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学文
摘要:《有生》是我刚刚出版不久的长篇小说。这部作品的写作让我回顾了自己的创作历程,我深刻感觉到文学创作要走自己独立的道路。当然,走自己的路并不是说不需要向前人学习。学习非常有必要,只是这种学习不能离开自己的探索,不能离开创新。
关键词:文学;独立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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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生》杀青的次日,我写了篇后记,就写作的缘起、过程、想法作了部分回顾。后记没在计划之列,但与人物相处日久,很想说点什么。小说出版后,某位青年评论家亦是我的好友写了篇评论,他才华横溢,见解独到。关于后记,他说不赞同作家道出自己的秘笈。我说了些实话, 但与秘笈相差甚远,朋友认为不可取,或是后记在某些方面误导了他。后来又有评论家直言后记有可能产生误导作用。比如结构,他认为是开放性结构,而不是我所言的伞状结构。作品的埋设、意图、指向与评论家的阐释常有不同,而不同的评论家关注的点也不一样,这是很正常的,甚至相反都有可能。坦白地说,差异和歧义是我看重并向往的,唯此作品才有通往豐富的可能。不过,在《有生》第三次印刷时,我斟酌再三,还是将后记拿掉了。我极羡慕那种有强大阐释能力的作家,河流般汹涌的语言带着你往前跑,挟裹、淹没,几乎没有停顿的可能,直到成为话语的一部分。我没有那样的能力,干脆不作阐释,几位评论家的话自然起了作用,我承认。母鸡下了蛋,就该退到后边。当然,彻底退后是不可能的,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回答,阐释或部分阐释。这种对话倒也有趣,有时超出了文学的范畴。这是不是另一种河流呢?作家不再是挟裹者,而是被挟裹的对象。回答的未必是我想说的,而我想说的又鲜有人问。我不想在此一一道出,还是那句话,任由他者从不同的角度阐释。我想往远些说,关于文学的路径和可能,纯系个人的粗浅想法。
鲁迅先生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话颇具哲学意味,由此生发的故事可讲一万零一夜。但对文学而言,此理不通。甚至可以讲,文学之路恰恰相反。路或有现成的,但不能跟在他人身后走。依样画葫芦,绝对不可取。当然,如果固执坚持,也不是不可以,顺而不达,有违创作之道。
所以,我想说的第一句话是,文学要走自己的路。这并非我的独见,而是最基本的理念或常识,未必每个写作者都清楚,但我相信多数写作者是明白的,属老生常谈。旧话重提,老理再念,是因为随着阅读的开阔和写作的探索,对这句话的理解发生了变化。
我对小说的痴迷始于故事,以少年时代阅读的《艳阳天》与《封神演义》来说,我更喜欢后者,实在是后者的故事更吸引我。书是父亲借回来的,我抢着在夜里读,他只有凌晨读。我没和父亲交流过,侧重点不一样,但无疑都与故事有关。我相信多数读者迷恋小说是从故事开始的。这是小说的强项,是小说区别于诗词曲赋的地方,暂且不论艺术水准所达到的高度。在读拉斯培和戈·比尔格的《吹牛大王历险记》时,我犹如铁屑面对磁石,整个人都化在了里面。比较《封神演义》与《吹牛大王历险记》,想象同样是奇谲的,但后者带给我的惊喜更多。原因在于读《封神演义》时,脑里有神话的前设性概念,在神话里上天入地,呼风唤雨,皆为平常,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二郎神长了三只眼,雷震子生有双翼,是那个世界就该赐予他们的。但《吹牛大王历险记》就不一样了,虽是童话,是吹牛,但有着现实的基础,与此世的关联度更强,自然就有了逻辑的解释。吹牛是容易的,没有一个个细小的情节构成的逻辑链条,吹牛就是彻底的胡说八道,立不起来的。故事与情节,整体与局部,并不是简单的组合关系,而是有着内在的难以描摹的生长性。
及至读果戈理的《死魂灵》、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白痴》《卡拉马佐夫兄弟》、托尔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狄更斯《雾都孤儿》《艰难时世》,读中国四大古典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人物才正式从故事里走出来,以独特的姿势站立。读雨果《巴黎圣母院》《笑面人》,有了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概念。然后是罗布格里耶、卡夫卡、卡尔维诺、君特格拉斯、马尔克斯、福克纳……更多的流派,更多的风格,可谓万紫千红、异彩纷呈。在故事与人物之外,叙述、结构等概念及凝视世界的角度与方式涌入脑中。
