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柄源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现阶段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分析了刑事审判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在推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呼吁社会给予未成年人更多的关注,关怀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
在法律上,未成年往往是一个特殊的法律主体,因此其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本文主要围绕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开展分析,其中主要涉及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相应原则,现阶段需要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不断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
从年龄上讲,未成年人即尚未达到成年状态的群体,此外未成年人的主要特点在于身心发展尚未成熟,主要表现在性格等方面的不完整性以及思维和心理的不稳定性,因此未成年人触犯法律法规的可能性更大,从而走向诉讼的程序,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推动刑事审判制度不断完善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完成针对未成年人的概念界定之后需要定义相应的刑事审判制度,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人民法院的主持,审判和裁决需要由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共同参加,在进行审判的过程中需要注重遵循相应的程序,保证审判的严密性,而且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2未成年人诉讼程序原则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在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学中,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往往被称为“刑事诉讼之主义”。民国时期学者也有类似用法。作为《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行为准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法律准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例如,审判公开原则要求法院的审判活动从形式到内容应当向社会公开,使得审判活动受到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这是审判程序公正的基本保证,也是司法审判活动的基本要求。其次,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基本原则虽然较为抽象和概括,但各项具体的诉讼制度和程序都必须与之相符合。各项具体制度、程序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如果违背了这些制度和程序,就违反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就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相较于成人刑事案件,由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存在许多特别因素,因此在审判的过程中需要遵循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程序原则,具体内容如下。未成年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除保障其享有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作为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要注意认真落实其作为未成年人所享有的一些特别权利。从有关规定来看,主要有两点:首先是法定代理人的在场权。我国刑事诉讼法1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讯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时,根据调查案件的需要,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或者监护人或者教师到场”。其次是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刑事诉讼法34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1不公开审判原则
首先,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需要遵循不公开的原则。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的规定,如果在开庭审判的过程中被告人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一律不得公开进行审判,而且在審判的过程中需要保证不得向外界披露被告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
2.2寓教于审的原则
其次,在开展刑事审判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寓教于审的原则,即在审判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感化,以此来达到挽救未成年人的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之后重新回归社会,这一原则体现了审判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
2.3迅速简约原则
未成年被告人进入刑事审判程序之后,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需要遵循迅速简约的原则,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可以最快脱离司法程序,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刑事审判流程过慢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开展审判的过程中可以在保证未成年人对于被指控案件中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简化审判流程和程序。
2.4全面调查原则
全面调查原则即针对案件要进行犯罪事实和犯罪起因等的调查,在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还要注重重点调查导致未成年人发生犯罪行为的关键法律因素和条件,在充分了解这些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感化,引导未成年人早日改过自新。
2.5分案处理原则
在审判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分案处理的原则,即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进行分庭处理,以此来保证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在接受审判的过程中受到二次污染。此外在审判的过程中还需要安排司法机关开展教育和感化工作。
3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不足
上述主要分析了我国现阶段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主要内涵和原则,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明确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目的在于保证审判程序顺利推进,在这个过程中实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以此来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下面将重点分析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不足。
3.1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首先,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法律体系存在不完善的问题。现阶段我国针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审判的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大多都是套用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缺少了教育和感化的功能,这违背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初衷,甚至会导致在进行审判的过程中触发未成年人的抵触情绪,不利于审判程序顺利推进。我国现阶段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不具备独立性,特别是相较于其他国家的相关法律而言。
3.2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构缺失
其次,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机构缺失也是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中的主要不足。为了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满足未成年特殊人群的需求,我国积极发展少年法庭,但在少年法庭发展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缺陷和不完善,其终将会被少年法院所取代,但少年法院在我国尚未形成,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少年法庭的主要缺陷在于缺乏独立性,而且在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过程中缺乏专业的审判团队来开展工作。
3.3审判方式存在缺陷
上述主要提到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相应原则,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则在于寓教于审,但是在实际审判的过程中往往采用对抗审判的方式,这种审判方式往往会使未成年人产生畏惧的心理特征,甚至会引发未成年人的抵触情绪,不利于未成年刑事审判工作顺利推进。而且在审判的过程中存在法官主导性和中立性相互冲突的问题,法官在审判流程中往往持消极且中立的态度,而且在具体审判的过程中法官还需承担起引导未成年人的责任。
3.4社会调查缺乏规定
影响社会调查有效性的主要原因在于调查主体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不过关,而且在开展审判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全面性,不能很好把握调查对象的人格特征,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针对未成年人行为的分析和预测,而且缺乏相应的规定来引导社会调查工作,影响了社会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4如何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
上述主要分析了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所存在的缺点,在明确问题的基础上需要积极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下面将提出相应的优化和改进策略,通过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来保证对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保护,从而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4.1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设立专章规定
首先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设立专章规定。即健全和完善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审判程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运用法律的强制优势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开展审判工作的过程中需要明确未成年群体的特殊性,积极开展教育和感化工作,以此来引导未成年人改过自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将庭审教育化落到实处,对未成年进行教育能帮助未成年更快回归社会。
4.2坚持自愿、合法的调节原则
其次,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坚持自愿、合法的调节原则,以此来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首先,需要积极采用调节前置的程序,这一程序主要针对未成年人关于家庭关系等的案件。此外在进行案件审判的过程中需要遵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原则,其中在涉及到未成年人抚养纠纷等问题时需要充分尊重未成年人自己的意愿,这里主要指超过十周岁的未成年。
4.3缩短审判周期
最后要注重缩短审判周期,这与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的迅速简约相对应,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减轻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适当扩大简化程序的使用范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尽可能简化审判的流程等等,以此来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审判工作顺利推进,以此来维护社会的稳定性,捍卫法律的公正性和正义性。缩短审判周期的主要目的在于最大程度上保证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尤其针对一些急需费用的赔偿案件,缩短审判周期能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5小结
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现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具体内容,其中主要包含刑事审判制度的内涵和需要遵循的相应原则,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从而提出相应的优化策略,以此来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程序,推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宋全成.我国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的结构性特征与防治对策 ——基于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2019年相关数据的社会学分析[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7(1)
[2]李先波,赵彩艳.大数据时代未成年人刑事信息被遗忘权保护困境及构建路径[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4(1)
[3]马雷.基于新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20,(9)