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 魏琴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是指获得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认定资格,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人员。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中红字〔2021〕 2号)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条件和职责、注册和管理、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主要负责宣传普及人体器官捐献知识,传播器官捐献理念,参与组织器官捐献宣传活动;核实潜在捐献者亲属关系,向潜在捐献者亲属讲解器官捐献相关法规政策,见证签署捐献确认文书;见证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OPO)获取捐献器官及遗体复原过程,组织现场人员对捐献者默哀;受捐献管理机构委托向捐献者亲属颁发荣誉证书,协助完成捐献者缅怀纪念等善后事宜;按要求将捐献见证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录入人体器官捐献案例报告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等[1]。
作为器官捐献与器官移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至关重要,特别是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开展日常工作中较无疫情时代存在更多困难,其工作满意度需要得到关注[2]。国内学者针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压力、性格分析、职业认同、工作模式等进行研究,为促进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的发展作出了贡献[3-7]。国外的学者们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展开了职业倦怠、情感途径的研究[8-10]。关于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满意度的国内外研究较少,且目前暂无专门对福建省在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进行工作满意度调查研究的文献报道。本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满意度开展研究,旨在分析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满意度现状,并提出相应建议。
以福建省2021年3~4月在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为调查对象。福建省目前存在两类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一类是兼职人员,主要工作仍是临床工作,兼职从事器官捐献协调工作;另一类是近年来OPO成立后,在OPO中专职从事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人员。因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数量较少,故本次调查对象包括以上两类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本次调查在福建省红十字会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支持下,共发放调查问卷70份,回收有效调查问卷66份,有效调查问卷的回收率为94%。
本次研究的问卷是由基本信息和工作满意度量表两部分构成[11]。基本信息根据李万仓等[12]和王恪辉等[13]工作满意度的研究进行构造,并在此基础上咨询专家意见、进行预调查,对基本信息条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具体包括性别、年龄、从事医疗行业的工作年限、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工作年限、学历、职称、岗位、工作性质、月平均收入。工作满意度量表采用Spector教授于1895年开发的工作满意度调查(job satisfaction survey,JSS)量表[14],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量表内容进行相应修改。经过信效度检验,可知量表的克朗巴哈系数(Cronbachα系数)为0.796,KMO值为0.710,问卷的信效度良好。问卷中工作满意度量表分为3个维度,由15个条目构成,采用Likert 6级计分制,≥4分即为满意,<4分即为不满意。其中3个维度分别为工作本身提升满意度(满分为54分)、工作沟通满意度(满分为18分)和工作薪酬福利满意度(满分为18分)。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总满意度各维度进行相关性分析,进而分析工作总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采用SPSS 26.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或单因素方差分析;非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中位数(下四分位数,上四分位数)表示,比较采用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工作总满意度各维度相关性分析采用Pearson相关分析。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如下:性别,男40名(61%)、女26名(39%);年龄,<25岁6名(9%),25~30岁14名(21%),31~35岁 16名(24%),36~40岁18名(27%),41~45岁8名(12%),>45岁4名(6%);从事医疗行业的工作年限,2~4年17名(26%),5~7年11名(17%),8~10年15名(23%),>10年23名(35%);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工作年限,<1年10名(15%),1~2年12名(18%),3~4年26名(40%), 5~6年4名(6%), >6年14名(21%);工作性质,全职45名(68%),兼职21名(32%);学历,大专21名(32%),本科31名(47%),硕士研究生14名(21%);职称,尚未取得职称21名(32%),初级职称19名(29%),中级职称20名(30%),副高6名(9%);岗位性质,管理后勤岗21名(32%),护理岗25名(38%),医技岗4名(6%),医疗岗16名(24%);月平均收入,<6 001元12名(18%),6 001~8 000元27名(41%),8 000~10 000元 17名(26%),>10 000元10名(15%)。
工作总满意度按照维度划分,其中工作本身提升满意度得分为(4.7±1.3)分,工作沟通满意度得分为(2.0±1.3)分,工作薪酬福利满意度得分为(2.0±1.4)分,工作总满意度得分为(2.9±0.8)分。
工作总满意度各维度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工作薪酬福利满意度与工作沟通满意度呈正相关(r=0.653,P<0.05);工作本身提升满意度与工作薪酬福利满意度无相关性(r= -0.271,P>0.05);工作本身提升满意度与工作沟通满意度无相关性(r= -0.254,P>0.05)。
女性的工作总满意度高于男性[(3.2±0.8)分比(2.7±0.7)分,t=-2.415,P=0.019];兼职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高于全职人员[(3.3±0.7)分比(2.7±0.7)分,t=-2.903,P=0.005]。
工作年限和月平均收入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总满意度不同,其中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3~4年和月平均收入为6 001~8 000元的人员工作总满意度最低(均为P<0.05,表1)。
表1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总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Table 1 Univariate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f overall job satisfaction of human organ donation coordinators(±s,score)
