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统治时期的兵变
——以报刊舆论为中心

2021-11-17 07:18王雅宁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兵变大公报

王雅宁

(天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天津 300387)

1912年南北议和后,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南京临时政府北迁,以袁世凯为首的北京政府正式建立。南京临时政府北迁,被认为是一个有重大象征意义的事件,它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始。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民国社会并未如时人所期待的美好,党争激烈、兵变频发、地区冲突不断,使人产生“民国不如大清”之感。兵变伴随着民国社会的起起伏伏,兵变的频发更成为北京政府统治时期的显著特点。

北京政府统治时期的兵变可以为了解当时社会提供一个新的角度,进而窥探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制度。近年来,随着《军绅政治》(1)陈志让:《军绅政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和《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兵变》(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兵变》,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等书出版,学界对北京政府统治时期的兵变开始重视,并取得较大的成果。

学界有关兵变研究主要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兵变》为基本史料,但该书仅反映了北京军阀统治时期的49次兵变情况,记载多有遗漏。此外,该书仅分析兵变的起因、损失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较少介绍当时国内社会舆论对兵变的看法,对于兵变造成洋人在华利益损失及中外如何交涉也并无详述。因此,本文主要运用报刊资料,分析当时国内社会各界和在华外国势力对兵变的回应。

一、北京政府统治时期的兵变状况

北京政府统治时期为中国社会转型阶段,“政事混乱,军阀跋扈,南北分裂”是当时社会最重要的特点,(3)何西亚:《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上海:泰东图书局,1925年版,第10页。兵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当时中国从统治中心到边缘地区基本都有兵变发生,兵变此起彼伏,规模不一,数量惊人。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兵变》所辑录的有关兵变档案资料达387件,反映了49次兵变的情况。据陈志让统计,在1908—1936年间,中国共发生300次兵变,其中1919—1921年间共发生68次,占比达22.6%;1926—1929年间共发生84次,占比达28%,为兵变的两个高潮时期。(4)陈志让:《军神政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2页。而《东方杂志》记载,1912—1922年中国共发生179次兵变(如图1所示)。(1)东方杂志社编:《民国以来一百七十九次之兵变》,《东方杂志》第二十卷第一号,1923年1月10日。《大公报》有关兵变记载约为130次。(2)《大公报》有关兵变记载次数,为笔者收集归纳所得。通过多方考证,不难看出北京政府统治时期兵变频发。

图1 1912—1922年中国兵变基本情况

兵变频率之高,占比之重,这不得不引人深究其原由。陈志让称这一时期的政权为“军绅政权”,中国社会组织机构受到军人操纵。“军绅政权”的特点是有兵则有权,兵多则权大。国内军队二百万,势力分为数十股,各军阀相互厮杀,造成民国社会兵连祸结的局面。每次军阀战争结束后,“胜者招亡纳降,兵力骤增数倍,自无待言。败者落荒而走……以之列阵抗敌虽不足,以其伙合劫掠则有余”。(3)何西亚:《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上海:泰东图书局,1925年版,第11-12页。此外,政府欠发军饷、兵匪勾结和革命党人策动军队起义均对士兵哗变产生很大作用。

以上成因,学界均已具体剖析,现暂将其定为引起兵变的普遍性原因,然普遍性下存有特殊,表象下必须深挖其根,才知事物本来的面貌。以1919年3月7日阿尔泰兵变为例,“该处办事长官张庆桐昨有电呈报政府,推称哗变原因系因军饷迟发所致,请政府以后对于应发饷项,务恳饬部提前拨给,以维军心云”。(4)《阿尔泰兵变旋平,张庆桐电告,因军饷迟发》,《大公报》1919年4月11日。张庆桐将兵变原因归结于政府欠饷,然而随着兵变事态严重,兵变真因渐渐显露,实为“地方长官各逞其私,图谋个人之利益,于国家领土主权根本大计,并未丝毫有所考量,言之可慨。即如前阿尔泰办事长官张庆桐,以擅发纸币,高抬价值,威勒商家使用,致激成兵变”。(5)《张庆桐私定租地之失策》,《大公报》1919年9月29日。

