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玮菁
选题来源: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组织考试作弊罪
考试时,电脑鼠标自行移动,还会对答案进行修改……这不是在做梦,真真切切出现在一场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中。这场考试中的某个考点,有近百人作弊,规模之大,令人惊讶。到底是何人在幕后操作?
陈某和包某曾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判刑。出狱后,两人重操旧业,利用陈某经营的A公司成为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点的便利,干起了组织考试作弊的勾当。
2020年10月,包某得知11月28日将举行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其中一个考点在A培训中心,考试方式是电脑操作答题,就打算通过在考场电脑中安装软件,安排代考枪手远程操控考场电脑,替考生作弊。
在考前,包某和陈某通过互联网和微信、QQ群招收了准备作弊的考生。包某指使员工在A培训中心的电脑机房安装远程操控软件并进行测试,还通过互联网、QQ群等方式,招募了20多名远程操控的枪手。A培训中心那边,则由陈某负责安排员工在考试当天望风,汇报巡考方位。考试当天,包某管理枪手进行远程答题,同时通过远程监控观察A培训中心考点的考试情况。陈某通过钉钉群向枪手发送当天考试的答案。考试结束后,包某安排员工将A培训中心考点电脑中的远程作弊软件全部删除。
2020年12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服务供应商在工作中发现,11月28日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考点A培训中心考试机被安装远程操作系统,有考生作弊,遂报案。经查,本次考试,A培训中心考点作弊的考生有90余人。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包某、陈某等人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包某、陈某等人宣告职业禁止。
考试的公平公正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国家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行为将受到惩罚。希望广大考生能够以案为戒,遵守法律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氛围。
(蘇建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