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中心小学 叶建丽
现今,“知法、懂法、守法”已成为每一位公民的基本素养,由此应运而生了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名词——法治素养。在学校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法治素养的熏陶与培养,既是对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学生成长必备的一种精神素养。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作为学校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的一门课程,全面落实课程标准要求,用德育支撑法治教育,用法治教育促进德育,培养学生良好道德素养的同时,切实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从而真正落实立德树人教育。
那么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如何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培养学生法治素养呢?
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道德与法治是一门活动型综合课程,活动是本课程教和学共同的中介。故此,教师应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开展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并科学、合理地进行法治教育。学生只有在真实的情境活动中才能获得深刻的法治体验,再由直接经验和体验来改变认知状态,从而加强法治认识、渗透法治意识。
例如,在教学《买东西的学问》一课时,教师设置了“购物者购买有杂质矿泉水”的情境模拟活动。面对学生要求换水或退钱的要求,超市负责人推诿无法确定水的购买地点,学生出示超市小票,要求查看超市监控,并告知超市负责人作为矿泉水的直接销售者,应当负责任,如果坚持不处理的话,将拨打“12315”举报电话。
课堂上,学生通过情境模拟活动,在购买者和超市负责人两人之间的对话中,逐渐明晰遇到此类情况,如何与人沟通,如何维护合法权益。留下小票、查看超市监控、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生活中维护自身利益的,如春雨般渗入每个学生的心田。教育不能依赖由外而内的强制灌输,让学生被动接受,而应积极创设活动,引导学生在活动中树立内心的认同。真实的情境模拟、深刻的活动体验,学生认知为此由浅入深,让法治的意识无形渗透,让法治的种子悄然埋下。
杜威说过:“教育是生活的过程。”可见,最好的教育就是“从生活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应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知识背景出发来讲授法治知识,体现“法治教育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的思想,从而拉近法治教育与学生的距离,引导学生探究法治的意义,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念。
例如,在执教《生活离不开规则》一课时,教师引导学生结合自己的生活经验,讨论生活中不守规则的现象。学生纷纷发言:有无序停车,导致上学上班迟到的;有高空抛物,导致他人生命受危害的;有不遵守图书馆阅读要求,导致影响他人阅读的;有违规驾驶,导致扣分罚款,甚至失去生命的……
面对生活中常见的不守规则现象,甚至已经触及法律红线的违规违法行为,教师链接学生生活,透过真实生活场景搜索,发现身边不守规则的现象,一同感受守规则的必要,一同探究法治的意义。在生活与课堂的完美融合中,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融入课堂。在激烈的交流中,法治素养逐渐渗透到学生的心中。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只有从生活中来,再回到生活中去,才能得到生活活水的浇灌,让法治的种子生根发芽。
马克斯·冯·劳厄曾说过:“教育,重要的并非获取知识,而是发展思维能力。”可见,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中,教师要积极创设启发学生思维的问题情境,引发学生的思维碰撞。在积极的思辨过程中,有效引导学生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治素养,从而强化法治观念。
例如,在执教《可爱的动物》一课时,教师讲述故事《狗狗咬人怎么办》,在引导学生讨论故事中的小青该怎么办时,学生们各抒己见,有的认为应该由小青自己负责,有的觉得应该找狗主人赔偿。讨论中教师适时引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其中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引导学生知晓:自己逗玩动物导致的伤害,后果由自己承担。
生活中,很多学生喜欢小动物,但对被小动物伤害所造成的后果由谁负责问题,从未深入思考。课堂上,教师鼓励学生大胆分享观点,对于不同的声音,鼓励其大胆争辩,并适时引入相关法律条文,引导树立正确的规则意识和责任观。学生是课堂学习的主人,教师应给予学生足够的思考时间和讨论空间,思维才能产生碰撞,从而法治的思想在思维碰撞中巧妙融入,法治的观念得以强化,让法治的嫩芽蓬勃壮大。
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道德与法治课程内容根据社会生活发展变化和学生身心发展需要,有弹性地吸纳鲜活的社会事件。对于教材的重要观点,需要教师挖掘、吸纳生动鲜活的、符合学生当下生活的社会热点,帮助学生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强化对法治知识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
例如,在执教《生活离不开规则》一课时,教师组织学生讨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病情瞒报的后果”。疫情——当下的社会焦点——每个孩子都经历过的无硝烟的战争,在此期间不遵守规则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学生深有体会。在“疫情规则我遵守”大讨论中,学生纷纷举例:隔离期间,不私自开门外出、相互串门;医护人员对疑似病例检测,或对确诊病例隔离治疗时,要积极配合;不编造与疫情有关的虚假信息,不信谣传谣……
教师在讨论的过程中引导学生用法治思想理性地思考问题、看待问题,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为此,课堂上引入实际生活中与法律、法治有关的社会热点素材,能够促使学生保持对社会热点的关注度,引导学生对事件中所涉及法治知识的多方面了解,进而锻炼学生的法治思维能力与法治运用能力,让法治的小苗茁壮成长。
陶行知先生说过:“教育只有通过生活才能产生作用,并真正成为教育。”没有生活实践,学生就不能深刻理解法治意义,法治践行能力自然不能真正提高。因此,教师要充分利用课程的实践性和开放性,组织学生开展学法用法的拓展延伸活动,将法治教育与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从而引导学生践行法律,提升法治能力。
例如,在执教《学会尊重》一课时,教师布置了一个课后拓展活动: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劝诫生活中不尊重他人的人。学生纷纷记录,并写下劝诫语。面对爱取绰号的同学,告诉他:“给他人取侮辱性绰号,已经侵犯了他人人格权。”面对私自翻找他人物品的同学,告诉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你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我的隐私权。”面对侮辱他人的同学,告诉他:“辱骂别人是不尊重人的表现。宪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活动中,教师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书写劝诫话语,无形中提升了学生的学法用法能力。活动的延伸,将课堂充分拓展,将社会生活这本“大教材”充分挖掘,从中学生获得了能力的提高、意识的转变、观念的树立,甚至是行为的改变,真正实现教育的目标。在此过程中,学生真正把法律知识外化于行,法治能力全面提高,让法治的花朵粲然绽放。
法治素养已然成为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是现代人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必须时刻谨记、践行与遵守的。法治教育是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教学内容。作为一名法治课程教师,应立足课堂,通过情境活动的模拟、真实生活的链接、求异思维的碰撞、时事热点的探讨、课后活动的拓展等课堂策略研究,巧妙融入法律知识,全面渗透法治意识,深度培养学生法治素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学法用法能力,引导学生真正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