此外,以兵变达到政治目的的事件也可称为“另类兵变”,1912年京津保兵变对袁世凯南下就职的影响,就是兵变对军阀利益的最好书写。1922年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后,直系获胜,曹锟、吴佩孚以黎元洪复任总统,作为直系控制北京政府的过渡时期。黎元洪复职后要求各地谨防兵变,但黎元洪不知兵变对军阀有绝大利益。

黎元洪复职总统,提倡“废督裁兵”和“防范兵变”,此主张虽有适应社会和赢得人心的作用,但终因与军阀利益冲突,而不能实现。

二、官方和民众对兵变的回应

民国初年,国体已定,社会百废待兴,本应徐徐图之,以求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然而北京政府徒有共和之虚名,其腐败无能使百姓接连遭受兵灾和匪祸,每次兵变过后,十室九空,皆遭劫掠,面对民变之后,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之一的商民,除了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外,还极力借助舆论讨伐,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大公报》《申报》《东方杂志》等作为当时社会有名的报刊,都及时地报道了兵变的情况和各方对兵变的看法。

1912年3月北京地区兵变,后蔓延到保定、天津等地。民众受到极大损失,“所有住户均被抢掠,而被烧者三分之一,惟商家不但被抢而且被烧,又十三日夜间抢掠藩库,闻库内仅存银三万两上下之全数被抢去,东大街电报局于十三日被抢掠,且放火焚烧唐家胡同邮政总局”。(6)《保定兵变余闻》,《大公报》1912年3月10日。兵变对当地社会财产的损失极大,所以社会民众特别是商人在每次的兵变善后问题中充当重要的角色。“石家庄商民代表张士才、杨升墀、王秀山、梁子修等来津谒见张都督要求赔偿。”(7)《索赔之坚决》,《大公报》1912年4月24日。除此之外,商民还公推代表进京谒见袁大总统要求赔偿损失和惩办治军无方的军官。1920年河南信阳兵变,商民要求对于兵变该营长官,事前既失防微,事后又未能即予扑灭,原情定论,罪有攸归,应请中央按律惩办,以肃军纪。(1)《汴人对于兵变后之请愿》,《大公报》1920年4月22日。

面对此起彼伏的兵变,北京政府和地方当局为安定人心,不得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如1912年京津保兵变,天津地方当局制定关于善后事项其最紧要之条件三项:

(1)所有因事变散出之各兵丁,限三日内一律回营。倘有逾限不归,仍逗留地方者,即是甘心为匪,拿获照例即行正法。

(2)所有散遗军械,业经定价收买,无论军民准赴局呈缴,一律照价发给,兹限至旧历正月底截止,倘有逾限藏匿不缴者查出即行正法。

(3)在限期内收买军械,听军民自行赴局呈缴,暂不派人搜查。倘有匪徒藉搜查爲名,扰害居民,拿获即行正法。(2)《保定三纪兵变余闻》,《大公报》1912年3月17日,第5版。

兵变易平,但人心难定,谣言四起,兵变引发了民众严重的心理创伤。“天津自兵变以来,达官显宦,富室巨商,无不以租界为安乐窝,于是租界市面为之大兴。租界住房,为之骤满,而河北经纬路及大胡同估衣街宫南北等处,旧日繁华荟萃之场,变为冷落凄凉之境。”(3)《闲评二》,《大公报》1912年9月3日。天津当局为稳定人心,对待散布谣言者制定了相应的惩戒办法。

北京政府应对兵变问题采取了多种善后措施,首要方法为镇压和严惩叛乱,辅以严定军律、发放欠饷和裁军等手段。1914年7月13日湖南郴县兵变,北京统率办事处致电汤芗铭“务望督饬军队克期扑灭,勿令蔓延,致成流寇”。(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的兵变》,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9页。