无疑,文学巨匠走的都是不一样的路。即便同为现实主义,也因个人的艺术追求而不同,都有自己的风格。而相近的风格和文学主张则汇聚成流派。说到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我们会想起胡安鲁尔福、阿斯图里亚斯、马尔克斯、略萨,说及法国新小说,我们会想起罗布·格里耶、克洛德·西蒙等。流派形成既有文学本身追求新颖的原因,也有文学以外的因素,如历史背景、社会现实等,而后者常常起着看不见却是决定性的作用。现代派的出现无疑与西方工业革命的兴起有关。人被异化,感觉与心理自然有连带反应,或也可以说是剧烈的反应,书写上便由外部的大世界进入个体的幽微世界,怪异、变形、夸张、荒诞。阅读感受是新奇的,打个不甚恰当的比方,就如天天吃馒头,某一餐突然端上来米饭,胃口自然大开。某位女作家说她每年都要读一遍胡安鲁尔福的《佩得罗巴拉莫》,另一位男作家,亦是我的好友,他每年都要读一遍福克纳的《八月之光》,再一位作家朋友在写长篇时,写字台上必定要放君特·格拉斯的《铁皮鼓》和拉什迪的《撒旦诗篇》。作家们似乎都有自己的偶像,仰望高山,才能激发攀爬的欲望,才有可能走不一样的路。
我像他们一样也有偏爱的作家,只是不那么专一。早年喜欢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后来喜欢马尔克斯和福克纳,近年又喜欢卡达莱和克拉斯诺霍尔卡伊·拉斯洛。并非移情别恋,爱上后者,仍喜欢前者,算是泛爱吧。大师们各有各好,均令我迷恋。曾经追迷诺贝尔获奖作家,后来不追了,喜欢与否和其获奖没有关系。某些没获奖的作家在世界文坛持续产生影响,某些获奖作家也只是微弱的光芒,至少对我而言是这样。当然,我仍然希望自己喜欢的作家获诺奖。在另一篇文章中我将专门谈这个话题。
阅读趣味为什么会发生变化呢?和年龄、审美、认识能力均有关系,当然也和文学的新鲜感有关。变与不变都是正常的。
文学之路不止一条,作品各有魅力。这当然无需赘言,我之所以啰嗦一通,只是从阅读者的角度谈谈自己何以痴迷。
作为一个写作者,当然要面对路径问题。什么样的路更适合自己,什么样的路走得更远?是稍加变化,还是另辟蹊径,开疆拓土?不同的路有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作家定然有不同的选择。有时或许没有选择,走着走着就成那样了。
我个人有偏好,对审美之外的文字,亦不加轻鄙。近来,我常常思考,什么样的文学才是有生命力有影响力的?什么样的文学能和时间并肩?是现实主义还是现代主义,抑或是其他的什么主义?
曾经有个阶段,我特别喜欢艾特玛托夫,在某个乡间旅店,伴着微雨亲吻泥土细碎的声响,读他的作品,有说不出的恬静和享受。喜欢他的不止我一人,他对中国作家的影响也能从作品中窥见。现在没那么吸引我了,这有我的原因,自然也有其作品的因素。艾特玛托夫生于1928年,2008年去世,作品曾被译成50多种文字,读者自然是广泛的。再过五十年一百年,他还会拥有这么多读者吗?我不知道。时间对任何一个作家都是残酷的,有的作家恐怕在其所生活的时代就无声无息了,对后世而言是零的存在。想这些似乎很可笑,甚至显得虚妄,没有意义,但如果没有时间的概念,或许在落笔时就灰飞烟灭了。
文学要走自己的路,唯此才可能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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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路才是独属于文学的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让我们把目光投向那一座座已然矗立的山峰。矗立是一己之见,他人未必认同。比如巴尔扎克,被一些人目为二流作家,但在我心中,他是了不起的。
