产品贸易得到了稳定的发展。第二,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双边农产品贸易较为集中。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农产品主要集中在食用水果及坚果,咖啡、茶类,然后是蔬菜、水果类,羊毛、动物细毛,棉花等农产品,未来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出口的最重要的产品仍将是食用水果及坚果。中国主要从吉尔吉斯斯坦进口农产品集中于活动物和动物产品、农产品乳品、蛋品及天然蜂蜜、食用水果及坚果、油子仁及果实、饮料、酒及醋、蚕丝、羊毛动物细毛等农产品。未来,中国大量进口的农产品仍将是羊毛动物细毛。第三,根据计算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互补性指数可知,中国对吉尔吉斯斯坦主要出口的农产品里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的农产品是蚕丝,而吉尔吉斯斯坦对中国出口的农产品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类,乳品、蛋品及天然蜂蜜等产品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在蚕丝、乳品、蛋品天然蜂蜜、羊毛、动物细毛、棉花等农产品上具有较强的贸易互补性。

(二)对策建议

1、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积极发展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在农产品贸易以及相关协议谈判,在双边农业发展基础条件下,以双方农业互补优势和农业资源为根本去促进农业合作以及贸易往来,让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合作机会进入到一个成熟的阶段。借助这个战略,推动中国在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业产业的投资,发展当地特色农业产品,推动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农产品贸易。

2、在“一带一路”倡议的优势之下,加快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等中亚地区的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利用合适的消除关税以及非关税壁垒,构建良好的区域合作,从而达到双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以及贸易平台的扩大。

3、提升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的互补性贸易。通过提供税收优惠,特色农产品项目支持,扩大农产品科研、交通运输、储存、技术性服务等有关政策支持,从生产到加工再到交通及消费等环节,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

4、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扩大农产品贸易出口。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种类集中在重点几种产品,贸易结构比较单一。因此,我国要在营销战略上找出新的营销方式,挖掘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市场潜力,扩大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市场。除此之外,我国应该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科技创新,逐渐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提升我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农产品贸易中的出口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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