表1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总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Table 1 Univariate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of overall job satisfaction of human organ donation coordinators(±s,score)
注:①为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工作年限。
变量 n 工作总满意度得分 F值 P值工作年限① 5.812 <0.001<1年 10 3.2±0.4 1~2年 12 3.3±0.7 3~4年 26 2.5±0.9 5~6年 4 3.2±0.4>6年 14 3.0±0.5月平均收入 3.251 0.035<6 001元 12 3.4±0.7 6 001~8 000元 27 2.6±0.8 8 001~10 000元 17 2.8±0.5>10 000元 10 3.1±1.0
其他影响因素分析结果见表2,不同年龄段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中41~45岁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最低;不同工作年限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工作8~10年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最低;另外,本科学历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低于其他学历;医疗岗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低于护理岗和医技岗(均为P<0.05)。
表2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总满意度影响因素的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Table 2 Kruskal-Wallis rank sum test on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overall job satisfaction of human organ donation coordinators [M(Q25,Q75),score]
结果显示,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总满意度偏低。将工作总满意度按照维度划分,工作本身提升满意度较高,这可能与工作本身的奉献性、国家近几年出台关于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政策文件和国家定期举行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训有关[15]。工作总满意度的均分被工作沟通满意度和工作薪酬福利满意度两个维度的均分拉低,究其原因,可能与工作任务的辛劳程度有关。由于我国公民自愿登记器官捐献的比例尚较低,当未自愿登记者遭遇不幸时,家属无法推断其是否愿意捐献器官,以及家属对亲人病情的无法接受,传统观念中对死亡二字的抵触,且背负患者所在家族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再加上公众对器官捐献的知晓度低,故面对回天无术的患者,在临床医师宣布患者临床死亡前,家属不愿、不忍或不敢做出放弃救治、捐献器官的决定[16-20]。所以,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不断地与潜在器官捐献者的所有家属进行沟通,所有家属沟通成功后才能开展后续工作,这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显得更加艰难。对此,建议政府和高校方面应加大器官捐献和移植的宣教力度,加强公众对器官捐献与移植的认知度。其中,政府方面在宣传渠道上应当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结合,在宣传内容上应注意宣传的准确性和客观性[21-24];高校方面有条件可开展器官捐献选修课程,在课程内容应注重“无私”“仁爱”“奉献”等精神元素的传授,在课程教授方式上可采用如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授课[25-27]。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除做好捐献协调工作外,日常还要负责宣传器官捐献知识、学习并掌握器官捐献的法律政策知识、伦理专业知识和相关医学知识、组织默哀活动、协助器官捐献者善后事宜和整理收集相关资料等,这些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方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心中对工作薪酬福利有着更高的要求。
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性别、年龄、工作性质、从事医疗行业工作年限、学历、岗位性质、月平均收入和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工作年限等指标在工作总满意度上存在差异。其中,最应当值得注意的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性质,兼职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高于全职人员,可能与后者缺乏职业保障机制和缺乏职业长期发展空间有关。年龄为41~45岁、从事医疗行业工作年限为8~10年、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年限为3~4年等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最低,而这些人员是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中坚力量。现实生活中,这一群体处于人生中工作和生活压力都较大的时期,较重的家庭责任与常年不固定时间的出差、奔波产生了较大矛盾,导致其满意度最低。建议管理者应当切实关注到中坚力量的利益需求,提高工作满意度,减少职业倦怠的发生[28]。医疗岗人员的工作总满意度明显低于其他岗位,这可能是医师本身的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保障机制更为优越,其从事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会存在心理落差,所以其工作总满意度较低。对于以上方面存在的差异性,建议医院方面应当加大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培养力度,完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机制,以情感激励、荣誉激励和事业激励相结合等措施,提升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满意度[29]。此外,政府方面可以推出有关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相关保障措施。如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福利待遇获得方式,减少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因横向对比产生的心理落差。
工作薪酬福利满意度与工作沟通满意度呈现中等强度的正相关关系,只要其中一者的分数高另一者的分数也会高。这要求了医院管理者和政府管理部门二者均应重视。
综上所述,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满意度偏低,多重因素在工作满意度上存在差异,工作薪酬福利满意度与工作沟通满意度呈正相关。对此,建议从政府、高校和医院等不同层面出发,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相关保障政策,提升公众对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的知晓度,以改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环境;加大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培养力度,完善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体系建设,以情感激励、荣誉激励和事业激励相结合等措施来提升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