在文学史上,现实主义的年龄无疑长于其它,因而给人的感觉是传统、守旧。确实,现实主义有其问题,比如与此在的世界距离太近,庞杂笨重,缺少空灵与轻盈。但如果从塑造人物形象的角度上讲,现实主义对文学的贡献恐怕是最多的。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果戈理笔下的泼留希金、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等,若分析文学作品中的吝啬鬼,必定绕不过去。其实,现实主义在风格上也是有差别的,比如巴尔扎克、狄更斯、果戈理,都可以贴上批判现实主义的标签,但每个人都是独树一帜的。你可以批评巴尔扎克的啰嗦冗长,但从另一个角度讲,那是强劲的无与伦比的描写能力。这种能力在另外一些作家身上是缺失的。我个人倒是更喜欢果戈理,既锋利又荒诞。就批判而言,打个比方,巴尔扎克用的是拳头,果戈理用的是剑和匕首。达到这个目的,都是通过人物实现和完成的。我深受现实主义影响,在写作时如果确定不了人物的个性,就不敢下笔,至于是否立得住,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特别是对于长篇小说,没有鲜明的立体的让人记得住的人物,基本上是失败的。
现代派作品当然也有人物,但其对文学的贡献在于其它,比如视角,比如叙述方式。在现实主义那里,相貌、语言、行动、心理等笔墨大致上是均匀的,在现代派那里,心理显然居于霸权地位,甚至完全是意念意识的流动,物理时空常常被心理时空所取代。现代派作品有共同点,但风格上也是有差异的。比较伍尔芙《墙上的斑点》与福克纳《喧嚣与骚动》,前者的思绪飘忽不定,天马行空,没有完整的情节,作为角色的“我”的个性如同其意识一样捉摸不定,而在《喧嚣与骚动》里,班吉的意识亦是自由跳跃的,但意识背后有情节的线索,把线索缝缀在一起便是完整且充满想象的故事。更重要的,班吉这个人物非常出彩,我个人也非常喜欢这个形象。其他人物,诸如昆丁、杰生、凯蒂、迪尔西,与批判现实主义的塑造方法不同,但也活灵活现。读《喧嚣与骚动》时,我没有任何不适,相反,别样的阅读让我万分惊喜。当然,我并没移情别恋,从此远离批判现实主义。纳后却不弃前,对写作者而言,任何滋养都是重要的。
不同的路径不同的魅力。
文学之路当然不止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同一路径的当然也不止一个作家,限于篇幅,不作具体分析。面对纷呈的文学世界,读者可以偏爱,当然也可以泛爱。
所谓的魅力其实就是独创性,无论是理念上的还是手法上的,又或者语言上的。回看古今中外的文学,一直是往前走的,这是文学的生命。这种走首先是作家面临挑战自觉的选择或干脆说是宿命,即使是一小步,即使是抬起脚却没有迈出,仍在原地,也是有意义的。每个作家的方向不同,但或多或少要受到前辈与同辈的影响。福克纳的多声部叙事或是从霍桑那里来的,而马尔克斯身上也能窥见福克纳的影子,中国作家受马尔克斯影响的就更多了。走着走着,就走出了自己的路。作家只有在不断探索后才知道什么样的路是最适合自己的,比如美国作家罗斯,早期写的是现实主义,中期向现代派靠拢,写出了《乳房》,主题与卡夫卡的《变形记》极为相近,后来他又回归现实主义,当然风格上有了些许的改变。其次,不容忽视的是,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亦是很重要的因素。花草一定是在适宜的土壤才能长出来,比如现代派的出现,与西方工业革命是分不开的,前文已述。用丹纳的话说,精神气候即习惯和时代精神,和自然界的气候起着同样的作用。我想,这种作用不仅是顺向催生,对文学艺术而言,可能還有反向的催生。阿尔巴尼亚作家卡达莱的《梦幻宫殿》就是一例。
历史在向前走,个体的探索也不会停止。所以,文学也该会拓出新路,不同于已有的任何一个派别和主义。我同样认为,最基本的元素不能丢掉,就小说而言,尤其是长篇小说,故事和人物,语言和细节,仍需看重。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是中国文学的爆炸期,马原、苏童、格非、余华、孙甘露等一批作家写出了极有分量的作品。“我就是那个叫马原的汉人,我写小说 ”,作品这样开头,没法不激动。中国文学叙事的多元、丰富就是从那时开始的。然而,后来部分作品走偏了,变成了纯粹的炫技表演,而没有厚实锋利的内容。任何艺术都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当然,完美的艺术极少,或也可以说艺术都是残缺的。残缺也是美。但作家仍要在完美的路上奔跑,或趋向完美。如果非要在内容与形式上作一选择,我宁愿选择内容。
那么,文学的路如何走?我认为怎么走都可以,没有规矩,没有边界,如果有原则,那就一条,应越走越宽,起码保持原有状态,而不是越走越窄,甚至走进死胡同。
作者单位:江苏省作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