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平
摘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在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下,着眼“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模式,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机、云办公等科技手段,履职尽责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不断提高消防救援队伍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全力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关键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防监督管理;新型冠状病毒
做好突发公共衛生事件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职责。这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家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今后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借鉴。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部分单位管理人员把工作重点放在了疫情防控上,从而忽视了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未能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能及时开展消防安全巡检,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集中居住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有的小区为防控疫情,采取铁链锁门、木板封门、焊死大门等措施进行封闭式管理,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隐患。疫情防控期间,人们久居家中,出行减少的同时也意味着社区内私家车的流动性降低,大量车辆的停放可能导致消防通道堵塞;人们居家生活产生的废物垃圾随意存放在楼内过道而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因为封锁限制,一旦发生意外,社区住户尤其是高层住户可能对逃生路线不熟悉;居民在家中用火用电较为集中,也容易发生火灾。
(三)重点场所和企业危险性较高。特别是一些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卫生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医护人员集中住宿等场所,由于人员集中,企业满负荷生产,且部分建筑可能为临时规划建筑,无法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存在大量消防安全隐患。
(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加强。不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火灾预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防疫消毒使用的浓度75%的酒精属于甲类易燃液体,群众在使用和保存时,缺乏常识,有可能接触火源,发生火灾危险;使用消毒液消毒时,可能会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过量喷洒,引发短路导致火灾。
三、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消防监督管理的对策措施
(一)利用智慧消防等科技手段实现远程“非接触式”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优势,通过监控系统实现对重点单位消防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等重要情况的实时监测。通过微信、钉钉视频等方式对重点场所、医院等单位开展远程视频监督巡查,并每日将检查情况建立巡检档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跟踪督改,实现“线上”动态监督管理。
(二)防疫重点场所应落实主体责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药店、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健全单位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值班制度,要将用电设备超负荷运行、高功率电器使用、消毒制剂和氧气瓶等易燃易爆品存储和使用、违规装修改造施工,以及疏散通道、走廊和消防车道占用堵塞作为重要致灾因素,加强日常巡检力度。
(三)歇业单位应落实消防值班值守。已处于歇业状态的单位要将火源、电源(除消防用电)、气源切断,不得关停消防设施及监控设备,并确保消防控制室有至少2人值班值守。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至少有1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并落实每日一次全面检查的工作要求。值班值守人员不得使用小太阳、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夜间场所内严禁违规留宿住人。
(四)复产复工企业开工前应开展自查。企业开工前要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线路和设备,尤其是加班加点生产作业时,应规范临时用火用电和装修施工管理,作业现场应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加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的检查,及时清理各类杂物,生产作业期间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要组织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维保,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要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培训,确保员工了解最近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
(五)居民日常用火用电应落实防范措施。居民家庭在日常用火用电时不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要在同一插座同时插接空调、电暖器、电磁炉、电水壶、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不要在楼梯间、走道、门厅等公共区域存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为电动车充电,不要“飞线”为电动车充电,家用电器不要长时间通电处于待机状态。
(六)加大“线上线下”消防宣传,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发送消防安全提示,提醒群众注意居家防火安全、正确使用酒精等,相关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在采取进出入口防疫管控措施时,应留足宽、高不小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针对居家防疫特点,通过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推送居家防火安全提示短信。
(七)监督检查人员应落实好防护措施。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指导时,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做好呼吸道、面部、眼、手等部位的防护,防止可能的疫情感染。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Z].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2]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武汉市卫健委:已发现27例肺炎病例 初步分析为病毒性肺炎[Z/OL].2019-12-31.http://news.cctv.com/2019/12/31/ARTIYHMlS2sFNZCGpm6z5ojw191231.shtml.
[3]杨光宇,曹昆.世卫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N/OL].人民日报客户端,2020-01-31.http://world.people.com.cn/n1/2020/0131/c1002-31565415.html.
[4]王敬东.习近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重要指示[Z/OL].2020-01-20.http://news.cctv.com/2020/01/20/ARTIfEzs2P6y7A0KRs8qa6BQ2001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