1912年9月袁世凯以近各地兵变屡见不鲜……面谕参谋部速订新军律,以儆刁风而保治安。(5)《参谋部严订军律》,《大公报》1912年9月8日。1912年11月陆军总长段祺瑞向袁世凯提出整顿军事意见:“各省都督,将各该省之军队内军官等严密考查,以防未然之患……增加各边省军队正目副目正兵副兵月饷,以示优异。”(6)《段总长整顿军队之意见》,《大公报》1912年11月9日。然而袁世凯否定了该决议。

面对兵变,虽然北京政府制定了一些政策,但政策的制定存在许多缺陷,难以实施。民国多次兵变,主要原因为欠饷。北京政府知发放军饷成为当今急需解决之事,但因财政赤字,入不敷出,致使财政总长、次长二职成为“烫手山芋”,无人敢任职。(7)据陈志让先生记载:1925年年底北京政府仅欠外债一项,据财政部、交通部的报告是22亿。1922年8月,北京北苑发生兵变,其目的在于闹饷,“新任财政总长高凌霨……知北苑闹饷,深知无法坐此交椅,又力辞不就。高恩洪亦受某君切劝,恍然悟一入财政部,便又加上一重罪名,不敢轻于尝试,职是之故。财次凌文渊,几于哭笑不得。深悔不该抛去参事底缺,投入网罗”。(8)《闹饷声中之财政问题 财政无人负责 前途殊堪焦虑》,《大公报》1922年8月15日。北京政府政策的制定与现实存在着严重脱节的状况。

北京政府在处理兵变的过程中,未能对兵变的损失进行有效的赔偿,民众借助舆论表达对政府不满的情绪,“各省每经一番兵变,商民必有一番诉苦恼之词,要求政府赔偿,政府必有一番假慈悲之举,调查商民损失。至于要求之后,其效果如何,无所见也,调查之后,其下文如何,无所闻也。是商民之要求,不过空口说白话,政府之调查,直是假泪慰穷途”。(9)《闲评一》,《大公报》1912年6月23日。某都督认为兵变的危害比“百斯笃”的危害更大,提出“百斯笃只伤人之性命,不夺人之财产,兵变则既夺人之财产,兼伤人之性命”。(10)《闲评一》,《大公报》1912年4月17日。民众将兵变的士兵比作“丘八太爷”,安善良民一闻“丘八太爷”之徽号,莫不有谈虎色变之惧。(11)《郑州又告兵变矣》,《大公报》1920年3月26日。

北京政府应对兵变犹如隔靴搔痒,兵变的频发和蔓延,使人对民国最初的美好愿望和共和政体产生怀疑。“今日闻兵变,明日闻兵变,不知是何世界,曰此共和世界也……呜呼,共和共和,诸般罪恶,皆假汝而成之,吾更不知是何共和,曰此中华民国之共和也。”(12)《闲评一》,《大公报》1912年7月28日。

三、帝国主义对兵变的反应

北京政府统治时期,外国在华势力遍布中国,频繁的兵变使外国人在华利益受损,从而引起复杂的外交问题,这也使得原本属于中国的内政问题上升成国际问题。

民国时期,北京政府与帝国主义国家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帝国主义依靠北京政府来保障其在华利益,北京政府在财政、外交等方面经常需要帝国主义国家的支持,因此,每次兵变发生后,涉及外国在华势力时,北京政府在应对兵变时都会非常谨慎,生怕处置不当,引起外交纠纷,而损害双方的关系。而帝国主义对待兵变存在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是在兵变过程中发挥作用,以谋取权益;另一种是在兵变之后,以赔偿损失的方式获得利益。

1912年京津保兵变发生,以英国公使朱尔典为代表的公使团,向袁世凯询问:“此次北京兵变,贵总统能否照满清原定各约章程,保护各国人等之生命财产。”(1)《要闻·本埠乱耗》,《大公报》1912年3月3日。公使团又以兵变造成各国在华利益受损为由,“拟由各国派兵驻扎各要路,以资防守,免致京师糜烂”。(2)《北京兵变第二次之骚扰》,《大公报》1912年3月4日。帝国主义各国以武装干涉为由,对中国的内政问题加以干涉。

1920年10月29日宜昌兵变后,外国洋行财产受损,尤以日人产业受损最为严重,各公使商议应对办法,多数意见以“应由被害之国查明损失确情,直接向中央政府提出交涉,使团可勿过问”。(3)《宜昌兵变惹起外交》,《大公报》1920年12月10日。宜昌兵变因为欠饷引起,各国公使料定北京政府财政入不敷出,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兵变问题,故而提出预防手段以保证各国侨民的安全。各国公使团提出:“中国通商大埠,均应严重限制军队之屯驻,为根本的永久的保障之计。”(4)《宜昌兵变惹起外交》,《大公报》1920年12月10日。“公使团向中国政府提出两项要求,一是通商各埠周围十华里内不得驻扎军队,二是通商各埠周围三十华里内其已筑有营房者,概于一定期间之内从事拆除,以上两项中政府如不肯表示同意,则各国当取共同一致之行动以贯彻自卫之方针。”(5)《宜昌兵变惹起外交》,《大公报》1920年12月10日。1922年8月2日九江兵变,租界地区受损严重,英日各国派遣军舰前往九江,“驻汉日舰伏见丸,现已驰往九江,有登陆之说,英美各国领事,亦调军舰驶往九江”。(6)《九江兵变牵动外交》,《大公报》1922年8月10日。

面对兵变引发的外交纠纷,北京政府因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引起民众不满,时人称:“未闻有何切实之表明,仅以警告之言通电全国,求军长觉悟,宁有效耶?军长不能保卫治安,召起外人责言,已属可耻,外人既经警告,犹不知亡羊补牢,可耻而更可虑矣。”(7)《内变将召外侮》,《大公报》1921年6月23日。兵变使西方国家在华利益受到冲击,西人以“局外人”的眼光为中国提出预防兵变的措施,西人提出裁兵计划,“宜将冗兵解散,……但解散之时必经列强加以监察,并派代表慎重将事,始见成效,今华人与熟悉中国事之西人,均认此举为必要,希望列强早日实行,此着则将来祸患可以少生”。(8)《要闻二》,《大公报》1921年6月19日。“局外人”视角虽然提出防止兵变方法,然终归属于雾里看花,未能了解军阀社会的根本特点,“有兵则有权,兵多并权大”。督军以兵为生,失去士兵,督军可能连生命都无法保障,因而督军岂可裁兵乎?

四、余论

武昌首义,民国肇始,中国社会新旧鼎革,民初政权一度呈现新气象,大有“揖美追欧”之势。但是北京政府时期频繁发生的兵变,严重破坏了当时的社会秩序,打破了国人对民国初年社会美好前景的迷梦,更严重的是危及了政府统治,动摇了北京政府的统治根基。国人从对政府的不满进而延伸到对共和政体的否定。

面对频繁的兵变,北京政府和地方当局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预防兵变和处理兵变善后状况,如派遣专员调查受损情况、对部分哗变的军官采取撤职的处罚,然而从实行效果上来看,却难尽如人意。士兵哗变的主要原因为欠饷问题,处理兵变善后问题最主要是受损商民的赔偿问题。北京政府财政乏力,这一问题难以解决,造成民众与社会矛盾异常尖锐。社会大众以报刊为媒介,通过社会舆论表达对北京政府不作为的不满,将士兵比作“丘八太爷”,将北京政府称为“军队共和”“强盗共和”“乞丐共和”“穷汉共和”“官迷共和”和“乌合共和”。(1)《闲评一》,《大公报》1912年6月19日。

兵变的频发,使得北京政府遏制兵变发生所采取的措施更加凸显拙劣。主政者固然对兵变的频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透过军阀的个人素质,考察制度层面的因素,例如军队私有化、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矛盾、督军制度造成的兼摄民政权利等,可能更加客观,也更加符合唯物辩证法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后来国共双方都致力于改变军队私有属性,可反证北京政府统治时期的军队私有化对兵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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